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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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案例

财产保险案例

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未注明保险标的的位置纠纷案。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张某投保家庭财产保险3万元。

不久后的某日,张某欲将其房屋墙壁重新粉刷一遍,便把家具、衣物、家电等物品搬到楼外自家的窗前,令其14岁的儿子看管。

儿子在玩耍时将一瓶汽油碰洒,当时天气燥热,阳光经玻璃聚焦引起大火,烧毁张某多件财物,价值9000元。

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其全部损失是在户外发生的,决定不赔。

张某回家细看保单,发现保单上并未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于是再度向保险公索赔。

保险公司对张某的答复是:保险单上未注明保险财产的座落地址,是保险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不符合保险公司的意愿,属无效代理行为,如果要赔损失的话,应由代理人来赔。

请分析保险公司的做法对不对?案例分析:1、家庭财产险通常限定被保险人投保财产的座落地点。

在保险财产的地址之外发生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因此合同中要列明财产的详细地址,以便划清责任。

本案不是简单的关于保险标的是在保险地址之内还是之外的问题。

而是由于保险代理人的失职,漏填地址,引起合同不完善的问题。

这一不完善的合同事实上导致了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的扩大化。

2、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超越权限,就属于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保险代理中,保险单必须经过保险公司核保员审核,若核保员对代理人超越权限行为不加制止,即表示保险公司对该保险单的默认。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默认之后,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3、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保险单的效力没有争议,已生效的保险合同必定是经过核保的合同。

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对代理人如此严重的投保错误没有提出异议,事实上就等于默认放宽保险责任范围,不能以代理人过失由抗辩张某的索赔请求。

至于被保险人把投保财产置于户外被烧,这是风险增大造成的结果,被保险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分析"随着房价的日渐飙升,大家都希望给予自己的房产一个很好的保障。

再加上自然灾害的无可抗拒性,和人祸的无法阻拦性,更让以保护房屋安全为主的家庭财产保险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

但是,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是否就意味着家庭财产万无一失了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个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希望可以让大家更清楚的认识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一:未及时报案有可能无法得到赔偿李先生出差回家,发现家里被盗,着急的他赶紧拨打110进行处理。

但十天过去后,警察尚未找出偷盗之人。

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忽然想起自己曾经购买过家庭保险,于是便赶紧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却以在出险后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赔偿。

这个财产保险案例告诉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所有保险合约的条款。

一般来讲,条约里会有"及时通知"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指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尽快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到现场勘查定损。

因此,小编告诉大家,即便是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也要注意相应的条款规定。

事故发生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

可以先拨打保险公司的人工电话,然后再补填保险单。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二:不要因为房产转让而出现财产保险空窗期家庭财产保险,主要保障的是房屋以及房屋内财产的安全。

但前提条件是,房屋是属于投保人的。

王先生尽管一直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但还是对自己的居住条件不满意,最近有人看中了他的房子,他便决定将房子售出。

可就在对方交完钱准备入住的时候,王先生家却忽然发生了火灾。

那么这种情况下,家庭财产保险是否还能保障王先生的房屋利益呢?在这里小编要引入的是房屋所属权的概念,即事故发生时,房屋到底是谁的。

刚才提到的家庭财产案例中,王先生尽管将房屋售出,但并未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因此房屋所属权还是王先生的。

既然如此,那么王先生既然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对他进行赔偿。

不过王先生需要承担的,就是对方可能因为火灾的缘故,不再购买他这套房,这就需要他退还对方所有房款。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2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1]2

例4:王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王某
感到非常高兴,于是想自己花钱为其姐购买一份“母婴安康保险”
以示庆祝。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为什么?
分析: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王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
保险利益。
例18:某人在行走时不幸被汽车撞死。生前他 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额10万元。其受益人在获得 10万元的保险金后,又以家属身份向肇事车主 索赔30万元。问家属应否把10万元还给保险公 司?
分析:如果按照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 不能同时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获得赔款。 但由于本案例属于人寿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 原则,故被保险人可获得两笔赔款,在向肇事 司机索赔30万元后,不要把10万元退还给保险 公司。
案例2: 某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该被保险 人家中失火,当: A、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万 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案例分析: 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 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 人不负责赔偿。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2万 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
案例1:
史某拥有4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 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史某家中失火, 当:
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 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所以在本案例中:
(1)当家庭财产损失15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 额,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赔偿15万元。
赔偿”。
确定本案保户刘某家中暖气破裂,造成楼下 三家受损,以及临单元6楼受损出险。是由被 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所致的损失,属于保险责 任。
保险公司未尽核保责任应予赔付
2005年12月15日,黄某到某保险公司投保《家 庭财产保险》,黄某提出投保朋友赠送的裘皮大衣5件, 价值8.1万美元,朋友送的床罩1套,价值12888元, 还有项链2条,价值3500元,以及部分文物,保险公 司称文物需另外投保;黄某提出上述财物没有发票, 保险公司称没有发票也可以保;黄某提出应该到家里 核对一下上述财物,保险公司称不用核对了,交钱就 可以。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家庭财产保险,又称家财险,提供房屋、室内装修及家居财物的保障,还提供家庭成员责任保险。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篇1:案例简介1994年5月30日王某向保险公司投家庭保险,保险金额为16000元,其中楼房二间,保险金额为6000元,保险费为12元;房屋以外财产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费为20元,保险期限自1994年5月30日零时至1995年5月30日24时止。

