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车标准
非公路自卸车企业标准
非公路自卸车产品企业标准文本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公路自卸车的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产品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非公路自卸车(以下简称矿用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66-2001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5742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411-200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T 21152-2007 土方机械轮胎式机械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C/T 75-1998 矿用自卸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29104-1992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油固体污染物限值3 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3.1产品型式型号3.1.1 型式6×4后轮驱动、前置发动机,开式后翻式车厢。
3.1.2 产品型号按GB/T 9417-1988的规定进行编制。
3.2产品技术参数见附录A。
3.3型号示例NSJ 3 65 0设计序号总质量代号(65t)自卸汽车代号企业代号4 技术要求4.1矿用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和验收。
自卸车部分标准和要求
装置在额定载荷下连续举升(举升到最大举升角的一半)、下降(不卸载、载荷不移动)3000次倾卸可
靠性试验,试验后应达到下列要求:液压倾卸装置各零件不得出现任何损坏(易损件除外);车箱自降
量应符合国升角下降到
与副车驾贴合的时间不超过20s。
2. 自卸车部分标准和要求
自卸车车箱应举升、下降平稳,不允许有窜动、冲撞和卡滞现象;车箱最大举升角为理论设计值左右
2°;超载10%的工况下,车箱分别举升10°和20°,停留5min,车箱自降量不得超过2.5°。车箱应符合
下列要求:车厢表面平整,外表面不容许有明显的凹凸不平;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车厢长度容许相差
8mm,两边梁的直线型和平行性必须控制在3mm以内;两对角线的尺寸差不得大于10mm。车厢底座与车厢
底架之间应贴合,因变形而造成的不能贴合距离不得大于6mm;车厢后厢板与车厢后端之间应贴合,最大
间隙为上端小于3mm,下端小于1mm;锁启机构开启灵活,锁紧可靠。车箱举升3°时能保持锁紧状态,举
升到5°—8°时保证全部打开,其它应符合QCn20951—1999;货卸操纵机构应灵活、准确、可靠;在行
自卸车基础知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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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自卸车改装部分问答
1、举升后为何会停不住? 答:因为油缸筒与活塞之间有一定的泄漏量,所以车箱有 轻微的下降是正常现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自 卸汽车技术条件标准规定,车箱在超载10%的状态下,分别 举升10°和20°时,停留5分钟,车箱自降量不超过3°均 为合格。 如下降太快,对EQ3242、EQ3166车,一般为分配阀有问题, EQ3162、EQ3094等车主要为转阀或单向阀有问题。 2、设计最大举升质量? 答:EQ3242为25T,EQ3162、EQ3166为18T,EQ3094为12T(均 包括车箱自重)。 3、为何举升慢? 答:举升最大位置不超过20秒均为正常现象,过分超载时,举 升或相应变慢,正常情况下,如举升超过20秒,可能是液 压油中有杂质,亦或油泵进油管老化、变软、被吸瘪。
油缸前推式(T式)
油缸后推式(D式)
直推式与连杆组合式举升机构的综合比较
类别 项目
结构布置 油缸加工工艺 系统密封性 工作寿命
直推式
简便,易于布置
杆系倾卸式
比较复杂
多级缸,加工精度高,单级缸,制造简便,工 工艺性差 艺性好 密封环节多,易渗漏,密封环节少,不易渗漏, 密封性差 密封性好 磨损大,易损坏,工 不易损坏,工作寿命较 作寿命较短 长
制造成本
系统倾卸稳定性
较高
较差
较低
较好
§2.4
自卸车的几个重要参数
1、自卸汽车的质量利用系数 自卸汽车的质量利用系数η GO是指装载质量me 与整车整备质量mo之比 η GO=me/mo 该系数是一项评价汽车设计、制造水平的综 合性指标。η GO大,就表明其设计、制造水平较 高,其值通常在1.0~1.5之间。
a\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最大允许轴荷的最大限值为19000kg。
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标准
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标准
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尺寸: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的尺寸通常较大,以适应矿山运输的需求。
车辆的长度、宽度和高度以及轴距等参数应满足矿山道路和运输要求。
2.载重能力: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需要具备较强的承载能力,以满足矿山运输中重型货物的需求。
车辆的最大承载量应达到一定吨位,如150吨等。
3.动力系统: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采用电力驱动,需配置高效能电池和电机。
电机的峰值功率和最大输出扭矩应达到一定标准,如700kW(相当于950马力)等。
4.续航能力: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在矿山运输中需要具备较长的续航能力。
车辆应采用高效智能能量回收算法,提高制动能量回收效率,从而提升整车续航里程。
5.制动系统: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需要配置湿式制动系统,以保证车辆在矿山运输中的安全性能。
湿式制动系统具有更好的刹车性能,有助于提高矿山运输的安全性。
6.车架和悬挂系统: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的车架应采用高强度材料,以承受矿山运输中的大载荷。
车辆的悬挂系统应采用油气悬挂技术或板簧悬架系统等,以提高车辆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7.轮胎和轮毂: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需要配置宽体轮胎,以适应矿山道路的恶劣条件。
