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陕西省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并落户华清宫
陕西省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并落户华清宫10月31日,“推动《长恨歌》模式走出去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中国实景演出首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在华清宫成功举行。
为打造陕西旅游演艺全产业链,全面提升陕西旅游演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陕西省质监局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宣布成立了陕西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并落户华清宫。
陕西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旅游演艺行业的标准化专家智囊机构。
旅游演艺标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委员26名。
委员涵盖了省内重点艺术院校,省内重点旅游、文化、演出单位,全国知名演出文化创意企业,全国主要演艺设施设备研发商的代表。
陕西旅游演艺标委会的成立,将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并将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智囊作用:1.提出全省旅游演艺标准化发展规划、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2.参加旅游演艺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参与旅游演艺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3.参与旅游演艺标准化专业知识、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讲解工作;4.为创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的单位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参与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等工作;5.代表陕西省参加国际、国内旅游演艺标准化活动。
陕西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将更好地推进陕西省旅游演艺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旅游演艺行业、产业、企业等方面专家的作用,更好地开展旅游演艺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打造政府高级智库。
会上,委员会共同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章程(草案)》、《2017年度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计划(讨论稿)》、《陕西旅游演艺标准化框架演出安全体系(讨论稿)》。
今后,委员会将广泛宣贯《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引导及推动我省旅游演艺产业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演出标准走出去”带动“陕西演出产业走出去”战略:1.开展全省旅游演艺产业标准化发展现状调研,分析行业标准化制约因素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编制全省旅游演艺产业标准化调研报告。
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3.28•【字号】陕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46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2年3月28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与变更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保护与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建设、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例,经审定命名并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川、河流、湖泊、森林、动植物、重要地质遗迹、特殊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历史遗址、革命纪念地、园林、建筑、工程设施、寺庙等人文景物和它们所处的环境以及民俗风情等。
第四条风景名胜区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风景名胜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公安、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
第七条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并接受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化厅•【公布日期】1998.07.01•【字号】陕文发[1998]ll号•【施行日期】199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文发[1998]11号)各市(地区)文化局:为了配合《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
切实加强和规范我省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现将《陕西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厅,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陕西省文化厅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陕西省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省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娱乐活动的管理,促进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文化部6号令《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娱乐活动的经营与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促进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文化娱乐市场的主管部门,地区(市)、县(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县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业务上受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本《细则》,管好文化市场。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内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
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为:(一)歌舞厅(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的茶座、酒吧、咖啡厅等);(二)卡拉OK厅(含附设卡拉OK设备的餐厅、茶座、酒吧等);(三)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四)桌台球、保龄球、棋牌室、激光打靶、室内滑冰、室内电子游艺模拟高尔夫球;(五)综合性娱乐场所;(六)其他新兴的文化娱乐活动。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及旅游景区建设规范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及旅游景区建设规范旅游景区是各地的重要旅游资源,为了保证游客的安全和旅游体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讲解服务规范和景区建设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方面的规范。
