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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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71211
招标人:德惠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18)
第四章合同条款 (23)
第五章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29)
第六章技术参数 (33)
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36)
第八章附件 (55)
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71211
1、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德惠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采购预算:55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5)纳税证明:投标人(2016年1月-2016年12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招标2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被授权人须另外携带2017年1月至2017年11月含被授权人信息的社保证明);投标人(2016年1月-2016年12月)依法纳税证明;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3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13时0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农业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
地址: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2楼
监督人:德惠市采购办
联系电话:8723898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总则
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招标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指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
2.2“招标人”指德惠市农业局,负责招标项目的整体规划、招标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招标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5)纳税证明:投标人(2016年1月-2016年12月)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