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四篇)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四篇)

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文物的立法保护、文物的管理与使用、文物的鉴定和评估、文物的修缮与保护、文物的出境和进境、法律责任。

全文共计约____字。

以下为节选部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推动文物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代表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重要历史时期的物质遗存,包括古文物、近现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为主,注重保护性利用,防止滥用、损毁、盗窃文物;(二)分类管理,根据文物的价值分类确定保护措施;(三)综合治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四)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五)科技支撑,推动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

第二章文物的立法保护第四条国家对文物实行保护制度,文物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文物。

第五条文物的保护单位应当依法设立文物保护专门机构,负责文物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文物便民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国家依法设置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文物保护区,加强对文物的专门保护。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制定文物保护规划,确保文物的长期保护。

第八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建立文物登记制度,对文物实行备案管理。

第三章文物的管理与使用第九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制定保护规程,建立健全文物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管理、巡查、维护等工作。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加强对文物的监控和安全设施的建设,保障文物安全。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区应当加强文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四章文物的鉴定和评估第十二条对文物的鉴定应当依法进行,鉴定机构应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三条对古代文物进行鉴定时,鉴定机构应当依据文物的实物特征、历史背景、工艺技术等进行综合鉴定。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承载着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等多重价值。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文化遗产面临着诸多威胁和挑战,如城市化的推进、旅游开发的过度、自然灾害的破坏以及人为的盗窃和非法买卖等。

为了有效地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这些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准则,使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它们界定了文化遗产的范畴,明确了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从而避免了在保护过程中的模糊和争议。

同时,法律法规还规定了相关的保护措施和程序,为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

这部法律明确了文物的定义、分类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它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保护范围的划定以及文物的发掘、收藏、交易等方面的具体规则。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法律网络。

在国际层面,也有一系列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例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旨在促进各国之间在保护世界遗产方面的合作,共同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这些国际公约为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国际标准和合作框架,有助于加强全球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然而,尽管有了这些法律法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在一些地方,由于对法律的重视不足或者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例如,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古建筑的拆除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速度跟不上社会发展的变化。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和新的文化遗产类型的出现,如数字文化遗产、工业遗产等,现有的法律法规可能存在滞后性,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自198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是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保护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条例。

《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文物定义:该条例规定,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遗址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其中珍贵文物又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

2.文物保护单位:该条例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国务院核定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县、市级(包括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送国务院备案。

3.文物保护措施: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掘、盗窃、抢夺国家文物和珍贵文物;不得侵占、转移国家文物和珍贵文物;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公布施行。

4.法律责任:该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还就文物的发掘、收藏、流通、展示等环节制定了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为了保护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发挥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法规。

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打击文物犯罪行为,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也强调了政府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公布施行。

然而,《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文物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遭到破坏或消失。

文物保护的文物保护法规与政策环境

文物保护的文物保护法规与政策环境

文物保护的文物保护法规与政策环境文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是研究历史文化的重要途径和见证。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与政策环境。

在中国,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和传承文物。

本文将围绕文物保护的法规与政策环境展开探讨。

一、文物保护法规1.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的核心法规,最早于1982年首次颁布实施,之后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该法规规定了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文物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对于保护和管理文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文物保护规划为了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整体规划和指导,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规划。

其中包括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物保护区规划、文物建设项目配套规划等。

这些规划对于明确保护目标、合理利用和规划文物资源、提高文物保护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3.文物登记与评估制度为了建立文物管理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中国实行了文物登记与评估制度。

各级文物保护部门通过对文物的登记和评估,明确了文物的价值,为文物的后续保护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和依据。

二、文物保护政策环境1.强化宣传教育文物保护工作中,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中国开展了大量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

2.落实经费投入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所以如何落实经费投入是一个关键问题。

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修缮、保护措施的研究和实施等方面,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稳定运行。

3.加强法律保护力度中国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打击文物犯罪行为。

通过加大对文物走私、盗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了文物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社会的公共秩序。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国际合作,中国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物保护合作。

通过与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文物保护技术和方法,提升保护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文物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方面的价值,并由国家依法赋予保护的文物和其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价值的重要文化遗产。

第二条文物保护应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综合使用法律、行政措施、科技手段等方法进行保护。

