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药种植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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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药种植发展历史及经济价值优势
3.1我国山药种植发展历史
3.1.1我国山药古代种植历史
我国有约2800年的山药利用历史,各类医药经典和古籍中,记载的薯蓣其实就是山药,而不是其它食用类薯蓣。
山药的正式记载,最早出自古代先秦地理名志《山海经》(公元前770年~前256年):“景山,北望少泽,其草多署预。”景山,指今天的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境内的中条山高峰。历史上,我国北方栽培的薯蓣,实际只有山药一种,而非其它薯蓣种植物(孙启善,2001)。《图经本草》(公元1061年)记载:“今处处有之,春生苗,茎紫叶青,有三尖角,似牵牛更厚而光泽,夏开细白花,大类枣花,秋生实于叶间,状如铃,二月、八月采根山药;以‘北都、四明者最佳’。”北都即今天山西省会太原,四明即今天浙江省四明山。由此基本可以认为,太原是长山药的原产地,浙江四明山是圆山药的原产地(赵冰,2007)。
山药的食用,最早文献记载于《卫国志》:公元前734年,诸侯卫桓公以古怀庆府(今河南焦作地区)出产的山药向周王室进贡。药物学专著《神农本草经》(成书于战国或秦汉)将山药列为上品。不过当时的山药可能是野生的,还未进入人工栽培阶段。
山药的人工栽培,最早文字记载见于西晋的《南方草木状》(公元304年),之后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公元533~544年)加以引用,但列于“非中国物产者”卷中,说明当时在今天的华北、西北地区还未有人工栽培。唐末《四时纂要》(成书于唐末,或唐末至五代初),该书引用道士王旻的《山居要术》(成书于8世纪中期)中的“种署预法”,详细记载了山药用种薯切段栽培及制粉的过程。由此可见,我国山药人工驯化栽培应该始于南方,隋唐之后北方开始有人工栽培。同时也说明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进行山药人工栽培的国家,有约1700年的历史。
宋代以后,我国山药种植范围日趋广泛。《图经本草》明确记载了山药种植地区:“近汴洛人种之极有息”。之后,明代《农政全书》记载山药“今齐鲁之间尤多”,又记载山东、江南种薯法。由此推论,宋代,我国山药主要种植在河南
地区。到了明代,山东、江南等地山药也广有种植,且栽培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清代中后期以后,各省均有山药种植,但是分布零星,面积有限。
3.1.2我国山药现代种植历史
20世纪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我国粮食自给自足和科研力度的加大,山药种植面积逐渐扩大,基本分为以下4个阶段(图1):
3.1.2.1发展起步期:1950~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药被列为国家计划管理品种,主要由河南省种植,由中国药材公司对全国的生产、收购、销售和出口实行统一管理。1956~1961年,全国粮食歉收,山药生产发展缓慢,种植面积不大,全国常年种植面积约1400 hm2,主要由河南省调出,供应全国并出口,供需偏紧,市场紧俏。
1962~1969年,全国山药产区扩大,广西、广东等几个省开始发展,到1969年底全国种植面积增加到约3000 hm2,产量大幅度上升,年平均产量比50年代末增加100%以上。其中广西、广东两省的收购量占全国的70%左右,成为商品山药的主要来源;湖南、福建、陕西等省区做到了自给有余。8年间全国累计收购约3.2万t,销售约2万t,库存约1.2万t,市场出现明显的供大于求。
1970~1977年,由于前一时期全国山药库存量很大,各产区本着以需定产的原则,调整生产布局,减少了种植面积,商品收购量有所下降。全国种植总面积保持在2700 hm2左右,年总产量3000~5000 t。同时开展综合利用,积极扩大销路,使库存得以缓解,全国山药产销逐渐趋于平衡。
3.1.2.2稳定发展期:1978~1990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全面推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山药种植面积逐渐扩大。由于加强了田间管理,单位面积产量提高。1978~1980年,全国种植面积上升到约4000 hm2,三年累计收购2.5万t,累计销售1.7万t左右,库存0.8万t,再次出现了产大于销。
1980~1990年,山药的生产逐渐摆脱了国家调控的影响,改由市场自主调节产销。但受国家“粮食为纲”农业政策的影响,各省重点发展粮、棉、油料作物,山药种植面积和产量增加不大,产销比较平稳,能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
3.1.2.3第一次快速发展期:1991~2000年
20世纪90年代初,全国种植面积约4500 hm2,年平均产量约13800t。1992~
1993年价格跌至谷底,光山药4~5元/kg,毛山药2.5~3.5元/kg(全国平均价,下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减产(解让,1994)。1995~1996年,山药市场货源紧缺,价格反弹,毛山药平均价格维持在4元/kg以上,甚至一度涨到6元/kg。各主产区农户纷纷扩大栽培面积,山东、湖北、河南、江苏4个省(区)种植面积相继达到8000 hm2,并且形成了几个著名的产地,如河北蠡县、广西桂平、河南焦作、江苏丰县、山西祁太平地区等。全国种植总面积达到约5万hm2。
这一时期,山药的销售方向和市场范围均有所突破。从销售方向上看,以鲜山药作蔬菜的销量增长缓慢,比例开始有所下降,市场销售增长最快的是用于食品工业原料和药用,年增长率均约20%(药文,1997),尤其是1994年以后香港、台湾等地客商收购量增加很大。20世纪末,受98年洪水的影响,长江流域的山药产区产量减少,但前两年库存较多,山药市场价格平稳。
3.1.2.4第二次快速发展期:2001~现在
21世纪初,全国山药市场价格平稳,市场需求稳定,全国种植面积稳步上升。山东、湖北、河南、山西、广西、江苏、河北7个省(区)种植面积相继超过1万hm2。2003~2004年,山药价格高位运行,河南、山东、河北等地部分农户每667 m2收入可达在万元左右,经济效益远超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和其它经济作物,农户种植积极性高涨,造成2005~2006年全国山药种植呈现“大跃进”的形势,种植面积高速扩张,并涌现出许多新兴种植地区。河南、山东、河北、广西四个主产省(区)的种植面积都达到了历史最高,如河南6万hm2,山东5.5万hm2,河北2.5万hm2,广西4万hm2。
产量的剧增造成2007年市场供大于求,价格暴跌,市场滞销。2007年全国山药种植面积大幅度缩减,平均减幅约50%,其中主产区之一的河北省种植面积减少80%以上。2008年,市场供需偏紧,价格反弹,涨势持续到2010年。2010年上半年,毛山药和光山药的价格分别由2009年的13~18元/kg和28~34元/kg 暴涨到35~42元/kg和48~70元/kg,涨幅分别达到了148.4%和90.3%,创下历史新高,很多农户每667 m2净收益达到5000元以上(丁立威,2010)。全国种植面积开始恢复。
2010年冬季全国市场价格相继出现明显下跌,2011年迎来“严冬”期,市场低迷,价格低位徘徊,部分产区出现滞销,如江西省瑞昌市,鲜山药价格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