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
重庆21个主城区是哪些区
重庆21个主城区是哪些区
1、主城都市区范围包括21个区:原主城9区即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为中心城区,渝西地区12个区即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为主城新区。
2、另外这一范围还包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三个功能区。
主城都市区面积、常住人口、经济总量分别达到2.87万平方公里、2027万人和1.8万亿元。
3、重庆,简称“渝”,别称山城,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4、重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189年,宋光宗赵惇先封恭王再即帝位,自诩“双重喜庆”,重庆由此得名。
重庆是“红岩精神”起源地,巴渝文化发祥地,“火锅”、“吊脚楼”等影响深远;在3000余年历史中,曾三为国都,四次筑城,史称“巴渝”;抗战时期为国民政府陪都。
5、重庆火锅也是远近闻名,有机会可以去体验下当地的风土人情。
管理制度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于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和、社会监督以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关联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重庆市主城区域地名
江北大石坝:龙脊路、宏帆会议中心、江北农场、金沙水岸、金岛花园、花园新村、南桥寺、聚信建材、冉家坝、松石北路、松树桥、大庆村、龙湖紫都城、江陵医院、骑士医院、山水家园、红星美凯龙、红石路、一江城、江与城、武警总队、石马河收费站、石马河高速、沃尔玛超市、东和春天、龙湖医院、盘溪转盘、龙溪镇、花园新村、松石路、金果园、玉带山、盘溪、九村、茶叶市场、市中医院、新城丽都、永福收费站、、骑士医院、大石坝、蓝剑宾馆、大庆村、山水家园、前卫仪表厂、石门北桥头、玉带山小学花卉园龙溪建材市场上丁公园龙都市俪人医院龙山街道金科花园大浪淘沙、玛莎拉帝、云豪(内环高速路评估点)、峻尚道、凯萨朗、吉奥、帝奥、华威、领跑者、骏翔、东冠、美冠、嘉展、新城、渝庆、海沛、黑马、小赵、百俊、风行、东风小康、伟伟、桐桐、俊德(长安)、豪杰奔宝、远亮、吉鑫、久合、迅美、安福、同迪(比亚迪)、东和春天新典范、南海、港龙、龙湖龙鼎汽修、新思维、华庭、卡赛威、顺喜、雨翔、腾飞、爱车会致远龙湖、人和:大竹林水晶丽城、北环立交红星美凯两江幸福广场赵母山新牌坊转盘、财富中心、供电局、气象局、检察院、财政局、中央美的、金开大道、天湖美镇、好望山、黄山大道、车管所、古木丰隧道、棕吕泉国际花园、爱家丽都、海王星科技大楼、天王星大厦、汪家桥、戴斯酒店(天莱酒店)、北部新区高新科技园、万寿山社区、金山路审计局、金科酒店、19队16队(不到评估点)、长安锦秀城、黄山大道、旭日凤凰城、恒大华府、洪湖路、泰福路、气象局、海王星科技大楼、天王星大厦、同心桥、新牌坊小学、车管所、字水中学、天湖美镇、古木丰隧道、检察院、财政局、棕吕泉国际花园、陶然古镇、金科十年城、欧瑞锦江酒店、上丁工业园、爱家丽都、汪家桥、戴斯酒店(天莱酒店)、沃尔玛超市、、财富中心、红锦大道高级法院、金科酒店、金科蚂蚁城、民政局、中华坊、正典(奥迪)、隆源(比亚迪)、美源百美(现代)、万事兴(马自达)、人和丰田、惠通陆华(陆虎、牧马人)、民政局百可评估点、人和尚捷(郑州日产博桑奇瑞品众)、人和景通(大众)、群英福特、新典范、华泰、钦鑫、苏商、兰霸、车域、轻舟(长城)、江陵陆风、长龙、华荣、奥峰、辉军汽修、潘渝、安顺、吉康、渝皖、嘉腾、龙湖港天、安福(福特系列)、议和、世纪汽贸(港宏)百富港天博士五里店:民政局、江北区府、茶园、长安汽车、江北水厂、红土地、龙头寺火车站、鲁能新城、鲤鱼池、烂泥沟、金科花园、百步汽车城、黄花园大桥北桥头、天江鼎城、同创国际、北部汽车城、邦兴花园、嘉华世纪新城、巴蜀丽景、洋河体育场、流星花园、洋河(东、南、西、北路)、长安医院、大兴村、大湾、金科郎桥水岸、阳光100、东方家园、大地花园、溉兰溪、新溉路、五童路立交、南方上格林、桠口、无砖厂、江北嘴、大剧院、民政局、龙头寺火车站、鲁能新城、鲤鱼池、、郎桥水岸、东方家园、溉兰溪、、洋河支路、黄泥磅、南方上格林、五桂路、大兴村洋河(东南西北中)路花市、九街百事达丰田、长安华都火炬修理厂、万和、长城(瑞源、锦隆)、百事达瑞风(江淮)、中汽沪通、黄泥磅金都、华诚、千里马、杨帆、国豪、德安、东冠、互博、黄泥磅神州、吉众、佳绩(修小车)、俊源、美通、瑞峰、瑞远、泰德、万和、伟成、凯龙、渝北大众、卓豪、新建、欧亚、宏盛、广汽长丰、商社启迪、长富、曙光、宏图(修大货车)、北岸进口汽修厂、轩辉汽修、荣达会众4S店、百事达华雍4S店、爱车会、力帆巴蜀韩润永利观音桥:、加州电子校、蚂蝗梁、湖滨新村、武陵路、华唐路、金龙桥、五洲大酒店、腐败桥、读书梁、汽车北站、北滨路、十八中、324医院、第一人民医院、江北中医院、华山医院、江北质检局、洪恩寺公园、刘家台、洋河(1.2.3.4)支路、黄金堡、电测村、建马特、嘉华大桥、渝通宾馆、欧市一条街、海洋公园、金源广场、市教委、君豪酒店、渝奥大桥、李家花园、交警8队、加州花园、苗儿石、小湾、城市领地小区、塔坪、华新分流道、金源广场、红恩寺、、松树桥、红石路、、洪恩寺公园、塔坪、蚂蝗梁、金龙桥、腐败桥、读书梁、江北质检局、刘家台、黄金堡小区、渝通宾馆、欧市一条街、苗儿石、小湾、城市领地小区、华新分流道、工商局、松石北路、北滨路、李家花园、嘉华大桥北桥头春生彼岸黄角垭商社骐兴、伟业、(五洲大酒店)沪渝、、奥福、佳宏、高院后面杨华、顺园、三维、、潘阳、润桥汽修、渝迪汽修、华展汽修、双成、正邦、港天、加州俊舰、宏图(修小车)、铭诚、盛泰、俊舰汽博(外围):五里坪、虾子扁、南湖峻、水口、黑石子、毛溪、渔嘴镇、复盛、海尔路、寸滩、望江、东环立交、五保、宝胜立交、华荣停车