第三条文物保护的原则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保护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物享有的合法权益,保护文物的完整、安全、广泛传承与发展。

......第二章文物基本制度第一节文物的划定、登记和鉴定第四条国家文物管理部门应根据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文物典藏单位、文物交流经营单位、文物修复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等进行登记,形成文物登记簿,并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文物出土应当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由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文物进行鉴定。

文物鉴定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章文物保护工作体制第一节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十条国家文物保护工作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的顶层设计,制定文物保护和利用的规划。

......第四章文物保护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文物行政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赋予行政处分:(一)出售、运输、寄递、收购、接收没有经过鉴定、认定的文物的;(二)损毁、盗窃、私分、买卖文物,或者伪造、倒卖、藏匿文物的;......附件:1. 文物保护单位名录2. 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清单3. 文物保护设备目录4. 文物鉴定和修复机构名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文物登记簿:记录文物典藏单位、文物交流经营单位、文物修复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等的基本信息和所持有文物的情况的专用登记册。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物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文物的安全、完整和传承。

首先,我们要提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这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它明确了文物的范围、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例如,该法规定了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分类,并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对于文物的考古发掘、馆藏文物的保护、民间收藏文物的流通等方面也都有明确的规范。

在不可移动文物方面,法律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制度。

对于这些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区域,要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划,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以保持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

此外,对于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也规定了相应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比如,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可能损害文物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同样受到重视。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国有文物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民间收藏的文物,法律也规范了其取得方式和流通秩序,以防止非法交易和流失。

同时,对于文物的出入境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以保护我国的文物资源不被非法外流。

除了《文物保护法》,还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在文物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它对《文物保护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得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则明确了文物行政处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在涉及文物犯罪方面,我国刑法也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规章,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规定。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解读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的载体,是传承文明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保护好国家的文物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文物保护进行规范和管理。

本文将对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文物保护事业。

一、文物保护法1.文物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文物保护法是我国专门针对文物保护颁布的法律,它的制定与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密切相关。

文物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对于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有助于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力度,有效保护文物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文明。

2.文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文物的定义与范围:文物保护法明确了文物的定义,包括实物文物和非物质文物。

同时,法律规定了文物保护的范围和标准,以便对文物进行科学和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2)文物保护的原则:文物保护法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原则,包括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社会共同参与等。

这些原则为文物保护提供了基本的指导和依据。

(3)文物保护的责任: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文物保护责任,明确了各方在文物保护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4)文物保护的措施:文物保护法从文物的调查与普查、保护规划、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要求,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对文物保护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对文物保护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以便更好地实施文物保护工作。

1.文物保护范围的扩大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扩大了文物保护的范围,明确了除了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外,还应保护地方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重要的文物遗址和遗迹。

2.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文物的修缮、保护措施、利用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规范和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3.文物保护利用的规定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对文物利用进行了规范,提倡科学合理的文物利用方式,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法
3 护工作需要与城市发展、城乡建设等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协调和配合;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和
进步,率和水平
为此,文物保护法在不断完善和修订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和规定。例如,加强了对文物数字化保
4 护和利用的鼓励和支持,推动了文物信息共享和数字化资源建设;同时,也鼓励和支持采用新材料、
护国家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文物也是不可再生的珍
3 贵资源,需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文 文物 物安 保全 护法规定了文物的定义、范围、保护原则和方法等。 其中,最重要的是强调了文物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
4 术价值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破坏或者擅自
迁移、拆除文物。如果发现文物,应当及时报告给当地文
物 为主 了管 更部 好门 地或 保者 护公文安物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文物
5
保护机制,包括建立文物保护机构、制定保护规划、落实 保护经费等。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文物保
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物保护法
1
总之,文物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文物 保护法,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还要加强文物保护宣 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文 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通过 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 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文物保 护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全 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总之,文物保护法是保护中 华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法律法 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 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加强 文物保护工作,为中华民族 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考古学中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考古学中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考古学中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考古学是研究古代人类活动和文化的学科,而文物则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文物不仅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见证,也是人们了解古代社会的窗口。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遗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考古学中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探讨其对于文物保护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国际上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世界各国之间,文物保护已成为国际间互通有无的现象。

国际上常见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和《海牙公约》等。

《世界遗产公约》于1972年通过,旨在为世界上具有普遍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提供全球联合保护。

