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土石坝安全监测与维修养护—土石坝表面与内部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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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测量和记录。松开储液罐顶部螺丝给储液罐注入去气防冻液直到观测管显示半满状态,储液罐不
能直接暴露安装在阳光直射处。
当连接从传感器到储液罐的通气管时不允许空气驻留在通管内,同时应确保连到传感器上的通气管
无堵塞。这可以用真空泵来将通气管里抽取成真空,同时观测传感器在读数仪上的读数来校核,连接
坝体表面垂直位移监测方法
02
大坝表面变形监测的设计布置
和监测设施标点类型、构成与安装
2. 大坝表面变形监测的设计布置和监测设施标点类型、构成与安装
外部变形观测和内部变形观测均属于安全监测项目。安全监测的设计一般均由设计单
位根据地质情况、水工建筑物的结构状况、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综合考虑进行设计布置。
为轴,倾向高端导向轮一侧读数增大,倾向另一侧读数减小(含符号)。
6.2.1 技能操作
埋设与安装。测斜仪为一种可重复使用的测量仪器,测斜仪
的测量方法是测量测斜管轴线的倾斜度。所以测量前必须先
埋设测斜管,方可实现测量。
1)测斜管的安装。先将测斜管装上管底盖,用螺丝或胶固
定。将测斜管按顺序逐根放人钻孔中,测斜管与测斜管之间
这多发生在管接头处,所以此数据原本意义不大可剔除不用。
5)其他注意事项。测量结束后,应先拧开测杆与电缆之间的接头,并将测杆与电缆接头处的四芯插头、
插座擦拭干净,将测杆放人便携箱中。将读数仪的测量线从电缆绕盘上拧下,并将电缆线在绕盘上盘好以
备下次再用。
上述方法是人工观测方式,为实现自动化观测,可在测斜仪两端加装连接杆,连接杆长度一般为1.53.0m,然后将测斜仪固定在测斜管中,用电缆线将每支测斜仪连接到集线箱和数据采集装置,可实现自动
06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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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闭机能否正常工作 备用电源及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观测及通讯设施是否完好 畅通 照明及交通设施有无损坏及障碍
检查方法和要求
检查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常规方法 用眼看 耳听 手摸 鼻嗅 脚踩等直观方法 或辅以锤 钎 钢卷尺 放大镜 石
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 特殊方法 采用开挖探坑 或槽 探井 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 向孔内注水试验 投放化学
年度巡视检查 在每年的汛前汛后 用水期前后 冰冻较严重的地区的冰冻期和融冰期 有蚁害地区的白蚁活动显著期等 应按规定的检查项目 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 对土石坝进 行比较全面或专门的巡视检查 检查次数 视地区不同而异 一般每年不少于二至三次
特别巡视检查 当土石坝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 如发生暴雨 大洪水 有感地震 强热带风暴 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 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 时 应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特别检查 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观测测次见附录 表
表面变形
表面变形观测包括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 水平位移中包括垂直坝轴线的横向水平位移和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平行坝轴线的纵向水平位移
观测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断面选择和测点布置
观测横断面通常选在最大坝高或原河床处 合龙段 地形突变处 地质条件复杂处 坝内埋
管及运行有异常反应处 一般不少于 个
测点的间距 一般坝长小于
时 宜取
坝长大于
时 宜取
视准线应旁离障碍物
以上
各种基点均应布设在两岸岩石或坚实土基上 起 引 测方便 避免自然及人为影响
起测基点可在每一纵排测点两端的岸坡上各布设一个 其高程宜与测点高程相近
采用视准线法进行横向水平位移观测的工作基点 应在两岸每一纵排测点的延长线上各布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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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目次1总则2巡视检查3变形监测4渗流监测5压力(应力)监测6水文、气象监测7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附录A总则附录B巡视检查附录C变形监测附录D渗流监测附录E压力(应力)监测附录F地震反应监测附录G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附录H波浪及异重流观测附录I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附加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4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1.0.5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1.0.5.1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密切结合工程具体条件,既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运行状态;又宜突出重点和少而精。
相关项目应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1.0.5.2各监测仪器、设施的选择,要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力求先进和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1.0.5.3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安装和埋设,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装和埋设完毕,应绘制竣工图、填写考证表,存档备查。
1.0.5.4应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仍然能进行必要项目的观测。
必要时可设专门的观测站(房)和观测廊道。
1.0.6各阶段的监测工作应符合如下要求:1.0.6.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出安全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观测项目及其所需仪器设备的数量和投资估算(约占主体建筑物总投资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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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加强土石坝安全管理。
