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
十五、重庆市主城区两路组团G标准区分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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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重庆市保税港区建设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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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重庆市主城区两路组团E标准区分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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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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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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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水港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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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空港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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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庆市西永组团H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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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庆市西永组团I\J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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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庆市西永组团U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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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庆市西永组团U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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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庆市西永组团R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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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庆市主城区西彭组团B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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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图系列 二、重庆市都市区规划图系列
三、九龙坡区规划图系列
七、沙坪坝组团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 八、两路组团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
四、重庆市西部新城规划
九、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规划系列
五、西永组团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
六、西彭组团各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系列
h十、重庆市保税港区建设方图一、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土地利用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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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区位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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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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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空间组织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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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庆市都市区控规整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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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庆市都市区城镇空间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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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都市区道路网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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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一、规划方略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方略2、生态空间发展方略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方略4、集中紧凑发展方略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方略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方略二、城镇协调发展与都市空间构造(一)城镇协调发展构筑都市区城镇一体、协调发展旳格局,加紧城镇化进程,缩小城镇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高小城镇对郊区旳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汇集效应,增进土地集约运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构造调整相适应,逐渐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旳网络状城镇空间构造。
加强农村居民点旳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
主城区为集中进行都市建设旳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旳重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
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都市重要拓展方向都市拓展旳重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都市空间构造都市空间构造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构成。
多中心包括一种都市中心和六个都市副中心。
主城都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都市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至2023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3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23年,中心城区都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3年,都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规划至2023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3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23年,中心城区都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都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3年,都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都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6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
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市域范围,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区县域范围。
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主城区范围。
第五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区域的人口、产业、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耕地、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重庆城市区域规划调整方案
重庆城市区域规划调整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重庆市的城市区域规划亟需进行调整。
本方案旨在优化城市规划布局,提升城市的功能和品质,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一、城市区域功能布局调整1.1 建设多功能城市以核心城市为主,构建一系列功能区域,如商务中心、文化创意区、科技创新园区等,通过优化功能布局,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
1.2 强化发展节点在核心城市周边建设若干个区域发展节点,以促进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交通连接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人才和资金投入,推动区域产业发展。
1.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合理调整城市的空间布局,加强城市的内部联系和外部对接。
通过加强公共交通、提升道路网络等措施,打破城市空间的孤立性,形成有机的城市群。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2.1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城市周边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补偿机制。
加大对水源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工作,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
2.2 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绿化,推动建设园林式城市。
通过增加绿地面积、改善景观质量等手段,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品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2.3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加大对空气、水质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推动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加强环境监测与预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为人们提供更加清洁的生活环境。
三、交通网络优化与建设3.1 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强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提升道路网络的密度和容量。
优化路网布局,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运行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条件。