由本村协保员张某填写家庭财产保险集体投保分户清单,该清单上王某投保财产的详细地址来填。

协保员张某收取了王某交纳的保险费32元并出具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据。

王某于1994年2月租用本村祠堂用来堆放家具、杉木、三轮残疾人用车以及用来杀猪卖肉。

1994年10月23日因祠堂内电线老化漏电引起火灾,致使王某堆放在祠堂内的家具、杉木、农副产品和三轮残疾人用车、新鲜猪肉等不保财产均被烧毁,共计损失19800元。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对起火原因、施救经过、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王某以参加村集体投保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应认定成立。

王某未向保险公司申明投保的财产中有部分存放于祠堂内,保险公司亦未审核保险标的及坐落地点即按协保员填具的财产分户清单作出承保表示,双方对本案纠纷产生均有过错。

最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结案,由保险公司赔偿给王某人民币4000元。

案情分析一是原告王某存放于祠堂内的财产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财产范围。

《经济合同法》第25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

”本案投保人王某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就租用祠堂搞经营并存放财物,其投保的财产是楼房二间、房屋类以外财产,但其并未向协保员明确告知房屋类以外财产的范围及坐落地点,所以其对本案合同的不完备即保险标的地址不详负有过错责任。

财产保险的案例

财产保险的案例

财产保险的案例财产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它可以帮助个人和企业在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时得到经济赔偿,保障其财产安全。

下面将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说明财产保险的重要性和作用。

案例一,小明的家庭财产保险。

小明是一名普通上班族,他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

有一天,小明的家中发生了火灾,房屋和家具都遭受了严重损失。

由于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小明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帮助他重新修复了家园,避免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案例二,企业的财产保险。

某家大型企业购买了财产保险,保障了公司的生产设备和办公场所。

一年暴雨过后,公司的仓库遭受了严重的水灾,大量存货被淹没。

由于有财产保险的保障,企业得到了及时的理赔,避免了因为意外损失而导致的生产中断和经济损失。

案例三,农民的农作物保险。

农民小王种植了大片水稻,他购买了农作物保险。

一场异常的冰雹袭击了小王的田地,水稻遭受了严重的损坏。

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小王得到了相应的赔偿,帮助他度过了这次的农业灾害,保障了他的经济收入。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财产保险在个人和企业生活中的重要性。

无论是家庭财产、企业资产还是农业生产,都可能面临各种意外风险,而财产保险能够有效地帮助我们应对这些风险,降低经济损失。

因此,购买财产保险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一个安全的保障网。

总之,财产保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可以帮助我们应对各种意外风险,保障我们的财产安全。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财产保险,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并及时投保,为自己的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责任
倒塌; 雷击、洪水、冰雹、泥石流
、抢劫行为而丢失的被保险
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 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 失以及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
导致第三者的人身身亡和财 的责任。
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 合理的租房费用。
,由于遭受盗窃、抢劫过程来自保险责任:明细项目 房屋及装修 家用电器、床上 基本险 用品、服装、家 具 盗抢险
主要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3、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泥石流 等自然灾害。 由于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的被保险 人保险财产。 安装在被保险房屋内的水暖管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 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 水暖管爆裂、致使水暖管本身损失以及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 浸、腐蚀的损失。 在被保险房屋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身亡和财 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由于基本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的房屋无法 居住,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的、合理的租房费用。
案例----“温馨家园”家财险
核保规定:本保险仅仅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房屋。
保险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明细项目 房屋及装修 基本险 家用电器、床上 用品、服装、家 具 盗抢险 水暖管爆裂险 家庭住户第三者 附加险 责任一切险 租房费用损失险 门、窗、锁恶意 破坏损失险 保险费(单位:人民币元) 30元/份 50元/份 0.2万元 100元/份 A款3.5万元B款6.5万元 C款11.5万元 2.5万元 1万元 4万元 1.5万元 7.3万元 2万元 2万元 1万元
水暖管爆裂险 附加险 家庭住户第三者 责任一切险 租房费用损失险
门、窗、锁恶意 破坏损失险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在现代社会中,家庭财产保险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常见的保险形式。

它能够为家庭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障,减轻突发风险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下面将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家庭财产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

张先生是一位拥有自己房产的中年人,他的家庭包括妻子和两个孩子。

由于工作繁忙,张先生并没有时间去关注和处理家庭财产的安全问题。

直到有一天,他的家里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导致房屋被完全烧毁,家中的财产也损失严重。

