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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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全面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全面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全面解读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法律,目的是促进农村农民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全面解读这一法律,从法律的背景、内容、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背景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内容之一。

此前,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和管理主要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缺乏明确的产权制度,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必须建立起土地产权制度,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法律内容(一)土地承包权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经过承包手续,获得土地承包权,具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并享受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收益。

这一条款确保了农民对土地的可持续使用,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土地经营基础。

(二)承包期限与续期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但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承包期届满后,农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续期。

这一规定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益,为他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空间。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了适应土地的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土地承包法还允许农民将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这一条款鼓励农民通过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高效生产,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

(四)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土地征收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征收时,要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并提供就业安置。

四、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1983年颁布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通过土地承包制度的建立,农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发,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

不仅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农村地区的粮食生产也取得了稳步增长。

然而,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土地流转不畅、承包期限过短等。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以更好地发挥土地承包制度的作用。

五、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全面解读,使我们对这一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中华文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指南

中华文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指南

一、背景介绍中华文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起着关键作用。

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土地承包法的内容较为复杂,而且受到地区、行业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法律条文的实际操作和理解有时存在偏差。

本文旨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释义指南,帮助大家更加全面地了解和理解土地承包法的内容和要求。

二、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内容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指国家将土地承包给农民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由承包者负责土地的管理和经营,并根据法定程序依法取得收益的一种制度。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承包期限届满,依法经批准可以续期。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入股合作、以土地、房屋等形式入股企业或者合作社。

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由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抵押。

5. 土地承包者有权要求补偿,在承包期届满时,土地承包者有续承临期期间做出的合法投资的补偿权。

三、土地承包法的释义指南1.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和使用权的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但在土地使用上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

尤其在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方面,土地承包者不得擅自损坏和破坏土地资源,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保障也需要注意,土地承包者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利,但需要合理合法地进行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2. 关于土地承包期限的续期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经批准续期。

这需要在承包期限届满前,依法提出续期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能进行续期。

续期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擅自进行续期操作。

3.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操作需要依法进行,并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和程序。

新修改土地承包法ppt课件

新修改土地承包法ppt课件

4 明确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
承包经营权
• 原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 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 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 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8 明确妇女土地承包 Nhomakorabea益的保护
•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 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 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 部家庭成员列入。
• 上述规定将违反法律规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及村民会议或者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明确为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违法行为;赋予 妇女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侵害妇女承包权益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 约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权利等。
9 授权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身份
• 有意见提出,应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 定做出规定。因为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拥有土地 承包经营权,丧失成员身份,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随着第二 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问题已十分迫 切。
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
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
02 定并长久不变
明确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
03 长30年
明确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
04 承包经营权 05 明确了土地经营权可以融资担保

农村土地承包法PPT课件

农村土地承包法PPT课件
3.1 农村土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包经营制度
• 3.1.1 农村土地的概念
• 两层意思:第一、规范调整的土地不是全部的农村土地

第二、土地的用途特定
• 3.1.2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3.1.2.1 家庭承包
• 3.1.2.2其他方式承包: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第1页/共20页
3.2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 • 3.2.1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3.2.1.1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权利:发包;监督 • 义务:维护;尊重;提供;执行 • 3.2.1.2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权利;义务 • 3.2.2 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 总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 具体原则: • 程序
第18页/共20页
• 【评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 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应当按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 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 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 发包方可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占某夫妻户口既然已经迁到设区市转为 非农户口,现其父母去世,他们生前的承包地占某是不能继承的,因此也 不能由其转包,发包方可依法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但占某可 以继承其父母生前承包地上的现有收益并按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5页/共20页
• 〔案例〕2002年12月末,双庙村委会召开二组村民代表会议,专门讨论 该组果园发包一事。但会议未能就果园承包期限、竞标底价等问题达成一 致意见,代表们也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2003年1月初,村委会张贴招标 广告,明示将二组果园发包,并确定发包底价及期限。1月8日村委会又召 开二组村民会议,但发包方案未被村民通过。而村委会于1月19日与他人 签定了4份承包合同,将果园全部发包。二组村民不服,集体向法院提出 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权益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权益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权益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律自颁布以来,在保护土地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权益保护规定。

一、土地承包权的保护《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权是农民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农民持有土地承包权可以享有承包地的流转、抵押、转让等权益,并且有权选择种植方式和经营形式。

这一规定保障了农民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二、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可以续期,确保农民长期稳定地使用承包地。