场、寸滩、唐家沱、毛溪、复盛、望江、汽博内的现场案件、G50收费站铁山坪A区:星顺(奔驰)、凯迪拉克(美凯)、凯旋(雪铁龙)、博众(大众)、韩亚(起亚)、当代(北京现代)、中豪(雪佛兰)B区:本色(东本)、长俊(广汽丰田)、都林(尼桑、菲亚特)、明锐(斯科达)、丰誉(长安陵木)、禾凌(雷克萨斯、凌志)、胜驰(红旗、奔腾)C区:马自达(红旗)、利业(别克)、君誉(克莱斯勒)、富豪(沃尔沃)、丰尚(长安奔奔)、君豪、安博(长安福特)、渝高(马自达)、宝渝(宝马)、辉锐(进口大众)、讴歌、长捷(广本、雅阁)、华通(一汽丰田)、尚博(英菲尼迪)九龙坡高新区:、巴菲盛宴、五洲女子医院、同创高原、富洲新城、怡然酒店、水平路口、彩电中心、渝州路、渝州宾馆、西亚大酒店、五环大厦、金银湾、国窖陶瓷市场、龙井湾大桥、香榭里、长城医院、白马凼、武警医院、歇台子后勤工程学院、奥体大浪淘沙、高九路芳草地、中心城上城、保利国宾、钟表厂、苹果派党校怡然酒店谢陈路长城医院八一建材市场歇台子南方花园二郞:美茵河谷、孙家岩、月亮坝、同天观云邸、尚美国际、火炬大道、创业大道、红狮大道、中梁山隧道二郎出口、格力厂、新世界建材市场、同心家园、留学生创业园、普天物流朝阳路协信天骄城彩云湖兰花汽车城电大迎宾大道高科修理厂、商社飞跃(一汽大众)、渝都丰田、广本新亚、美翔汽修、大禹汽修、保利国宾、永利汽修、百可汽修、高九路现代维修站BRT、群英福特、富丰、鸿运帝豪4S店、同迪4S店、渝众、美翔、维众大公馆九进修理厂广宏八一建材市场同创国际歇台子袁家岗五洲女子医院交巡警平台福田维修站奥众汽修、诚意汽修、捷龙汽修、中汽福星(福特)、交警18队、中汽捷丰、沪通、富华、成空、宝盛、渝兴(日产)、渝旺(东风标致)、中卫、雪屿、高新景锐、易宝行九龙坡:大公馆、交警5队、大堰工业园、冶金村、西郊医院、隆鑫物流、隆鑫钢材市场、恒盛钢材市场、绿云钢材市场、云湖天都、马王乡、陈沱路、荒沟、蟠龙、九滨路、火车南站、黄桷坪、川美、九渡口、袁家岗建设宾馆、巴国城、水碾中立、朵力名都九龙坡第三人民医院金科机电城火车南站九龙坡一院大公馆交巡警平台谢家湾水碾中立汽修李家沱大桥北桥头直岗大道西郊路西城大院谢家湾铁路医院杨家坪西城天街杨二校育才中心康德福高驾校渔秋浩码头奔迪汽修、灰鸽子汽修、劲隆工业园、建设雅马哈摩托车维修点、建设摩托车维修点、黑马汽修、毛线沟华沃汽修、石坪桥黑马汽修、桑亚修理厂、正港汽修、巴国城鹰王、新科修理厂、万和修理厂大渡口:九龙坡二院、大堰、春晖路、马桑溪大桥、马鞍山、晋渝绿岛、钢花路、茄子溪、车家坪、剑桥工业园、柏树堡、冬瓜山、交警10队、双山、陈家坝、刘家坝、庹家坳、友恒汽修、坤鑫汽修、陈庹路速航汽修龙文钢材市场李子林九宫庙玻迁厂之路中梁山:半山、华福路、跳蹬、电大、华府路、小南海、人和场、焦电厂、华岩寺、玉清寺、龙门阵、光宇汽修、华信修理厂、自强修理厂、风车车汽修火车西站双山下道口和双山转盘交中梁山白市驿:中梁山隧道、成渝高速G85收费站、海龙村、天赐温泉、石板镇、走马镇、九江大道、九龙坡五院、华府路隧道、金凤、园明(西彭、百市驿)、九龙坡第五人民医院、含谷驿川汽修、渝川汽修、福安汽修巴福镇西彭:铜罐驿、西南铝厂、陶家、茂合汽修渝中123队:急救中心(4院)、大溪沟、两江丽景、南区路、嘉禾评估中心、解放碑、上清寺、重医附二院、朝天门、急救中心、观音岩、人和街、菜园坝、嘉滨路、长滨路、曾家岩、学田湾、大田湾、三峡博物馆、牛角沱、石黄隧道、向阳隧道、八一隧道、红岩村、化龙桥、李子坝、两路口、一号桥、中洲修理厂、枇杷山公园、民生路、中山医院、凉亭子、邹容小学、黄花园大桥、朝天门转盘、较场口、长江大桥北桥头、文化宫、新华路、南纪门、棉花街、石板坡、储奇门、大礼堂、牛角沱、牛滴路、上清寺、临江门、七星岗、交警123支队七孔桥、黄沙溪、竹园小区、富阳修理厂、重林修理厂、皮革市场、水果市场、江湾国际花都、菜园路、至菜园坝转(含菜园坝交警平台)吉利修理厂福特4S店4队:大坪、大坪三院、重医、重医附一院、长航医院、河运校、大黄路、出版社、竞地花园、彭家花园、奥园康城石油路、九坑子、苗圃、红楼医院、肖家湾、五一技校、虎头岩、丽水青苑、马家堡、六和园、阿卡迪亚、三院转盘,渝中花园、渝中金典、嘉华遂道、星星汽修、六店子千里马、世贸(起亚)、博瑞修理厂、红楼修理厂、(从大坪三院转盘至博瑞修理厂所有现场案件)、黄沙溪评估中心高九路众泰鹅岭平台袁家岗雨中花园皇家码头龙华大众龙华4站肖家湾大众4S店新百利4S店鹅岭风行4S店鹅岭港宏别克鹅岭雪弗兰4S店沙坪坝沙坪坝区山上:先锋街、土主镇、团结村、大学城、陈家桥、西永、青木关、歌乐山、山洞、林园、中梁镇、虎溪、凤凰镇、曾家镇、南溪口、四河、农药厂、毛山峡、回龙坝、三百梯、香蕉园、砖厂、64中、二塘中学、二塘小学沙坪坝山下:井口、远祖桥、平顶山、凤鸣山、劳动路、汉渝路、上桥、火车东站、新桥、联防花园、大嘉汽修、马家岩、小龙坎、陈家湾、杨公桥、烈士墓、童家桥、双碑、双碑花园、高滩岩、石井坡、梨树湾、天星桥、凤中、站西路、石小路、图书馆、土湾、羊角堡、69中、68中、东华医院、嘉陵厂、远达公路、四校、莲光小学、嘉陵医院、32中、双碑小学、大拇指、四方(五菱)、石桥铺殡仪馆半月楼。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2023年10月)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
单》(2023年10月)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局
•【公布日期】2023.11.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发布《重庆市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
(2023年10月)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加强重庆市道路运输重点名单车辆事中事后管理,现将《重庆市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2023年10月)公告如下:
重庆市交通局2023年11月10日。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文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文为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制定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会议修正),2010年7月30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方案(3篇)
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导,以全省住建系统开展的“城市管理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建最美市,做最美人”的总体部署,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弘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开拓创新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城区市容市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确保城区的违法建筑控得住,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___领导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城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___如下:三、整治时间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四、整治内容1、全面整治占道经营。
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的要严肃查处。
对主次干道进行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对马路摊点做到划行归市,确保摊点归区、游商归店,主干道无流动摊点,道路整洁有序。
2、加强人行道上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全面整治人行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对城区人行道上车辆停放点进行全面规范,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达到行车有序、停车入位的要求,确保市民出行便捷。
3、加强户外广告方面管理。
对破损,有碍市容市貌的各类广告,店牌门楣进行清理整治,对城市乱贴乱粘、刷写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促销展销”活动,取缔无证占道行为。
4、严肃查处违章建筑。
宣传先行,严控违法建设数量,规划中队坚持“5+2”日常巡查制,分片管理,落实责任,控制违法建设的数量,并做好“拆违”后期管理,对经过整治的部位,要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
五、整治方法步骤此次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1、宣传阶段(___月___日—___日)。
城管大队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内进行宣传,挂出整治横幅和标语,力争人人皆知,争取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重庆市市容整洁一条街管理规定及标准-重府发[1995]191号
重庆市市容整洁一条街管理规定及标准正文:---------------------------------------------------------------------------------------------------------------------------------------------------- 重庆市市容整洁一条街管理规定及标准(重府发〔1995〕191号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为巩固市容整洁一条街的建设成果,加强和规范市容整洁一条先进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区市县城区范围内命名的市容整洁一条街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二、市容整洁一条街的管理,实行政府领导、统筹安排、分工配合、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管护的工作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一致的原则。
三、市和区县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市容整洁一条街的管理工作。
主管市容整洁一条街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各级规划、城建、交通、园林、建管、房管、公安、工商、财办、公用、电信、邮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重府发〔1994〕36号文的分工,积极配合搞好市容整洁一条街的管理工作。
四、对命名的市容整洁一条街,由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标准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复验。
根据检查复验情况,由市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作出维持或者取消原命名的决定。