这次事故让张先生深刻认识到了财产保险的重要性。

在向保险公司投保之前,张先生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了详细的咨询。

代理人向他详细介绍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内容和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通过与代理人的交流,张先生了解到,家庭财产保险主要包括房屋保险和财产保险两个方面。

房屋保险是指对房屋的结构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保险,确保在房屋受到火灾、盗窃、水灾等风险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付。

财产保险则是指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保险,包括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财产价值等因素确定保险金额。

张先生经过一番考虑后决定购买家庭财产保险。

他选择了一家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并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保险金额的确定。

他决定对房屋进行全额保险,以确保房屋在受到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全面赔付。

对于家中的财产,他根据市场价值和所需保障的侧重点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了适当的保险金额。

正是由于有了家庭财产保险,当张先生的家居再次遭遇火灾事故时,他不再像之前那次那样焦头烂额。

由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他得到了及时的赔偿,能够在短时间内重新恢复家居。

这次经历让张先生深深感受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好处。

家庭财产保险的作用远不止于此。

除了对于房屋和财产的保障,它还能够提供第三方责任保险、盗窃保险、水灾保险等附加保障。

这些保障能够有效地应对各种潜在风险,让家庭在面临意外损失时能够迅速恢复。

总之,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障家庭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购买家庭财产保险能够为家庭提供全面的保障,降低风险并减轻经济压力。

家财险新闻案例

家财险新闻案例

家财险新闻案例话说有这么一位马大哈先生,我们就叫他老胡吧。

老胡这人啊,心大得很。

有一天,他在家美滋滋地炖着红烧肉,然后就把厨房门一关,跑去客厅看球赛了。

那球赛正激烈的时候,他早把红烧肉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等他突然闻到一股焦糊味的时候,冲进厨房,那锅里的红烧肉已经变成了黑炭块,锅也被烧得黑乎乎的,抽油烟机也被熏得够呛。

老胡当时就懵了,这可咋办呢?这一检查,发现厨房的部分墙面也被熏黑了,而且抽油烟机说不定还得换个新的。

这一通折腾下来,没个小几千块可搞不定。

老胡正垂头丧气呢,突然一拍脑袋,想起来自己之前买了一份家财险。

他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心里还直打鼓呢,这情况人家能赔吗?结果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很快就派人上门来查看定损了。

原来啊,老胡这份家财险包含了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赔偿。

虽然这次没到火灾那么严重的程度,但是因为是他自己疏忽导致的意外财产损失,也在保险的赔付范围之内呢。

老胡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能够重新装修厨房的那面墙,还换了个新的抽油烟机。

老胡逢人就说:“这家财险啊,可真是买对了,我这马大哈以后也得长点儿心咯。

”小李是个上班族,平常工作忙得像个陀螺。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家里安安静静的。

谁知道,家里的水管却在这个时候“造反”了。

那水管估计是年久失修,突然就爆裂了。

水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在屋子里横冲直撞。

等小李下班回到家,打开门的时候,那场面简直惨不忍睹。

地板上全是水,家具的腿都泡在水里,有些纸盒子装的东西也被水泡得一塌糊涂。

他的那些心爱的藏书,底部也都湿哒哒的。

小李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这得损失多少钱啊。

但是他突然想起自己在买房的时候,听售楼小姐的建议买了一份家财险。

他赶紧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人很快就到了。

在查看了情况之后,保险公司表示,因为水管爆裂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所以会对小李家里被水泡坏的地板、受损的家具以及那些被泡坏的物品进行赔偿。

小李心里的大石头这才落了地,他感慨地说:“这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束光啊,本来以为要大出血重新置办东西了,还好有家财险。

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与教训

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与教训

保险理赔的案例分析与教训在我们生活中,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当意外事件发生时,保险理赔可以帮助我们在经济上得到补偿。

然而,保险理赔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案例和教训,本文将对保险理赔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其中的教训。

1. 案例一:车辆保险理赔小明是一位汽车爱好者,他购买了一辆全险保险。

不久前,他的车辆在停车时被一辆失控的摩托车撞上,造成了严重的损坏。

小明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且提供了详细的事故报告和维修估算单,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了他的理赔请求,原因是小明在事故发生后,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报案时效。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教训:首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细则非常重要。

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特别是关于理赔的流程和时效要求等。

只有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地报案,才能确保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其次,及时提供必要的证明和文件信息也是保险理赔的关键。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小明能够及时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和维修估算单,可能会有更大的机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2. 案例二:家庭财产保险理赔小红是一位家庭主妇,她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以保护她的房屋和财产免受意外损害。

一天,她的房屋发生了火灾,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小红及时报案,并提供了相关的照片和估损报告。

然而,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理赔请求,称之为故意纵火。

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以下教训:首先,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审核。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红能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火灾是真实发生的,并排除了故意纵火的可能性,那么她可能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其次,我们应该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避免任何可能引起保险公司怀疑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小红没有被指控纵火,那么她可能更容易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3. 案例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张先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护自己在受伤时能够获得经济援助。

