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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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XXXX公司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XX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XX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离岗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离岗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离岗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离岗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机密信息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岗人员,包括因休假、出差、离职等原因暂时不在公司工作岗位的员工。

第三章离岗人员管理1. 离岗前管理(1)离岗前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离岗原因、时间以及工作安排,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可离岗。

(2)离岗前应完成离岗手续,如交接工作、清点财务、交还公司财物等。

(3)离岗前必须归还公司所有财物,包括钥匙、电脑、手机等。

2. 离岗期间管理(1)离岗期间离岗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接听领导或同事的联络电话。

(2)离岗人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参加与公司无关的活动,如有必要,需提前向领导请示。

(3)离岗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资源从事任何私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公司电脑、网络等。

3. 离岗后管理(1)离岗人员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离岗时间,应提前向领导请示。

(2)离岗人员应立即报告离岗期间发生的重要事件,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求助。

(3)离岗人员离岗期间产生的相关工作资料和信息,应及时整理清理并归档,以便公司领导和同事查阅。

第四章保密管理1. 保密义务离岗人员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重要机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保密措施(1)离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接受他人关于公司机密的询问。

(2)离岗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电脑、手机等办公设备,不得将公司机密信息存储在私人设备中。

(3)离岗人员应避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的机密信息,应注意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3. 违纪处罚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离岗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五章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是离岗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离岗人员应认真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和商业秘密不受泄露。

石油石化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石油石化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1. 引言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和要求,为公司人员管理提供指导,优化人才流动,确保平稳过渡和领导岗位的顺利交接。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石油石化公司中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3. 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
3.1 在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应提前半年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3.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审核退休申请,并与中层干部进行面谈,了解其退休意愿和计划。

3.3 根据公司的需要和中层干部的意愿,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后续安排,包括岗位交接、人员培训等。

3.4 中层干部在退休前一个月内,应完成岗位交接工作,并进行离职手续办理。

4. 退出领导岗位的要求
4.1 中层干部在退出领导岗位前,应对接任岗位的后续人员进行培训和知识传承,确保岗位能够平稳过渡。

4.2 中层干部应积极配合公司的人员安排和交接工作,确保岗位交接的效果和质量。

4.3 中层干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完成确认等。

5. 其他事项
5.1 公司应加强对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的关怀和支持,为他
们提供相应的退休福利和咨询服务。

5.2 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并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6. 结论
本管理办法对石油石化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
岗位提供了明确的程序和要求,有利于保证岗位交接的顺利进行,
提高人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持。

医疗卫生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和人员资源的合理利用。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特别是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时间规定
1. 中层干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提前一年向公司申请退出领导岗位。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退出程序
1. 中层干部在申请退出领导岗位时,应向本部门和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将组织小组进行评估,包括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进行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作出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决定,并与中层干部进行沟通。

退出后事项安排
1.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层干部提供岗位调整或培训机会,以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

3. 公司将对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福利和退休待遇,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备注
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以上为《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

规章制度:关于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关于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关于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关于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的有关要求,拓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发挥作用的途径,切实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是指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由于换届、机构改革、年龄、健康状况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改任为非领导职务或保留相应职级待遇的在职科级干部;因身体状况较差、本职工作任务无法完成或本人自愿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组织批准可以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干部,即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保留或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

第二条管理权限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是宝贵的党政人才资源,是全县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自然免去相应职务。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即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管理,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1、合理分工原则。

领导干部退出领导职务的,不等于离岗退养、退休,仍需承担力所能及和必要的工作职责。

要根据职责相当、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明确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工作职责。

不得以各种形式,未经组织程序放任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离岗、离职,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关心关爱原则。

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区别对待原则,合理确定工作职责与分工,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做到政治上尊重、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3、分级管理原则。

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并注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第四条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在以下六个方面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作用。

1、服务中心工作。

围绕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积极组织、抽调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直接参与,负责某单项工作或协助做好某方面工作,发挥他们熟悉政策法规,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势,调处矛盾、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管理人员退出机制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退出机制管理办法

铸件部管理人员退出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理念,特此建立“管理人员退出机制”及其相关管理办法。

第二条事业部提倡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广大员工提供适合的职业发展平台,但同时也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建立退出机制。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铸件部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安全现场办作为人员退出机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员退出机制的建立、执行与问题反馈等各项工作(针对工段长及以下管理人员)。

第五条综合办作为人员退出机制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退出的认定、评定工作,用人部门有人员退出的建议权。

