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爱尔眼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致: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二)本所律师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4、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600859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编号:临2021-050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府井”)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冬梅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通过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364号)提及的事项以及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21年5月31日后出具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5月审计报告》对《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的修订、补充,并同意公司编制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年度报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WANGFUJING DEPARTMENT STORE (GROUP) CO., LTD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元)
项目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营业利润 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②根据本公司 2004 年 4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决议通过的 2003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
红派息方案,决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 10%的公益金,共分配利润 2,538,282.08 元;
③公司以 2002 年末总股本 392,973,0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红利所得税),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年度报告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WANGFUJING DEPARTMENT STORE (GROUP) CO., LTD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065.52 -5,406,765.71 20,300,720.05
(二)公司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180,807,455.42
3,331,912,127.62
3,325,640,213.34
3,104,594,642.77
51,991,943.74 44,607,630.55 1,544,898,638.0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股票股份有限公司
【发文字号】证监发审字[1995]58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1995.10.11
【实施日期】1995.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王府井
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复审意见书
(1995年10月11日证监发审字[1995]58号)
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配股复审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函发(1995)201号《关于转让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家股配股权的批复》、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5)5号《关于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增资配股请示的批复》和《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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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文档资料
2019年度业绩报告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报告
一、关于2019年的业绩情况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报告
62.3亿 52亿
5.78亿 5.1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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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报告
——三元食品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均有较 大幅度增长,通过拟定和实施大规模的市场投入 计划,三元品牌在北京的市场份额有望在年底增 加8个百分点达到78%,外埠市场份额亦有望增 加;全力以赴推进A股上市。
——王府井百货主业形势依然向好,百货大 连锁战略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外埠商场效益情况 看好,其核心经营能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 断提高。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报告
机场高速路全年交通流量
2950万辆次,比2000年增长13%, 完成净营业收入3.15亿港元, 税后利润1.7亿港元,均比2000 年增长16%,利润贡献额跃居北 控旗下,实现税后利润6640万 港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43%和28%, 收购项目当年产生收益,北京麦当 劳税后利润大幅上升,A股上市顺 利通过辅导期。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报告
王府井百货主业经营形势较好,
各项效益指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 于前列,全年完成净营业收入20 亿港元,合并报表后税后利润 3817万港元,实现扭亏为盈,三 个主要外地商场出现盈利。
北控高科继续保持良好、稳定 的经营状况,全年实现投资收益 1747万港元,比2000年增长3倍, 税后利润1400万港元,投资项目 前景良好。
王府井 2019 第三季度财报
公司代码:600859 公司简称:王府井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目录一、重要提示 (3)二、公司基本情况 (3)三、重要事项 (5)四、附录 (9)一、重要提示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代理董事长、总裁杜宝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雅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三、重要事项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1.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变化情况(1)货币资金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影响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期期末减少主要是收回应收信用卡及移动支付款项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向合营公司提供借款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影响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期期末减少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所致。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期期末减少主要是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影响所致。
(8)应付利息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计提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利息影响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影响所致。
(10)应付债券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是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影响所致。
簿记见证法律意见书
簿记见证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声明:
1、高争民爆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其复印件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承诺,其向本所律师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照、文件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
3、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及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王府井[600859]2019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原点参数
王府井[600859]年2季度财务分析报告(word可编辑版)目录一.公司简介 (3)二.公司财务分析 (3)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 (3)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 (3)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4)2.1.3 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5)2.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7)2.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7)2.2.2 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8)2.2.3 非流动负债基本构成情况 (9)2.2.4 所有者权益基本构成情况 (10)2.3利润分析 (12)2.3.1 净利润分析 (12)2.3.2 营业利润分析 (12)2.3.3 利润总额分析 (13)2.3.4 成本费用分析 (14)2.4 现金流量分析 (15)2.4.1 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15)2.4.2 现金流入结构分析 (16)2.4.3 现金流出结构分析 (21)2.5 偿债能力分析 (25)2.5.1 短期偿债能力 (25)2.5.2 综合偿债能力 (26)2.6 营运能力分析 (26)2.6.1 存货周转率 (26)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27)2.6.3 总资产周转率 (28)2.7盈利能力分析 (29)2.7.1 销售毛利率 (29)2.7.2 销售净利率 (30)2.7.3 ROE(净资产收益率) (31)2.7.4 ROA(总资产报酬率) (32)2.8成长性分析 (33)2.8.1 资产扩张率 (33)2.8.2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 (34)2.8.3 净利润同比增长率 (35)2.8.4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率 (36)2.8.5 净资产同比增长率 (37)一.公司简介二.公司财务分析2.1 公司资产结构分析2.1.1 资产构成基本情况王府井2019年2季度末资产总额为21,189,845,917.73元,其中流动资产为8,947,856,934.0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2.23%;非流动资产为12,241,988,983.65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7.77%;2.1.2 流动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王府井2019年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以及其他应收款,各项分别占比为75.82%,10.31%和5.33%。