一天,他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撞倒,导致严重的脑部损伤。

家庭财产险案例

家庭财产险案例
家庭财产险案例
案例
❖ 某市居民李某将其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
❖ 额为83000元。 春节期间,李某为其刚刚8岁的儿子买了200元左右的各
式烟花爆竹。 某日,李某与其妻到朋友家去做客,将儿子留在家中。李 某与其妻走后,其子感到清静无聊,将李某藏的烟花翻出,在屋里玩, 将一只爆竹点着,花炮在屋里乱窜喷火,其余烟花爆竹也被相继点燃, 导致大火燃起。所幸李某之子逃出门外,只有皮肉之伤,但当大火被扑 灭后李某清点家财时,发现衣服、被褥、家用电器、家具等均有不同程 度的损坏,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为38450元。对这起火灾,保险公司 认为,根据家财险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 属于本保险的除外责任,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所致,因此保险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李某则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而只是 玩耍不慎导致室内财物被烧,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 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仓库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保险公司应否免责? 这涉及保险法上一个重要的原则——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弃权和
禁止反言原则来源于英美法系国家保险实务,主要目的是矫正保险合同 订立双方的实力不均衡状态,避免保险人滥用权力或保证而拒绝承担保 险责任的情况出现。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 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事实上, 无论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放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 能反悔。从保险实践看,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约束的是保险人。
依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 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 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在该合同条款应理解为以21万元投保,是双方 约定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应当按照21万元赔偿。

金融知识以案说险案例

金融知识以案说险案例

金融知识以案说险案例
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了解和掌握保险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一些真实的案例来说明保险的重要性和保险理赔的流程。

1. 案例一:小明的交通事故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司机,他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

由于他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他需要自己承担治疗费用和损失费用。

如果他购买了车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为他支付治疗费用和车辆损失费用。

2. 案例二:小红的家庭财产保险
小红的房子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中被严重损坏。

由于她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公司为她支付了修复费用。

如果她没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她将需要自己承担修复费用,这可能会对她的经济造成很大影响。

3. 案例三:小李的人寿保险
小李是一名年轻的工程师,他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

由于他购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为他的家人支付了一笔赔偿金。

如果他没有购买人寿保险,他的家人将需要自己承担丧葬费用和经济损失。

以上案例说明了保险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我们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的范围和理赔流程,以免因为误解或不知情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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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创新案例

保险行业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创新案例

保险行业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创新案例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保险行业也在不断地进行创新,以满足人们对保障的需求。

在保险产品中,家庭财产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类型,它可以帮助家庭有效地保护财产安全,减轻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

本文将从几个案例出发,介绍一些保险行业中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创新案例,并探讨它们对保险行业的影响。

1. 案例一:智能家居保险随着智能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使用智能设备来提升生活质量。

然而,智能设备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例如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

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智能家居保险产品,为家庭提供了保障。

该保险产品涵盖了智能设备的损坏、数据损失等风险,并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这种创新的家庭财产险产品不仅满足了人们对财产安全的需求,还加强了保险公司与科技公司的合作,推动了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

2. 案例二:共享经济保险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共享汽车、共享住宿等服务。

然而,共享经济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风险,例如共享汽车的损坏、共享住宿的意外事故等。

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共享经济的家庭财产险产品,为用户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该保险产品覆盖了共享经济中常见的风险,并根据用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保障方案。

这种创新的家庭财产险产品不仅为共享经济提供了保障,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商机。

3. 案例三:绿色家庭财产险环境保护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关注在家庭生活中的环保问题。

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了绿色家庭财产险产品,为关注环保的家庭提供了相应的保障。

该保险产品覆盖了环保家居设备的损坏、环境污染等风险,并提供了环保咨询和指导服务。

这种创新的家庭财产险产品不仅满足了人们对环保的追求,还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发展。

以上三个案例展示了保险行业的家庭财产险产品创新。

这些创新不仅满足了人们对财产安全的需求,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

通过与其他行业的合作,保险行业不断推出适应时代需求的新产品,为人们提供更全面、更贴近实际的保障服务。

财产保险的理赔案例

财产保险的理赔案例

财产保险的理赔案例
最近,小王在家中发生了一起火灾,造成了房屋和财物的损失。

幸运的是,他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在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以下是小王的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1. 房屋损失
小王的房屋被火灾烧毁,需要进行重建。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担房屋重建费用,包括建筑材料、人工费用等。

小王提供了房屋损失的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后,给予了小王相应的赔偿款项。

2. 家庭财物损失
小王的家庭财物也遭受了火灾的摧毁,包括电器、家具、衣物等。

保险公司根据小王的报告和证明材料,对损失的财物进行了评估,然后给予了小王相应的赔偿款项。

3. 临时住宿和生活费用
由于房屋被烧毁,小王需要在外寻找临时住所。

保险公司给予小王一定的生活费用和临时住宿费用,帮助他度过这段艰难的时间。

总之,小王购买财产保险,使得自己在遭受不幸事件时能够获得经济上的保障和帮助。

通过及时提交理赔申请,小王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帮助他度过了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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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最近,我接到了一位客户的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让我深有感慨。