五、管理的基本标准:(一)车行道、人行道平整,排水通畅。
(二)沿街园林绿化整齐美观。
(三)临街建筑物外观整洁,与街景协调。
(四)各类市政、环卫、交通、公共设施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管护有序,整洁完好。
(五)各类户外广告、标志、标牌、管线、交通护栏等设置规范整洁,分布走向合理安全,不碍市容。
(六)环境卫生良好,定时清扫保洁,管理严格。
(七)市容整洁一条街为主干道的,不允许摆摊设点。
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正文:---------------------------------------------------------------------------------------------------------------------------------------------------- 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1999年7月29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范围内,从事与城市容貌相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容貌,是指由城市道路、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广告标志、户外灯饰、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等所构成的城市局部和整体景观。
第三条城市容貌建设和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容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规划应注重城市景观设计,城市建设应与城市容貌建设协调发展,保持城市个性和特色。
第五条城市容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各区、县(市)以及相关市级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责任人)城市容貌管理的具体目标、职责等,并作为考核其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容貌的统一管理工作。
区、县(市)市政(城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的城市容貌管理工作。
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城市容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临街单位或经营者负责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容貌管理。
第六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市政管理监察支队,负责城市容貌的监察执法工作;区、县(市)市政(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委托所属的监察队伍,负责本辖区城市容貌的监察执法工作。
重庆市市容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有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办[2010]1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5
【实施日期】201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的通知
(渝办〔2010〕17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主城区城市市容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
大街管理制度
大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街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大街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街及其两侧的管理。
本制度所称大街,是指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巷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大街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合理分工、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街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大街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街的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的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大街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大街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市政、公安、交管、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卫、