轮胎的规格和层级应符合矿山运输的要求。
综上所述,纯电动宽体矿用自卸车的标准主要包括车辆尺寸、载重能力、动力系统、续航能力、制动系统、车架和悬挂系统以及轮胎和轮毂等方面。
这些标准应结合矿山运输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选择。
国家公告后翻自卸半挂上路标准尺寸
国家公告后翻自卸半挂上路标准尺寸自卸半挂车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运输工具,它在运输建筑材料、矿产、粮食等过程中非常实用。
为了确保自卸半挂车在公路上的安全性和效率,国家在2019年发布了一系列的路标准尺寸,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标准。
1. 自卸半挂车的尺寸根据国家的标准规定,自卸半挂车的最大总长不得超过16.5米,宽度不得超过2.6米,高度不得超过4.2米。
同时,车辆的总重量也有固定的限制,最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而单轴承载能力也被规定在13吨以下。
此外,自卸半挂车的轮距也有固定的范围,前轮距不得小于1.8米,而后轮距不得小于2.2米。
自卸半挂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辆的灯光设置也非常重要。
根据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进入夜间行驶时,必须开启前照灯、后续灯、制动灯和示宽灯。
而自卸半挂车还必须配备倒车灯、自动调节远近光灯、防眩目内后视镜等。
此外,车辆的灯光颜色和亮度也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行驶的安全性。
自卸半挂车的货箱尺寸也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首先要考虑的是宽度,货箱宽度不能超过2.5米,同时需要保证货箱内部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1.6米。
此外,货箱长度也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即长度不得超过车厢本身的长度,长度不能超过14米。
在安全时,货箱的地面高度也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货箱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1.1米。
自卸半挂车的悬挂系统也非常重要,在国家的标准中也有固定的规定。
首先要考虑的是悬挂系统的数量和结构,需要根据车辆的底盘结构和负载要求来进行选择。
同时,需要考虑车辆的行驶稳定性,所以每个轮子的悬挂系统需要保持均衡。
另外,在悬挂系统的选择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路面的情况和车辆的负载情况,从而确保车辆可以平稳安全地行驶。
总的来说,自卸半挂车的标准尺寸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为了保障这种运输工具在道路上的安全性和效率。
同时,在自卸半挂车的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车辆装载质量、路面情况、驾驶员技能等因素,以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地下自卸车编号标准
地下自卸车编号标准
首先,地下自卸车的编号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车辆型号,对不同型号的地下自卸车进行分类和区分,便于
管理和维护。
2. 制造厂商信息,包括制造厂商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便于追
溯和联系。
3. 出厂编号,每辆地下自卸车都有唯一的出厂编号,用于区分
不同车辆。
4. 注册地信息,地下自卸车注册的地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
其次,地下自卸车的编号标准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标识位置,编号标识通常应当明显、易于识别,常见的位置
包括车辆正面、侧面和后部。
2. 标识方式,可以采用金属标牌、标识贴纸等方式进行编号标
识,需要具有耐磨、防水等特性。
3. 标识要求,编号标识应当清晰、不易褪色,以保证长期可读性。
此外,地下自卸车编号标准还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例如矿山安全标准、车辆管理规定等。
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地下自卸车编号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总的来说,地下自卸车编号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车辆管理的实际需求,保证编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提高地下自卸车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水平。
自卸车通用检验标准
自卸车通用检验标准————————————————————————————————作者:————————————————————————————————日期:文件编号:受控状态发放号自卸车通用制造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2006年月日发布2006年月日实施前言自卸车通用制造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卸车的技术要求、制造检验规范,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自卸车(上装)的制造及最终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QC/T 223-1997 自卸车性能试验方法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319-199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3 技术要求及检验规范3.1 整车要求3.1.1 自卸汽车整车必须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 自卸汽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货箱内部尺寸等必须符合产品公告和图纸要求。
3.1.3 自卸汽车上装按质心,轴荷设计要求计算,严格按图纸及公告尺寸施工。
3.1.4 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GB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要求。
