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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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质量管理制度

抽样质量管理制度

抽样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抽样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抽样检验的水平和质量,保障用户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抽样质量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抽样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抽样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确保抽样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抽样质量管理应依据相关标准和法规,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违反规定私自调整、篡改抽样方案和检验结果。

第六条抽样质量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抽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抽样质量管理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抽样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性,直接向公司高层管理报告,并独立进行抽样和检验工作。

第九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抽样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抽样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档案,保存抽样检验方案、检验结果和相关证据,便于监督检查。

第三章抽样程序第十二条抽样质量管理应依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制定抽样方案,明确抽样点、抽数和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抽样过程中,应随机选取样品,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第十四条抽样过程中,应加强抽样现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五条抽样过程中,应对样品进行标识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抽样过程中,应建立抽样记录,详细记录抽样点、抽数和抽样人员等信息,便于追溯。

第四章检验程序第十七条抽样质量管理应依据国家标准和法规,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八条抽样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十九条抽样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方案和程序操作,不得违反规定私自调整和篡改检验结果。

第二十条抽样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抽样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抽样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抽样检验管理制度范文一、导言抽样检验作为一种质量管理的有效工具,在现代企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抽样检验能够通过一部分样本的检验结果来推断整个批次产品是否合格,从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但是,抽样检验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抽样不合理或者操作不当,就会导致检验结果不够准确,进而影响产品质量。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抽样检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抽样原则、抽样方法、抽样计划、抽样过程、抽样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抽样检验管理制度。

二、抽样原则1.代表性原则抽样检验的目的是通过对样本的检验来推断整个批次产品的质量情况,因此样本必须能够代表整个批次产品。

代表性原则要求在进行抽样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产品的特性、生产过程、生产环境等,确保样本的选择是全面、公正、客观的。

2.随机性原则随机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抽样时要遵循随机原理,即每个产品都有被选中的可能性,确保样本的选取是随机的、没有主观性和偏向性。

只有遵循随机性原则,才能保证抽样检验的结果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

3.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抽样检验的样本量和抽样方式必须是合理的,既要保证样本数量足够大,以提高统计推断的准确性,又要考虑成本和时间的限制,避免过度抽样。

只有在合理的前提下,抽样检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抽样方法1.简单随机抽样简单随机抽样是最常见的抽样方法,其原理是从总体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验。

简单随机抽样的优点是操作简单,随机性好,代表性强。

但是其缺点是可能存在抽到偏倚样本的风险,导致抽样结果不准确。

2.系统抽样系统抽样是将总体按照一定规则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从每一部分中按照相同间隔选择样本进行检验。

系统抽样的优点是操作简便,适用于大批量产品抽样。

但是其缺点是可能存在周期性误差,导致抽样结果有一定偏离。

3.分层抽样分层抽样是将总体按照不同层次进行划分,然后在每个层次内进行简单随机抽样。

分层抽样的优点是能够考虑不同层次的产品特性,增加抽样的代表性。

公司抽样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公司抽样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公司抽样管理规定制度范本为规范公司抽样管理,确保抽样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对产品、过程和环境进行抽样检验的所有活动。

2. 公司抽样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抽样过程的合法性和抽样结果的真实性。

二、抽样机构与职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抽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抽样工作。

2. 抽样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确保抽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抽样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抽样计划、组织实施抽样、处理抽样结果和编制抽样报告等工作。

三、抽样计划与实施1. 抽样管理机构应根据产品、过程和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抽样计划,明确抽样目的、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周期等。

2. 抽样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 抽样实施时,应按照抽样计划进行,确保抽样的随机性和代表性。

四、抽样方法与要求1. 抽样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抽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抽样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抽样时间、地点、对象、数量、方法、结果等,并保存相关资料。

五、抽样结果处理1. 抽样结果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过程和环境的质量状况。

2. 抽样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 抽样结果合格的,应继续加强管理和监控,确保质量的持续稳定。

六、抽样结果的利用与反馈1. 抽样结果应作为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用于指导生产和经营活动。

2. 抽样结果应定期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3. 抽样结果应作为公司内部培训和技能提升的参考,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监督与检查1. 抽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抽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抽样过程的合法性和抽样结果的真实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30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2019年8月8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

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节:抽样检验的范围为了保障公民的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明确了抽样检验的范围。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抽样检验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抽样检验涉及到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各个环节。