一、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1.专业素质要求2.语言表达规范讲解员在为游客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方言或少数民族语言。
同时,要注意语速和语调,不得过快或过低,以保证游客听得清楚。
3.口令和标识语规范景区讲解员应准确掌握景区的各个景点的名称和特点,并能根据游客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给予游客准确和详细的讲解,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4.仪容仪表规范景区讲解员应该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注意仪态,以增强形象的亲和力和专业性。
5.参观秩序规范景区讲解员应引导游客遵守景区的参观秩序,不得随意触碰或破坏景区内的文物古迹,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1.环境保护旅游景区在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对周边植被和水源等资源要进行保护。
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分类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设施规范景区内的设施要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如公共厕所、餐厅、休息区等应配备完善。
建设时要考虑游客的安全和便利性,如设立防护栏、警示标识等。
3.游览路线规划景区内的游览路线应合理规划,使得游客能够便利参观各个景点,并注意景点的连贯性和导游辅助设施的设置,以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
4.周边配套服务5.安全防范景区建设时应考虑游客的安全,设置合理的安全设施和标识,引导游客走出安全通道,同时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综上所述,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和景区建设规范是保证旅游质量和游客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规范讲解服务和建设,可以提升景区的旅游形象,吸引更多游客的到来,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
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训会分享材料(1)
国家标准《实景演出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相继出台
陕西省首个实景演出服 务标准出台
三项实景演出安全地标出台
《旅游演艺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剧场演艺运营管理规范》
《长恨歌》旅游演艺标准化建设观摩会
朗德演艺有限公司同行前来学习
标准引领 匠心品质 推动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
韩城司马迁祠《大河之魂》演出培训服务项目
(四)近期工作与远期发展协调 近2年工作以标准制定和试点工作为主;远期工作以旅 游标准体系的完善,标准贯彻实施和推广为主,将旅游演 艺标准化工作推向全产业链。近期工作是一个探索的过程, 要在扎实工作的基础上,勇于创新,试点节目争取成为各 地学习的典范,也为远期工作——标准的全面贯彻实施和 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训会
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李寅鹏
陕西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旅游演艺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于 2016年10月31日在华清宫成立。
方针:外树品牌推管理,内抓培训树品牌
演艺标准发展策略
建立1所基地
核心
制定1套标准
目标
组织演艺项目推广
演艺项目咨询
3
《文成公主》
4
《最忆是杭州》
5
《印象·丽江》
6
《印象·大红袍》
7
《天门狐仙·新刘海砍樵》
8
《中国出了个毛泽东》
9
《鼎盛王朝·康熙大典》
10
《印象武隆》
数据摘自道略在2019.9.4中国旅游演艺大会上发布的报告
省旅游演艺“十三五”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研讨会
(一)宏观政策与地域特色兼容 在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化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与国 家旅游标准化体系和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 调的前提下,紧密围绕陕西省建设丝绸之路新起点的 发展定位,凸显陕西省旅游演艺标准体系特色。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的通知-陕文发[1999]51号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的通知(陕文发[1999]51号)各市、地市文化局、杨凌示范区文化局、西安市新闻出版局、厅直各有关单位:依据今年五月“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我厅结合文化市场管理的实际,制定出《陕西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现予以印发。
该“标准”是规范依法治理我省文化市场的一项基本措施,是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依法行政战略部署的一个组成部分,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陕西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一、建立健全依法治理领导体制1、确立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文化市场依法治理整顿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监管作用。
2、省文化厅负责对全省文化市场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归口管理,督促检查。
厅长总负责,主管副厅长具体负责,有关处室的领导具体抓落实。
3、各市、地、县文化行政部门要明确依法治理文化市场的具体领导人。
领导人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亲自抓,经常抓;要务实求真,抓出成效。
二、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普法深度和广度。
1、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参加文化部等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要在全社会造成一个“让社会了解文化市场,依法监督文化市场,自觉抵制违法经营,支持鼓励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
2、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法规培训班、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和经营户进行法规培训。
力争在两年之内,实现全省市、地、县文化市场各类经营户和管理人员受训率达90%以上的目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旅游景区工作现场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旅游景区工作现场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陕政办发明电[2011]43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旅游景区工作现场会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1〕4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1年8月3日至4日召开全省旅游景区工作现场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总结推广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经验,大力推进我省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和服务水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省旅游景区建设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3日15:00在华山客栈(原华山宾馆)报到,8月3日下午现场考察,8月4日上午召开会议,会期1天。