1.0.2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分类和设计标准中的1、2、3级碾压土石坝的安全监控。
可以参考4级,5级碾压土石坝和其他类型的土石坝的安全监控。
1.0.3本标准的监测范围包括坝体,坝基,土石坝的坝头,与坝体安全直接相关的输水排水结构和设备,以及坝区附近的岸坡。
这对土石坝的安全有重大影响。
1.0.4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逻检查和仪表监测,仪表监测应与巡逻结合起来。
1.0.5土石坝安全监测,应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类型,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和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系统监测。
附录A的表a.1中显示了各种监视项目及其设置以及相关说明。
可根据标准第4.6节,第4.7节,第5.6节和第5.7节的规定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对大坝和地下洞穴附近的岸坡进行稳定性监测。
附录F和附录G详细介绍了排水结构的地震反应监测和水力观测的内容和要求。
1.0.6土石坝安全监测应遵循以下原则:1.监测仪器和设施的布置应与项目的具体情况紧密结合,突出要点并考虑到总体情况。
有关项目应统筹安排和协调。
2.选择测量仪器和设施。
在可靠性,耐用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前提下,我们应该努力使自动监控变得先进和方便。
3.监测仪器的安装和埋入以及非施工应及时到位,并应进行专业施工以确保质量。
仪器和设施安装,掩埋时,应减少对主体工程建设的影响;主体工程的建设应为仪器和设施的安装和嵌入提供必要的条件。
应确保在恶劣条件下仍可以监视必要的物品。
如有必要,可以设置特殊的监控站(房间)和监控通道。
1.0.7监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大坝监测仪器国家标准的规定。
仪器埋入地下之前,应对电缆接头进行检查,校准和防水处理。
包埋后,仪器和设施应得到良好的保护,并填写合格证表格,并及时绘制电缆布线图。
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管理部门备案。
有关电缆和接头的要求,请参见附录A.3。
1.0.8仪器监测应及时建立参考值,并按规定的测量时间进行监测。
SL 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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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94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批准部门:水利部、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发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94)的通知水科教[1994」392号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主编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经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共同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其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现予颁发。
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施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和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七日目次1 总则2 巡视检查3 变形监测4 渗流监测5 压力(应力)监测6 水文、气象监测7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附录A 总则附录B 巡视检查附录C 变形监测附录D 渗流监测附录E 压力(应力)监测附录F 地震反应监测附录G 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附录H 波浪及异重流观测附录Ⅰ 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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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分类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土石坝。
ⅳ级和ⅴ级碾压土石坝和其他类型的土石坝可以参考实施。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与大坝安全直接相关的坝体、坝基、坝端、输排水构筑物和设备,以及坝区附近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仪器设备观测。
为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健康,制定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既要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也要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其中,绿色施工规范对土方施工管理有何规定?以下为施工网带来的《建筑土方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平衡开挖与填方。
如何防止土石方路堤平整度差。
针对我国以下施工网络带来的土石混合路堤平整度较差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预防,相关内容可供借鉴。
土石混合料配比变化大,在摊铺过程中容易出现堆积离析(大、小颗
粒集中或层状分布),使路基填筑层平整度满足要求。
究其原因,一是摊铺层厚度和填料最大粒径超标;二是施工工艺和摊铺方法选择不当。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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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土石坝是一种常见的水利工程建筑物,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周边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土石坝的安全性,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和技术规范的制定。
本文将就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土石坝的安全监测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如地质环境、水文水资源、结构特性等。
在进行监测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制定相应的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的内容、监测的频率、监测的方法等内容,以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其次,土石坝的监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地下水位监测、坝体位移监测、坝基渗流监测、坝体应力监测等。