a)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后示廓灯,安装在后立柱上部;b)自卸车应安装两只红色前示廓灯,安装在前立柱上部;c)自卸车应安装侧标志灯和侧回复反射器,琥珀色,安装位置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900,不得大于1500,最好是车架边纵梁处,整车纵向位置是距前部小于3000,距后部小于900,两灯中间位置相距小于3000,最大不能超过3500;d)后转向灯、后位灯离地高度不得小于900,大于1200,后位灯距外廓侧面不得小于400;e)车辆后部必须安装一只红色后雾灯,不能与后位灯干涉,二者相距至少200;f)车辆后部必须安装后回复反射器,三角形红色2只,安装在保险杠上或后尾板上,距车辆左右侧不得小于400,并且对称安装。
自卸车尺寸标准
自卸车尺寸标准
自卸车是一种用于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其尺寸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自卸车的尺寸标准包括车身长度、宽度、高度、轴距等方面,这些标准对于自卸车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自卸车的车身长度应该根据运输物料的种类和数量来确定。
一般来说,自卸车的车身长度应该在5米到12米之间,这样可以保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如果车身长度过长,容易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失去平衡,从而发生侧翻等事故。
其次,自卸车的车身宽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尺寸标准。
一般来说,自卸车的车身宽度应该在2.5米到3.5米之间,这样可以保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不会超出标准车道,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另外,自卸车的车身高度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尺寸标准。
一般来说,自卸车的车身高度应该在3.5米到4.5米之间,这样可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会撞到路边的桥梁、隧道等建筑物,从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自卸车的轴距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尺寸标准。
一般来说,自卸车的轴距应该在3米到5米之间,这样可以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
稳定性和平衡性,从而避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侧翻等事故。
总之,自卸车的尺寸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车辆的稳定性、安
全性和运输效率。
因此,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自卸车时,必须
严格按照尺寸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泥头车技术参数
泥头车技术参数泥头车,也称为自卸车,是一种主要用于运输泥土、砂石、煤炭等散装物料的专用车辆。
它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土地开发、建筑施工以及矿山运输等领域的工作效率。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泥头车的技术参数。
首先,泥头车的载重能力是评估其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来说,泥头车的载重能力在4吨至40吨之间,不同车型的载重能力也不尽相同。
对于小规模的土地开发和建筑工程,4吨至10吨的载重能力已经足够满足需求;而对于大型矿山和工地,需要使用20吨以上的大型泥头车。
其次,泥头车的排放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近年来,环保意识的提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对车辆的排放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欧洲和美国的排放标准相对较高,其中欧洲国家一般采用欧洲Ⅲ、欧洲Ⅳ和欧洲Ⅴ排放标准,而美国则采用EPA Tier2和EPA Tier3排放标准。
对于国内市场,国家Ⅲ和国家Ⅳ排放标准是常见的选择。
另外,泥头车的驱动方式也有所不同。
常见的驱动方式包括前驱、后驱和全驱。
前驱泥头车通常采用前置发动机,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较低的油耗,适合于一般的土地开发和建筑施工;后驱泥头车则采用后置发动机,拥有良好的牵引力和通过性能,适合于矿山和重工业领域;全驱泥头车则具备更强的通过能力,适用于复杂地形和恶劣环境。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技术参数也需要考虑。
比如,泥头车的卸载方式可以分为侧卸式和后卸式,根据具体的使用场景选择合适的卸载方式;另外,车身结构的材质和强度也是需要关注的因素,一般来说,高强度钢材制成的车身更加坚固耐用。
综上所述,泥头车的技术参数包括载重能力、排放标准、驱动方式、卸载方式以及车身结构等方面。
根据具体的需求和使用环境,选择适合的泥头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非常重要。
因此,在购买或租赁泥头车时,务必详细了解其技术参数,并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最合适的选择。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Q/CIMC 中集集团企业标准Q/CIMC22003—2008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2008-12-31发布 2009-01-01实施中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档 (3)3 技术要求 (4)4 检验规则 (6)5 标志、使用说明书 (6)6 随车文件、运输和储存 (7)7 质量保证 (7)8 附录A (8)前言本标准是规范集团内各企业生产的自卸车的依据、标准。