(地址:华阴市华山景区玉泉东路2号,电话:************)三、参加会议人员各设区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管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陕西旅游集团公司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长;重点旅游县(西安市临潼区、凤县、华阴市、黄陵县、留坝县、岚皋县、商南县、扶风县)主管旅游工作的副县(市、区)长,请各设区市政府负责通知;4A级以上旅游景区负责人,请省旅游局负责通知。
新闻媒体: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西部网、西安晚报、陕西画报、中国旅游报。
四、其他事项(一)要厉行节约,节俭办会,各单位参会人员不带随员。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于2011年8月1日11时前报省旅游局。
联系人:晏航飞、杜小敏联系电话:************传真:************、8526197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4号(总第172号)--依法备案地方标准215项的公告
奶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
2013-11-18
2013-11-18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52
41586-2014
DB64/T 886-2013
压砂西瓜农业气象观测技术规范
2013-11-28
2013-11-28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53
41587-2014
DB64/T 887-2013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6
41572-2014
DB61/T 595.5-2013
白水苹果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
2013-12-04
2013-12-31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7
41573-2014
DB61/T 596-2013
杏鲍菇
2013-12-04
2013-12-31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8
41574-2014
2013-09-16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41
41654-2014
DB64/T 875-201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指南
2013-09-16
2013-09-16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42
41580-2014
DB64/T 876-2013
光伏发电站检修规程
2013-11-07
2013-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4号(总第172号)--依法备案地方标准215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4.14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4号[总第172号]
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9.28•【字号】陕文发[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文发[2006]6号)各市文化局、财政局、省直各表演艺术团体:为鼓励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演出,提高县级剧团为农村演出的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农村舞台艺术资源贫乏状况,加大对农村选题的资助力度,支持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更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学艺术作品。
根据《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陕西省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实施方案为了活跃和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切实解决农村舞台艺术资源匮乏问题,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农村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是繁荣农村文化、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是对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和繁荣我省文化艺术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要保证。
对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自身素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二为”方向,坚持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创新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我省文艺原创作品和二次创作的艺术水平,改革和创新艺术表演形式和表现手法,增强文艺作品和演出的可视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丰富和繁荣农村舞台艺术,活跃和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6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31日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家旅游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五个扎实”要求为统揽,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坚持系统化思维,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党政统筹,将全省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等措施,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面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成功;国际一流文化旅游中心和“一带一路”旅游核心区地位基本确立;“四大旅游高地”丝绸之路起点旅游走廊、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黄河旅游带和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旅游业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三、重点任务(一)旅游产品全域覆盖。
1.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区。
推进100个重点旅游项目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沿黄公路景观带,创建一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
旅游景区表演类项目服务规范
旅游景区表演类项目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题公园表演类景点员工的工作准备、工作规范、对停电、人员受伤、突发事件及火灾等情况的处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华侨城主题公园的表演类项目的工作管理。
2 定义表演类项目表演类项目是指位于华侨城主题公园内的,向游客提供表演服务的项目。
3 工作准备3.1 人员准时上岗,做好参观房、管理房及室外的清扫工作。
3.2 检查设备是否运转良好。
3.3 按角色着装、化装。
3.4 以热情优质的服务态度迎接游客的到来。
4 工作规范4.1 对游客要热情,对租借服装的游客提供必要的服务。
协助游客穿衣、打扮、拍摄。
4.2 最点管理人员对每天的景点卫生工作、表演工作进行合理的安排。
4.3 景点表演准时开始、结束。
4.4 景区巡游开始时间,服装、化装和表演准确到位。
4.5 景点表演必须做好上、下岗的交接工作。
4.6 在节假日、重大接待中,根据游客量的需求、接待的要求。
按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精神安排景点表演。
4.7 部门主管每天对各景点日常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对景点表演工作打分,填写日报表上报剂门胁公室。