这些监测内容可以通过各种先进的监测技术手段来实现,如遥感技术、GPS定位技术、地下水位监测技术等。
通过对这些监测内容的全面监测,可以及时了解土石坝的安全状况,为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土石坝的安全监测还需要注意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监测数据的分析应充分考虑到地质环境、水文水资源等因素的影响,以得出准确的监测结论。
同时,监测数据的处理也需要建立科学的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对监测数据进行长期的存储和管理,为后续的安全评估和预警提供支持。
最后,土石坝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进步,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改进。
因此,土石坝的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也需要与时俱进,及时吸纳新的监测技术和管理经验,以确保土石坝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是保障土石坝安全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科学的监测方案、全面的监测内容、准确的数据分析和持续的技术更新,可以有效地提高土石坝的安全性,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学者能够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为我国水利工程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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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为了确保大坝安全,对其安全监测体系进行了全面和有针对性的设计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不仅对土石大坝的安全施工和运行的实现起到积极作用,作为借鉴也对土石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综述了土石坝安全监测设计的相关内容和各个项目,重点阐述了其安全监测项目的选定,大坝表面变形监测,坝体内部变形监测,渗流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监测技术的实施和自动化系统的设计与应用,对仪器设备的选择、安装埋设技术要求和观测要求等也进行了概述。
关键词:安全监测设计,土石坝1954年建成的法国马尔巴塞双拱坝在没有必要的安全监测设施的条件下,在1959年12月2日突然溃坝。
短短的45分钟,致使坝下游一有500名士兵的军营和一城镇毁于一旦,造成直接损失6800万美元。
大坝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类型,具有结构复杂,设计、施工难度大,施工期长,投资和收益巨大,失事后造成灾难性后果等特点。
了解大坝的施工安全和运行安全就必须进行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安全监测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大坝安全和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意外发生之前能提前预警,对事故预先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大坝失事所带来的损失降低。
[1]一、监测项目选定与设计1布置原则结合实际工程概况,遵循经济、可靠、耐久、实用、高效、先进的原则,采取统筹兼顾的方式,力求设计简单而精巧,以方便自动化系统的实施。
在仪器设备埋设安装,观测读数,资料整编与分析研究等工作均严格按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中要求。
监测项目设置强调了针对性、相互协作与同步,同一测点的仪器能够互相校正,在重要和关键的部位除了采用自动化采集之外,还采用了人工监测的手段进行校对测量结果,以保证获得准确、真实的数据资料。
整个系统具有操作简单,数据反馈及时,设备易于维护等特点。
2监测项目的选定根据《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中按照大坝的级别对各个安全监测项目的明确规定及相关要求和土石坝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定以下安全监测项目:(一)变形监测:表面变形监测、内部变形监测(二)渗流监测:坝基坝体渗流压力监测、渗流量监测(三)水文气象监测:大坝水库上游水位、雨量、气温和气压(四)其他监测项目:压力(应力)、地震反应监测为一般项目,可根据需要选设。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bfdf75ff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10.png)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程1. 引言土石坝是一种常见的水利工程结构,用于蓄水、防洪和供水等目的。
为了保证土石坝的安全运行,进行安全监测是必不可少的。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土石坝安全监测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土石坝的安全性。
2. 监测内容土石坝安全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基本信息记录对土石坝进行详细的基本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设计参数、施工材料等。
2.2 大坝形变监测通过使用合适的仪器设备,对土石坝的形变进行监测,包括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度等参数。
2.3 水位监测对土石坝上下游水位进行定期监测,以了解大坝所承受的水压力情况。
2.4 渗流监测通过埋设渗流管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对土石坝内部渗流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渗漏问题。
2.5 应力监测通过在土石坝内部设置应力计,监测土石坝的应力变化情况,避免超过设计承载能力。
2.6 环境监测对土石坝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降雨量、地震情况等,以及其他可能对土石坝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
3. 监测仪器与设备为了完成上述监测内容,需要使用合适的仪器和设备。
具体包括:3.1 形变仪器如位移计、倾斜计等,用于测量土石坝的形变情况。
3.2 水位计用于测量土石坝上下游水位的变化情况。
3.3 渗流仪器如渗流管、渗流计等,用于监测土石坝内部的渗流情况。
3.4 应力计用于监测土石坝内部的应力变化情况。
3.5 环境监测设备如降雨量记录仪、地震仪等,用于监测土石坝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
4. 监测频率与方法根据土石坝的重要性和特点,制定合理的监测频率和方法,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1 监测频率监测频率应根据土石坝的重要性和运行状态确定。
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日、周、月、年等不同的频率进行监测。