通过抽样检验,可以检测食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生产要求。

2.食品销售环节:抽样检验还涉及到食品销售环节,包括超市、餐饮企业等销售食品的场所。

通过抽样检验,可以检测销售食品的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3.食品市场环节:抽样检验还会涉及到食品市场环节,包括传统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

通过抽样检验,可以检测市场中食品的质量及卫生情况。

第二节:抽样检验的程序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抽样检验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条规定了抽样检验的具体程序。

1.确定抽样对象:首先要确定抽样对象,即要检验的食品种类和来源。

2.制定抽样计划:根据抽样对象,制定抽样计划,确定抽样数量、地点、时间等具体内容。

3.抽样执行:在确定的抽样计划下,对抽样对象进行抽样操作,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4.样品封存:抽取的样品需要在封存的情况下送往实验室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5.检验结果:实验室完成检验后,将出具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样品的检测结果以及是否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节:抽样检验的结果处理根据抽样检验的结果,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1.合格处理:如果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样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可以正常销售和流通。

2.不合格处理:如果抽样检验结果显示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销售单位整改,并可能面临处罚。

3.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样品,相关部门将进行跟踪监督,以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节:抽样检验的意义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出台,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公民的健康与安全。

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为检验人员检验提供依据,确保进料,制程品和成品的抽样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符合要求。

2范围适用于原物料进料检验、制程全检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物料验证测试、产品最终检验。

3定义3.1抽样检验:从“检验批”里,依照批量的大小抽出特定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照事先约定的检验办法加以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相比较,决定个别样本是否合格。

再将样本中不良品的数目与“抽样计划”中允许不良的数目相比较,以判定该检验批量是否允许。

3.2样本:由检验批中所抽取一个以上的单位制品所组成。

样品中所含的制品单位的数目,称为样本数或样本大小,用符号“n”表示。

3.3批:各种产品,凡是具有相同的来源,且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所得到的一群规格相同的产品,称为一个“批”,又称为一个制造批。

一个制造批“有需要可分为几个检验批”,但注意避免将一个以上的“制造批”合并为一个“检验批”。

3.4批量:“批量”是每个“检验批”的产品数量,其符号以“ N”表示,以“批量”来称呼。

3.5检验批:“检验批”构成的目的便于抽样检验的进行,即在该制成品送验批中,依其“批量” 的大小,按照抽样计划随机抽取样品加以检验,再依照抽样检验的原则来判定这个“检验批” 是否允收。

3.6Ac:接收数3.7Re:拒收数3.8AQL: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3.9致命缺陷CR:指可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重大环境污染的缺陷,用CR表示;3.10严重缺陷MA:指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一般为结构性或装配性缺陷,用MA表示;3.11轻微缺陷MI:指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但影响产品的外观及档次,用MI表示。

4职责4.1品管部负责按全检、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5内容5.1本公司引用MIL-STD-105E (计数值的调整型抽样计划)的部分内容。

5.1.1IQC进料抽样基准:依进行MIL-STD-105E抽样检验,正常检验、加严及减量检验,特殊检验(特殊抽检),时机如下(一般开始为正常检验)以及按 5.1.5执行:正常检验转入加严检验:连续5 批中有2 批被拒收。

成品检验抽样管理规定

成品检验抽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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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检验抽样管理规定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目的:规定了成品检验前样本抽取的方法,以符合计数抽样检验的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微电子分公司及微波事业部对执行GJB 2438A -2002、GJB 597-88、SJ 20668-1998、SJ 20527A -2003通用(总)规范的产品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验收等成品检验时的样本抽取。

2 职责
2.1 质保中心实验室检验员负责按照产品详细规范及本管理规定的要求抽取样本。

2.2 质保中心实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检验员抽样工作的开展。

3 术语和定义
3.1 随机抽样:保证在抽取样本的过程中,排除一切主观意向,使批中的每个单位产品
都有同等被抽取的机会的一种抽取方法。

3.2 分层抽样法:也叫类型抽样法,是一种随机抽样方法。

它是从一个可以分成不同层
(或称子体)的总体中,按规定的比例从不同层中随机抽取样品的方法。

3.3 混合集成电路检验批:由一定数量的一种型号的电路(A 组检验要求)或几种型号
的电路(仅适用于B 、C 和D 组检验)组成,但它们必须具有相同的封装形式和引
线镀涂,同时提交质量一致性检验。