此公约规定了如何申请、评选和管理世界遗产,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海牙公约》则于1954年通过,旨在为武装冲突期间文化财产的保护提供法律框架。

该公约规定了在战争中文化遗产应受到特殊保护,禁止故意进行文化遗产的袭击。

二、中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文物保护一直得到高度重视。

中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考古发掘领取文物和编写考古报告、考古图录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文物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82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文物保护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文物保护的行政审批、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用地等方面的内容,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考古发掘领取文物和编写考古报告、考古图录管理办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主要规定了考古发掘中文物的领取、保存及鉴定工作,以及对考古发掘成果的汇编和保护。

该办法对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为考古学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意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考古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们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定义、保护原则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和个人对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

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历史文化的日益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日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文物作为历史留下的瑰宝,承载着民族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修复文物,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本文将就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关于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文物保护的法律规定《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章明确了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等级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文物分为国家级文物、省级文物和市县级文物三个等级。

国家级文物是对我国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极高的文物进行的保护,保护措施包括采取合理的包装、运输和展示方式,严禁挖掘、遗弃、破坏,以及出境等。

与之相应,省级文物和市县级文物享有不同级别的保护,并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和修复方案。

二、文物修复的法律规定修复是文物保护的一个重要环节,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文物的修复工作也做了规定。

修复的目的是为了改善文物的保存状态,使其可以更好地展示其历史与艺术价值。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文物修复需要经过相应的鉴定和批准程序,即修复方案的编制、专家鉴定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

修复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规范,不可任意改变文物的原有面貌和结构。

同时,修复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修复伦理和技术标准。

三、文物保护与修复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文物保护与修复的法律规定,下面将对某一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以某城市的一座古建筑为例,该建筑年代久远,存在一定的腐蚀和破损现象。

在对该建筑进行修复时,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明确修复的目标和方法。

修复方案需要经过专家鉴定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修复过程中,应根据建筑的历史价值和原貌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原有的结构和面貌。

修复完成后,需要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修复符合法律规定和文物保护的目标。

文物保护技术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文物保护技术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文物保护技术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物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文化事业,它不仅关乎国家的文化传承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国家形象的提升与国际交往的加深。

为了有效保护文物,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文物保护技术中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以期增加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与理解。

一、法律法规1.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文物保护的基本法律,于1982年颁布实施。

这部法律确立了文物保护的原则、目标和基本制度,规定了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保护措施以及利用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为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法国文物保护的核心法律,它于2001年通过并实施。

该法规定了文化遗产的范围与保护原则,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出让等方面提供了详细规定。

此外,该法还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为法国文物保护的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支持。

3.文物保护条例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文物,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文件,以提供更加具体的保护规定。

例如,中国《古代文物保护条例》针对古代文物的分类、鉴定、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保障了古代文物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二、政策文件1.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为细化并落实法律的具体要求,许多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该类办法通常由文物管理部门制定,用于实施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具体工作。

这些办法一般包括文物保护的标准、流程、程序与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文物保护规划文物保护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文件,它旨在全面调查、评估、规划和管理文化遗产资源。

该规划通常由相关文物管理机构制定,并包括对不同类型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传承等方面的规划和措施。

文物保护规划有助于科学、系统地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3.文物保护经费政策为了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些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文物保护经费政策。

该政策主要包括资金来源、分配机制、使用准则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文物保护所需的经费得到保障与合理使用。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文物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我国的文物,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法。

第二条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民族、文化和其他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作应当依法加强,包括文物的发掘、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

第四条文物保护应当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坚持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注重继承创新。

第二章文物保护单位第五条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国家、集体和公民拥有并负有文物保护专门管理职责的机构。

第六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划定文物保护范围,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保证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文物保护工作机构第七条设立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机构,承担统一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八条各级地方人民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四章文物遗址和文物建筑遗址保护第九条文物遗址是指历史时期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一切不可移动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遗迹、遗址。

第十条文物遗址保护工作应当依法加强,包括发掘、保存、对外开放等。

第十一条文物建筑遗址是指历史时期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建筑遗址。

第十二条文物建筑遗址保护工作应当依法加强,包括发掘、保存、修缮、管理等。

第五章古代建筑保护第十三条古代建筑是指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具有独特建筑风格的建筑物。