3.2 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支持,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推广绿色交通工具,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增加公交站点,并加强与地铁、轨道交通等交通方式的衔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交通网络。
3.3 强化交通规划与管理加强交通规划与管理工作,推动交通一体化发展。
实行智能交通系统,提高交通信息化水平,加强交通管理和调度能力,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现象。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2.21•【文号】国函〔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3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重庆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是直辖市之一,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和对外开放门户、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等功能,更加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独特魅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庆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重庆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64.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9.9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保护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重庆市潼南区城镇体系规划
• 重庆发展阶段判断 • 经济发展:2010年重庆的发展水平 相当于于北上广05年左右水平。 • 空间拓展:都市圈发展雏形阶段。 人口要素由中心城区绝对集中向都 市区范围拓展,经济要素向一小时 经济圈、沿长江带扩散等主要交通 干线拓展。
07-10年常住人口
07-10年GDP增量
1
.2产业发展的特征与问题
1.2.1区域内仍处于较低水平
12年重庆市区县产值比较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潼南区 大足区 合川区 GDP(亿元) 南川 永川 江津 荣昌 三产值 璧山 綦江
一产值
二产值
内外资利用少,开发
度低;经济总量小, 增速低。
一产占比大
60公里以外
功能一:主城退二进三淘 功能二:面向区域依托特 功能三:高新产业与先进 汰产业。传统制造业或 殊资源的新型产业 制造业(伴随着区域空间 污染型产业 依托机场布局的航空产业 结构的变换从中心集聚向 网络结构拓展)
区域功能一体化:以区位资 源为主导,在区域发展的不 同阶段承接不同的产业
2
.1从大区关系看发展动力
省级旅游资源:双江历史文化风貌区、马鞍山森 林公园,特征性相对较弱,价值相对较小。
一小时圈各区县生态人文资源比较
1
.1资源条件:优势与制约
1.1.3水资源:资源丰富、局地水源性缺水
潼南区水资源丰富,涪江、琼江贯穿区境,流程达194公里, 涪江年径流总量达145.2亿立方米,琼江年径流总量为8.4亿 立方米。另有大小溪河73条,呈树枝状排列;有中型水库2 座、小一型16座、小二型55座。
.2基于发展动力的城市定位
2.2.1总体定位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新闻版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一)陪都十年计划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版之欧阳家百创编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6年11月24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欧阳家百(2021.03.07)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6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
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市域范围,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区县域范围。
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主城区范围。
第五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区域的人口、产业、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耕地、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修订版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16年11月24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1998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得决定》修正 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6年11月24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并公布得城乡规划就是城乡建设与规划管理得依据,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与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得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与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与村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统筹城乡发展得需要划定规划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
市城乡总体规划得规划区为市域范围,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得规划区为区县域范围。
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得规划区为主城区范围。
第五条制定与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与先规划后建设得原则,合理布局区域得人口、产业、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耕地、自然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与公共卫生得需要。
第六条本市应当建立统一协调得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空间管控协调机制。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五章 都市圈用地布局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第九章 环境卫生第十一章 城市交通第十三章 城市能源第十五章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第十七章 市场建设第十九章 城市防灾第二十一章 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第四章 城镇体系第六章 主城及社区建设第八章 环境保护第十章 园林绿地与风景旅游第十二章 对外交通第十四章 城市水源、供水和排水 第十六章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第十八章 蔬菜、副食品基地第二十章 主城近期建设与中期安排第二十二章 附 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在本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1996---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 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一)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重点控制城市中心地区的人口规模。
协调城市群的发展,实现市域范围内大、中、小城镇的有机结合;(二)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节约用地,保护耕地。
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三)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环境污染,增加城市绿地,注重城市景观,建立与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传统街区,弘扬优秀的城市文化传统,充分体现山城和江城的特色。
第三条 1983年编制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1990年的调整规划,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它所确定的城市结构形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及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对重庆市十多年由改革开放带动的城市高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完整版+国务院批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国务院批复原文: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委外宣办副主任文天平透露了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批复原文天平介绍,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包括九个方面。
原文如下: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于2010年收取,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
二、重庆是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等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的城市区规划范围内实行城乡统筹规划管理。
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示范配套综合改革的要求,引导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重庆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之外设立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重庆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重庆城市规划与未来发展
重庆市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实施与效果评估
实施情况
• 较好地落实了基础设施规划的目标和措施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基础设施水平逐年提高 • 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评估
•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 部分区域基础设施水平仍较低,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实施策略
•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城市竞争力 • 坚持绿色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 坚持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措施
•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 发展绿色产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一 致 • 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提高市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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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规划与未来发展
01
重庆城市基本情况概述
重庆市地理位置与地理环境特点
地理位置 -位于中国西南地区
地理环境特点
• 东邻湖北省,南邻贵州省 • 西邻四川省,北邻陕西省
• 地势以山地为主,丘陵次之 • 气候属于亚热带湿润气候 • 长江、嘉陵江两江交汇
自然资源
• 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煤、天然 气、铝土矿等 • 水资源丰富,长江、嘉陵江及其 支流提供了丰富的水资源 • 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较好
重庆市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案与措施
规划方案
• 构建均等化、现代化、多元化的城市社会事业发展格局 • 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事业综合承载能力 • 优化社会事业布局,实现社会事业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措施
• 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 优化社会事业布局,提高社会事业服务水平 • 发展多元化社会事业,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并在主城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其他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下文是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实现全域规划管控。