3.4 微电路检验批:一个检验批应由同一封装形式和引线镀涂的单一器件型号组成。

3.5 微电路模块检验批:一个检验批应由基本相同条件下生产的同一时间提交检验的同一
型号模块组成。

3.6 微波组件检验批: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相同设计,相同工艺,采用相同材料生产出来,
并同时提交检验的同一型号(包括不同规格)的全部组件可组成一个检验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计划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与食品安全操作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与食品安全操作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与食品安全操作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我们所食用的食品是安全可靠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定,其中就包括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操作规定。

这些规定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对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食品的随机抽样检测,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抽样检验需要遵循科学、公正、随机的原则。

监管部门会根据食品的种类、生产批次、销售区域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抽样计划。

在抽样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抽样检验的项目涵盖了众多方面,包括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等。

一旦检测出不合格的食品,相关部门会立即采取措施,如责令企业召回问题产品、对企业进行处罚等,以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还对检验机构的资质和工作流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检验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检验过程要严格遵守标准方法和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检验机构要对检验结果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接下来,我们再谈谈食品安全操作规定。

这是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范,涵盖了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

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企业要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要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检验,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

加工制作过程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控制好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时间、卫生条件等因素。

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样检验是指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进行数量抽样,并进行相关的检验、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抽样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抽样检验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工作。

第六条抽样检验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可以作为行政执法、法律诉讼、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证据。

第七条抽样检验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执行,涉及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保密工作制度,确保抽样检验结果的机密性。

第二章抽样检验的程序第九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抽样检验计划,并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抽样检验的重点对象和频次。

第十一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抽样检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申报信息、食品流通环节的监控信息等。

第十二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对抽样检验的样品进行标识、封样,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估和分析,并及时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抽样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抽样检验的具体工作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食品抽样检验所需的信息和样品。

第十七条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定向抽样、随机抽样、专项抽样等方式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八条食品抽样检验的样品应当代表性,并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抽样管理制度

抽样管理制度

抽样管理制度
抽样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针对产品抽样检验的管理规定和操作
程序。

其目的是确保对产品进行有效的抽样检验,以评估产品的质
量和符合性。

1. 抽样计划:制定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位置等。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求,确定适当的抽样方案。

2. 抽样程序:明确每个抽样任务的具体执行流程,包括抽样器具的选择和校验、抽样位置的确定、抽样过程的控制等。

3. 抽样标准:确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接受水平,定义合格和不合格的判断标准。

可以使用统计方法,如接受质量限(AQL)等。

4. 抽样记录:建立记录抽样过程的文件和表格,记录抽样日期、抽样位置、抽样数量、抽样结果等信息。

确保取得准确和可追溯的
抽样数据。

5. 抽样结果评定:根据抽样结果进行质量评定。

根据质量标准,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将抽样结果与标准进行对比,确定产品质量的
接受与否。

6.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返工、拒收、报废等,并建立相应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7. 管理评审:定期进行抽样管理制度的评审,对制度进行定期审查和改进,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抽样管理制度对于产品质量控制和合规性评估非常重要。

它可
以确保抽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产品质量,并可追溯性。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企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一、规定目的本规定是为保证企业产品的质量,规范产品检验流程,合理选择抽样比例及方法,并明确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确保企业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客户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检验。

三、抽样规律根据不同企业的生产特点及产品类型,采取不同的抽样规律。

1. 一般产品抽样方案对于大批量的一般产品,采取按序号逐个抽样的方式进行。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0个以内,抽样数量为全部。

•数量在51~150个之间,随机抽样3个。

•数量在15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5个。

•数量在501~1500个之间,随机抽样8个。

•数量在1501~10000个之间,随机抽样13个。

•数量在10001个及以上,随机抽样20个。

2. 高价值产品抽样方案对于高价值产品,采用为比例较高的抽样方法。

具体抽样比例如下:•数量在5个以内,全部抽样。

•数量在6~5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50%。

•数量在51~1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30%。

•数量在101~300个之间,抽样比例为20%。

•数量在301个以上,抽样比例为10%。

3. 特殊企业抽样方案对于特殊的生产企业和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抽样规定进行抽样。