第十四条古代建筑保护工作应当依法加强,包括修缮、保护、利用等。

第十五条对严重损毁的古代建筑,应当根据古代建筑特点进行修缮,使其恢复原貌。

第六章文物市场管理第十六条文物市场是指出售、购买文物的市场。

第十七条开展文物交易应当依法进行,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禁止贩卖盗窃的文物,一经发现,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追缴,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文物进出境管理第十九条控制文物进出境是为了保护国家的文物不受损害。

第二十条文物出境应当依法办理出境手续,出境的文物必须是经过合法渠道取得的。

第二十一条文物进出境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检疫等程序。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文物是一个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的瑰宝。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这些珍贵的文物,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

本文将介绍文物的法律法规与保护政策,并探讨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一、法律法规的意义法律法规是文物保护的基石,它们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法律法规可以规定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等,使文物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法律法规也可以明确文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保护文物利益的不可侵犯,防止文物被侵害和私自流失。

二、文物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文物的性质和国家的具体情况,文物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文物保护法、文物检索法、文物进出境法、文物出版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文物的保护作了规定,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1. 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文物的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保护措施。

文物保护法还对文物的修复和整理等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文物检索法文物检索法是为了防止文物被盗窃和流失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购买、拍卖和交易等行为,对文物的流通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文物检索法还对那些非法持有文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保护了文物的合法权益。

3. 文物进出境法文物进出境法是针对文物的跨国流通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的进出境手续和程序,限制了文物的非法流失和外流。

文物进出境法还对携带文物旅客的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确保文物能够安全地进出境。

4. 文物出版法文物出版法是为了保护文物相关知识与信息而设立的。

这个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出版物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保护了文物出版物的版权和知识产权。

文物出版法还规定了文物出版物的发行和销售行为,促进了文物研究与传播的发展。

三、文物保护政策的意义除了法律法规,各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政策,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历史的见证,也是我们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然而,在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中,文化遗产面临着诸多威胁和挑战,如非法盗掘、破坏、不当开发等。

为了有效地保护文化遗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这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它明确了文物的范围、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该法规定,一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都受到法律保护,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

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如古建筑、古遗址等,法律规定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包括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

对于可移动文物,如书画、陶瓷、青铜器等,法律对其收藏、交易、出入境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

同时,《文物保护法》还对破坏文物、盗掘文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威慑作用。

除了《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这部法律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等方面的内容。

它强调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支持,鼓励他们开展传承活动,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在法律体系中,还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对《文物保护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操作性。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则专门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保护规划的编制、保护措施的实施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合作,遵守相关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比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作为缔约国,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公约的要求保护好本国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文物保护法全文

文物保护法全文

文物保护法全文摘要:一、文物保护法的定义和作用二、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2.民间收藏和文物交易的规定3.文物出境进境的管理三、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正文:一、文物保护法的定义和作用文物保护法是我国针对文物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法规。

它旨在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确保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管和传承。

二、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根据文物保护法,以下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物品。

2.民间收藏和文物交易的规定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允许民间文物交易,并准许外资拍卖行进入。

然而,民间收藏的文物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流通、交易出土文物或者盗窃、盗掘文物等行为。

3.文物出境进境的管理根据文物保护法,国有文物、非国有文物中的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

文物出境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违反规定出境的文物将受到法律追究。

三、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等。

此外,文物保护法还规定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总之,文物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文物、传承文化遗产的重要法律,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文物保护贡献力量。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

文物法律法规文物法律法规引言文化遗产作为国家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文化、艺术和历史价值。

为了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文物法律法规,用以规范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

本文将介绍文物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的保护措施。

文物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文物法律法规是指用来保护文化遗产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它们旨在规范社会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文物法律法规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分类:文物法律法规首先明确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分类,以确定受保护的范围。

文化遗产可以包括建筑、器物、绘画、书籍、文献、音像资料等各种形式的文物。

2. 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文物法律法规明确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包括尊重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完整性和真实性、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等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文化遗产的永久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 设立保护机构和管理机构:文物法律法规规定了保护文化遗产的机构,如文物保护部门、考古研究机构和文物管理部门等。

这些机构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

4. 文物保护的程序和标准:文物法律法规规定了文物保护的程序和标准,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划定、文物的评定、文物的鉴定和文物的修复等。