4.8 定期对景点表演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4.9 高度关注安全工作,参观房、管理房严禁吸烟,下亲关闭门窗。
切断电源,保证安全。
5 停电处理5.1 立即通知人口服务人员,停止游客进入。
5.2 有序地安排游客离开。
5.3 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5.4 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讲明原因。
避免发生投诉。
5.5 做好事件记录并及时上报部门主管。
6 人员受伤处理6.1 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6.2 立即通知部门主管。
8.3 致电或派人通知公司医务室、游客服务中心,并报告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4 利用园区交通工具将伤者送往医务室。
6.5 如遇到脊椎受伤游客,不得移动受伤游客,应做好现场控制,等候医务人员的到来。
6.6 做好跟踪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处理办法、伤者的联系方式。
7突发事件处理7.1 发现游客之间发生矛盾、打架斗酸时。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2007年全省旅游行业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旅游局关于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旅游环境的要求,针对当前全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省范围进一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指导思想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树立“诚信”和“优质”服务思想,以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整治与发展相协调,积极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扎实开展整顿治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内容及重点(一)整顿出境游市场秩序当前我省旅游市场特别是出境游市场中,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和出境游“零负团费”,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减少合同项目、诱骗游客或强迫购物消费和诱导游客参加内容不健康活动,以及中介组织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不仅危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出境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有损于国家和旅游业的形象。
全省各市、区要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今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的精神,在专项整治中下大力气抓好下列三项工作:1、严格执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加强对组团社的管理。
实景演出服务质量
实景演出服务质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景演出场所的服务设施和服务人员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景演出场所的服务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355 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 xxxx.1 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1部分:导则3 术语与定义GB/T xxxx.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 服务设施4.1 停车场应设置在入口处附近,机动车出入口应与人员通道分离,导引标识清晰。
地面平整坚实,宜为生态型停车场。
面积与演出接待规模相适应,并根据所停车辆的类型施划好泊车位。
旅游客车与小客车停车场实行分场或分区管理。
在分流道路的交通线上,应有明显的停车场标识和行车线,标明停车场的适停车型。
有多个停车场(区)的,在车辆分流道路前的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实时显示各停车场(区)剩余车位的数量和类型。
设专人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出入,并按施划的车位整齐停放。
设置有录像功能的电子监控设施,对出入口、重点部位实行全面监控。
有停车票(卡)等车辆进出凭证。
4.2 服务中心位置合理,与停车场和售票口的交通衔接顺畅。
体量适宜,风格应与演出主题相符合,使用面积与接待规模、服务功能设置相适应。
接待空间充足,服务岗位数量与接待容量相适应。
有适宜的空间和设施供观众等待和短暂休息。
应配备信息自助查询、移动设备充电、存取款、轮椅租借等设施和服务。
应提供退票服务,并在醒目位置进行相关情况说明;票面上可有简短的相关说明。
应有退票预案(包括紧急情况退票预案和常规退票流程);设置网络销售渠道的应提供相关退票渠道和说明。
可提供儿童及宠物托管等业务。
4.3 售检票处售检票处标识醒目,体量适宜。
设置固定或可移动式排队隔栏及遮阳避雨设施。
售票窗口及检票通道的设置、开放数量与观众容量相适应,应分设团队和散客售票窗口或通道。
实景演出管理制度
实景演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实景演出的品质和效果,保障观众的安全与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景演出的策划、组织、执行及管理。
第三条实景演出指在自然环境或特定场地中进行的演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露天演唱会、户外戏剧、庙会表演等。
第四条实景演出管理应秉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策划第五条实景演出的组织策划应当提前进行,明确演出形式、规模、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
第六条策划人应该考察演出场地的环境和条件,确保能够满足观众的基本需求,如饮食、厕所、停车等。
第七条演出活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进行预案和防范。
第八条策划人应该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演出活动的安保、医疗、交通、消防等方面的配合及支持。
第九条演出策划应充分考虑观众的需求,如购票方式、票价设置、观众入场和安全等。
第十条策划人应在演出前制定详细的演出流程及时间表,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出场地实地考察。
第三章执行管理第十一条实景演出的执行管理应严格按照策划方案进行,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演出场地的搭建与布置应符合安全、可视、美观的原则,同时要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演出前应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和调试,确保音响、灯光、视频等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四条演出现场应设置专业的指挥人员,负责整个演出流程的协调和指挥。
第十五条演出现场应设置专业的安保人员,保障演出现场的秩序与安全。
第十六条演出现场应设置专业的医疗救护人员,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七条演出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演出现场,并对设备设施进行修整和保养。
第四章观众服务第十八条对于观众入场和安全,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票和安检。
第十九条演出现场应设置观众服务台及信息咨询点,提供观众所需的咨询和帮助。
第二十条对于残障观众,应提供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和服务,确保他们的安全和舒适。
第二十一条对于观众的投诉和意见,应设置专门的接待处,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价经发[2010]5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0.04.11
【实施日期】2010.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的通知