四、具体抽样方法1.空间抽样法:将产品分成若干量或区,随即识别或采样。

2.时间抽样法:采用分时段或分批次抽样。

3.随机数抽样法:利用随机数表进行抽样。

五、抽样数量计算方法产品抽样数量=(a+b)/2×P×N•a: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b:不符合要求的最小数量•P: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比例•N:产品总数六、抽样记录所有的抽样检验均需开具抽样检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检验日期、地点、方法、人员;•检验结论、抽样记录、不合格品记录。

七、抽样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发现抽样检验的产品不合格,应当按照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中不合格品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

产品抽样检验规范条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以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各相关部门及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规范,在产品抽样检验工作中遵循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2. 抽样检验程序2.1 抽样计划- 在进行抽样检验前,应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数量、抽样方法和抽样地点等。

计划应根据产品的属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确定,以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抽样方法- 抽样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目的选择。

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随机抽样、区域抽样和顺序抽样等。

从样本中应充分代表整个批次的特征和品质。

2.3 抽样操作- 在实施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包括正确选择抽样工具、遵循抽样计划、保持抽样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2.4 抽样标准- 抽样标准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产品标准制定,以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对于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制定相应的抽样标准,并进行监督和更新。

3. 抽样检验要求3.1 样品保存- 抽样得到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以防止样品变质或丢失。

各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样品保存要求,并落实到具体的操作流程中。

3.2 实验室分析- 抽样的样品应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结果评价- 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对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企业。

4. 监督和管理4.1 内部监督- 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包括定期检查抽样记录、审查检验结果和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等。

4.2 外部监督- 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检查企业的抽样工作情况。

对于违反规范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5. 结论本文档制定了产品抽样检验的规范条例,包括抽样检验程序、抽样检验要求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规范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并不断完善和提升抽样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样品管理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样品管理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样品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对抽样检验样品(以下简称样品)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及样品的流转要求。

适用于各级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对样品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GB/T335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抽样检验:从所考虑的产品集合中抽取若干单位产品进行的检验。

3、职责3.1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制定检验抽样样品的管理程序,明确检验样品到达技术机构后接收、清点、验证、登记、标识、入库、保管、领样、制备、检验和处置等流转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3.2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建立样品流转的记录制度。

3.3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确定对到达样品的接收、清点、验证、登记、标识、入库、保管、安全、保密和领样分发阶段的管理责任人。

3.4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当明确在样品流转过程中防护控制的要求。

4、样品流转要求4.1基本要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保证样品在存放和检验过程中满足检验要求。

4.2样品的接收4.2.1样品接收人员依据抽样单验收样品。

验收内容(不限于)如下:a)包装和封条完好性;b)产品外观完好性及与检验有关的相关信息;c)样品数量与抽样单的符合性;d)检验所需技术资料的完整性;e)履行样品登记手续。

4.2.2接样人员应在接收样品同时,向送样人员询问以下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a)样品在运送过程中是否出现过异常情况;b)样品在储存过程中是否有特殊要求;c)样品在检验过程中如有特殊要求,应记录。

4.3样品保管4.3.1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应设置固定的样品存放场所,配置合适的设备、设施存放样品,避免样品丢失、污染、混淆、变质。

4.3.2样品的存放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a)存放场所应划分不同区域,分别存放不同类别的样品,避免交叉污染;b)样品贮存环境应满足样品保存的要求;c)需要时,样品管理人员应连续记录贮存环境条件;d)样品应分类存放,清晰识别,做到帐、物、卡标识一致;e)相近易混样品应加挂警示“易混”标识;f)易燃、易爆和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采取隔离存放等安全措施。

产品质量抽样的法律规定(3篇)

产品质量抽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质量抽样,是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产品质量抽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抽样制度,加强对产品质量抽样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产品质量抽样不得妨碍被抽样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培训合格。

第二章抽样范围和标准第七条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包括:(一)列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的产品;(二)质量投诉较多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三)其他需要抽查的产品。

