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五种意识提升司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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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发展的能力

——宁城县司法局赵德生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具有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双重职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建章立制,科学管理,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使领导班子成为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高效型的核心集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以优良的行风、扎实的工作、围绕中心、立足职能,切实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树立学习意识,增强自身能力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是要避免形式主义,切实取得实效。对自身的准确定位和清醒认识是发展的前提,也是我们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必须明确的问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着律师、公证等中介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树立学习意识,要把握自身定位,着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保障能力。

一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晋位

发展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来。

二要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新颁布的法规和政策,建立重大疑难问题集体研讨制度,为班子成员互相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供条件。另一方面,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新理念,拿出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深入基层,脚踏一线,亲自参与业务活动,现场处理实际问题,在实践中学,在实际中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当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资金保障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学习不够、提高不快、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造成的。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科学发展的本领,实现超越自我。

三要完善长效机制,树立不学则退的观念,倡导自觉主动学、挤出时间学,理论联系实际学的良好学风,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班子个别同志以往存在的忙于业务工作、疏于政治学习的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成为更新观念、开拓进取的持续动力。

四要加强现代知识培训。要求大家在快节奏、高效率、竞争激烈的形势下,思想上要有危机感和紧迫感,要认识到不接受新事物、不掌握现代知识就会落伍,必将被新时代所淘汰。积极参加函授、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

二、创新载体,活化形式,提高发展动力

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法制宣传职能的针对性。普法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增强普法教育工作实效,针对欠发达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在普法形式上,大力推进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教堂、进学校活动,把法律送到基层群众的身边;在普法内容上,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把普法教育同保障群众发家致富结合起来;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同服务基层群众结合起来;在普法方法上,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黑板报、普法学校、宣传车、广播站等宣传工具以及建立城区“普法广场”,电视、电台、网络设立普法专栏,在全县形成“讲台有人、电台有声、荧屏有像、网上有文”的全方位普法教育格局。

创新工作制度,提高法律服务职能的主动性。健全规范的法律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要着眼于强化职能、服务社会,不断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开拓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促进各项工作由“事务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守株待兔”式向“上门服务”式转变,由“有求于我”向“有求必应”转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法律保障职能的治本性。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责任机制,即: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抓住苗头超前排查、严格制度定期排查和边排查边调处、分级负责归口调处、领导包办重点调处、条块结合共同调处。制定“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单位各司其责、互相配合、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及时高效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区分层次灵活学:要针对司法所任务繁重,学习难集中的特点,积极开展“备份讲座”,确保学习覆盖面;要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独立性、分散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构建学习教育网络平台;要针对机关干部需要全面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利于指导工作的特点,不断拓展学习内容,适应形势要求。明确主题专题学:要广泛开展领导干部“读书思廉”,机关干警“读书敏行”,基层干警“读书尽责”,法律服务工作者“读书精法”主题读书活动,打造层次丰富、各具特色的学习团队。上下互动促进学:打造平等交流、民主讨论平台。

三、树立自强意识,增添内在活力

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涉及面广、覆盖面宽、全方位、多层次和基础性、治本性、超前性等特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标本兼治的职能工作侧重在思想转化、素质教育领域,社会效果往往需要一定的过程,从实绩上来讲,不能“显而易见”,从成效上来看,谈不上“立竿见影”,所以,少数地方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持有偏见。特别在几个偏远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存在客观上地位不高、职能不硬、经费不足、工作难做等问题,就连本系统少数同志思想上也悲观消沉,束缚了职能工作的开展。

针对现状,在全系统要开展“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更有为”的大讨论,特别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消除自卑自嘲心理,面对困难和压力,树立自信自强的信念,振奋精神,增添活力。在本职工作中,一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务虚为求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明确职责,找准位置,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在维护稳定和保障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以作为赢得“主角”的地位;另一方面经常深入调查研究,随时掌握面上动态,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平安创建工作中,积极出点子、想新招、当好领导的参谋,并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赢得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与支持。近年来,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纳入了政府总体工作的盘子,挤上了位子,各项业务经费均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在人、财、物上得到县政府的广泛支持,在县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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