修订本标准的依据是GB1589-2004《道路车辆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QC/T222《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技术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爱平、徐国红、胡志鹏。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了中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自卸汽车的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应于定型自卸汽车底盘、允许最大总质量小于31t、以液压倾卸的自卸汽车(包括后卸自卸汽车、侧卸自卸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三轮自卸车和矿用自卸汽车和半挂自卸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档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本不适用于本标准。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GB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5741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16737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GB16735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17509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T18411 道路车辆 产品标牌GA406 车身反光标识JB/T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C /T222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31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460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461 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29015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QC/T2910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3 技术要求3.1 整车3.1.1 自卸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煤矿自卸汽车检测标准
煤矿自卸汽车检测标准一、外观检测1.车辆外观应整洁,无严重磨损、锈蚀、凹陷、变形等情况。
2.车身各部件(包括车灯、后视镜、门锁、车门气动杆等)应完整,无损坏。
3.车辆标识(包括车牌、车辆识别码、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清晰、完整。
二、尺寸检测1.车辆的长、宽、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5%。
2.车辆的轴距、轮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3%。
3.车辆的整备质量、满载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5%。
三、重量检测1.车辆的总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5%。
2.车辆的轴荷分布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3%。
四、载重检测1.车辆的最大载重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5%。
2.车辆的额定载重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超过±3%。
3.车辆在额定载重下的行驶性能应稳定,无跑偏、飘逸等现象。
五、性能检测1.车辆的动力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发动机功率、扭矩应达到额定值,加速性能良好。
2.车辆的制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制动距离、制动效能稳定可靠。
3.车辆的操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转向灵敏、稳定,无跑偏、振荡等现象。
4.车辆的通过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对不同地形、路况的适应能力强。
5.车辆的燃油经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百公里油耗应达到较低水平。
六、安全性检测1.车辆的安全设施(如刹车防抱死系统、防滑系统、安全带、应急逃生门等)应工作正常,无故障。
2.车辆的稳定性应良好,在满载及复杂路况下应能保持稳定行驶。
3.车辆的灯光系统(包括前照灯、后尾灯、转向灯等)应工作正常,无故障。
4.车辆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危险品标志、放大号牌等)应清晰可见。
七、可靠性检测1.车辆的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应工作正常,无异响、无泄漏。
2.车辆的电气系统(包括电源、用电设备等)应工作稳定,无故障。
3.车辆的液压系统(如液压倾卸机构)应工作稳定,无泄漏。
矿用自卸车标准
矿用自卸车标准
. 矿用自卸车标准是一个涵盖安全性、性能、结构设计和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规范。
以下是对矿用自卸车标准的简要概述:
首先,安全性是矿用自卸车的首要考虑。
这包括车辆的稳定性和制动性能,以确保在矿区复杂地形和恶劣环境下能够安全行驶和作业。
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刹车系统和防抱死装置,以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意外。
其次,性能方面,矿用自卸车需要具备强大的动力和承载能力。
发动机应具有高功率和高扭矩,以应对矿区的重载和爬坡需求。
同时,车辆的悬挂系统和轮胎也要经过特殊设计,以承受重载和恶劣路况的冲击。
在结构设计方面,矿用自卸车需要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如高强度钢和耐磨材料,以确保车辆的耐用性和可靠性。
此外,车辆的结构布局应合理,便于维护和保养。
最后,环境适应性也是矿用自卸车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
车辆需要能够在高温、低温、高湿度和腐蚀性等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同时还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废气和噪音排放。
总之,矿用自卸车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规范,要求车辆在安全、性能、结构设计和环境适应性等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水平。