(陕价经发〔2010〕5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县、旅游示范县(市)物价局:为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有关要求和《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凡国家级及主要的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大型博物馆等参观点,其门票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规定,并依据省局印发的《关于运用价费政策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价经发〔2010〕49号)精神,重新修订了《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附:
省管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目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1]42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1〕42号2001年4月1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建设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风景名胜资源,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精神,现就加强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重视发展风景名胜区事业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风景名胜区是大量珍贵风景名胜资源的汇集区域,是自然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
风景名胜区事业是关系国家特殊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大事,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建设,区域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尤其是旅游经济的兴起与拉动,我省风景名胜区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但是,目前有的景区急功近利、管理粗放,导致风景名胜区建设城市化、人工化、公园化和商业化趋势日益严重,由于规划失控和开发过度造成的破坏性建设,使一些风景名胜区面临失去原有风貌和历史价值的严重威胁,直接影响到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势利导,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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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陕西省系列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为了规范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市场,配合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推广,扩大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影响力,充分发挥标准化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2011年由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系列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二、目的意义2006年,西安市临潼区斥巨资打造的大型真山、真水情景舞剧《长恨歌》,“将历史与现实、自然与文化、人间与仙界、传统与时尚有机交融,丰富了唐文化为主题的表演形式。
”另外,由曲江大唐芙蓉园打造的《大唐追梦》以及大型秦腔交响诗《梦回大唐》,在创作之初也将目光瞄准了旅游市场。
在旅游演出方面,仅去年一年,陕西宝鸡开发了《周颂》,咸阳推出《丽影泉情》,延安打造了《保卫延安》等先关演出节目。
旅游景区实景演出作为一项文化创新产业项目在中国内地形成一股热潮。
它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创造了一种新的演出形式。
实景演出与以往其他演出形式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它将真实的著名自然景观元素引入到演出活动中来,是对既有演出形式的突破和创新。
虽然它是在原有自然、文化基础上利用既有的一些艺术形式进行的艺术活动,但是,它已经不再是既有形式的复制或者叠加,而是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元素的综合再加工、再创造,它已经具备了原创性演出形式的基本特征,它将演出与旅游元素结合起来,巧妙地创造出一种演出形式,也创造出一种具有当代意义的特殊文化符号。
但是,近年来,省内仿唐歌舞表演市场有点混乱,很多场所打着‘唐乐’的旗号招揽生意,实则是鱼目混珠、粗制滥造的表演。
但是这些表演要价不菲,动辄二三百元一张票,很多游客看后大呼上当,抱怨连连,投诉旅行社的事也时有发生。
这不仅影响陕西旅游大省的形象,更加影响我省的旅游收入。
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提高演出各相关方的标准化意识,指导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工作,保障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质量,规范与演出相关的服务接待和表演设备管理,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形成相对稳定的演出效果,取得更好的文化、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关于本系列标准内容的问题立项书与目前标准存在差异,主要是系列标准内容的问题。
立项书中列出了四项标准,分别是《旅游景区文化演出服务规范表演管理》、《旅游景区文化演出服务规范设施设备管理》、《旅游景区文化演出服务规范服务接待》和《旅游景区文化演出服务规范营销管理》,编制组和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考虑到营销管理是华清池景区具有特色的内容,不适宜列入地方标准规范的范围,所以将营销管理这个标准取消,确定后形成三项标准内容,分别是表演管理、表演设备管理和服务接待。
(二)关于标准化对象的问题立项书中原定的标准化对象是旅游景区文化演出,标准编写组经过收集资料和调研,了解到文化演出范围包括剧场类、宴舞类和实景类等,这样标准化对象范围过大不利于进行规范,应将演出范围缩小,这样不仅有利于标准化对象的规范,也便于标准今后的推广实施,故确定后的标准化对象为旅游景区实景演出。
四、技术依据《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在参考国家旅游业、服务业等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景演出的具体要求和区别于其他类型演出的特点,从表演管理、表演设备管理和服务接待等几个方面对实景演出进行规范,并对各个与表演相关的标准化管理事项及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本规范的起草主要参考了GB/T 16766-1997、GB/T 26355-2010、LB/T 021-2011、DB61/T 463等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3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标准制定原则编制本标准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我国国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发展旅游业、规范旅游市场、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实际情况,紧紧围绕《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实施步伐,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的指导思想,落实“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的重要指示,兼顾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实际情况,吸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经验,遵循科学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内容达到适用范围明确、层次清楚、内容先进可靠,文字表述精炼、准确、通俗易懂。
