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佣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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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佣金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博泰地产销售团队编制及佣金体系

一、人员编制

(二)项目营销体系人员编制(共计:39人)

备注:销售部编制26人负责项目销售及签约工作;策划部编制5人,负责广告公司对接、媒体对接、公关公司对接及制作公司对接

等工作;

按揭组编制3人,负责项目银行按揭工作。

二、佣金体系

(一)销售业绩计算原则:每个月最后一天为截至日期,以当月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金额为佣金计提点位标准。

(二)佣金分配原则:(最高提点为销售额的%)

1、项目销售体系按完成任务的情况提取佣金,完成当月销售任务销售主管和置业顾问按1%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佣金,案场经理按‰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公佣,营销经理按照1‰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公佣;未完成当月销售任务按售主管和置业顾问按3‰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佣金,案场经理按‰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公佣,营销经理按照‰标准提取当月回款金额公佣。

2、项目策划部、按揭部按当月回款金额提取公佣,具体标准如下:策划经理按‰标准提取、策划专员每人按‰标准提取、按揭经理按‰标准提取、按揭专员按‰标准提取。

举例说明:例如本月置业顾问销售任务为6套180万,销售部的总任务为126套,3780万。

(1)销售团队完成销售任务:并完成百分之百的回款

项目每位置业顾问或销售主管提佣金额180万*5‰=9000元

项目营销经理提佣金额1‰*3780万=37800元

项目案场经理提佣金额‰*3780万=30240元

(2)项目销售团队未完成销售任务

项目每位置业顾问或销售主管提佣金额为当月回款金额*3‰

项目营销经理提佣金额,如整体团队完成3780万销售金额按

回款额的1‰比例提取,未完成则按回款额的‰比例提取

项目销售经理提佣金额,如整体团队完成3780万销售金额按

回款额‰比例提取,未完成则按回款额的‰比例提取

(3)项目策划经理、策划专员及按揭经理、按揭专员提佣金额,以当月回款额*相关提佣比例。

(三)佣金发放原则

1、销售部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工作及支付完成最低标准首付款为提佣基础;

2、一次性付款,客户签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款付清后,按相关提佣比例支付90%的佣金,剩余10%佣金待客户完成收房工作后发放;

3、银行按揭,客户签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付清后,按相关提佣比例支付首付款的佣金,银行放款后发放90%的佣金,剩余10%佣金待客户完成收房工作后发放;

4、项目策划部、销售助理、按揭部的佣金不扣留存;

5、销售人员离职的情况:

(1)销售人员完成全部签约及回款工作后自动离职的,佣金的90%归原销售人员,10%的留存佣金归新接手的销售人员;

(2)销售人员离职时未完成签约工作及回款工作的,原销售人员不得提取佣金,该套房屋的佣金归新接手销售人员;

(3)销售人员离职时,完成签约工作及首付款支付,但银行按揭未放款,原销售人员提取首付比例的佣金,后续佣金归新接手销售人员;

(4)销售人员遭遇客户投诉,要求更换销售人员的,一经查实,情况属实的,全部佣金归新接手销售人员;

(5)销售人员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带来危害,被公司辞退的销售人员,未发放的佣金全部扣除给新接手的销售人员,公司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四)特殊情况佣金提取标准

1、公司关系客户、特殊折扣成交、抵工程款购房等情况,计算销售业绩,但佣金提取标准为每套奖励人民币500元给置业顾问,由特殊客户由项目营销总监或销售经理平均分配给置业顾问,项目营销经理、案场经理、策划部不在提取该套房屋的佣金,按揭部按原有计提标准提取该套房源的佣金。

2、退、换房情况下的结算:

(1)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2)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五)每月可设立2000元的销冠奖,以现金的形式奖励给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冠人员。

(六)置业顾问当月零成交淘汰,每2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个组的最后一名淘汰;若连续三个月的都未完成销售任务,项目案场经理淘汰;若连续六个月的都未完成销售任务,项目营销经理淘汰。

(七)佣金发放时间

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业绩截至日,项目营销部于次月5日前上报佣金,佣金由案场销售经理上报给营销经理及公司财务部核对到账金额无误后,上报集团营销总监、财务部及总经理逐一审批,审批合格后于次月15日发放。

(八)2015年4月1日以前已成交的房源,待银行按揭放款之后,按揭部按照房款总价按佣金的计提标准提取佣金;销售部的原佣金部分待经销售经理与财务部就前期已发放佣金对帐核对完成后,差余部分多退少补。

(九)关于公积金贷款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关费用,由用款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先期借款支付。

(十)阶段性的促销奖励或溢价分成的激励政策,待董事长确认后,以书面的形式再向置业顾问通告,包括激励方式、有效期等相关内容由营销总监确认后签字下发。

(十一)车位销售,置业顾问按照每个200元的标准计提佣金,营销经理、案场经理、策划部、按揭部不在提取公佣。

此佣金制度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博泰地产营销部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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