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合集下载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是指住院病人在院期间实施了中医临床路径。

1...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1...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1...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1...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大体要求第一条为增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大体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利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大体信息、住院进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常利用的标量、称量应当利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利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别离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利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利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利用ICD-9-CM-3。

利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域,应当利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医治结束或终止医治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准到分钟。

第十条医治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医治的类别,中医医治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医治;中西医医治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式进行的医治;西医医治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医治。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 (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 (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是指住院病人在院期间实施了中医临床路径.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指对住院病人使用经省级以上药监部门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包括本院注册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外院调剂使用的中药制剂进行治疗,医嘱单中应有记录。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一)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和卫生行业通用。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四)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

住院病案首页怎么写,今天有了最新规范!

住院病案首页怎么写,今天有了最新规范!

住院病案首页怎么写,今天有了最新规范!今天(6月27日),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

我们作为临床一线医生,务必认真学习此规范。

全文如下;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

卫计委发布最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规范(附《规范》全文)

卫计委发布最新版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规范(附《规范》全文)

卫计委发布最新版住院病案⾸页填写规范(附《规范》全⽂)HC3i 中国⾸家专注于医疗信息化、互联⽹医疗和移动医疗的专业⽹络平台。

为进⼀步提⾼病案⾸页数据利⽤率,实现对病案⾸页数据的规范化、同质化管理,国家卫⽣计⽣委在充分总结近年来⾏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病案⾸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征求《住院意见稿)》,并在征求各省级卫⽣计⽣⾏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了完善,最终形成了《住院《住院病案⾸页数据质量管理控制指标(2016病案⾸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和《住院病案⾸页数据质量管理控制指标(病案⾸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版)》并印发,对加强医疗机构病案⾸页数据质量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版)》主要内容⼀明确对病案⾸页数据填写的原则性要求原则性要求明确对病案⾸页数据填写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病案⾸页的信息项⽬、数据标量及疾病诊断和⼿术操作名称编码依据等进⾏了明确规范,以利于医疗机构及医务⼈员掌握病案⾸页数据填写的基本原则。

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应建⽴质量管理与控制⼯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页数据质量。

⼆等选择规范诊断名称等选择规范明确明确诊断名称随着医疗付费⽅式改⾰、单病种质控等⼯作的进⼀步深⼊,相关数据统计⼯作对住院病案⾸页中疾病诊断和⼿术(操作)名称等关键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提出了越来越⾼的要求。

基于现实⼯作的实际需求,并为了实现未来对病案⾸页数据进⾏精准的⾃动化获取,《规范》以临床医学基本原则为依据,对病案⾸页出院诊断和⼿术(操作)名称选择的⼀般性原则及特殊情况下的选择原则均进⾏了详细阐述,确保相关信息项⽬内容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同质性。

三填写⼈员职责明确病案⾸页数据明确病案⾸页数据填写⼈员职责为加强对病案⾸页数据结构质量的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及其临床医⽣、编码员及信息管理⼈员等涉及的病案⾸页数据质量管理职责进⾏了明确规定,对涉及病案⾸页数据质量控制的相关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以利于推动病案⾸页数据质量持续改进。

根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操作规范(暂行)

根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操作规范(暂行)

根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操作规范(暂行)为了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的填写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整体质量,制定本操作规范。

以下是填写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的相关要求和步骤: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1. 患者信息:根据患者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入院信息:准确填写患者入院时间、入院科室、入院病室等信息。

3. 出院信息:填写患者出院时间、出院科室、出院病室等信息。

4. 主要诊断:根据医生的确诊结果填写患者的主要诊断信息,并按照国家标准的编码规范填写。

5. 其他诊断:如有其他诊断,需填写在其他诊断栏中,并按照编码规范填写。

二、手术操作信息填写要求1. 手术名称:填写患者实际接受的手术名称,包括主要手术和其他附加手术。

2. 手术日期:填写手术实施的具体日期。

3. 手术级别:按照国家标准的手术级别分类填写。

4. 麻醉方式:填写实施手术时所采用的麻醉方式,如全身麻醉、局部麻醉等。

5. 手术操作编码:按照国家标准的手术操作编码规范填写。

三、费用信息填写要求1. 费用分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费用分类填写。

2. 费用金额:填写相应费用分类的金额,确保准确性。

3. 结算方式:填写患者住院费用的结算方式,如自费、医保、商业保险等。

四、注意事项1. 填写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专业能力,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填写。

2. 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医疗人员沟通确认。

3. 不得随意编造或篡改病案首页数据,必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操作规范的执行与监督1. 医院应对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进行规范培训,并加强对填写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2. 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3. 对于规范执行情况良好的医院和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以上是根据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的操作规范要求,通过遵循规范,能够达到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整体质量的目的。

希望所有填写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改进填写工作,为患者的治疗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是指住院病人在院期间实施了中医临床路径。

病案首页填写规范要求

病案首页填写规范要求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 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 和临床版ICD-9-CM-3 。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一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二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三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四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为加强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管理,提高中医病案信息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中医诊疗信息。

第四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中医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证候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第六条门(急)诊诊断指患者住院的理由,分别有门(急)诊中医诊断及疾病编码、门(急)诊西医诊断及疾病编码。

第七条中医诊断名称由中医病名和证候名构成,西医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中医病证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GB/T15657—1995,简称TCD),西医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西医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统计版ICD-10和统计版ICD—9—CM-3。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中医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中医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第九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十条治疗类别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治疗的类别,中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采用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为主进行的治疗;中西医治疗是指针对中医主病主证和西医第一诊断采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和现代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的治疗;西医治疗是指针对西医诊断实施的现代医学治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为提高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促进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为医院、专科评价和付费方式改革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住院病案首页是医务人员使用文字、符号、代码、数字等方式,将患者住院期间相关信息精炼汇总在特定的表格中,形成的病例数据摘要。