第三章人员退出的定义与标准。

电信通信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电信通信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电信通信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电信通信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岗位的平稳过渡和组织发展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信通信公司所有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程序1. 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应提前6个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说明希望退出领导岗位的愿望和原因。

2.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3. 如果申请获得同意,中层干部将被安排参加退休准备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个人财务规划等内容。

4. 中层干部须在退休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与上级领导进行面谈。

5. 公司将审核辞职申请,并与中层干部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6. 中层干部在退休前一周完成交接工作,并将相关事务交由继任者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

退出要求1. 退出领导岗位的中层干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要求。

2.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可选择转岗或直接离职。

公司将根据个人情况和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或提供相关支持。

3.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仍需遵守公司规定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要求。

处理和奖励1.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金等问题。

2. 对于优秀表现的中层干部,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责任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投诉。

修改和解释权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电信通信公司所有,并在公司内部予以公开和宣贯。

银行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职岗位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职岗位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职岗位管理办法模版银行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职岗位管理办法目的:为了规范银行中层管理人员退出现职岗位的程序和规范,防止信息泄露和经济损失。

适用范围:适用于银行中层管理人员在退出现职岗位时的管理。

一、退出现职岗位程序1. 被任命为中层管理人员的员工在需要退出现职岗位时,应该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告知离职日期。

2. 所在部门主管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在离职日期前或者到期前,在员工的开始离职之前安排交接工作。

3. 员工在离职交接工作之前,应按照银行保密规定和制度,保护银行财产和机密信息,不得恶意泄漏或利用机密信息牟取私利。

4. 员工在离职之前需要归还银行的物品和财产,按规定经过部门主管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离职。

二、禁止竞业限制1. 为了让离职员工可自由从事其他工作,避免银行中层管理人员离职后受到无妄之灾,禁止竞业限制规定。

2. 银行员工不得因为离职而被限制从事银行业务或同类业务。

如有限制规定,必须经过法律审查和制定;且限制时间必须合理,不能影响员工的维权和求职自由。

三、信息保密1. 缺省服务保密原则离职员工在任职期间所涉及的银行业务和信息资料全部属于银行机密,离职员工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漏银行的商业秘密、策略和重要数据等。

2. 退出现职岗位后的信息保密责任离职员工应当遵守银行制定的保密规定,不得在离职之后泄露依据上述的保密规定所属于银行机密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存有机密信息的电脑、磁盘、U盘等存储设备、邮件、通讯录等。

四、补偿和福利1. 银行将对于职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适当奖励。

2. 离职员工应当所有未享受的应得薪资和利润,参考银行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3. 福利和保险:员工在离职之前,应在银行保险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确保其能获得银行相关的业务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障。

五、违规处理1. 离职员工如发生泄密行为,涉嫌侵占银行利益等违规行为,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理。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__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__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__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退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对《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退出领导岗位的对象与范围1、公司管理的主任级领导干部,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的(男年满五十七周岁,女年满五十二周岁)退出领导岗位。

2、公司管理的副主任级、处长级领导干部,凡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退出领导岗位。

3、专家序列、调研员序列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4、公司聘用的首席专家,不在退出领导岗位范围。

第二条退出领导岗位后的安置及管理1、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原则上继续坐班协助工作,公司可统一协调安排。

2、退出领导岗位的人员,若本人自愿离岗休养,需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汇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报经公司研究批准后- 1 -安排离岗休养。

如所在单位(部门)因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协助,离岗休养人员应当无条件积极配合。

3、若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退出领导岗位人员返岗工作的,本人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若不服从则按照下岗人员对待。

4、符合退出领导岗位条件,但确因工作需要拟继续留原岗位工作的,所在单位(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退出领导岗位通知后,及时提交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经批准后可原岗位留聘。

原岗位留用原则上应为公司副三总师岗位人员。

5、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日常管理由原所在单位(部门)负责。

6、在退出领导岗位期间,达到退休年龄,应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保密离岗人员管理制度

保密离岗人员管理制度

保密离岗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加强对离岗人员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岗人员,包括离职、离岗、休假等情况下的员工。

第三条离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相应的离岗人员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五条离岗人员管理工作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具体责任人由公司管理层指定。

第六条离岗人员须回收所有公司资料和设备,必须交还给公司保密办公室,方可离岗。

第七条离岗人员必须在离岗前经过安全清查,确保没有携带公司文件或资料离开公司。

第二章离职人员管理第八条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前向公司保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离职日期和原因。

第九条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的一切财产和资料,并向公司保密办公室做一个离职报告。