这些程序和标准是确保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础。

国内的文物法律法规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的国家,拥有众多的文化遗产。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文物法律法规。

1. 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护的范围和保护的措施等。

该法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划定、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以及文物的违法和侵权行为等内容。

2. 文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管理条例》是对《文物保护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规定了文物保护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标准。

该条例明确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文物的移动和出境、文物的修复和保护工程的实施等内容。

民法典的文物的国家所有权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文物的国家所有权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物的国家所有权有什么规定
“⽂物“这两个字渗透着历史的厚重感,我们⽇常⽣活中也只能在博物馆才能看到这些珍宝,⼤部分⽂物都是考古学家从地底下挖掘出来的,那民法典关于⽂物的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帮助。

⼀、民法典的⽂物的国家所有权有什么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和领海中遗存的⼀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的⽂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地所有权或者使⽤权的改变⽽改变。

国有⽂物受法律保护。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切机关、组织和个⼈都有依法保护⽂物的义务。

地下埋藏的⽂物,任何单位或者个⼈都不得私⾃发掘。

【法律根据】
《民法典》第⼆百五⼗三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物,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国家的⽂物包括哪些
1、中国境内出⼟的⽂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有⽂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物;
3、国家征集、购买的⽂物;
4、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物;
5、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物。

综上所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经过以上⼩编的详细介绍,相信读者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的瑰宝,是其历史和文化的见证。

保护文化遗产对于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形象,传承和弘扬独特的文化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文物的界定和分类,明确了文物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法律规定了国家对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明确了文物保护的经费来源和使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还规定了文物的合法流转和交易,并对文物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规范和处罚。

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和遵守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该公约于1972年通过并得到全球多个国家的签署和批准。

公约明确了世界文化遗产的范围,概括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和目标,规定了国家应建立的保护机构和措施。

此外,公约还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评估和监测机制,鼓励国家间的合作与交流。

三、《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是美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对历史遗迹和文化景观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国家历史地标的认定和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维护,以及历史景观的保护和恢复。

该法还规定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遗产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要求。

此外,法律还设立了国家历史保护委员会和各州历史资源委员会,负责历史遗产保护的协调和监督。

四、《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法国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框架。

该法规定了对文物的保护、保存和修复的要求,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律还规定了文化遗产财产权的归属和流转,鼓励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法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遗址保护、建筑保护和艺术品保护等。

发现文物上交法律规定(3篇)

发现文物上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瑰宝。

我国拥有丰富的文物资源,这些文物不仅是研究历史、文化、艺术的重要资料,也是传承民族精神、弘扬民族文化的载体。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文物市场日益繁荣,文物盗窃、走私、非法交易等现象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文物,维护国家利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文物上交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从发现文物上交的法律规定、实践探讨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发现文物上交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关于发现文物上交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为部分相关法律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处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发现文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对文物所有者给予奖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对发现的文物,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登记、收藏。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现文物不上交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为部分法律责任:(1)对发现文物不上交的个人,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发现文物不上交的单位,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发现文物上交实践探讨1. 文物上交的途径我国文物上交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个人上交:发现文物后,个人可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由文物行政部门进行鉴定、登记、收藏。

(2)单位上交: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发现文物后,应向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报告,由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3)网络举报:发现文物被盗、走私等违法行为,可通过网络举报平台向文物行政部门举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记者从警方获悉,已经有涉案人员回到了村里。村民 范敏就是其中之一。范敏所在的双江村,是岷江彭山段 的一个村庄。盗掘开始前,这个村大多以种植农作物、 水果和农家乐为主要收入,年轻人几乎都前往城区务工, 人均年收入6000元左右。对于自己盗掘一事,范敏痛 心疾首,连叹后悔。如今的范敏在村上的一处建筑工地 打工,其中有4村民直接参与过盗掘,被判缓刑回了家。 在这起案件中,范敏称,约有近十名涉案村民已经暂时 回家,还有一些村民尚待法律制裁。
•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第三条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 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 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西王赏功”是张献忠用来奖励有功将士的钱币,是中国古代钱币
中的大名誉品。
警方追回的永昌大元帅金印,应是张献忠自封“永昌大元帅”时铸造
• 第四条
•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 第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 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 属于国家所有。
• 南禅寺规模并不大,全部面积仅三千余平方米。但同因名气不大,处地偏僻,在武宗会昌 五年“灭法”,我国佛寺大都被拆除或焚毁时,南禅寺才得以幸免于难。
• 南禅寺大殿飞檐
广仁王庙:中国现存唐代道教建筑孤例
• 广仁王庙位于芮城县城关镇龙泉村,与河南灵宝隔黄河而相望,正殿是一座典型的唐代建 筑。该殿建于唐太和五年(831年),在我国现存的4座唐代建筑中,名列第二。广仁王庙 不但是河东一带唐代建筑的孤例,更是中国唐代道教建筑的孤例。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 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 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 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一级文物
•珍贵文物 二级文物