王府井2019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王府井2019年存货周转天数为16.32天,2018年为14.44天,2019年 比2018年延长1.87天。王府井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3.00天,2018 年为3.53天,2019年比2018年缩短0.53天。从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三者占用资金数量及其周转速度的关系来看,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占用增
三、资产结构分析
王府井2019年资产总额为2,410,62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 1,108,000.68万元,主要分布在货币资金、存货、其他应收款等环节,分 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77.84%、9.08%和7.23%。非流动资产为 1,302,629.2万元,主要分布在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 产的39.67%、23.46%。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 的77.84%,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
项目名称
负债总额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非流动负债 其他
负债变动情况表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数值 增长率(%) 数值 增长率(%) 数值 增长率(%)
1,204,023.3
1,022,569.6
17.74
8.79 939,984.21
0
6
8
0
0
0
0
0
0
237,272.06
-1.49 240,869.46
-8.94 264,526.42
0
174,324.07
-5.23 183,943.91
8.01 170,306.96
0
356,637.26 142.78 146,896.36
-31.52 214,512.75
首商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17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源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杨春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京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3、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4、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0、议案名称: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第8项、第10项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第二十二届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编号:临2008-005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届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z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z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二届股东大会(2007年年会)于2008年6月27日下午在本公司举行。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次,代表股份240,991,6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2,973,026股的61.33%,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万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海问律师事务所付艳律师和蒋雪雁律师见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240,99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二、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份240,99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份240,99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议案。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7年末总股本392,973,0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红利所得税),共分配利润78,594,605.20元,未分配利润17,212,704.33元转入下年度。
同意股份240,99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五、补选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伟先生简历见2008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
同意股份240,991,661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王府井报表分析报告
王王府府井井发展发战展略战略
面对新的市场格局,王府井一方面以与国际现代流通业 接轨为目标,深度改造企业传统体制,创新经营理念,改 变经营管理模式,打造适应现代流通业需要的经营管理团 队,确保公司发展的健康和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百货连锁的经营方式,拓展企业规 模。时至今日,王府井已初步建立了与国际现代商业接轨 的体制与机制,形成了公司自主特色的发展模式、经营模 式和管理模式,并建立了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系统,锻炼了 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
从表中可以看出,王府井公司2019年的净现金流量比2019年减少了 5.03亿。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的变 动额分别是0.67亿元、-14.98亿元和9.26亿元。人人乐公司2019年的净 现金流量比2019年增加了7.14亿元。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的变动额分别是2.74亿元、4.40亿元和0亿元 。华联公司2019年的净现金流量比2019年减少了19.85亿。经营活动、 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较上年的变动额分别是4.83亿元 、-2.19亿元和-22.48亿元。
大环环境境对对零零售售业业的的影影响响
宏观经济环境的持续低迷使得中国零售市场在2019 年 尤为艰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仅为14.3%(扣 除价格因素仅增长12.1%),是中国近六年以来增幅最低 的一年。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8日上午十时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恒丰学院召开。
北京市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见的规定及要求,以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核查,2005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第105条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1、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报纸公告的方式通知各股东将于2005年4月1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_ST工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公告编号:2019-07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23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明秀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时阗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米秀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2、议案名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同意后通过。
关联股东彭海帆对议案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对议案1和议案4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元勋、毛贺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王府井: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9 证券简称:王府井编号:临2020-025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冬梅女士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下述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2名拟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0人变更为128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715,000份变更为7,625,000份,预留部分数量不变。
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获授股票期权的128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核准豁免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关于核准豁免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11(000)010
【摘要】<正>2011年10月14日证监许可[2011]1644号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总页数】1页(P47-4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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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巍律师和聂小晶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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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问律师事务所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邮编100020)
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
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560 6999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上述公告统称为“公告文件”),该等公告文件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方式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宝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693,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6%。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5.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8.关于增选刘世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11.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通知列明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共计12项,其中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过程中,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和第12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