以暴制暴是否正义 自由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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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正:对方辩友啊,我想请教你几个问题,你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吗?

反:是的。

正:那么执法机关依法逮捕罪犯和对罪犯作出判决,是不是正义的呢?

反:这不是以暴制暴

正:不,我现在只问你这个问题,这是不是正义的

反:是正义的。

正:那么逮捕罪犯的时候,你觉得警察是直接用言语就可以将罪犯缉拿归案还是要通过一些暴力手段呢?

反:……

正:那如果用上了暴力手段,这又是不是正义的呢?

【二】

正:对方辩友啊,我想请教你几个问题,你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吗?

反:不是,不然今天就不会有恶法,恶政的说法了。

正:那么,如果法律都不是正义的话,你觉得什么才能代表正义呢?

反:我们原始存在的关于正义的原则。

正:嗯,好的,看来对方辩友早已跟我方达成了共识,认为我们天然存在对于正义的一种原则。那么我想问一下,当出现恶法恶政的时候,我们依据这种正义的原则,去以暴力对抗恶法恶政,这又是不是正义的呢?

反:我认为可以有非武力的选择。

正:然而并没有这种选择,对方辩友!面对腐朽的满清政府,你用言语去谈判,用言语去感化,你觉得他们会老老实实地交出手中的权力吗?孙中山他发动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政府,你来告诉我,这是正义的,还是不正义的?!

【三】

反:对方辩友,按你的意见看来,美国向日本投了两颗原子弹,导致二十八万的无辜民众失去性命,这样的行为又算不算得上是正义呢?

正:那民众不是暴徒,所以这并不是以暴制暴。

反:美国通过暴力的方式阻止了日本暴力的侵略行径,怎么就不算是以暴制暴?

正:那么我认为应该区分历史背景来谈论。阻止日军侵略到底需不需要这个程度的暴力?(如果需要那它就是正义的,难道你以为任由日本继续侵略使得更多的民众失去性命比这个更正义吗?)如果是使用了过度的暴力的话我们就认为这是超出了以暴制暴的边界,它是不正义的,但并不能论证以暴制暴不是正义。

反:制为什么一定是制止不能是制裁呢?投原子弹也可以说是制裁日本啊?

正:请注意,对方辩友!你应当制裁的日军和你现在所制裁的日本民众,是两个不同的团体!反:日本残杀了无数无辜民众,美国也可以制裁日本民众不是吗?

正:冤有头债有主,制裁什么时候可以转移对象了?按你方的逻辑,今天我杀了一个人,按照杀人偿命的原始正义观,那她的爸爸就来杀我儿子,她的哥哥就来杀我弟弟,她的丈夫就来杀我妻子……有这样的杀人偿命吗?对方辩友这样的逻辑是不是太过于荒谬了?

【四】

反:请问对方辩友,荆轲刺秦在你看来是正义的吗?

正:正义的啊,不然荆轲为什么被称为天下之义侠呢。

反:然而我们看到,荆轲刺秦并不能阻止秦始皇征战的步伐,反而加速了燕国的灭亡,这在对方辩友看来也是正义的吗?

正:以暴制暴结果失败了能够说明以暴制暴这一行为本身不正义吗?今天我见义勇为被歹徒捅了一刀,我失败了所以我是不正义的,好像没有这样的道理吧?

反:不,正是因为你以暴制暴才导致了这样恶劣的后果,你被歹徒捅了一刀,有想过你为什么被他捅吗?不正是因为你以暴制暴吗?

正:那么按照对方辩友这样的说法,我在面临暴行的时候束手旁观才是正义的选择啰?请问你又怎么能保证歹徒在施暴完毕之后不会来给受害人来上一刀或是丧心病狂干脆在旁观者中来个大开杀戒?

反:虽然是歹徒,但是他本意没有想要伤害别人的思绪,就是因为你的见义勇为让歹徒误杀了人,导致判刑,双方就不可以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矛盾吗?歹徒也可能是用暴力的形式来维护本身权益啊。

正:我明白对方辩友想要表达的意思了,警察依法拘捕歹徒时,歹徒惊慌了,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袭警了,然后被警察击毙了,所以说警察拘捕歹徒是不应该的,是不正义的,他们应该放任歹徒逍遥法外,是这个意思吗?