三级文物
•一般文物
珍贵文物
• 一级文物 • 警方展示追回的一级文物五十两金锭,上面刻有“长沙府天启元年足金五十两等字样
• 石鼓的再次出土,是在北宋真宗年间,当时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任凤翔知府,他经过四处 查寻,最终找到了十个石鼓中的九个,并重新安放在凤翔孔庙,但“乍原”鼓遗失。直到 皇佑四年(1052年),经过一个叫向传师的人不懈查访,最终将“乍原”鼓找到,那个鼓 流落到一户农户家,被人截去了上半截,做成了舂米的臼,上面的字已经严重漫灭。到大 观年间,蔡京将十个石鼓运到了京师开封,安置在太学之中。宋徽宗命人用黄金将石鼓上 的文字用黄金填充,并从此严禁拓片。然而不多久就是靖康之变,金人攻破开封,将石鼓 掳掠北去,扣去上面的黄金之后,将石鼓弃置在燕京荒外。古人言“福兮祸所倚,祸兮福 所伏”,宋徽宗给石鼓填金,本是贵重之意,但没想到就因为这一点黄金,竟让金人将石 鼓掳去。而金人将石鼓抛弃荒外,看起来应是灾祸,没想到石鼓竟因此而躲过了一场灭顶 之 灾 。 完 颜 亮 正 隆 三 年 ( 11 5 8 年 ) , 下 令 销 毁 “ 平 辽 宋 所 得 古 器 ” , 石 鼓 因 为 被 弃 置 荒 野 而躲过一劫。直到元朝建立后,有个凤翔人叫王楫的在大都做官,他才将家乡的这件宝贝 收拾了起来,移进了大兴县的孔庙。元朝皇庆元年(1312年),朝廷将石鼓移置到国子监, 石鼓从此在那里经历了元明清三朝,渡过了600多年,直到1933年。1933年,由于日本 对华北日渐逼迫,为避战火,故宫文物打包南迁,其中就包括了这十个石鼓。文物经郑州、 徐州、最后到达上海。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文物又打包迁徙,经郑州、宝鸡、汉中, 最后到达四川,在那里存放7年。抗战胜利后,石鼓连同文物一同运抵南京,随后运回北 平。一年后,国民党在大陆全面败退,又将文物往台湾转移。在机场转移时,因为石鼓太 过沉重,飞机无法起飞,因此不得不将十个石鼓抛弃在机场,从而留在了大陆,目前保存 在故宫博物院。
石鼓
• 所谓石鼓,是十个雕成鼓形的花岗岩,直径两尺,高三尺。每个鼓的侧面上,都 雕刻着一首类似于《诗经》的四言长诗。因古人误以为是周宣王田猎时所作,所 以又称其为“猎鼓”,但现在学者一致认为是记述的春秋时秦国国君祭祀游猎活 动的。石鼓最珍贵的,自然是上面刻的那些文字,名“石鼓文”,其字体奇特, 既不同于许慎《说文》,又不同汉代以来出土的青铜器上铭文,独树一帜。这些 “石鼓文”,其实就是中国历史上所说的“史籀大篆”,是中国古文字研究的珍 贵实物,古人对此评价:“仓颉造书,鬼哭凛凛,史籀埋灭,陈仓籍甚”。杜甫 也有诗赞曰:“仓颉鸟迹既茫昧,字体变化如浮云。陈仓石鼓又已讹,大小二传 生八分。”石鼓文在书法上也极具价值。石鼓究竟制作于何年,现在还没有一个 确切的答案,但自春秋至隋唐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它都静静得躺在宝鸡陈仓山北 坂的荒烟蔓草间。直到唐朝初年贞观年间,才第一次被人发现。石鼓被发现之初, 只是被乡间愚夫们当作神异之物,到后来也招来了一些文人骚客前来观看、研究、 拓片,但也不甚知名。直到后来,韩愈看到张籍给他的石鼓文拓片,大为惊叹, 为做《石鼓歌》,由于韩愈的学术地位,自此而后,石鼓才为人所重。韩愈做 《石鼓歌》的同时,还上书朝廷请求将石鼓移置太学,善加保护,然而韩愈的这 一建议并未得到首肯。直到唐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石鼓才被郑余庆安置 到凤翔府学。然而紧接着就是唐末五代的动乱,凤翔府学毁于兵燹,石鼓再一次 不知所踪。
宝物还多,只要潜入江中,就能圆发财梦。
刘进和两个小舅子从网上买来装备,学习潜水。感觉 技术成熟了,三个人来到江边,试着潜水。晚上9点下 水,凌晨4点离岸,不到两个星期,他们换来了21万的 收入。除去3万多的成本,一人还赚了3万多。
• 钱还没来得及花,刘进就开始提心吊胆了。因为帮 刘进倒卖文物的李军被抓了。
南禅寺: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大佛殿
• 南禅寺位于山西省五台县李家村。南禅寺大殿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一座唐代木结构建筑, 也是亚洲最古老的木结构建筑,是我国唐代建筑的代表作,被誉为“世间瑰宝”。南禅寺 大殿俊美秀丽,平实质朴,是唯一保存下来的唐武宗灭法之前所建的佛殿。大殿建于唐建 中三年(782年),面阔进深各三间,单檐歇山顶,屋顶鸱尾秀拔,举折平缓,出檐深远, 唐代作风明显——如果开讲唐朝建筑基础课,这座大殿应该是一个绝好的模型——唐代建 筑外观上的平实质朴,全都在该殿被透彻的表现了出来。
中国仅存四座唐代古寺全在山西
• 山西素有地上文物博物馆的美誉,现存古建筑,其数量之多、价值之高都居全国之首。据 文物专家考证,目前我国仅存唐代建筑四处,全部在山西省境内。规模较大的南禅寺和佛 光寺在五台山,其余两座是平顺县的天台庵和芮城县的广仁王庙。
天台庵:中国最早唐代木结构建筑之一
天台庵位于山西省平顺县王曲村,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四座唐代木结构建筑之一。 该寺院为佛教天台宗所创,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天台宗殿堂。佛教由印度传入中国 后,天台宗是第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由于创立者智者大师久居浙江天 台山,故以“天台”为宗名,随之各地纷纷建立起天台宗寺庙、庵院。天台庵东 傍山谷,西临漳水,始建于唐天佑四年(公元907年),现存正殿一座。
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2015年春节,刘进和两位妻弟达成一致,每个出资3万多元,购置
设备,上江寻宝。

