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发展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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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发展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詹吉英1,顾孟迪1,李干琼2(1.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上海200052;2.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100081)

摘要农业现代化水平高度发达的国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完善的农业科技发展体系。选取了美国、以色列和荷兰3个典型农业发达国家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它们农业科技发展的先进做法与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发展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比较研究;启示

中图分类号F30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05)11-2178-03

发达国家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它们科技强农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尽管各个国家有不同的特点,但在农业科技发展上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和总结这些做法,对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业科技体制,从而改善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能力差、技术条件落后等客观现状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以色列和荷兰是农业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国家,选择这几个国家做比较研究,是因为它们都具有高度发达的农业科技体制。在美国的农业产出增长率中,科技进步率所占的比率已达到81%左右,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高达85%; 20世纪80年代,以色列的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96%,这在全世界是少有的。科技进步对荷兰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也已超过了80%,荷兰虽然人均农用地、耕地和牧场分别只有0.058和0.069hm2,低于我国平均水平,但在农牧业生产方面,创造出了常规农业难以想象的高生产率,成为人多地少国家发展高效农业的典型。

1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1.1多层次、互相协作的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机构美国农业科技创新科研体系是根据农业科研的不同侧重,形成了由国家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和民间科研机构三大系统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管理方式,并各有侧重开展科研活动。它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互为独立,但彼此之间又相互渗透、依存、合作与竞争。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地方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应用研究,民间科研机构重点从事开发性研究。

以色列的农业研究机构主要由独立的公益性研究机构、农业教育机构和公司类社会研究机构组成。公益性研究机构主要有农业研究组织(A RO)、魏斯曼科学研究院以及与农业有关的专业研究所。其中魏斯曼科学研究院是世界一流水平的综合性研究院之一,该研究院聚集了2500多名科学家,其中农业方面的专家有800多名。以色列和美国相似,有相当多公司类农业科研机构,且数量仅次于美国。其领域涵盖了农业研究的方方面面,包括材料、化工、电子、基因、细胞、医学、生物工程等。

荷兰农业科研由农业实验站、区域研究中心、研究所和大学等部分组成,各自的研究方向和重点不同,分工明确,并相互协作,研究经费充足,设备先进,许多研究领域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声誉。研究成果及时推广于农民,很快就转化

作者简介詹吉英(1980-),女,湖北黄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新能源产业化机制和政策研究。

收稿日期2005-08-16为生产力。农业科研和推广为农民提供了雄厚的科技支持,荷兰国家农业科研机构除了上述的隶属农业部外,还有属于国际研究组织的国家农业研究国际服务局。

1.2巨额、多方位的农业科技研发投入美国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主要来自联邦政府预算拨款、州政府预算拨款和私人企业自筹。在农业科技研究经费的投资方向上,公共研究系统的经费投入主要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为主,其中基础性研究大约占41%,应用性研究大约占56%。而私人企业的研究经费主要用在运用性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其中应用性研究大约占50%,新产品的开发研究大约占40%。美国联邦政府对农业研究、教育和推广的投入比例一直比较稳定,研究投入占农业部总预算的2%~4%,世界平均水平也为1%。美国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品开发的投入相当重视,越是高新技术,投入越大,例如对生物技术产品的投入大约为55%(指产品研究与开发的资金投入占其行业产品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以色列政府每年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上亿美元,大约占农业产值的3%,而我国仅为0.2%左右。在农业部的农业科研经费中,每年有50%是定向拨给国家农业研究组织(AR O),剩余50%和其他政府农业研究基金按分类管理,统称为/竞争性基金0。此外,以色列企业也提供农业研究经费,主要用于引导和补贴应用性研究,如化肥、化工以及农业机械产品等。

荷兰政府对农业科研非常重视,优先支持发展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事业,其农业科研力量非常精干,高度集中,政府每年对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的投入经费约为30多亿荷兰盾,用于农业研究的经费占国家农业预算的25%左右。以1999年为例,瓦赫宁根科教中心科研经费共计2.17亿欧元,人均科研经费达76600欧元。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稳定的经费投入,极大地促进了荷兰农业科技的发展进步和推广应用。

1.3层层推进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美国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分3个层次:联邦农业科技推广局、州农业科技推广站和县推广办公室,其中州农业推广站在推广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联结联邦推广局和县推广办公室的纽带。联邦农业科技推广局隶属于美国联邦农业部,其主要任务是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有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执行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法律和规章,以保证高质量地服务于农业企业。县推广办公室大部分人员都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推广人员大部分时间是亲自到农场或农户中进行访问,解决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农民提供信息与咨询服务。

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 i Agri.Sci.2005,33(11):2178-2180责任编辑罗芸责任校对罗芸

以色列的推广体系由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区域推广服务中心2个层次组成。这2个层次的组织各司其职,相互协作,有效地将各项科技创新成果推广给农民。以色列农业部专设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局,其中从事农技推广的工作人员超过800人,他们工作主要场所是在农场、田间、果园,而不是在办公室或培训中心。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对科技成果的评价非常重视,都要进行投入与产出的经济效益比较分析,并对一项成果从开发到最终的使用实行全程追踪评价。这也是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在70%以上,而以色列的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