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为农民提供了更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使农民能够更好地进行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三、农民的补偿和利益分享《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当农民土地承包权被侵犯或者损失时,农民有权获得补偿。

补偿范围包括土地承包金、土地流转费用、承包地上非农建设补偿等。

此外,农民还有权享受农田水利、农田利用等项目的利益分享。

这些规定确保了农民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经济利益。

四、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鼓励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土地承包法》规范了土地流转市场。

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平等、有偿、有期限的原则,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各项程序和约束条件。

这一规定确保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也促进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土地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投诉渠道为了确保土地权益的有效保护,《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权益保护的监督和投诉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承包权的监督,及时处理农民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小常识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小常识
流转的 , 当报发包方 备案。 应
6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对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的保 护 规 定 .

综 上所 述 , 非经 有关部 门批准或 者发包 , 任何 组织 或者个人都 无权对荒地进行 开垦使用 。 非法开垦 的荒地 不受法律保护 , 土地管理相关部 门或 者村 委会都 有权收 回。但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且使得荒地变 为农用
和配 套设施 , 畜禽养殖 场 、 如 塘底 已经 固化 的水产 养殖
7 对 妇 女 承 包 经 营 权 的保 护 规 定 .
承包期 内妇女结婚 ,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 地 的,
场、 农副产品仓库 、 加工厂 、 集贸市场等 , 占用耕地 的, 要 发包方 不得 收回其原 承包地 ; 妇女离婚 或者丧偶 , 仍在
应 当承担相应 的民事责任 。 织和个人不得擅 自截留 、 扣缴 。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
有 的荒 山 、 荒地 ,土地 管理法》 《 未做 明确规 定 。但 20 03
庭承包方 式的荒 山 、 沟 、 丘 、 荒 荒 荒滩等 农村土地 , 可以 采取招标 、 卖 、 开协 商等方式承包 。 意味着农民集 拍 公 这
是规定了在承包期 内 ,发包方 不得 收回承包地 ;
对于开荒者人力物 力的投入 也可 以考虑给 予一定 二是规定 了在承包 期 内 ,原 则上发包 方不得 调整承 包 地 的 , 的补偿 。 摘 自《 河北农村科技网》 地; 三是特 别强调 了对妇女承 包经营权 的保护 ; 四是 对
依法 办理农 用地转用 审批手续 ,并做 到耕 地 “ 占一补 原居住 地生活或 者不在原 居住地 生活但 在新居 住地未



取得承包地的 , 发包方 不得收 回其原承包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中国的一项法律,旨在规范和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以下是对该法条文的一般理解和适用情况的概述,但请注意,具体的理解和适用可能需要参考法律正文以及当地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

1.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确立与保护:该法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规定承包期限和权益保护。

农民在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权后,享有承包、经营、流转、抵押等权利,并受法律保护。

2.农民承包土地的用途:农民承包土地应当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目的,禁止改变土地用途。

承包土地的流转和转包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农民的权益。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流转,但不得以出租、抵押、转让等方式获取非农业经营利益。

同时,对于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行为,法律对土地流转的程序和条件作了具体规定。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法律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了保护,禁止非法侵占、剥夺、强制收回等行为。

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补偿机制,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土地承包经营合作社:法律鼓励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和优惠政策。

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法律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鼓励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农民的土地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般理解和适用情况的概述,并不代表对具体条文的详尽解释。

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和适用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或参考法律正文、司法解释和相关指导文件。

他们能够提供更具体和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解读(2023年新土地承包法全文)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解读(2023年新土地承包法全文)

新土地承包法全文解读(2023年新土地承包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解释1、法律主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3、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释义】本条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的规定。

4、【释义】本条是关于土地承包原则的规定。

土地承包的原则是指在农村土地家庭承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对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起规范、指导作用。

5、【释义】本条是关于承包主体的规定。

本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是农村中以血缘和婚姻关系为基础组成的农村最基层的社会单位。

它既是独立的生产单位,又是独立的生活单位。

土地承包最新消息!无地农民如何申请土地?未来土地有啥新变化?1、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具体规定,农民和土地之间的承包关系还将保持长久不变。

国家针对土地承包方面还会继续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基本方针,这也再次体现了政策层面的高瞻远瞩。

2、第1件事:现在国家已经积极展开,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继续延期的相关试点。

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公开消息来看,南方一些地区已经正式展开了土地延期试点。

3、变革1:未来农村土地的价值会越来越大。

在前段时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指出,鼓励县城发展城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迎来全面升级,农房农地的价值也将迎来大幅提高。