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水务、文化执法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大街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街两侧的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破坏大街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七条大街管理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保障市民对大街管理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大街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完好的义务,有权对损害大街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大街市容环境卫生第九条大街市容环境卫生应当保持整洁、优美,大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广告牌匾等应当保持完好、整洁。
第十条大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物顶部、外走廊、平台、阳台、外窗等应当保持整洁,无堆放物料,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二)建筑物临街立面应当定期清洗、粉刷,保持整洁美观;(三)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不得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不得妨害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四)建筑物的外部设施应当设置整齐,符合安全标准,无锈蚀、破损、脱落等现象。
重庆市城区交通占道管理暂行规定-重府令第98号
重庆市城区交通占道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重庆市城区交通占道管理暂行规定(重府令第98号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区非交通占道管理,保持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各区的城镇。
县(市)的城镇是否适用,由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条禁止在城区主干道(含繁华窗口地区和国家机关、学校控制地区,以及次干道距主干道交叉口(米以内,下同)从事下列非交通占道活动:(一)设置各种摊区摊点;(二)搭设各种建(构)筑物;(三)堆放物料物品;(四)设置洗车、修车点,或者洗车、修车。
第四条城区非交通占道管理实行区人民政府管理责任制。
公安、城建、交通、工商、规划、卫生、城管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城管监察队应按职责分工和市、区人民政府的统筹安排,加强城区道路非交通占道管理。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和实施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执法。
第五条因城市建设和公益事业等特殊情况,确需在城区主干道临时占道的,必须从严控制,经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城管、城建、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后,由市、区城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城区其他道路的非交通占道,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城管部门监督协调,市区城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按区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依法审批。
设置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的非交通占道,按照《重庆市城区临时摊区(摊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府令第70号)的规定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非交通占道行为,由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处罚;也可由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委托城管监察队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警告;(二)非经营活动的,对公民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三)有经营活动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5号中心城区各区(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部署,我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已进行了更新,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