早在2013年,刘进就在岷江畔寻宝6天,寻获一块拇指大小的银锭。
“就是吃完饭去转,到处搜。后来卖了1200元。”随着江边寻宝的人越
来越多,刘进再也没有发现宝物。然而,村里的流言却告诉刘进,江里
•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
保管的文物; •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 北京晚报报道: • 2016年10月14日,经过眉山市、彭山区两级公安机关两年多奋战,公安部督的
“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成功告破。此案是2016年全国破获的最大文物案,打 掉盗掘文物团伙10个,摧毁倒卖文物网络9个,起诉犯罪嫌疑人70人,追回文物千余件, 其中国家珍贵文物百余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3亿余元。如今,案件告破,江面回归平静, 昨天,记者再度回访了彭山江口镇双江村。
• 追缴沉船文物百余件

彭山江口盗宝大案,被列为2016年全国文物第一案。参与彭山文物
鉴定、来自中国钱币博物馆的专家表示,2014年2月,他和另外3名国
内文物专家,开始着手鉴定彭山所缴获的千余件文物,由于涉案文物十
分珍贵、数量较大,历经五次鉴定,才完成最终鉴定工作。

其中的100件国家级珍贵文物,都是经过专家反复鉴定,才确定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 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 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
窟寺和石刻、壁画;
•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 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 筑;
•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