这位客户是一位年轻的父亲,他的家庭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中失去了全部财产。

这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是有了家庭财产保险,他们得到了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在这起案例中,客户的家庭财产保险包括房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在火灾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并提供了相关的理赔资料。

保险公司派出了专业的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理赔程序。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客户最终得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这笔款项帮助他们重新建立了家园,购买了新的家具和电器,并且支付了相关的维修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的专业团队给予了他们耐心的指导和帮助,让整个理赔过程变得顺利而高效。

这个案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家庭财产保险的重要性。

在面对突发的意外情况时,家庭财产保险可以为我们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支持,让我们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

因此,我强烈建议每个家庭都购买适合自己的家庭财产保险,以防不测之事的发生。

在选择家庭财产保险时,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选择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保险公司。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家庭财产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类型和保额,确保能够覆盖到我们的实际需求。

最后,我们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进行理赔。

总的来说,家庭财产保险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它不仅可以为我们在意外情况下提供保障,还可以让我们更加安心和放心地生活。

因此,我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够认真对待家庭财产保险,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让我们共同为家庭的幸福和安全而努力。

财险法律案例(3篇)

财险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系某市某小区居民,拥有一套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房产。

为保障财产安全,李某于2019年5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合同约定,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在核实后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2020年6月,李某的房屋因暴雨发生严重漏水,导致房屋内部装修、家具等财产损失严重。

李某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了相关损失证明和维修费用清单。

然而,保险公司经调查后认为,李某房屋漏水系因房屋老旧导致,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拒绝支付赔偿金。

李某对此不服,认为其房屋虽老旧,但暴雨是导致房屋漏水的直接原因,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于是,李某将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房屋损失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房屋因暴雨发生漏水导致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责任包括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本案中,李某房屋因暴雨发生漏水,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范畴。

虽然李某房屋老旧,但暴雨是导致房屋漏水的直接原因,并非房屋老旧本身导致。

因此,李某房屋因暴雨发生漏水导致的损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据此,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李某房屋损失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即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因此,判断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关键在于分析损失原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范畴。

2. 保险合同解释原则:在解释保险合同时,应遵循文义解释、目的解释、系统解释、习惯解释等原则。

财险案例

财险案例

案例1 电梯受损拒赔案[案情简介]某事业单位向A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承包房屋建筑及附属机器设备等设施。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投保设备中有一部电梯线路起火,造成配电柜起火使两部进口电梯受损,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接报案后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

该单位独立在大厦办公,办公大楼使用一年左右,到现场查勘时已看不到火灾的情景,只是在空气中有较重的胶皮气味,对损失标的检查后发现线路有烧焦痕迹,天梯配电柜多处有熏黑的痕迹,经检测该配电柜多处受损,需重新更换。

案件发生后,被保险人认为属火灾责任,提出索赔,承包公司根据察看情况,并咨询电梯的重置价,经认真展开案件分析、讨论后认为:该案件属意外发生的事故,有燃烧的现象,但没有形成火灾责任,同时受损的真正原因也不在综合险承保责任范围内,应予拒赔。

[案情分析及结论]保险理赔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出险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保险责任是否成立。

火灾的构成有三个条件:一是有燃烧现象,即发光、发热、有火焰;二是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三是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从本案事故看,本案发生是偶然的、意外的,也有燃烧的现象,所以本期事故责任认定的关键是要确认燃烧是否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由于燃烧仅仅造成电梯本身损毁,没有蔓延,燃烧没有失去控制,也没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所以判断本次事故不满足火灾成立的第三个条件,火灾责任没有形成。

同时,为严谨起见,承保公司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做了进一步的调查和推证。

经查实,该单位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电梯平常运转正常,有专门的维修商做日常维护,但是在调查最后一次维修记录时发现恰好是出险当日。

最终查明事故是由于维修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短路,致使设备因电气原因损坏,但被保险人并未投保机器损坏险。

因此拒赔。

[本案启迪]目前保险市场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理赔工作对保险人品牌形象的树立很重要。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既要大胆设想,更要严密推证。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近年来,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屡见不鲜,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案件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介绍家庭财产保险理赔的过程和注意事项。

某甲先生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包括房屋保险和财产保险。

某日,某甲家的房屋发生了火灾,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某甲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立即派出了理赔员进行现场勘查。

理赔员认真查看了房屋的损失情况,并要求某甲先生提供相关的财产损失清单和火灾发生时的现场照片作为证据。

某甲先生配合提供了所有需要的材料,并详细描述了火灾发生时的情况。

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了审核。

他们核实了某甲先生的保险合同,确认了他购买了房屋保险和财产保险,并且保险期间内的火灾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在确认了这些信息后,保险公司立即启动了理赔程序。

在理赔程序中,保险公司与某甲先生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及时通知他理赔的进展情况。

