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低保半年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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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村低保半年复查复核和动态
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村低保半年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
知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649号令),根
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民社
救字〔2013〕143号)和《岳西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加强我乡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根据县民政局岳民
保〔2015〕63号文件精神,决定从5月28日起至6月28日止,对全
乡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家庭财产状况进行半年复查
复核和动态管理,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管理的主要目的
此次动态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复查复核,并结合此次全国低保系统录入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口、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的变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应保尽保.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定程
序和档案管理,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动态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农村低保对象中的b、c两类人员是此次半年复查复核和
动态管理的主要对象.同时,各村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状况,尤
其是家庭成员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的农村低保a类对象纳入此次复查
复核的范围.
(二)通过复查复核,准确掌握农村低保对象的家庭户籍状况和
经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三)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并对照政策予以及时地处理.
(四)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困难人员的实时监测,变被动接待为主
动受理,对群众反映的某一方面的困难,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针对困难性质,积极引导其按政策要求的渠道和程序,申请相
应的社会救助.
三、动态管理的步骤
第一阶段:一是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村
点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办).二是各村成立由乡
包村点长为组长,其它包村乡干部和村“两委”主要成员参加的复查
复核小组,负责该村(居)农村低保b、c两类对象的复查复核和贫
困家庭的经济生活状况的调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程序
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民主评议,并公示
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从本地的客观实际出发,认真审核各复查复核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本
着“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标准,做到该进的进,该出的一定要出,
该调整的一定要调整,将评议结果报乡政府审核,乡将最终的审核结
果报县低保局审批.
第三阶段:乡政府认真总结复查复核的经验和成果,并将工作总结报县低保局备案.
四、动态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此次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要达到“两个目的”要以坚持标准、“应保尽保”为目的;要实现“六个做到”:一是做到深入
细致的复查复核,二是做到动态调整有依据,三是做到动态调整程序
严格,四是做到对象分类管理准确,五是做到工作有总结,六是做到档
案管理规范.
(二)各村对此次复查复核的动态管理要合理地部署、精心的安排、落实具体的行动;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此次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对少数群众反映的拆户、分户、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以及骗保、私分低保金等行为进行认真的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纠正和处理.要逐步纠正超标准施保,扩大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实现阳光低保.
(四)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认真扎实地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精神,对群众的困难诉求,要具体地分析困难性质,符合低保救助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该开展其它社会救助的要及时地开展其它社会救助.即要防止将所有的社会救助申请统一纳入到低保政策中进行保障,既要防止将低保做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具.
(五)各村低保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要在6月20日前结束,村要按时(6月20日前)将动态调整的资料(调进调出登记表、复查复核表和新进户审批建档表)报乡民政办.乡村按民生办信息公开要求,将低保评定和审核的结果在乡政府网站公开.乡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文字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上报复查复核和动态管理的结棍,并将动态调整的结果及时录入数据系统并适时公开.各村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动态调整的,后果自负.
中关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