现将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执行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
各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实施的衔接工作。
对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三、本基准地价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公布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及江津区双福街道珞璜镇土地级别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2〕30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434号)同时废止。
四、本通知施行前,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依法受理的土地供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款手续以及已经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农转非安置房、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含危旧改安置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不计容建筑部分办理划拨转出让补缴地价款手续等业务,涉及应用基准地价的,按照上一轮基准地价执行。
城管市容市貌整治简报
城管市容市貌整治简报城管市容市貌整治简报一3月8日,高新区分局集中人员,组织一台清障农用车,联合市政设施管理处、红卫、新桥、三台社区共30多人,对高新区主次干道的乱挂乱晒、乱堆乱放和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进行强力整治。
整治行动从红卫路开始,直至明珠大道雅思路,对屡教不改、反弹较为严重的市容乱象,依法予以收缴暂扣,严管重罚,共暂扣物品26件,清理乱挂乱晒、破损广告13处,清除路障墩35个。
下一步,高新区分局将根据辖区管控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治靓丽。
城管市容市貌整治简报二由于近日气温回暖,夜市占道、店外经营、乱扯乱挂等现象有所反弹,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秩序,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一是统筹安排,加大治理力度。
荥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各网格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治理,并结合数字化城管平台系统及群众举报,加大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乱扯乱挂、破损牌匾等行为的治理力度,严格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彩虹门、乱扯乱挂等行为。
二是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方式。
荥阳市城管执法局对于夜市占道采取教育劝导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首先排查出夜市占道严重的区域,然后采取徒步的方式逐店逐户进行劝说教育,对于多次劝说无效的',执法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加以惩处。
三是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执法无空隙。
执法期间,执法队员以柔克刚,以创建标准为准绳,采取提前上班和“错时”上班的方式,对市区内的“十乱”现象集中进行整治,并且严格把控上下班时间,实现执法全方位覆盖。
城管市容市貌整治简报三从2月25日开始,区城管局对金盛街进行集中整治,耐心劝说占道经营的小摊贩到指定地点经营。
之前,金盛街没有菜市场,为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要,城管局在道路两侧划定临时区域,允许商贩经营,但造成了交通拥堵。
如今,标准化市场已经投入使用,为方便居民出行,提升城市形象,区城管局对金盛街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相关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重庆市市容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容管理条例2005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增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发明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实行一致指导、分级管理和群众参与、社会监视以及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旧事出版、教育、文明、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增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任务,不时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看法。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担任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环境卫生日常管理任务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担任。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担任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担任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