他们还向某甲先生介绍了理赔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让他对理赔的整个过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最终,保险公司在审核完成后,迅速向某甲先生支付了相应的理赔款项。

某甲先生在收到理赔款后表示满意,并对保险公司的高效、专业的理赔服务表示感谢。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家庭财产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保险公司需要及时响应客户的理赔申请,派出专业的理赔员进行现场勘查,并要求客户提供相关的理赔材料。

其次,保险公司要对理赔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客户的保险合同和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最后,保险公司要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客户理赔的进展情况,让客户对整个理赔过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总的来说,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需要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密切合作,保险公司要提供高效、专业的理赔服务,客户也要配合提供相关的理赔材料。

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介绍,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家庭财产保险理赔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让大家在购买保险时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

家庭财产保险案例老张一家住在一个老小区的顶楼。

老张这人啊,特别有保险意识,前几年就给自己家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想着万一出个啥事儿呢,也好有个保障。

这年冬天啊,可就出事儿了。

他家的水管不知道怎么的,可能是因为年久失修,再加上冬天冷,就突然爆了。

那水啊,就跟小瀑布似的,哗哗地流。

老张当时在上班呢,等他老婆下班回家,一开门,好家伙,家里都能划船了。

木地板泡得像个大面包,鼓鼓囊囊的,家具的脚也被泡得发白,有些电器也进了水,估计也够呛能再用了。

老张老婆当时就慌了神儿,不过她突然想起老张买的家庭财产保险,就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就到了现场,又是拍照,又是记录损失情况的。

这时候呢,就出现了点小分歧。

保险公司的人说,按照合同规定啊,一些正常使用损耗导致的水管问题,可能赔偿的比例会低一些。

老张老婆一听就急了,说:“我们这平时可都是正常使用啊,这大冬天的水管爆了,又不是我们故意弄的,你们怎么能这样呢?”老张回来之后,也和保险公司的人理论。

他拿出当时签订的保险合同仔细看,发现里面有个条款提到了关于水管老化的一些细则,但是也有关于意外事故的赔偿说明。

老张就指着合同对保险公司的人说:“你看,这写得明明白白的,这水管爆了属于意外啊,我们每年交那么多保费,不就是为了这种时候有个依靠吗?”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又重新仔细评估了一下情况,还请了一些专业的鉴定人员来看。

最后确定,这个水管爆裂确实是属于意外事故,而且老张一家平时对房子的维护也没有什么不当之处。

于是啊,保险公司就按照合同规定,赔偿了老张一家重新装修地板的费用、维修家具的费用,还有那些被水泡坏了的电器的费用。

经过这件事儿啊,老张逢人就说:“家庭财产保险啊,真的是家庭的‘保护神’,不过大家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省得到时候和保险公司扯皮。

”李奶奶住在一个老式的居民楼里,她的房子里堆满了她这一辈子收集的各种老物件,对她来说,这些东西可都是宝贝。

她儿子孝顺,就给她买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想着老人家年纪大了,万一有点什么意外情况,也能减少点损失。

保险案例分析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案例分析家庭财产保险
最后,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家庭财产,其目 的是为了使广大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 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故刘母的手伤医疗 费不属于本案中保险公司承保的范围。
本案启迪
u 本案例是个典型的家庭财产保险的损失赔偿案例。家庭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有:“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 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家用电器和文体 娱乐用品”等。本案中爆炸的高压锅及煤气灶均在保险 标的范围内,故其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只是过失操 作致使爆炸应该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这种情况下保险 公司应该赔偿因此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但对人身伤 亡不承担赔偿责任,人身伤亡不在家庭财产保险标的范 围内。
案情分析
刘母的行为是过失行为还是故意行为? 高压锅本身缺陷是否属于除外责任? 高压锅炸毁该有保险公司赔偿还是厂家赔偿? 医药费是否在赔偿范围内?
问题:本案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若是又
该如何赔付?
保险公司内部产生三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赔付。高压锅是被保险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造成爆炸的。刘母在使用高压锅前没有检查排气孔和限压阀是否有堵塞现象, 也没有注意调节温度,这是爆炸的直接原因。根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 保险公司理应拒赔。
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部分赔付。高压锅不能自动重开排气阀,证 明高压锅本身有缺陷,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属除外责任。但高压锅爆炸造成 的煤气灶损毁则是意外损失,保险公司应予赔付,高压锅的损失只能由被保 险人向生产厂家索赔。
第三种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全赔。刘某的财产损失及其母所花医疗费, 均是由爆炸风险造成的,保险公司应全部赔付。
保险案例分析——家庭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案例