市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市域范围,区县(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区县域范围。
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主城区范围。
第五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区域的人口、产业、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护耕地、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第六条本市应当建立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空间管控协调机制。
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及乡规划、村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互衔接。
第七条本市设立市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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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目标是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逐步形成由特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长江山峡生态功能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新总规》)。
重庆第一次被明确定位为: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重庆作为特大经济城市,将带动川东以及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以多中心五个等级谋求市域城镇大发展。
重庆市域城镇分为五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
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都市区是重庆市市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
突出其在长江上游经济带和西部地区的核心地位,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资金融通、现代管理、综合服务、技术传递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万州是重庆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发展成为重要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辐射川东北、陕南、鄂西的区域中心。
涪陵是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乌江流域物资集散地。
积极培育高科技产业,推进核能能源开发,强化对乌江流域的辐射作用。
江津是重庆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合川是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大力进行以电力为主的能源开发。
重点发展食品、轻纺、建材、商贸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永川是重庆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发展商贸物流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产业和旅游业。
黔江是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黔四省(市)商贸重镇。
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
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发挥承接和传导经济辐射的功能,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三种模式建设新农村重庆市新农村的发展建设将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发展模式。
位于平坝、丘陵和低山区,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自然资源等条件相对优越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位于丘陵和低山区的其他行政村,经济、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条件一般,离主要交通线较远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对规模过小、位置较偏僻、基础设施差、缺乏基本生存条件,以及位于风景区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特殊控制区内的行政村,原则上进行撤并。
到2020年,重庆市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中心村还设置“一校三室一园一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即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运动场地。
基层村也要设置“三室一场”,即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运动场地。
2、重点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新总规》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也做了明确的部署。
要求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
建设三峡保护区将以长江全流域生态保护为原则,建设三峡库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全面完成三峡库区森林植被恢复和环库区绿化带建设工程。
保护库区水环境,切实治理库区水域水污染,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库区工业企业提出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安全处置固体废弃物,开展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库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加强三峡库区及其支流回水变动区水体的富营养化防治,建立富营养化长效监控体系。
按照新《新总规》,到2020年,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和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也都能达达到Ⅱ类。
2、“一圈”奋起“两翼”高飞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与周边省市协调发展《新总规》构建了“一圈”带着“两翼”发展的战略,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
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重庆市还将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推进与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和陕西等周边省市的资源整合与协调发展,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未来几年,重庆市与四川省将共同构筑我国西部地区经济高地,共同构建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长江上游经济带,奠定西部开发的重要战略支撑地位。
共同保护开发合江佛宝山、江津四面山、南川金佛山等风景名胜区。
共同加强长江、嘉陵江、渠江、涪江等江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协调水电资源的梯级开发。
加快重庆经贵州的出海大通道建设,建设川黔铁路复线,改造南川、武隆到道真的道路,加快319国道线支线秀山至铜仁的道路升级改造,加强煤电开发合作。
合理进行乌江梯级水电开发,共同强化对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与湖北共同构建重庆—万州—宜昌—武汉大三峡旅游格局,共同加强对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防治库区水资源污染,发挥三峡电站的综合效益,加强万州、黔江与鄂西地区的经济联系,形成万州、黔江、恩施三极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万州至宜昌高速公路、万州至利川(318国道)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湖北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网的联系。
与湖南共同推动沿线城镇的经济协作,促进旅游路线重组,加强大三峡旅游区与张家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联系,加强与洪安、凤凰等边城旅游开发合作,共同做好武陵山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加快渝怀铁路复线、渝湘高速公路的建设,规划黔江—咸丰—来凤—石门铁路支线。
与陕西规划安康—城口—张家界—常德铁路,强化与陕西南部地区的交通联系网络,共同做好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保护,合作开发旅游产业,加强对矿业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合作。
3、水陆空全方位发展打造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到2020年,重庆不仅能实现全部区县(自治县)通高速路,90%通铁路,而且还将把“8小时重庆”变成“4小时重庆”。
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重庆将被建设成为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高速公路实现“4小时重庆”重庆将通过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区)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达到高速公路在区县100%的覆盖率。
而现在的“8小时重庆”届时也将变为“4小时重庆”。
“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成都、重庆—遂宁、重庆—武胜、重庆—西安、重庆—武汉、重庆—长沙、重庆—贵阳、重庆—泸州、重庆—大足—成都、重庆—开县—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
铁路实现区县覆盖率90%铁路基本网络“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将辐射各个方向。
“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成渝(成都—重庆)、遂渝(遂宁—重庆)、兰渝(兰州—重庆)、襄渝(襄樊—重庆)、渝怀(重庆—怀化)、川黔(重庆—贵阳)、万宜(万州—宜昌)、渝泸(重庆—泸州)、达万(达州—万州)及远景预留的安常(安康—奉节—张家界—常德)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利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
“四支线”为三万(三江—万盛)、万南(万盛—南川)、南涪(南川—涪陵)、黔石(黔江—石门)铁路。
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8个港口撑起航运中心重庆市将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重点建设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和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
集约利用岸线资源,结合产业布局,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要作业区。
加强各作业区通道的规划建设。
在主要作业区规划预留铁路专用线,充分发挥水铁联运的优势。
机场布局“一大三小”民航机场将按“一大三小”布局。
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以江北国际机场为中心,整合、协作五桥机场、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和旅游航空,形成功能互补、航线整合的区域航空枢纽。
通过机场集疏通道的建设,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解读(一)城镇化发展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1)一小时经济圈一小时经济圈包括都市区及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大足、潼南、荣昌、铜梁、璧山、南川、万盛、双桥等23个区县,面积2.87万平方千米。
依托长江水系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网络型、开放式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布局体系。
2)东北部地区东北部地区包括万州、开县、垫江、丰都、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11个区县,面积3.39万平方千米。
依托长江以及沿江铁路、高速公路构成的东北线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以万州为核心,以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带状城镇发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