4.2 监测方法根据不同的监测内容和仪器设备,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
可以包括现场观察、定点观测、遥感监测等。
5. 数据处理与分析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分析,以获取有关土石坝安全状态的信息。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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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主编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经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共同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其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一94,现予颁发。
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施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和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1.0.5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1.0.5.1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密切结合工程具体条件,既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运行状态;又直突出重点和少而精。
相关项目应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1.0.5.2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选择,要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力求先进和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1.0.5.3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安装和埋设,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装和埋设完毕,应绘制竣工图、填写考证表,存档备查。
1.0.5.4 应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仍然能进行必要项目的观测。
12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
![125)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https://img.taocdn.com/s3/m/da67c64633687e21af45a92c.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L 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1994-08-27发布1994-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1总则 (2)2巡视检查 (3)2.1一般规定 (3)2.2检查项目和内容 (4)2.3检查方法和要求 (5)2.4检查记录和报告 (5)3变形监测 (6)3.1一般规定 (6)3.2表面变形 (6)3.3内部变形 (8)3.4裂缝及接缝 (10)3.5混凝土面板变形 (11)3.6岸坡位移 (12)4渗流监测 (13)4.1一般规定 (13)4.2坝体渗流压力 (13)4.3坝基渗流压力 (14)4.4绕坝渗流 (15)4.5渗流量 (15)5压力(应力)监测 (17)5.1一般规定 (17)5.2孔隙水压力 (17)5.3土压力(应力) (18)5.4接触土压力 (18)5.5混凝土面板应力 (19)6水文、气象监测 (20)6.1一般规定 (20)6.2水位、降水量、水温、气温 (20)6.3波浪 (21)6.4坝前(及库区)泥沙 (22)6.5冰冻 (22)7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 (23)7.1一般规定 (23)7.2资料整编 (24)7.3资料分析 (25)附录A 总则 (26)附录B 巡视检查 (28)附录C 变形监测 (29)附录D渗流监测 (32)附录E 压力(应力)监测 (36)附录F 地震反应监测 (37)附录G 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 (38)附录H 波浪及异重流观测 (42)附录I 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 (45)附加说明 (46)1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SL 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9cf6d918f18583d0496459cf.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批准部门:水利部、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94)的通知水科教[1994」392号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主编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经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共同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其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现予颁发。
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施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和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目次1 总则2 巡视检查3 变形监测4 渗流监测5 压力(应力)监测6 水文、气象监测7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附录A 总则附录B 巡视检查附录C 变形监测附录D 渗流监测附录E 压力(应力)监测附录F 地震反应监测附录G 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附录H 波浪及异重流观测附录Ⅰ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 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 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SL60-94土石坝安全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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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目次1 总则2 巡视检查3 变形监测4 渗流监测5 压力(应力)监测6 水文、气象监测7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1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1.0.5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密切结合工程具体条件,既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运行状态;又宜突出重点和少而精。