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相关的行政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备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效劳,依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义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开展需求,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开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任务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备、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规范,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团体都有享有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益,同时负有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止和揭发。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任务中效果清楚的单位和团体,给予惩处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的考核责任制度。
重庆主城区限速路段一览
重庆主城区限速路段一览限速路段南岸区限速40公里:丹龙路、丹回路、青龙路、大石路、江南立交、茶园立交、白鹤路、四公里、一棵树观景台记者体验:四公里道路情况比较复杂,有江南立交出入口和大量居民区的路口,还有通往南山的支路,路上红绿灯很多,车辆速度本身不会快,容易控制。
只是在一棵树观景台下山时,稍不注意就可能超速,一路上得踩着刹车,挂低档行驶。
渝中区限速30公里:华一坡、捍卫路、华村立交限速40公里:两路口环道往解放碑方向主干道记者体验:昨天下午,记者驱车从七星岗前往华一坡,该路段坡度很大,道路狭窄,属于居民区,穿过华一坡就到了下半城。
沿路行驶中,有几处限速30公里的标识。
在驾驶过程中,由于路面狭窄,车辆也很难提速,很多地方都无法达到30公里的时速,所以,通过该限速路段没有难度。
随后,记者又驶入两路口环道。
这里道路状况好,但车流量大,有施工地段,且有一些重要设施,从两路口通往中山三路、中山二路、长江一路,都限速40公里。
这几条路弯道多,车多,速度很容易保持在40公里以下。
江北区限速15公里:华新街轻轨车站连接嘉陵江大桥限速30公里:华唐路、北滨一路、寸滩立交、五里店立交、嘉华大桥北桥头立交限速60公里:鸿恩寺隧道记者体验:限速15公里的标识出现在华新街轻轨车站下,通往嘉陵江大桥的上坡路段。
从滨江路驶入这段路时,车速通常在60公里左右,但一到上坡就得减速至15公里,所以昨天记者在这里就不得不踩了一个急刹,不过上坡后控制车速就比较容易了。
渝北区限速20公里:观音隧道限速30公里:观音隧道出口下坡、龙华大道、松树桥片区、滕芳大道、兰馨大道限速40公里:金果大道、服装城大道、食品城大道记者体验:观音隧道口有一个雷达测速电子显示屏,隧道连接两路和空港新城,双向单车道,记者驱车经过时,离隧道还有100米远就得踩刹车减速,到隧道口时才降至20公里,进入隧道后光线变暗,控制车速并不难。
九龙坡区限速30公里:奥体路限速40公里:龙腾大道、创新大道、创业大道记者体验:龙腾大道连接谢家湾立交、大公馆立交、陈家坪立交,全长2.8公里,路况较好,但车流量大,这三座立交桥附近都限速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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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东路(津殿宴府―双龙大道367号)
0.95
11
渝航路(机场立交转盘―渝北广场)
0.30
12
红锦大道(人和立交―渝通宾馆)
3.58
13
金港国际步行街(重庆百货渝北店―戴斯大酒店渝北店)
0.26
九、巴南区(8条)
1
龙海大道(区公安局办公楼―龙洲湾)
0.98
2
龙洲大道(气象局―道角路口)
4.57
3
1.10
9
陈家湾路(杨公桥立交―陈家湾三峡广场入口)
0.93
10
沙杨路(停车楼后门―半月楼)
1.17
11
沙中路(汉渝路重大宾馆―停车楼后门)
1.10
12
汉渝路(三角碑转盘―药剂校门口)
1.20
13
沙坪坝站北路(王府井百货―站东路)
0.40
14
沙南街(三角碑转盘―金鳞大饭店)
0.78
15
沙北街(金鳞大饭店―重大B区大门)
2.00
2
国道212线(陈家湾―磁器口立交)
3.00
3
经纬大道(广电宾馆―高庙村立交)
3.30
4
嘉陵路(小龙坎―沙滨路匝道)
2.10
5
石小路(高庙村车站―小龙坎人行天桥)
2.30
6
天星路(天星桥转盘―石碾盘三叉路口)
0.50
7
小新路(石碾盘三叉路口―小龙坎人行天桥)
1.50
8
天陈路(陈家湾三峡广场入口―金龙玉凤酒楼)
3.40
9
火炬大道(水碾―二郎迎宾大道路口)
3.50
六、南岸区(13条)
1