符合这些标准的矿用自卸车能够在矿区恶劣环境下安全、高效地作业,为矿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这些标准也推动了矿用自卸车
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混凝土自卸车使用标准
混凝土自卸车使用标准混凝土自卸车使用标准一、前言混凝土自卸车是一种用于运输混凝土的车辆,具有自动卸料功能。
它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工程中。
为了确保混凝土自卸车的安全性和使用效果,制定一套混凝土自卸车使用标准,对于保障施工安全和混凝土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自卸车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
三、术语和定义1.混凝土自卸车:运输混凝土的车辆,具有自动卸料功能。
2.驾驶员:指驾驶和控制混凝土自卸车的人员。
3.载荷:指混凝土自卸车所能装载的混凝土量。
4.自卸:指混凝土自卸车通过卸料机构自动卸载混凝土的过程。
5.安全装置:指混凝土自卸车上用于保障驾驶员和周围工作人员安全的装置。
四、设计和制造1.结构设计混凝土自卸车的结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坚固、稳定、耐用的特点。
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结构合理优化,保证载荷和自卸的安全可靠。
2.液压系统混凝土自卸车的液压系统应具有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特点。
液压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卸料速度和卸料角度的控制准确。
3.卸料机构混凝土自卸车的卸料机构应具有合理的结构设计和较高的自动卸料效率。
卸料机构应具备可靠的自动保护功能,保证驾驶员和周围工作人员的安全。
4.底盘混凝土自卸车的底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负载能力、稳定性和通过性。
底盘应具备合理的布局和适当的刚度,保证混凝土自卸车的安全性和行驶稳定性。
五、使用1.驾驶员混凝土自卸车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
驾驶员应熟悉混凝土自卸车的结构和性能,掌握正确的驾驶和操作方法。
驾驶员应经常对混凝土自卸车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装载和卸载混凝土自卸车的装载和卸载应在平坦、坚实、无障碍物的场地进行。
装载时应按照规定的载荷进行装载,避免超载。
卸载时应确保周围无人,保证安全。
3.行驶安全混凝土自卸车在行驶中应保持适当的车速,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混凝土自卸车行驶中,驾驶员应时刻注意前方路况,保持安全距离。
自卸车标准
自卸车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车和自卸半挂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汽车和本公司生产的自卸半挂车(包括后卸自卸车、侧卸自卸车和侧卸半挂车)。
1.3 具体车型及其主要技术参数纳入产品图样管理,本标准不再重复列入。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定,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3766-2001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GB 5920-1999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1554-1998 汽车与挂车之后雾灯配光性能GB 11564-199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 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T 12674-1990 整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GB 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 17509-1998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 18099-2000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GB 4019-1985 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QC/T 222-1997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 223-1997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319-199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461-1999 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559-1999 货车、客车行车制动性能要求QC/T 569-1999 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纯电动矿用自卸车标准
纯电动矿用自卸车的标准包括产品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车文件、运输及储存等方面。
这些标准有:GB/T 35194-2017《土方机械非公路机械传动宽体自卸车技术条件》,Q/YXZN 02—2020《纯电动矿用自卸车》等。
具体来说,GB/T 35194-2017适用于非公路机械传动宽体自卸车,规定了这种自卸车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而Q/YXZN 02—2020则专门针对纯电动矿用自卸车,规定了该类产品的诸多细节,如产品命名规则、技术性能指标、试验流程和检验规则等。
纯电动矿用自卸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环保和舒适性方面。
由于采用纯电动动力,其对环境影响小,噪音低,有利于改善矿山作业环境。
此外,纯电动矿用自卸车还具有充电方便、维护简单等优点。
例如,XDR80TE纯电动三桥刚性矿车就是世界上首款采用刚性自卸车优势技术的纯电动自卸车,其设计理念和技术参数均符合现代纯电动矿用自卸车的发展要求。
公路自卸车产品企业标准文本