相关项目应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选择,要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力求先进和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安装和埋设,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装和埋设完毕,应绘制竣工图、填写考证表,存档备查。
应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仍然能进行必要项目的观测。
必要时可设专门的观测站(房)和观测廊道。
1.0.6 各阶段的监测工作应符合如下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出安全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观测项目及其所需仪器设备的数量和投资估算(约占主体建筑物总投资的1%~3%)。
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安全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测点布置、观测设备及仪器的数量和投资概算。
招标设计阶段:应提出观测仪器设备的清单、各主要观测项目及测次;各观测设施、仪器安装技术要求及投资预算。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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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2011》是2012年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内容简介标准共9章40节178条和10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巡视检查;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压力(应力)监测;环境量监测;监测自动化系统;监测资料整编与分析;地震反应监测、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以及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附录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 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1.0.5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1.0.5.1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密切结合工程具体条件,既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运行状态;又直突出重点和少而精。
相关项目应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1.0.5.2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选择,要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力求先进和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1.0.5.3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安装和埋设,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装和埋设完毕,应绘制竣工图、填写考证表,存档备查。
1.0.5.4 应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仍然能进行必要项目的观测。
必要时可设专门的观测站(房)和观测廊道。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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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它薄弱环节 需要监视 为明确物理概念和监测目的 改为现名较为合适
本条意指根据渗流场特征布置测点 因均质坝横断面中部的等势线近似铅直 属 渗流
缓变区 同一铅垂线上的水头值与其位置高程无关 故可只设一个测点 渗流进出口段等剖面上
等势线较倾斜或弯曲的部位 属 渗流急变区 同一铅垂线上的水头值不相等 故需按不同高程布
同刚性界面齐平
由于拱效应的影响 当埋设接触土压力计时 如其感应膜面低于刚性界面 则土压力计的感应
压力偏低 测读值偏小 称为 欠读 而当感应膜面高于刚性界面时 则产生称为 超读 的现象 即
测值比实际值偏高 因此 此种土压力计的埋设 对此应予以特别注意
混凝土面板的应力观测 是对分成条块的 斜卧的薄板进行观测 有其自身特点 尤
的规定 待条件成熟后再予修改
内部变形
在 年代以前 我国土石坝内部变形观测多限于横臂式沉降仪及深式测点组 及少数科研单
位在研制和试用测斜仪及电磁式和干簧管式沉降仪 进入 年代 我国相继研制了一些新的仪器
设备 不同程度地在土石坝中应用并取得较好效果 本节主要吸取了其中成功的部分
裂缝及接缝观测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条文说明
变形监测
本条用 竖向位移 取代过去的 垂直位移 及 沉陷 或 沉降 系因前者不一定是 铅
直 后者又无法表示铅直向上的变形 故改为现称较为贴切 但在特指仪器名称和专有名词 如沉
降仪 沉降管 沉降量 时 仍用旧称
从本条起一律用 测点 取代过去习用的 标点 执行中需正确理解
本条规定还包括纵向 平行坝轴线 水平位移观测是新增项目 以监视两坝端坝体开裂的可
能性
对长坝增设的工作基点的水平位移观测 据现有条件和习惯 规定一般可用三角网
土石坝安全监测与维修养护—土坝应力(孔隙水压力)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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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接触土压力计结构没有连接管;分离式接触土压力计是单侧受荷,压力盒的
两块不锈钢板不等厚,不承压的一面钢板较厚。
接触土压力计应选用振弦式接触土压力计,其相应测读仪依其类型选用。
接触土压力计结构示意图
(a)立式接触土压力计;(b)分离式接触土压力计
※技能操作识※
2、接触土压力计的埋设
接触土压力计埋设时,应在埋设点预留孔穴,孔穴的尺寸应比接触土压力
压力计承压 膜面朝向表面,并与其表面齐平,固定在预定位置上,然后继
续浇筑混凝土。
在建筑物基底埋设接触土压力计时,可先将接触土压力计埋设在预制的混
凝土块内。 清基后,在预定埋设位置将表面整平,然后将含接触土压力计
的预制块放上(承压膜朝下),并引出电缆。
土坝应力(孔隙水压力)监测
目
录
5
坝内(及接触土)土压力监测方法介绍
在堆石中,坑槽深约1m,应按要求制备基床面、进行感应膜保护,然后回
填、压实。
土坝应力(孔隙水压力)监测
目
录
4
坝体内土压力(应力)监测设计布置
04
坝体内土压力(应力)监测设计布置
4. 坝体内土压力(应力)监测设计布置
土压力(应力)观测包括坝体内土压力和接触土压力观测。
坝体内土压力观测包括土与堆石体的总应力(即总土压力)、垂直
对于按分散方法水平埋设的土压力计,宜在坑底中心刻挖仪器承台,承台
高约0.2m,利用承台制备仪器基床面。
仪器就位后,将开挖的土料筛除大于5mm的碎石,薄层回填,专门压实。
对于铅直向与倾斜向埋设的土压力计,按要求方向在坑底挖浅槽。槽深约