南坪商业步行街(南坪西路路口―南城大道)
0.70
2
响水路(农机路口―南坪东路口)
0.70
3
南坪东路(南坪转盘―海棠溪立交桥)
2.40
4
南坪西路(南坪转盘―万寿路路口)
1.05
5
江南大道(长江大桥南桥头―江南立交桥)
3.50
6
南城大道(农机路口―中富大厦)
3.55
七、北碚区(12条)
1
胜利路(北碚电信分局―胜利商场)
0.32
2
云泉路(五路口―公交车站转盘)
0.84
3
碚峡路(龙凤桥头―北碚宾馆)
1.80
4
碚峡西路(碚峡路十字路口―卢作孚广场)
0.43
5
天生路(五路口―新天花园路口)
3.70
6
文五路(九院二门诊―文星湾大桥)
0.80
7
中山路(五路口―北碚公园大门)
2
杨石路(工学院路口―石坪桥毛狗湾)
2.25
3
西郊路(富安商场路口―毛线沟转盘)
1.65
4
杨家坪环道(杨家坪商业步行区周边)
1.60
5
直港大道(团结大厦路口―天宝广场)
1.30
6
杨九路(铁马集团路口―五龙庙)
5.36
7
袁茄路(袁家岗渝中区交界处―朵力名都小区)
5.40
8
九滨路(菜九路渝中区交界处―黄金岛路口)
1.70
13
渝澳大道(武陵路口―渝澳大桥北桥头)
2.90
14
红石路西段(大石坝加油站―石门大桥北桥头)
2.85
15
松石路(金果园小区―内环快速路入口)
1.95
16
盘溪路(红石路立交―龙溪镇街道交界处)
2.75
17
区行政中心环道(海尔路南面―海尔路北面)
2.20
四、沙坪坝区(20条)
1
站西路(沙坪坝火车站―梨杨路口)
0.64
12
北区路上段(临江门交警岗亭―一号桥路口)
0.90
13
和平路(较场口转盘―通远门洞口)
0.25
14
中山一路(家具总店―中山医院)
1.00
15
中山二路(中山医院―文化宫大门)
0.80
16
中山三路(劳动大道路口―市三院路口)
0.80
17
中山支路(文化宫大门路口―文化宫中门路口)
0.30
18
长江一路(两路口转盘―13军大门口)
25
朝天门观景广场(观景广场―朝天门转盘)
0.20
26
新华路下段(小什字路口―商社皮鞋城路口)
0.50
27
交通广场(C区进口―B区―A区―朝天门转盘)
0.90
28
陕西路(港口售票大厅大门―商社皮鞋城路口路)
0.20
29
人民路(大溪沟十字路口―上清寺转盘)
1.60
30
中山三路下段(文化宫中门―上清寺转盘)
1.50
16
小新街(东风旅馆―三角碑转盘)
0.80
17
龙泉路(小龙坎人行天桥―汉渝路口)
1.20
18
站东路(沙坪坝火车站―公交216车站)
0.80
19
凤天路(石新路交接处―油库)
2.30
20
磁童路(磁器口嘉滨路口―国道212线)
0.85
五、九龙坡区(9条)
1
谢家湾正街(市新闻出版社―九九商场路口)
2.17
0.8331ຫໍສະໝຸດ 嘉陵桥路(上清寺转盘―嘉陵江大桥南桥头)
1.40
32
中山四路(上清寺转盘―雾都宾馆路口)
0.65
33
北区路下段(一号桥路口―大溪沟十字路口)
0.70
34
嘉陵江大桥(南桥头―北桥头)
0.60
35
解放西路(南纪门天虹药业―储奇门十字路口)
0.90
36
解放东路(储奇门十字路口―道门口)
1.20
五红路(五里店转盘―红旗河沟转盘,含四座立交桥)
4.20
8
建新东路衔接段(黄花园大桥北桥头―大湾、五里店转盘―海尔路)
1.45
9
海尔路(五里店转盘―区行政中心)
3.60
10
建新南路(嘉陵江大桥北桥头―华音大厦)
1.10
11
华唐路(建新南路路口―唐家桥污水处理污厂)
0.40
12
金源路(建新西路口―北滨路口)
1
红石路东段(李家花园隧道―红旗河沟转盘)
0.55
2
建新北路(茂业百货路口―渝通宾馆)
1.30
3
北城天街(北京华联商厦―洋河东路,含东环线―北城天街段)
1.42
4
建新西路北段(佳农步行街―蚂蝗梁加油站)
0.78
5
商圈环道(观音桥东西环路和下穿道)
3.00
6
建新东路(新村实验小学―五桂路口)
3.45
7
二、大渡口区(7条)
1
文体路(文体路口―陈庹路立交)
0.98
2
西城大道(双山隧道洞口―九中立交)
3.20
3
文体支路(区行政中心外环线)
0.60
4
春晖南路(上界高速路口―柏华街)
0.80
5
松青路(区政府广场―袁茄路)
2.98
6
春晖路(枫丹小筑―柏华街)
1.98
7
锦霞街(袁茄路―九中立交)
1.80
三、江北区(17条)
重庆市主城区市容管理主干道名单
序号
名 称
长度(公里)
一、渝中区(36条)
1
解放碑步行街(华华公司、海逸酒店―王府井百货、402车站路口)
0.90
2
八一路(磁器街路口―帝都大厦路口)
0.95
3
邹容路(405路车站―新世纪百货,海逸酒店―人民公园路口)
0.37
4
民族路上段(王府井百货路口―家乐福路口)
0.25
13.16
2
金通大道(金渝大道路口―渝合高速路口)
4.65
3
金开大道(水竹苑―福特路路口)
16.60
4
金童大道(奥林匹克花园―尖山变电站)
2.75
5
长福北路及东段(福特东路―海丰金润大厦)
1.03
6
石桥铺转盘(22路公交站―重庆啤酒厂,佰腾数码―枫丹路口,枫丹路口―航天路口)
5.10
7
石杨路(石坪桥毛狗湾―佰腾数码)
巴县大道东段(老大桥―区财政局)
1.00
4
渝南大道A段(鱼胡路口-炒油场)
6.80
5
巴县大道西段(区财政局―济仁医院)
1.20
6
新农路(鱼洞交易厅―大江东路)
1.22
7
巴南大道(九公里―马王坪正街路口)
1.75
8
马王坪正街(李家沱转盘―长江大桥南桥头)
1.80
十、北部新区(15条)
1
金渝大道(渝怀铁路跨线桥―礼嘉立交)
民安大道(人和立交―市公安局)
1.06
0.40
3
双凤路(渝航路北凤酒楼―同舟集团)
1.30
4
空港大道(空港广场―长安机械加工区)
2.43
5
龙华大道(红锦路口―新南路口)
3.60
6
新南路(新牌坊转盘―北环转盘)
2.10
7
龙山大道(松石大道―广电大厦)
1.60
8
兴科大道(金香林小区―经开大道路口)
1.88
9
滨港路(107地质队―津殿宴府)
2.40
0.82
8
石小路(航天路口―联芳花园)
0.11
9
石新路(石桥铺转盘―渝州路路口)
5.40
10
渝州路(渝州宾馆―枫丹路口)
1.60
11
谢陈路(大公馆立交―陈家坪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