公路自卸车产品企业标准文本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自卸车的产品型号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公路自卸车(以下简称自卸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3766-2015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GB3847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9417-1988汽车产品编号规则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11567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GB12676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GB15084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15741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GB17691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式(中国Ⅲ、Ⅳ、Ⅴ阶段)GB/T18411-2018机动车产品标牌GB/T25610土方机械自卸车车箱支承装置和司机室倾斜支承装置GB34659汽车和挂车防飞溅系统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JB/T5943-2018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QC/T252-1998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319专用汽车取力器QC/T484-1999汽车油漆涂层QC/T625-3012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29104-2013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度的限值3产品型式型号及技术参数3.1产品分类3.1.1型式后轮驱动平头驾驶室,车厢举升后卸式。
自卸车载重标准
自卸车载重标准
自卸车载重的标准通常取决于具体的车辆类型和用途。
通常情况下,自卸车车载重的重量应该在设计时确定,并且应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在中国,自卸车车载重的标准通常由汽车制造商根据汽车设计要求和行业标准来确定。
一般来说,自卸车车载重的重量应该符合以下规定:
1. 解放自卸车:一般标准为58吨至72吨。
2. 专用自卸车:根据不同的用途和设计,一般标准为36吨至50吨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自卸车车载重的重量可能会因为使用条件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例如温度、湿度等,因此在使用自卸车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车载重量。
国家对半挂自卸车规定
国家对半挂自卸车规定国家对半挂自卸车的规定半挂自卸车作为一种运输工具,在现代交通运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半挂自卸车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对半挂自卸车规定的描述。
首先,半挂自卸车的车型和尺寸都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要求半挂自卸车的车长不得超过15米,车宽不得超过2.55米,车高不得超过4.0米。
同时,车辆的总重量也有明确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52吨。
这些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半挂自卸车在道路上的行驶安全,并兼顾道路交通的流畅。
其次,半挂自卸车的驾驶员需要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
驾驶半挂自卸车的人员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且在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此外,驾驶员还需要对半挂自卸车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在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国家也有相应的规定。
半挂自卸车的装载量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载重量。
在卸载的过程中,半挂自卸车的卸载高度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1.8米。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半挂自卸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生事故。
此外,国家还对半挂自卸车的制动装置和灯光系统进行了规定。
半挂自卸车的制动装置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性能规范,确保制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半挂自卸车的灯光系统也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确保在夜间行驶时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提示。
最后,国家还规定了半挂自卸车的运输路线和使用限制。
半挂自卸车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选择适当的路线,避免进入禁行区域和危险场所。
此外,国家还规定了半挂自卸车的使用范围,一般不得用于运输危险品和超限超载的货物,以确保交通安全和道路保护。
综上所述,国家对半挂自卸车的规定主要包括车型尺寸、驾驶员资格、装载和卸载、制动装置和灯光系统、运输路线和使用限制等方面。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证半挂自卸车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确保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