住院病案首页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住院过程信息、诊疗信息、费用信息。

第三条住院病案首页填写应当客观、真实、及时、规范,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反映住院期间诊疗信息。

第四条住院病案首页中常用的标量、称量应当使用国家计量标准和卫生行业通用标准。

第五条住院病案首页应当使用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名称。

诊断依据应在病历中可追溯。

第六条疾病诊断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10,手术和操作编码应当统一使用ICD-9-CM-3。

使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绩效评价的地区,应当使用临床版ICD-10和临床版ICD-9-CM-3。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案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

第二章填写规范
第八条入院时间是指患者实际入病房的接诊时间;出院时间是指患者治疗结束或终止治疗离开病房的时间,其中死亡患者是指其死亡时间;记录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

第九条诊断名称一般由病因、部位、临床表现、病理诊断等要素构成。

出院诊断包括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并发症和合并症)。

第十条主要诊断一般是患者住院的理由,原则上应选择本次住院对患者健康危害最大、消耗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诊断。

第十一条主要诊断选择的一般原则
(一)病因诊断能包括疾病的临床表现,则选择病因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二)以手术治疗为住院目的的,则选择与手术治疗相一致的疾病作为主要诊断。

(三)以疑似诊断入院,出院时仍未确诊,则选择临床高度怀疑、倾向性最大的疾病诊断作为主要诊断。

(四)因某种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异常入院,出院时诊断仍不明确,则以该症状、体征或异常的检查结果作为主要诊断。

(五)疾病在发生发展过程中出现不同危害程度的临床表现,且本次住院以某种临床表现为诊治目的,则选择该临床表现作为主要诊断。

疾病的临终状态原则上不能作为主要诊断。

(六)本次住院仅针对某种疾病的并发症进行治疗时,则该并发症作为主要诊断。

第十二条住院过程中出现比入院诊断更为严重的并发症或疾病时,按以下原则选择主要诊断:
(一)手术导致的并发症,选择原发病作为主要诊断。

(二)非手术治疗或出现与手术无直接相关性的疾病,按第十条选择主要诊断。

第十三条肿瘤类疾病按以下原则选择主要诊断:
(一)本次住院针对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选择肿瘤为主要诊断。

(二)本次住院针对继发肿瘤进行手术治疗或进行确诊的,即使原发肿瘤依然存在,选择继发肿瘤为主要诊断。

(三)本次住院仅对恶性肿瘤进行放疗或化疗时,选择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为主要诊断。

(四)本次住院针对肿瘤并发症或肿瘤以外的疾病进行治疗的,选择并发症或该疾病为主要诊断。

第十四条产科的主要诊断应当选择产科的主要并发症或合并症。

没有并发症或合并症的,主要诊断应当由妊娠、
分娩情况构成,包括宫内妊娠周数、胎数(G)、产次(P)、胎方位、胎儿和分娩情况等。

第十五条多部位损伤,以对健康危害最大的损伤或主要治疗的损伤作为主要诊断。

第十六条多部位灼伤,以灼伤程度最严重部位的诊断为主要诊断。

在同等程度灼伤时,以面积最大部位的诊断为主要诊断。

第十七条以治疗中毒为主要目的的,选择中毒为主要诊断,临床表现为其他诊断。

第十八条其他诊断是指除主要诊断以外的疾病、症状、体征、病史及其他特殊情况,包括并发症和合并症。

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的另一种疾病,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

合并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另外一种或几种疾病,后发生的疾病不是前一种疾病引起的。

合并症可以是入院时已存在,也可以是入院后新发生或新发现的。

第十九条填写其他诊断时,先填写主要疾病并发症,后填写合并症;先填写病情较重的疾病,后填写病情较轻的疾病;先填写已治疗的疾病,后填写未治疗的疾病。

第二十条下列情况应当写入其他诊断:
入院前及住院期间与主要疾病相关的并发症;现病史中涉及的疾病和临床表现;住院期间新发生或新发现的疾病和异常所见;对本次住院诊治及预后有影响的既往疾病。

第二十一条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原诊疗计划未执行、且无其他治疗出院的,原则上选择拟诊疗的疾病为主要诊断,并将影响原诊疗计划执行的原因(疾病或其他情况等)写入其他诊断。

第二十二条手术及操作名称一般由部位、术式、入路、疾病性质等要素构成。

多个术式时,主要手术首先选择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手术。

一般是技术难度最大、过程最复杂、风险最高的手术,应当填写在首页手术操作名称栏中第一行。

既有手术又有操作时,按手术优先原则,依手术、操作时间顺序逐行填写。

仅有操作时,首先填写与主要诊断相对应的、主要的治疗性操作(特别是有创的治疗性操作),后依时间顺序逐行填写其他操作。

第三章填报人员要求
第二十三条临床医师、编码员及各类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在填写病案首页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及时、完整和准确填报。

第二十四条临床医师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填写诊断及手术操作等诊疗信息,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第二十五条编码员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准确编写疾病分类与手术操作代码。

临床医师已作出明确诊断,但书写格式不符合疾病分类规则的,编码员可按分类规则实施编码。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住院病案首页费用归类,确保每笔费用类别清晰、准确。

第二十七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数据传输接口标准及时上传数据,确保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完整、准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