等于土压力计的半径,宽约为仪器厚度的2~3倍。回填方法同非坑式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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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管理司批准部门:水利部、电力工业部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关于发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60—94)的通知水科教[1994」392号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主编的《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经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共同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其名称和编号为《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现予颁发。
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施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管理司和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七日目次1 总则2 巡视检查3 变形监测4 渗流监测5 压力(应力)监测6 水文、气象监测7 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附录A 总则附录B 巡视检查附录C 变形监测附录D 渗流监测附录E 压力(应力)监测附录F 地震反应监测附录G 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附录H 波浪及异重流观测附录Ⅰ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我国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Ⅰ、Ⅱ、Ⅲ级碾压式土石坝。
Ⅳ、Ⅴ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它类型的土石坝可参照执行。
1.0. 3 本规范的监测范围,包括土石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与坝的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输、泄水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对土石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
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巡视检查和用仪器设备进行观测。
1.0. 4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工程等级、规模、结构型式、及其地形、地质条件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系统的观测。
各类监测项目及其设置,详见附录A表A1及其有关说明。
其中有关地震反应监测和泄水建筑物水力学观测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F和附录G。
1.0. 5 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1.0.5.1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布置,应密切结合工程具体条件,既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运行状态;又宜突出重点和少而精。
相关项目应统筹安排,配合布置。
1.0. 5.2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选择,要在可靠、耐久、经济、实用的前提下,力求先进和便于实现自动化观测。
1.0. 5.3 各监测仪器、设施的安装和埋设,必须按设计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
安装和埋设完毕,应绘制竣工图、填写考证表;存档备查。
1.0. 5.4 应保证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仍然能进行必要项目的观测。
必要时可设专门的观测站(房)和观测廊道。
1.0. 6 各阶段的监测工作应符合如下要求:1. 0. 6. 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提出安全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观测项目及其所需仪器设备的数量和投资估算(约占主体建筑物总投资的1%~3%)。
1. 0. 6. 2 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安全监测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测点布置、观测设备及仪器的数量和投资概算。
1.0. 6. 3 招标设计阶段:应提出观测仪器设备的清单、各主要观测项目及测次;各观测设施、仪器安装技术要求及投资预算。
1. 0. 6. 4 施工阶段:应根据监测系统设计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详图。
承建施工单位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调试和保护;固定专人进行观测工作,并应保证观测设施完好及观测数据连续、准确、完整。
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观测设施和竣工图、埋设记录和施工期观测记录,以及整理、分析等全部资料汇编成正式文件,移交管理单位。
1. 0. 6. 5 初期蓄水阶段:应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和主要的监控技术指标,在大坝开始蓄水时就做好安全监测工作,取得连续性的初始值,并.对土石坝工作状态作出初步评估。
1. 0. 6.6 运计阶段:应进行经常的及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和观测工作,并负责监测系统和全部观测设施的检查、维护、校正、更新、补充、完善,监测资料的整编,监测报告的编写以及监测技术档案的建立。
在本阶段,土石坝的管理单位还应根据巡视检查和观测资料,定期对土石坝的工作状态提出分析和评估(工作状态可分为正常、异常和险情三类),为大坝的安全鉴定提供依据。
有关监测组织与仪器设备管理的要求详见附录Ⅰ。
1. 0. 7 各监测项目的阶段和测次,详见附录A表A及其有关说明。
相2互有关的监测项目,应力求同一时间进行观测。
各项观测应使用标准记录表格,认真记录、填写,严禁涂改、损坏和遗失。
观测数据应随时整理和计算,如有异常,应立即复测。
当影响工程安全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和采取对策,并上报主管部门。
1. 0. 8 当发生有感地震、大洪水,以及大坝工作状态出现异常等特殊情况时,应加强巡视检查,并对重点部位的有关项目加强观测。
1.0.9 已建坝监测设施不全或损坏、失效的,应根据情况予以补设或更新改造。
当工程进行除险加固、扩建、改建或监测系统更新改造时,应根据本规范有关规定做出监测系统更新设计。
精心实施,并保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
1. 0. 10 在采用自动化监测系统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仪器、设备要稳定可靠。
观测数据要连续、准确、完整。
