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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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上岗作业。

二、生活用水必须充足,并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

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制作食品所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五、食堂设置必须远离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

等,应距30米以上。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

皮肤病的人,不能从事食堂工作和食品有关服务的工作

七、定期组织进行流行病检查,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止流行病预防知识讲座。

八、经常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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