4、对于无地农民想要申请承包地的,可以参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与同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土地承包权的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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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承包方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承包程序
1.编制土地承包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土地承包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公示土地承包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
3.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期限为三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4.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继承、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三、承包方式
1.家庭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将土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
2.股份合作制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股份合作制方式进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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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二、承包权属
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属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违反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4.违反本法规定,强迫流转土地承包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法施行前已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有效。
3.本法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登记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登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法》要点

《农村土地承包法》要点

《农村土地承包法》要点1、什么叫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什么叫永久性损害?依法保护土地,是指对土地生产能力进行保护,保证土地生态环境的良好性能和质量。

合理利用土地,是指承包方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通过科学使用土地,使得土地的利用与其自然的、社会的特征相适应,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作用,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产、生态的综合效益。

永久性损害,是指使土地不再具有生产能力,不能再被利用的损害。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由哪些人组成?村民会议是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全村村民利益问题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村民行使自治权的根本途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农村土地承包方案等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但在外出人员较多或者村民居住分散,全体村民不易召集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选派代表参加会议的形式。

所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简单地说,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中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

3、为什么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要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延长”。

之所以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考虑到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差别较大。

一般来说,在耕地上进行投资见效比较快,大多数情况下,当年投入当年就能取得收益。

草地的投资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取得收入,而且一般能够持续多年获得收益。

林地的投资回报期限更长,通常需要数年、十多年才能取得收益,有的林木的生长期长达七八十年,在幼树成长阶段基本没有收益,必须规定更长的承包期,才能更好地保护承包方的收益权,调动承包方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在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中起重要作用的法律。

它规定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安排。

以下是对条文的理解和适用的分析:1. 第一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原则。

根据这条规定,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民通过集体组织形式承包土地,并享有承包土地的权益。

这个原则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农村稳定的农业生产。

2. 第二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的内容。

土地承包包括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承包土地后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力,包括种植、养殖、林果等。

这个条文确立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和经营的权益。

3. 第三条规定了土地承包的期限。

土地承包的期限按照年份计算,一般为30年。

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延长承包期限。

这个规定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的积极性。

4. 第九条规定了土地流转的制度。

这个条文规定,承包方可以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承包或者转让。

承包方流转土地的,需经过集体农民组织批准,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这个条文对土地流转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民把握经营机会。

5. 第十一条规定了土地保护的原则。

这个条文规定了对土地的保护措施,包括不得侵犯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不得征收承包土地,不得随意变更承包土地等。

这个规定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 第十三条规定了土地经营权的转让和让与的制度。

这个条文规定,经批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让与来进行转移。

这个条文确立了土地经营权转移的合法性,有利于农民在经营中进行合理的土地资源配置。

总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土地承包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外界普遍认为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维护农民权益、稳定农村社会和促进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条文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保障土地的稳定流转和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下面对该法的一些条文进行解读与适用。

1. 第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农民和其他农村承包经营者出让土地经营权并由他们依法承包经营土地的一种基本农业经营制度。

该条目确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对象,即农民和其他农村承包经营者。

2. 第六条:农垦、农林牧渔企事业单位对土地应当与农民和其他农村承包经营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该条目明确了农垦、农林牧渔企事业单位对土地的使用必须经过合同签订,并且约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

3. 第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期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承包方可以续承包,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该条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期满后的续承包权,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这就保证了农民的实际经营权。

4. 第十二条:农民有权依法自愿转让、出租、抵押、承包与延长承包合同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

该条目赋予了农民自由转让、出租、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让土地流转更加灵活。

5.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拆除土地上非农建设物时已发生的投资和其他合法权益。

该条目规定了在土地上存在非农建
设物的情况下,政府对已发生投资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上只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部分条文进行简要解读与适用。

实际应用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讲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讲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讲义第一部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内容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土地范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根据这一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有两种承包方式,即家庭承包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家庭承包:以每一个农户家庭全体成员为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建立承包关系,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其承包土地的类型一般为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

换句话说,凡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采用家庭承包方式承包。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是指除了耕地、林地、草地以外的荒山、荒坡、荒沟、荒滩简称“四荒”的农村土地,在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情况下,采用公开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确定承包人,即“四荒”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此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理解:一般认为,凡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不愿意承包或者没有能力承包的土地,方可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和个人发包。

比如平整改造费用巨大的土地。

2、是否合法有效:采用公开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处分集体土地,判定这种处分方式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事先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政府批准后才能合法有效。