荷兰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实行政府与地方或农民合办的协作方式,即由国家推广系统、农协组织(社会和经济推广系统)、商贸私有咨询服务系统和农民合作社组织4方面的力量组成。荷兰农业领域的推广工作也由农业部提供资助, 1997年用于农业推广的经费预算就达2850万荷兰盾。

2发达国家完善的农民科技培训与教育

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农学院系统。美国除了正规教育之外,在农村还广泛举办培训班,利用冬季和农闲对青年农民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办有农民继续教育班,向成年农民传授新的科技知识。美国大约有5万多个农民俱乐部,帮助农村青年学习各种专业技术,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据统计,25岁以上的美国农民中,有17%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是10~15年。在农业科技人才的教育和引进上,美国也有其独特而成功的做法,如对农业教育投资的增加;打造开放的文化氛围;用充足的财力支持独立研究;给予农业科研人员高于欧洲同行的薪水;置备世界上最好的研究设施;科技人员个人的升迁由其取得的成就来决定等等。这些优惠的举措吸引了包括欧洲在内的外国科技人才,并会对包括留学生在内的高科技人才产生强烈的吸引力。

荷兰政府每年用于发展农业教育的经费达8亿荷兰盾以上,其中的51%用于初级农业教育。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是荷兰农业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荷兰农业高新技术能广泛应用的基础。荷兰农民多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的还是双学位或硕士、博士,不仅熟悉和掌握现代种养殖技术及农畜产品加工技术,而且会使用甚至会修理各种农机农具和自控设备,及时收集和了解有关的农业信息。基于农业经济对人才发展的需求,荷兰农业人才培养与农民教育培训已经形成了十分完善的体系,由初等农业职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高等农业教育3个正规教育层次组成。此外,还包括各种农业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作补充。农民职业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不但有效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为部分农民离开农业、进入其他产业就业打好了扎实的基础。可以说,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教育向农民投资,是国家对农业最有效的支持。荷兰农业人才培育和开发的成功为荷兰现代农业的巨大成功奠定了基石,它与发达的市场机制、适度的经营规模和灵活的生产方式一道成为荷兰农业制胜的法宝。

20世纪80年代末,以色列已经建立了高度发达的全民教育体系,形成了一个学习性社会。以色列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教育,/义务教育法0规定5~16岁的孩子必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并且一直到18岁均为免费教育,此外,还有/国家教育法0、/高等教育委员会0、/学校督导法0、/特殊教育法0等对教育做了规定。而以色列对教育的投资比较高,一直保持在9%~12%,政府对小学生的花费为3938美元/(人#年),大学生的花费为11036美元/(人#年),均高于其他发达国家。以色列成立了专门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在建国初期,受教育水平最高的是农民,他们大都受到高中以上的教育,甚至大学或专科。现今以色列农民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占到47%,其他至少是高中文化程度。

3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发展政策与措施

3.1重视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从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政府就制定了把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作为农业发展潜在力量的科技发展政策,并把农业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作为21世纪高新技术运用于农业的两大关键技术。目前,美国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扶持在政策层面上形成多个层次。一是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和鼓励生物技术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三是建立多种融资渠道实现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扶持。

荷兰重视农业科技创新。一是通过信贷政策和补贴政策,鼓励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业/快步增长0,出口创汇。二是积极参加欧盟事务,1995年3月/申根协议0的签定使荷兰农业能够高效、持续发展。三是在有效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农业高新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的投入。四是帮助企业组织宣传,扩大国际交流合作。

以色列政府努力为高科技发展创造条件。政府大力支持研究与开发,给投资者和创业家提供多种优惠,包括优厚的投资津贴、政府贷款保证、免除税额和高风险企业创业基金等等。与美国相似,以色列对生物技术的投资与运用也十分重视,根据以色列科学部资料表明,2000年以色列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投资大约为4.3亿美元,到2003年大约达9.8亿美元,增长了1倍多。同时,以色列政府采取一些措施设立和吸引风险投资基金。自从1992年以来,以色列在生物技术和医疗领域吸引了近50多家风险投资基金。

3.2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农业发展道路在美国,对于那些短期内无法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的项目和基础研究,政府往往会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如农业土壤环境、农作物种质资源、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基础研究等。为防止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技术推广过程中优先推广自己获利的技术而导致推广的不公正性,美国实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各级政府全额资助的政策,从而保证了经济效益不好,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农业科技也能得到有效推广。

在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上,视地如金的荷兰政府为使有限的土地得到高效的利用,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国家气候特点和国情的农业发展战略及政策:避开需要大量光照和生产销售价位低的禾谷类作物的生产,充分利用地势平坦、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奶业和附加值高的园艺作物。在环保问题上荷兰的技术推广也有相当多的需求,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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