反:不不不,对方辩友强行扭曲了我的观点,我所说的歹徒是因为在社会有某种不公平待遇,用暴力的方式维护权益,但正是因为某人见义勇为,却被误杀我们要想清楚,见义勇为可以,但是不明不白的(勇为)只是会让更多人受伤

正:我们应该看清楚这个问题,当我见义勇为之时,歹徒【惊慌了,一不小心就刺伤人了】,所以这就是我见义勇为的错误了吗?显然不是!这说明歹徒自身就潜藏着这样的危险性,而上前去制服他的人,无论是见义勇为的观众,还是依法拘捕歹徒的警察,这一点都是不变的。难道对方是觉得歹徒行凶之时,他还是如同一个普通人一样,受到法律的各种保护,人身自由不被约束,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吗?我发现对方辩友对法律有着根本意义上的误读,按你这个逻辑,现在公权力执法,无论是拘捕还是判刑,有哪一点是合法的呢?

请注意,当歹徒在不明不白地开始使用暴力之时,他自身已经是不正义的了!那么去制止这种不正义的行为,你要告诉我它也是不正义的?

那世界上请问还有什么是正义的?对不正义袖手旁观吗?对方对正义的定义让我方无法苟同

反:对方辩友难道认为歹徒没有人权,没有法律保护?请注意!歹徒没有真正的犯罪,没有杀人,难道我现在出现一点念头,举起我的拳头,要揍你,我就要送进监狱吗

正:我为何要以暴制暴?正是因为暴行即在眼前发生,我要以暴,制暴!如果歹徒没有施以暴行,以暴制暴又从何而来?

顺便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现今法律有个定义叫【作案未遂】吗?作案未遂难道就不是罪了吗?反:好,我现在举起我的拳头对方辩友是不是能够判断,我想打你,我是否应该进监狱,我是不是暴力威慑你。

正:那我得看你怎么举、举向哪个方向,再根据你下一步的行为来判断。

我们打的一个点是,区分手段与目的,即不以目的性正义来论证手段正义。以暴制暴本身只是一种手段,它可以达到好的效果,或是有好的初衷,可本身却是不正义的。

第二个点是扩大矛盾。冤冤相报何时了。第三个点是社会价值导向。人人都用暴力解决问题,人人都认为以暴制暴是正义的,社会会怎样?

按这个说法,法律对罪犯作出判决也是冤冤相报,也不能排除罪犯或其亲友会有对司法机关冤冤相报的可能性,那么我们是不是就不用判决而放任罪犯逍遥法外呢?人人都以为以暴制暴是正义的完全没问题,但我们开篇就提过,我们签定了社会契约得到了社会性,然后这种行为就成为一种备用式、备胎式

正义,所谓备胎不是你时时刻刻都要用,而是你必要的时候才会用啊。就算一个人在公权力可以发挥作用时事先使用暴力以暴制暴然后收到处罚,我们依旧认为他是正义的,他受到处罚并非因为他的行为不正义而是因为国家要垄断这种使用暴力的权力

还有,【人人都认为以暴制暴是正义的】并不能推导出【人人都用暴力解决问题】,单纯的施暴与以暴制暴不是一个概念,请对方辩友区分清楚

我们不能因手段的必要性,甚至是唯一性来论证其正义性。我们承认,以暴制暴有时可以最快最好的达到效果,甚至暂时不可能被其他方式替代。可这只能说明这是一种有效手段,而非正义手段。

而且以暴制暴只能短暂制止暴力,而内心的暴虐,是无法用暴力制止的,反而会使其助长。就像您说的警察抓小偷,为何我们将其抓到后不是用暴力将其打到屈服,打到再也不偷窃不抢劫了,而是通过劳改,思想教育来制止其以后的暴力行为呢?

现在有很多校园暴力的实例的原因就是孩子们受影视作品中以暴制暴,快意恩仇的价值影响,用暴力的手段维护自以为的正义,酿成惨剧。还有网络暴力,很多人肉事件的初衷就是制止自以为的不正义。

还有我还是觉得备胎式这个说法很有趣。并不是所有人都把这种手段当成备胎的。那就是说只有人们有理智的,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程度来以暴制暴,才是你们讨论的以暴制暴。那你们是否直接就定义了正义的以暴制暴,是正义的呢?可我方本着坦诚的态度,更全面来论述,所有的以暴制暴

中间我们抬对方一手。我们承认公权力是暴力机关,可正因为其不正义,所以它只能交给少数人手中。还有正当防卫,那是一种人类面对威胁的本能,一种动物性,一种兽性,是无法用是否道德来评判的。

不正义的东西交到少数人身上难道就会变得正义了吗?然后,我们今天面对的问题也不只是正当防卫一种,还包括见义勇为、暴力制约等等问题,就算我方认同对方观点,这也充其量轮证出【以暴制暴不能区分正义与否】而不能论证出【以暴制暴不是正义】啊

对,所以我们只是向对方解释,不能用正义与否判断的本能反应,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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