同时,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3、优先承包权:采用公开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排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于1981年颁布,是中国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制度法规。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制度,即实行安排土地承包经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制度。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历史背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新中国后,通过土地改革等措施,开始解决农民土地问题。

1962年,《土地管理法》颁布,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分给农民承包经营,使得农民能够独立安排生产。

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性保障,土地流转、继承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农民。

为此,1981年,政府颁布了《土地承包法》,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使得农民可以安心种田,提高粮食产量,同时也为土地的流转提供了基础。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四个基本原则:1. 集体所有土地,农民承包经营,遵守合同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2. 尊重农民个体经营权利,依法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3. 坚持保护土地耕作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4. 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维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益。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

流转是指农户出租或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部分土地,也可以是全部土地。

但是,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 不得超过合同期限;2. 不得转移到单位、集体和个人外的人;3. 不得转化为资本;4. 转让、出租的土地必须保持规模不变。

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现阶段的意义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而《土地承包法》为了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做出了诸多规定。

在实践中,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土地流转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1、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何意义?《农村土地承包法》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农民心愿,对于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是什么?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目的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区别?《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同一概念,没有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法律上比较规范的说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是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民手中拿到的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普遍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4、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5、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6、什么叫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农村士地承包法新法

农村士地承包法新法

农村士地承包法新法一、土地承包:从“老传统”到“新”大家知道,咱们农村的土地承包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以前啊,土地分给谁、承包给谁,大家都是按“约定俗成”的办法来。

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咱们的土地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了。

这不,最近国家出台了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说白了,就是要给咱农民一个更加公正、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环境。

你说以前那土地,多少人担心自己承包的期限短了,谁也不能保证下一次能不能继续承包。

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啥的也不太清晰,随便一变就让人担心。

可如今新法一出台,明确了土地承包权的延续,弄得人心里有了底,安心多了。

现在新法规定了,农民朋友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延续到2048年,啥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现在在承包土地,不用担心到期后会丢掉地,咱们手中的土地权利得到了保障。

可以说,这是一大步进步!说得白一点,土地产权的“铁饭碗”终于有了!二、土地流转:有了选择,日子更有奔头以前很多地方的土地承包都像“死水”,基本上是把地交给谁,谁就用到退休,没人有机会去流转、交换或换取更好的经营方式。

可是现在这新法允许土地流转,而且还规定了具体的流程和保障。

这就是给我们农民朋友打开了一扇“财富之门”。

以前你想将土地出租或转包出去,可能心里没底,不知道是不是合规,甚至还怕被人坑。

如今,国家在土地流转方面做得更透明了,所有的合同都必须有法律的保障。

就拿咱们身边的老李来说吧,他家那几亩地,年年忙得不可开交。

新法一出台,老李马上想着试试流转出去,毕竟他年纪大了,种地也越来越吃力了。

结果把土地转给了附近一位年轻的创业者,自己轻松了不少,收入却比以前还稳定。

很多农民朋友都有类似的想法。

现在这土地流转的机制更加清晰,老百姓也能放心大胆地去试水,挣钱的机会多了。

当然了,这新法不光是为了让农民朋友把土地“甩出去”。

它还鼓励那些想要搞规模化经营的年轻人,通过土地流转集中土地,打破原来“零打碎敲”的局面,搞大农业、搞现代化农业。

反正这都是大好事,大家不妨也都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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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知识点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适应了新时代农业农村的的改革发展的潮流,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各法权益,并且也更加的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在以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探索不断的创新和实践,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通过总结将其实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法律加以新的规定和修改,可以更好的规范指导农村改革发展。

一、确立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
“三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新法新增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该条法条就明确规定了承办方既可以自己经营土地,也可以流转给他人经营。

这就明确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户承包土地以后,不但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承包地,还可以向外部的受让人流转承包地,而且流转以后受让人同时也获得权利保障。

这就是修改后的“三权分置”。

新法第36条关于具体的流转方式也做了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并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为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合法登记
新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三十年
新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按照以前旧法的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将在2027年到期,农户将失去土地权益,不能再继续承包经营手中的土地;但是根据新法的规定,土地承包关系将延长三十年至2057年,这对于农民来说更加稳定了现有的土地关系。

例题分析: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
A、承包方
B、发包方
C、第三方
D、上级机关
【答案】AC。

解析:《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该条法条就明确规定了承办方既可以自己经营土地,也可以流转给他人经营。

故正确答案选AC。

通过此题我们发现,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是基础概念,要了解三权是指哪三权,以及三权分置的享有者分别是谁,掌握这些基础概念之后做题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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