第八条产品质量抽样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抽样依据:抽样依据应当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二)抽样方法:抽样方法应当科学合理,能够代表产品真实质量;(三)抽样数量:抽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四)抽样时间:抽样时间应当合理,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三章抽样程序第九条产品质量抽样程序如下:(一)制定抽样计划: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抽样范围和标准,制定抽样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二)下达抽样通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向被抽样单位下达抽样通知,告知抽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事项;(三)现场抽样: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产品进行抽样;(四)封样:抽样后,抽样人员应当对样品进行封样,并填写封样单;(五)送检:抽样人员将封样单和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六)检验: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七)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机构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条产品质量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抽样证件,并说明抽样依据、抽样范围、抽样数量等事项。

第十一条被抽样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产品质量抽样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明确抽样检验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以及样品的保存、处理和利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抽样检验的范围和频次(一)抽样检验的范围: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单位的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抽样检验的食品。

(二)抽样检验的频次: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消费者投诉举报、历史抽检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抽样检验计划,确定抽样检验的频次和重点。

三、抽样检验的程序和方法(一)抽样检验的程序:1. 制定抽样检验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年度抽样检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对象、频次、任务分工等。

2. 抽取样品:抽样人员应当从生产、流通、使用的不同环节抽取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随机性。

3. 封样和标识: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封样,并在样品包装上贴上标识,注明样品名称、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抽样人员等信息。

4. 送检:将抽取的样品及时送检,确保样品在有效期内完成检验。

5. 检验结果反馈: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委托抽样检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 后续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样检验的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样品的保存、处理和利用(一)样品的保存:1. 抽样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样品室,确保样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保存。

2. 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自抽样之日起计算。

3. 样品保存期间,抽样检验机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损毁或者丢失。

(二)样品的处理:1. 对检验合格的样品,抽样检验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销毁。

2. 对检验不合格的样品,抽样检验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和地方针对药品生产和销售中的抽样检验进行管理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抽样依据:规定了药品抽样检验依据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

2. 抽验对象:明确了需要进行抽样检验的药品品种范围,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

3. 抽样方法:规定了药品抽样的方法和程序,包括随机抽样、定向抽样等。

4. 抽样单位:明确了进行药品抽样的单位,一般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抽样检验机构。

5. 抽样数量:规定了药品抽样的数量,根据抽样检验的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6. 抽样地点和时间:规定了药品抽样的具体地点和时间,通常是在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医院等场所进行。

7. 抽样人员资质要求:规定了进行药品抽样的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8. 抽样结果处理:规定了药品抽样检验结果的处理方法,包括合格、不合格等处理方式。

通过对药品抽验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障药品质量的安全和有效性,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同时,也可以
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的抽验管理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1. 抽验对象:药品抽验管理规定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药品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

2. 抽验比例:根据相关规定,药品抽验应按一定比例进行,比例根据不同药品的风险等级来确定。

一般而言,高风险药品抽验比例较高,低风险药品抽验比例较低。

3. 抽验频率:药品抽验应根据特定要求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具体频率根据不同药品的特性、供应链环节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而言,短效药品、高风险药品等需要更频繁的抽验。

4. 抽样方法:药品抽验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抽样方法一般包括随机抽样、定向抽样、风险抽样等。

5. 抽样检验:抽样后的药品应送至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药品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测试。

6. 检验结果管理: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相应的处置,包括追溯、召回、停止销售、罚款等措施。

合格的药品可以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规定,具体详情需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能力建设,保障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二章计划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明确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数量、抽样地点和检验项目等。

第六条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应当综合考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监督检查、舆情监测、事故处置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执行等因素。

第三章抽样第七条抽样工作应当遵守随机、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第八条抽样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遵守抽样操作规范。

第九条抽样过程中应当记录抽样信息,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样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信息。

第四章检验与结果报送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和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出具检验报告,并将检验结果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检验结果应当真实、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五章复检和异议第十三条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

第十四条复检工作应当由原检验机构以外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十五条复检结果应当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第六章核查处置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核查处置,并依法采取措施。

第十七条核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七章信息发布与法律责任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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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检验人员检验提供依据,确保进料,制程品和成品的抽样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符合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原物料进料检验、制程全检检验、供应商样品检验、物料验证测试、产品最终检验。

3 定义
3.1抽样检验:从“检验批”里,依照批量的大小抽出特定数量的样本,将该样本按照事先约
定的检验办法加以检验,并将检验的结果,与预先决定的品质标准相比较,决定个别样本是否合格。