第十条离职人员不得在离职后的一年内从事与原工作内容相关的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离职人员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泄露给他人,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保密办公室将对离职人员的离职手续和资料清查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第三章离岗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离岗人员包括因事假、病假、产假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

第十四条离岗人员必须在离岗前向公司保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离岗日期和原因。

第十五条离岗人员必须在离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司的一切财产和资料,并向公司保密办公室做一个离岗报告。

第十六条离岗人员必须在离岗期间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并根据公司的安排做好离岗期间的工作交接。

第十七条离岗人员在离职前应当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公司的保密制度和规定。

第十八条离岗人员在离岗后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

第十九条离岗人员必须在离岗结束后及时向公司返还一切公司资料和设备,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离岗人员的离岗情况将被公司保密办公室做好记录和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作用,按照公司《中层管理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是指根据《中层管理者管理制度》,因年龄原因退出现职岗位的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对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任用,坚持以下原则:(一)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发挥特长的原则。

(二)激励与考核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后,可在原单位从事具体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其特长由公司安排从事专项工作。

第五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后,不计入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六条中层管理者提前退出现职,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后,薪酬和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照原任职务职级工资标准执行;基础工资和年功工资等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终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分成4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项次包括日常全员业绩考核及年度考核(含工作业绩、个人贡献、作用发挥、班子评价、民主测评等维度)。

评为优秀的,可按照同职级现职中层管理者年终奖金平均值进行兑现奖金;评为良好和合格的,结合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发放;评为不合格的,将不再兑现年终奖励奖金。

(三)其他待遇。

对于因公差旅补助、住房采暖热费、“两费”补贴等方面的待遇参照原职务职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中层管理者退出现职后的管理:(一)由党委组织部按非现职中层管理者管理。

(二)由所在单位按照员工管理和内部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党委组织部每年度进行工作业绩及作用发挥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年1终奖励挂钩。

(四)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其相关待遇,按照普通员工进行管理。

同时,公司党委将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XXX(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与优化员工配置适应公司发展战略,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理顺并规范员工退出岗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受托管的XXX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退出岗位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员工退出岗位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部室的人力业务管理部门,为本单位员工退出岗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具体退出岗位工作。

第二章退出岗位方式第四条员工退出岗位主要原因1.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减产、停产、破产、转产等;2.企业改革:撤销机构、机构合并、管理流程优化、市场化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政策变化等;3.企业减员:解聘、落聘、职数调整、岗位调整等;4.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5.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6.员工个人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7.员产业绩差,考评结果靠后;8.员工调离、告退、协商解除,或因病、非因工负伤、业务承包、借调等无法继续在岗履职;9.员工达到退休(内退)年龄;10.员工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自愿申请提前退休;11.员工脱产研究深造。

第五条员工退出岗位的方式:转岗、降职、待岗、离岗培训、劝退、辞退、经济性裁员、有限期放假、协商解除、内退、退休、合同终止(解除)、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改任专项调研员(协理员)、脱产研究、调离等方式。

第六条主要退出方式解释转岗是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转换员工现有岗位(包括技术职务岗位),按新岗位予以定岗。

降职是指基层以上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

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是指达到改任调研员、协理员条件,同时各单位或部门聘请,在特定的工作场合履行职责。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人员退出管理办法

编号:HR2014011人员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退出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的人员退出管理办法,使人员退出的各项操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但同时也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建立退出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行政部作为人员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人员退出办法的建立、执行,退出人员的问题反馈与协商解决,离职手续的办理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用人部门作为人员退出办法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员退出的考核、评定工作,配合人力行政部提供相关证据,用人部门有人员退出的建议权。

第三章人员退出的定义与处理方式第六条人员退出指合同到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办理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

第七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根据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一)经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员工;(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三)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四)工伤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八条以下途径退出的人员,公司不予以经济补偿:(一)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证书或虚假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二)自离的员工,即一月内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三天,一年内累积旷工10天;(三)一年内记小过三次或记大过两次的被开除人员;(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的;(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的;(七)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不再聘用的;(八)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九)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集团脱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集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员工,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脱岗管理、违纪处分等内容,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集团领导层要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宣传、解释,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遵守规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领导层所有,集团内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章脱岗管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脱离岗位。

第七条当员工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提前请假并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第八条离开岗位期间,员工必须交接工作给他人,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发现有员工脱岗行为的,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集团将定期进行脱岗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三章违纪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脱岗规定的员工,将按照违纪处理程序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接受教育。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将采取辞退、停薪留职或者其他相应的处分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恶意脱岗行为,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结语
以上就是集团脱岗管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集团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确保集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希望所有员工认真阅读并理解规章制度,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公司管理的正、副处级管理人员及二级半单位班子副职。