财产保险案例
某食品厂2008年3月2日为全厂职工每人投保了15000元 保险金额的家庭财产保险(保期为一年)。该厂职工王某 的妻子所在的纺织厂2008年4月1日也为每个职工投保了 10000元家庭财产保险。2008年12月30日,王家因电器短 路引起火灾,烧毁了价值12500元的财产,王某及时报案 并向保险公司索赔。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及时赔付王 某12500元。但王某的妻子认为她所在的工厂也为职工投 了保,保险公司应再赔她一次,于是王某的妻子再次向保 险公司提出索赔。
李某将所住房屋和家庭财产分别向甲乙两个保险公司投保, 投保时房屋市场价值5万元,保险金额5万元;家庭财产价值 10万元,保险金额6万元。保险期间因失火房屋全部烧毁, 家庭财产也遭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试问: 理赔时房屋市场价值跌至4万,保险公司赔多少? 理赔时房屋市场价值涨至6万,保险公司赔多少? 如果火灾发生前,李某因生意尚缺少流动资金,将房屋的一半 典当得现金2万元,李某同时将此变更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 司已作批单。发生火灾后房屋是假已经涨到8万元,此时保险 公司赔多少? 如果家庭财产损失5万元,保险公司赔多少? 如果家庭财产损失9万元,保险公司赔多少?
王某于2007年6月9日购买新车一辆,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 和第三者责任险。6月15日,王某驾车回家停车后约5分钟, 该车自燃烧毁,紧挨着的捷达也被殃及烧毁。事发后,王 某即向保险公司打了报案电话,提出理赔要求,该车生产 厂商也赶到现场。经勘验后厂方同意赔偿同型号的新车一 辆。终于修理捷达轿车一事,经保险公司核定费用为10000 元,由王某先垫付。可在同年9月1日,保险公司书面拒赔, 认为王某的要求,不属于保险财产保险责任范围。但王某 难以接受,状告保险公司赔偿第三者责任险10000元。
2001年6月13日,成某将其自有的一辆货车投保了 车损险、第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2001年11月23日,成某聘用的驾驶员何某在送货 途中,由于车速过快,与正常行驶的一辆货车发 生追尾碰撞,何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 何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成某以自己损失较 大为由未对驾驶员何某亲属作任何赔偿,随后不 久成某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 金4万元。保险公司审核后认为此起事故属于车上 人员责任险保险责任,随即赔偿被保险人成某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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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
员)在其所居住的住所,使用、安装或存放其
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和疏忽造成第
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
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以及
因上述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
讼、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本公司同意支付的
费用,除列明外,在本险别的赔偿限额内负责
后经消防人员和保险公司对现场的查勘,确 定着火原因,是因为于某家中蚊香燃尽部分 滴落到地上,才导致了这场火灾的发生,家 中财产的损失总计为6万元,
于某遂对保险公司提出了事故理赔申请,保 险公司经过对事故的发生调查发现,于某当 天接到邻居的失火电话通知后,即未拔打 119实施报警,也未及时到达失火家中,实 施抢救财产或协助消防人员实施有效灭火工 作,于某违反了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应尽的义 务的规定,故保险公司提出对此次失火事故 拒绝赔偿。
方式之一。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实际上不可分割 的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价值和保险金额相等,可以算 作十足投保;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价值,则认为 完全没有投保
王某将其房屋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综合
险,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期内因火灾 造成损失6000元,投保时房屋的市场价 为1.5万元,出险时房屋的市场价为1.2万 元,保险人的赔偿为多少?
相对免赔率: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只要 达到保单规定的百分数时,保险公司不 作任何扣除而全部予以赔偿。
案情介绍
2007年12月1日,住某市某区的居民 刘某家中暖气破裂,造成楼下三家受损, 以及临单元6楼出险受损,刘某查找保险 合同,按要求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赔 偿。保险单证记载,刘某于2007年9月在 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为6万元,保险标的为家庭财产 与室内装修,保险期限为一年。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此次事故70% 的责任故赔偿李某4.2万元,于某对此次 事故也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故承担此 次事故的30%责任,自己承担1.8万元, 判决生效后于某保险公司均未提出上诉。
赔偿方式
1.保险房屋:比例赔偿方式 2.室内财产: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财产保险在处理赔款中的基本
因为采用了相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 额即100万元×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当 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负 责赔偿全部损失。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 险公司赔偿8万元。
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 超过保单规定的免赔百分数,保险公司 负责赔付其超过绝对免赔率的损失部分。
理赔焦点
1、查证第一现场。2007年12月1日,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立即赶赴现场, 同被保险人共同查勘确认保险及损失情 况:一是出险时间在保险期限内;二是 出险地点与投保地址一致;三是原因是 自家暖气破裂;四是与邻居几人谈话确 认此事故情况。
2、确定保险责任。
根据家财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在本
B、 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 公司应赔偿多少?
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 于免赔额即5万元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 损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即超出免赔额的部分。 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 8万元-5万元=3万元。
C、 相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万元时,保险 公司应赔偿多少?
2006年2月3日16时,黄某外出回到上 述财产所在地址,发现家中被盗,投保 的保险财产丢失,包括裘皮大衣5件,项 链2条,床罩1套,纪念币20张,手表一 块,等等。黄某报案后,公安局出现场 并予刑事立案。
案件发生后,黄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 赔,保险公司以丢失的财物没有发票及 证明为由不予理赔,无奈,黄某将保险 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该奖励王某积极施 救的行为,其他财产损失应作为施救费 用给予赔偿。因王某是为抢救保险标的 而导致其他财产损失的,施救行为本身 也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损失。