只有相关的规定得到严格遵守,半挂自卸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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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卸车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车和自卸半挂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自卸汽车和本公司生产的自卸半挂车(包括后卸自卸车、侧卸自卸车和侧卸半挂车)。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定,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3766-2001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4785-1998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GB 5920-1999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1554-1998 汽车与挂车之后雾灯配光性能GB 11564-199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GB 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 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T 12674-1990 整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GB 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GB 17509-1998 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 18099-2000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JB/T 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GB 4019-1985 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QC/T 222-1997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QC/T 223-1997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QC/T 252-1998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QC/T 319-1999 自卸汽车取力器技术条件QC/T 460-1999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QC/T 461-1999 自卸汽车换向阀技术条件QC/T 559-1999 货车、客车行车制动性能要求QC/T 569-1999 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29015-1991 自卸汽车栏板锁紧装置技术条件QC/T 29104-1992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JB/Z 111-86 汽车油漆涂层GB/T18411-200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QC/T 518-1999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距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3要求3.1整车要求3.1.1 自卸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1.2 改装用的底盘、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
所有零、部件(包括自制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装配。
3.1.3 外观质量、装备的完整性及运行安全技术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 7258-2004的规定。
3.1.4 整车外廓尺寸应符合GB 1589-2004的规定。
3.1.5自卸车允许最大总质量和允许最大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原底盘车允许值的3% 。
3.1.6自卸汽车的动力性、操纵稳定性、地形通过性、燃料经济性等,应满足原底盘的规定。
3.1.7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 4785-1998。
3.1.8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应符合GB 7258-2004。
3.1.9自卸汽车应装设后视镜,其安装要求应符合GB 15084-1994的规定。
3.1.10黑色金属外露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
油漆涂层应符合JB/Z 111-86的规定。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QC/T 625-1999的规定3.1.11底漆层厚度不低于15微米,面漆层厚度不低于30微米,漆膜外观要求光色均匀,允许有轻微“桔皮”。
但不允许有露底和严重的流痕。
3.1.12整车的漆膜应完整,不允许有露底(包括焊缝、封闭内腔)和碰伤的表面。
在总装后如有碰伤、划痕等应补漆。
3.1.13 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5943-1991的规定。
3.1.14 所有紧固件均应进行表面处理,联接必须牢固可靠,行驶中不得松脱。
轮胎螺栓紧固扭矩应在389-456(N²M)范围之内,板簧U型螺栓紧固扭矩应在243-285 (N²M)范围之内。
未注紧固扭矩应符合QC/T 518-1999的规定。
3.1.15 自卸汽车的制动性能应符合GB 7258-1997和GB 12676-1999、QC/T 559-1999的规定,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JB 4019-1985的规定。
3.1.16 自卸汽车取力器应符合QC/T 319-1999的规定,安装后应转动灵活,无松旷、卡阻现象和无异常声响,取力器速比应保证油泵在额定工作转速时,发动机处于经济转速范围内。
3.1.17 自卸汽车的各相对运动关节,应装配油脂咀,各运动关节和摩擦面应加注和涂抹充足的、规定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3.1.18 车箱、车架的扭转变型不影响液压系统的正常工作。
扭转试验应符合QC/T 223-1997的规定。
3.1.19 自卸汽车和自卸半挂车应具有与定型汽车底盘、半挂牵引车一致的对环境、气候的适应能力,(寒冷地区按合同约定)。
3.1.20 汽车和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应符合GB 11567.1-2001和GB 11567.2-2001的规定。
3.1.20.1 侧护网装置对于N2和N3类汽车:前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外切面之后295mm的范围之内;对于半挂车:前缘到转向中心销位于最后位置时的中心横截面中间的距离不能超过2.7m;对于全挂车:前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外切面之后495mm的范围之内。