第二章退出形式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的形式主要有:自愿退出、组织调整退出、竞聘退出、考核退出、诫勉退出、责任追究退出、违规违纪退出和退休退出。

第四条自愿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因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出现任岗位。

第五条组织调整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一)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领导个人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五)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八)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第六条竞聘退出。

是指因机构调整、班子超员等原因需重新竞聘上岗,在公开竞聘中落聘的中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考核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班子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二)中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的;(三)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为不胜任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四)中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排名处于后3位的;(五)新提职的中级管理人员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不胜任的。

第八条诫勉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胜任,诫勉期满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退出岗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XXXX 公司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 XX 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 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 XX 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 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 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农业农村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了适应农业农村公司发展的需要,规范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农村公司中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

三、退出条件
中层干部接近退休年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退出领导岗位: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 履行工作责任已达到公司制定的养老条件;
3. 经公司考核,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

四、退出程序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退出申请,说明退出理由和时间;
2. 公司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上级领导批准退出。

五、退出后的安排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和退休待遇。

六、监督与奖惩
公司将对本办法的执行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农业农村公司全体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八、不得与法律冲突
本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为《农业农村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为了有效管理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的领导岗位退出,该办法规定了退出条件、程序以及退出后的安排,同时强调了监督与奖惩的重要性。

办法希望能够确保中层干部退出岗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金融投资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金融投资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金融投资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概述该文档旨在制定金融投资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

本办法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中层干部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和管理,既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行,又充分尊重和关心中层干部个人的退休安置。

退出标准年龄标准中层干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主动退出领导岗位,配合公司进行岗位交接和退休安置。

职务标准中层干部担任的主要领导职务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应主动退出该职位,配合公司进行岗位交接和退休安置。

退出程序提前沟通公司应在中层干部接近退休年龄前与其进行沟通,明确退休计划和安置政策,并协商确定退出领导岗位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岗位交接中层干部在退出领导岗位前,应与接任的干部进行岗位交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岗位平稳过渡。

退休安置公司将为中层干部制定个性化的退休安置方案,包括福利待遇、职工权益保障等,以确保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绩效评估中层干部在退出领导岗位前,应接受公司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退休安置方案的依据之一。

监督与执行公司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该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执行规定的行为。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公司保留对本办法进行调整的权利。

有关中层干部退休问题的具体事项,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具体规定。

以上为《金融投资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

希望该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中层干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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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公司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是指: XX 公司范围内,因年龄或身体健康等原因退出现正、副处职领导岗位,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适应形势任务需要,兼顾历史因素;
(二)规范统一管理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相结合;
(三)与高级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
(四)充分发挥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聘任和安排
第四条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的人员,XX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到实质性岗位或交付专项任务。

XX 公司未予安排的,由原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继续发挥作用。

原则上不能在三产和独立法人企业兼职。

第五条 XX 公司安排工作的,由各单位或部门与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共同协商人选,XX 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聘用(解聘)、考核、监督及日常管理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聘用(解聘)、考核情况报XX 公司人事处(党委
组织部)备案。

各单位或部门自行安排工作的,按照相应的干部管理制度,由单位或部门研究决定,同时明确考核及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

第三章享受待遇
第六条政治待遇。

按同级在岗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范围阅读、听取有关文件和报告,参加必要的会议和一些重大的活动。

未选为代表的,也应列席本单位的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

第七条医疗待遇。

医疗、体检、健康疗养保持原待遇不变。

第八条薪酬待遇。

基本薪酬保持退出高级管理岗位前的水平,不再晋档,但可以调标套改(如遇整体调资时,再另行规定);承担具体工作的,业绩薪酬按所在单位同级现班子成员业绩薪酬平均水平的70%发放。

第九条其它待遇。

车辆费用、通讯费用、住房标准保持原待遇不变,按照XX 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用房,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安排。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由退出岗位时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

所在单位或部门要关心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并负起责任,有关情况和信息应该及时和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沟
通和联系。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一条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无论是由XX 公司安排的还是由所属单位或部门安排的,都要按要求履行所任职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纳入正常的相应级别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聘用主管单位或部门负责,要同在职干部一样考核德、能、勤、绩、廉等。

第十二条加强对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教育应与在岗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各单位党委、纪委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退休
第十三条退出高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退休时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男60岁、女55岁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由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处和相关单位(部门)共同负责。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XX 公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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