标准不仅便于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的应用和其他相关类型演出的借鉴,也为演出质量提升和创新预留了一定的空间,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为了使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能够满足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的要求,实现管理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服务人性化,为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规范性、适用性、先进性和协调性,确定以下编制原则:1、规范性原则本标准的制定应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范性要求。
2、适用性原则《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是为陕西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的表演管理、表演设备管理和服务接待等服务提供各关键控制点制定的规范,并对各关键控制点中的标准化管理事项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3、先进性原则本标准制定先于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而制定,在其他省市没有相关标准制定的经验,标准编制组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需求并结合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实际情况,在标准中提到了演出质量提升改进等内容,因此标准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先进性,在国内同行业中本标准尚属前列。
4、协调性原则本系列标准是在参考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实际编写的,标准中的基础通用要求力求与国家、行业管理办法协调一致,同时还与我省旅游景区实景演出内容保持协调,使标准在实施中具有适宜性和可操作性。
六、主要工作过程经过项目立项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2012年8月确立了该项目任务计划。
任务下达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项目立项要求,明确了任务分工、确定了工作重点和时间进度。
1、2012年08月10日--2012年8月20日制定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并确定任务分工。
2、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10日在收集、分析我国相关旅游和文化类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地调研我省《长恨歌》、《梦回唐朝》等旅游景区实景演出运行实施、服务接待、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总结提炼相关经验,识别、梳理出面向我省游景区实景演出的规范性要素,形成标准框架,征求甲方及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
3、2012年9月11日-----2012年11月15日基于以上工作基础,进一步分析旅游景区文艺演出行业现状和业务需求,研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按照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内容,确定指标要求,形成《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1部分:表演管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2部分:表演设备管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3部分:服务接待》等三项陕西省地方标准草案。
期间共召开两次内部讨论会,由标准编制组工作人员与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座谈,就标准初稿进行征求意见,提出若干项具体的意见。
此后,标准编制组又经过商榷和多次对标准初稿逐条逐句进行讨论,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后确定标准名称为“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对演出服务质量改进提升等内容提出了要求;表演设备分类按照舞台表演行业要求进行;考虑到本标准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所以华清池实景演出中个性化的内容和过于具体的要求未列入标准中。
4、2012年11月16日----2012年11月31日按照陕西省地方标准审批发布程序进行意见征集,会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并在省质监局网站公示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标准编制组配合项目归口单位邀请行业相关专家、企业代表、管理部门代表,召开研讨会,对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5、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0日根据专家意见由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送审稿和标准编制说明。
6、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30日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省质监局标准化处邀请标准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单位各相关方召开标准验收会,并按照意见负责进一步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报批稿,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
七、标准主要内容说明内容说明:1)本系列标准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1部分:表演管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2部分:表演设备管理》和《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服务规范第3部分:服务接待》。
2)标准的第1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术语定义、基本要求、演出要求以及演出质量评价与考核。
在标准中给出了关于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定义,是在旅游景区以自然景观为演出背景、以历史、文化、民俗等为主题举行的露天或半露天的歌舞、戏剧或其他类型的演出。
在演出要求部分,按照演出的具体流程,对演出前准备、演出过程和演出结束这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演出质量评价与考核的内容是要求演出组织方应制定演出考核细则和演出满意度评价制度,并根据考核和评价的结果对演出质量进行跟踪以便提升和改进演出质量。
3)标准第2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所涉及的设备分类、基本要求、设备使用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内容。
设备分类是按照演出组织方的惯例,将设备分为灯光设备、音响效果设备和舞台机械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并将每类设备里包括哪些具体设备进行了列举,目的是便于标准使用者根据具体设备实施本标准。
4)标准第3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实景演出的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价与考核的要求。
服务设施规定了停车场、售检票处、观众席、卫生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标识系统以及其他与演出相关的通讯、照明、医疗、购物、餐饮设施等。
服务质量从现场服务、售检票服务、投诉处理服务、环境卫生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安全管理从安全保卫、安全应急和医疗救助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编制组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