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设立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部署,组织协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建议。组织有关方面起草市政府重要文件。参与有关政务活动。

(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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