再将样本中不良品的数目与“抽样计划”中允许不良的数目相比较,以判定该检验批量是否允许。

3.2 样本:由检验批中所抽取一个以上的单位制品所组成。

样品中所含的制品单位的数目,称
为样本数或样本大小,用符号“n”表示。

3.3 批:各种产品,凡是具有相同的来源,且在相同的条件下生产所得到的一群规格相同的产
品,称为一个“批”,又称为一个制造批。

一个制造批“有需要可分为几个检验批”,但注意避免将一个以上的“制造批”合并为一个“检验批”。

3.4 批量:“批量”是每个“检验批”的产品数量,其符号以“N”表示,以“批量”来称呼。

3.5检验批:“检验批”构成的目的便于抽样检验的进行,即在该制成品送验批中,依其“批量”
的大小,按照抽样计划随机抽取样品加以检验,再依照抽样检验的原则来判定这个“检验批”
是否允收。

3.6 Ac:接收数
3.7 Re:拒收数
3.8 AQL:接收质量限(以不合格品百分数或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3.9 致命缺陷CR:指可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重大环境污染的缺陷,用CR表示;
3.10 严重缺陷MA:指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一般为结构性或装配性缺陷,用MA表示;
3.11 轻微缺陷MI:指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但影响产品的外观及档次,用MI表示。

4 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按全检、抽样标准进行检验。

5 内容
5.1本公司引用MIL-STD-105E (计数值的调整型抽样计划)的部分内容。

5.1.1 IQC进料抽样基准:依进行MIL-STD-105E抽样检验,正常检验、加严及减量检验,特
殊检验(特殊抽检),时机如下(一般开始为正常检验)以及按5.1.5执行:正常检验转入加严检验:连续5 批中有2 批被拒收。

加严检验转入正常检验:连续5 批全部被允收。

正常检验转入减量检验:连续10 批全部被允收者。

5.1.2 涉及抽检检验工序及车间基准:依进行MIL-STD-105E抽样检验,按5.1.5表执行
5.1.3IQC进料全检、组装车间全检、彩绘车间全检基准:依进行MIL-STD-105E实施对所有产
品全检检验,按5.1.5表执行。

5.1.4 涉及验证试验、盐雾测试、供应商车间样品首件基准:2-3PCS,供应商样品检验,品管部及供
应商留样,车间首件样品车间留样,验证测试样品大货抽样。

5.1.5各车间/工序检验水准及允收水准(AQL)设定如下:
5.1.6 全检特殊要求
5.1.
6.1电镀件:所有电镀件来料检验(IQC)对其进行全检。

5.1.
6.2 抽检喷粉件:抽检喷粉件不良比例大于10%时候提出,交付IQC全检。

5.1.
6.3 抽检树脂件:抽检树脂件不良比例大于10%时候提出,交付IQC全检。

5.1.
6.4木头件:所有木头件来料检验(IQC)对其进行全检。

5.1.
6.5玻璃件:所有玻璃件来料检验(IQC)对其进行全检。

5.1.
6.6彩绘车间转序物料:抽检彩绘件不良比例大于10%时候提出,交付IQC全检。

5.1.
6.7 来料检验电子、包装、灯头使用特殊抽检特殊检查水平 MA-S-4 MI-S-4。

5.2样本量字码表:
5.3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字码表:
F 20 0 1 1 2 2 3 3 4
G 32 0 1 1 2 2 3 3 4 5 6
H 5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J 8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K 125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L 20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M 315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N 500 0 1 =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P 80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Q 1250 0 1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R 2000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14 15 21 22
5.4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字码表:
K 125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L 200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M 315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N 500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P 800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Q 1250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R 2000 0 1 1 2 2 3 3 4 5 6 8 9 12 13 18 19
S 3150 1 2
样本大小
允许接收质量水平(AQL)
0.010 0.015 0.025 0.040 0.065 0.10 0.15 0.25 0.40 0.65 1.0 1.5 2.5 4.0 6.5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c R e
A 2 0 1
B 2 0 1
C 2 0 1
D 3 0 1 0 1
E 5 0 1 0 1 1 2
F 8 0 1 0 1 1 2 1 2
G 13 0 1 0 1 1 2 1 2 2 3
H 20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J 32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K 50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L 80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M 125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N 200 0 1 =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P 315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Q 500 0 1 0 1 1 2 1 2 2 3 3 4 5 6 7 8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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