系统功能应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分析等。
1.0.11 本规范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土石坝的级别划分应按《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12-78)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涉及土石坝安全管理工作时应符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涉及混凝土建筑物的有关监测可参照《混凝土大坝安全(SDJ336—89)。
土石坝设计和施工中的安全监测技术工作,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监测技术规范》2 巡视检查2.1 一般规定2.1.1 对土石坝,从施工开始,都应自始至终地进行本章规定的巡视检查。
2. 1. 2 土石坝的巡视检查分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三类。
2.1.2.1 日常巡视检查。
应根据土石坝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巡视检查制度,具体规定巡视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并确定日常的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顺序,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日常巡视检查的次数:在施工期宜每周两次,但每月不得少于四次;在初蓄期或水位上升期间,宜每天或每两天一次,但每周不少于两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在运行期,一般宜每周一次,或每月不少于两次,但汛期高水位时应增加次数,特别是出现大洪水时,每天应至少一次。
2.1.2.2 年度巡视检查。
在每年的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较严重的地区的冰冻期和融冰期、有蚁害地区的白蚁活动显著期等,应按规定的检查项目,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对土石坝进行比较全面或专门的巡视检查。
检查次数,视地区不同而异,一般每年不少于二至三次。
2.1.2.3 特别巡视检查。
当土石坝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暴雨、大洪水、有感地震、强热带风暴,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由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特别检查,必要时应组织专人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
当水库放空时亦应进行全面巡视检查。
2.2 检查项目和内容2.2.1 坝体的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2.2.1.1 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现象;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情况。
2.2.1.2 迎水坡:护面或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冲刷、或植物滋生等现象;近坝水面有无冒泡、变浑或漩涡等异常现象。
2.2.1.3 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冒水、渗水坑或流土、管涌等现象;排水系统是否通畅;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蚁穴等隐患;滤水坝趾、减压井(或沟)等导渗降压设施有无异常或破坏现象。
2.2.2 坝基和坝区的检查内容如下:2.2.2.1 坝基:基础排水设施的工况是否正常;渗漏水的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基础廊道是否有裂缝、渗水等现象。
2.2.2.2 坝端:坝体与岸坡连续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现象;两岸坝端区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隆起、塌坑、异常渗水和蚁穴、兽洞等。
2. 2. 2. 3 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现象;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坝端岸坡:绕坝渗水是否异常;有无裂缝、滑动迹象;护4 .2.2.2.坡有无隆起、塌陷或其他损坏现象。
2.2.2.5 有条件时尚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
2.2.3 输、泄水洞(管)的检查内容如下:2.2.3. 1 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
2. 2.3. 2 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等损坏现象。
2.2.3.3 洞(管)身:洞壁有无裂缝、空蚀、渗水等损坏现象;洞身伸缩缝、排水孔是否正常。
2.2.3.4 出口:放水期水流形态、流量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有水渗漏。
2.2.3.5 消能工:有无冲刷或砂石、杂物堆积等现象。
2.2.3.6 工作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等现象。
2.2.4 溢洪道的检查内容为:2.2.4. 1 进水段(引渠):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现象;流态是否正常。
2. 2. 4. 2 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冲刷、磨损、空蚀等现象;伸缩缝、排水孔是否完好。
2. 2. 4. 3 消能功及工作桥(或交通桥):参照2.2.3.5及2.2.3.6进行。
2.2.5 闸门及启闭机的检查要求如下:2.2.5.1 闸门及其开度指示器、门槽、止水等能否正常工作,有无不安全因素。
2.2.5. 2 启闭机能否正常工作;备用电源及手动启闭是否可靠。
2.2.6 观测及通讯设施是否完好、畅通;照明及交通设施有无损坏及障碍。
2.3 检查方法和要求2.3.1 检查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2.3.1.1 常规方法: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现象进行检查。
2.3.1.2 特殊方法:采用开挖探坑(或槽)、探井、钻孔取样或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或水下电视、水下摄影或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
2.3.2 检查工作要求如下:2.3.2. 1 巡视检查必须是熟悉土石坝情况的管理人员参加。
2.3.2.2 日常巡视检查人员应相对稳定,检查时应带好必要的辅助工具和记录笔、簿。
2.3.2.3 年度巡视检查和特别巡视检查,均须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并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安排好水库调度,为检查输水、泄水建筑物或进行水下检查创造条件。
(2)做好电力安排,为检查工作提必要的动力和照明。
(3)排干检查部位的积水,清除检查部位的堆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