你认为如何处理本案是合理的?
分析与处理意见
处理本案的关键之一是王某的损失能否认作是 施救费。
我们先假设,灾害发生时,王某抢救其他物品,而不 是彩电和VCD的话,保险公司无疑要承担3000元的保险金 赔偿责任。王某完全可以这样做,也能名正言顺获得赔偿, 但王某选择以损失其他物品的方式救出投保财产,即无暇 顾及其他物品而导致损失的原因是为了尽量防止或减少标 的损失,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仍可认将其他物品的损失金 额认为是施救费用,只不过表现形式不是金钱而是实际财 产。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财产的损失属于龙卷风责任, 所以全部损失都应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陈某已死, 应向其继承人妹妹支付赔偿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财产的损失属于龙卷风责任, 但被保险人陈某在其间死亡,财产权的主体消失时, 其可保险利益必然消失,所以陈某死亡前的财产损失 (即小仓库及内部财产)应予以赔偿,陈某死亡之后 的财产损失(即房屋及内部财产)则不予赔偿。
王某将其家具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综合险, 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期内因火灾造 成损失4000元,出险时该套家具的市价 为8000元,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就为多少?
案例:
王某于1998年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他只选 择投保了纯平彩电与VCD各一台,保额10000 元。两个月后,因为烧酒精炉时不慎引燃大 火。王某情急之下,抢救出彩电和VCD,因 来不及救出其他物品,结果导致损失4500元。 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对于如何处理这 一起特殊的家庭财产投保索赔情况?
例4:王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王某
感到非常高兴,于是想自己花钱为其姐购买一份“母婴安康保险”
以示庆祝。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为什么?
分析: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王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
保险利益。
例18:某人在行走时不幸被汽车撞死。生前他 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额10万元。其受益人在获得 10万元的保险金后,又以家属身份向肇事车主 索赔30万元。问家属应否把10万元还给保险公 司?
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 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 则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 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 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物院 没有保险利益。
保险公司内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赔,理由是这起事 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是因为它没有发生保险财 产损失。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电视机与VCD,非保险 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完全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理由拒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一种观点从法律上 站得住脚,但实际中却很难让人接受, “合法而不合情理”,建议保险公司应 通融给付,弥补王某精神上的损失。
不幸的是,下午1时左右,龙卷风又将陈某院中的一棵 老树刮到,断树将陈某的房屋顶砸坏,屋里一些财物损 坏。
这次事故,造成陈某的财产损失为:房屋损失3600 元,屋内财产损失830元,小仓库损失5100元,库内财 产损失3700元。陈某的妹妹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全部财 产损失的要求。
对于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内部有两种意见:
赔偿”。
确定本案保户刘某家中暖气破裂,造成楼下 三家受损,以及临单元6楼受损出险。是由被 保险人的疏忽或过失所致的损失,属于保险责 任。
保险公司未尽核保任应予赔付
2005年12月15日,黄某到某保险公司投保《家 庭财产保险》,黄某提出投保朋友赠送的裘皮大衣5件, 价值8.1万美元,朋友送的床罩1套,价值12888元, 还有项链2条,价值3500元,以及部分文物,保险公 司称文物需另外投保;黄某提出上述财物没有发票, 保险公司称没有发票也可以保;黄某提出应该到家里 核对一下上述财物,保险公司称不用核对了,交钱就 可以。
理赔结论
本案经过两次法庭审理,最后双方达成 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黄某 赔偿金4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火灾发生后投保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于某将自己的2间房屋投保一份家庭财产 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同年7月于某从 外地回来和朋友一起喝到很晚,便在朋友处 睡着了。第二天上午8点,邻居来电话说家 中着火了,于某听后便起身要走,朋友提醒 说你不是买保险了吗,你回去有什么用啊, 于某便倒头又睡着了。直到当天下午2点于 某才回到家中,发现家中大部分财物均已烧 光,于某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案例1:
史某拥有4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 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在保险期间史某家中失火, 当:
(1)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 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
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所以在本案例中:
(1)当家庭财产损失15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 额,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赔偿15万元。
(2)当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由于损失超过保险金 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30万元。
例3: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 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问该游客是否具有保 险利益? 分析: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41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 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由保险人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这不是对 王某的奖励,更不是施舍同情,而是合情合理的赔偿义务。
案例:陈某在海边有一幢私房。2000年3月7日,陈某向 保险公司投保了家财险,保险金额:房屋50000元,小 仓库10000元,其他财产40000元,保险期限一年。同年 8月9日,该地区遭到了龙卷风袭击,当天上午10点左右, 陈某发现小仓库的房顶被龙卷风摧毁,便去抢搬仓库内 的贵重物品,不料被一根房梁砸在脑部,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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