3.1.20.2 侧护网的后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外切面之后295mm的范围之内;3.1.20.3 侧护网的下缘任何一点的离地高度不应大于495mm。
3.1.20.4 后护网装置在整个宽度上的下边缘离地高度不应大于495mm;宽度不可大于车辆后轴两侧车轮最外点之间的距离,并且任一端的最外缘与这一侧车辆最外端的横向水平距离不大于100mm。
3.2车厢3.2.1 车厢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2.2栏板锁紧装置应符合QC/T 29015-1991的规定,车厢栏板应开关灵活,锁紧可靠,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自行打开。
3.2.3 后开式车厢后栏板与车厢两侧板后端面之间,侧开式车箱栏板与立柱、底板之间应贴合,其最大间隙不大于4mm。
3.2.4 空载时车厢纵梁与副车架纵梁之间应贴合,最大间隙不大于5mm。
3.2.5 车厢纵梁与底架限位装置应贴合,两侧总间隙不大于2mm。
3.2.6 车箱底板对角线差不大于5mm。
3.2.7 自卸汽车车箱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纵向中心平面偏移量不大于5mm。
3.2.8 车箱应设置能防止车箱自降的维修用安全支撑装置。
3.3 液压举升倾卸机构3.3.1 液压系统应符合GB 3766-2001和下列要求:a) 液压系统应有限压装置;b) 液压油泵应符合GB 3766-2001的规定;c) 液压缸应符合QC/T 460-1999的规定;d) 换向阀应符合QC/T 461-1999的规定,在装配之前应清洗,所有密封件、防尘件在装配时应涂以机油或薄层润滑脂,并保证不损坏密封件;e) 开式液压系统应有空气滤清装置;f) 液压系统应进行1.5倍(额定工作压力≤15Mpa)或1.25倍(额定工作压力≥15Mpa)额定工作压力保持1min的耐压性能试验,不允许出现渗油、破裂、局部膨胀及接头脱开现象;g) 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应符合QC/T 29104-1992的规定;气应下经1min密封性能试验不应有渗漏现象。
g) 液压油箱在50KPa3.3.2 液压油清洁度的控制与液压系统的清理。
3.3.2.1 按照自卸汽车技术文件的要求,选购规定牌号的液压油,储油的容器(油筒)必须清洁,并且专用。
3.3.2.2 液压油的储存,应放在具有防雨、防晒、防潮、通风和具有消防设备的库房内,严禁污物和水份进入。
3.3.2.3 液压管路、油箱等系统零部件应经严格的清理、清洗后方能装配使用(包括外购件和自制件)焊接管接头、油箱焊好后必须清渣、去毛刺、然后酸洗、磷化、除锈,最后用清水、煤油(或柴油)、液压油依次清洗干净,清洗后封口,加盖或包扎封存,或直接安装于液压系统中。
3.3.2.4 向液压系统加油时,应用高过滤精度的加油机(或专用装置),以保证油料和系统的清洁。
三缸的加油量为:40升,四缸的加油量为:50升。
3.3.3 各油、气管路和电线线路应布置合理,固定牢靠,安全整齐,不允许与其他零部件发生磨擦、碰撞,可动管路在运动中不应有干涉现象。
3.3.4 车厢最大举升角度:侧卸45°;后卸48°。
3.3.5 车厢最大举升角度与设计值的误差不超过±2°。
3.3.6 自卸车的举升和降落时间不超过20S。
3.3.7 车厢举升与下降应平稳不允许发生窜动、冲击和卡滞现象。
3.3.8 超载10%的状况下,车厢分别举升到10°和20°时,停留5min车厢自降量不超过2.5°。
3.3.9 自卸车在额定载荷状况下连续举升(举升到最大举升角度的一半,若超过30°,只举到30°),下降(不卸载,载荷不移动)3000次后应保证下述要求:a) 液压倾卸装置中各零部件不得出现任何损坏(不包括易损件);b) 车厢自降量应符合3.3.7的规定。
3.3.10 取力器应符合ZB/T T25001的规定。
4试验方法自卸汽车试验方法按GB/T 223-1997《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5.1 过程检验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应进行过程检验。
整车产品须经过程检验合格方能进行定型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定型检验新产品定型,应进行定型检验。
定型检验应按QC/T 252-1998《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5.3 出厂检验每辆车制造完成后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入库或出厂。
5.4 检验项目5.4.1 过程检验项目:按第3技术要求各项。
5.4.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规定。
5.4.3 定型检验项目见表1规定。
表 1 检验(试验)项目和检验(试验)方法检验( 试验 ) 项目要求章条检验( 试验 ) 方法出厂检验定型检验整车要求图样符合性:a)图样文件符合性b)产品实物符合性3.1.1 核查图样文件按图样技术文件检验√√底盘、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自制件质量3.1.2 按国家.行业标准、图样及技术文件检查,并核查有关合格证明√√外观质量、装备的完整性及运行安全一般要求3.1.3按图样及GB 7258-2004及技术文件规定进行√√外廓尺寸符合性 3.1.4 按GB 1589-2004规定进行√√质量参数 3.1.5 按GB 1589-2004规定进行√动力性、操纵稳定性、通过性、燃料经济性等应满足原底盘要求3.1.6 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图形 3.1.7 按GB 4094-1999规定进行√√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配光性能灯泡要求3.1.8按GB 5290-1999等6个标准规定进行按GB 15766.1-1995规定进行√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 3.1.7 按GB 4785-1998规定进行√√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一般要求 3.1.8 按GB 7285-2004的规定进行√√后视镜的安装要求 3.1.9 按GB 15084-1994规定进行√√汽车污染物排放 3.1.12按GB 3847-1999或GB 18352.1-2001规定进行√自卸汽车车外行驶噪声 3.1.13 按GB 1495-2002规定进行√防腐处理:a)油漆涂层b)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3.1.14按Q/01 JHK024规定进行按QC/T 625-1999规定进行√√焊接件质量检验 3.1.15 按GB 5943-1991规定进行√√螺纹紧固件扭矩 3.1.16按Q/01 JHK069及产品图样规定进行√√整车要求自卸车汽车的制动性能和驻车制动性能 3.1.17 按GB 12676-1999、GB 7258-1997、QC/T559-1999、JB/4019-1985规定进行√√自卸汽车的取力器 3.1.18 按QC/T 319-1999规定进行√自卸汽车的运动关节和摩擦面的润滑 3.1.19 √√灭火器安装牢固,取用方便 3.1.20 √√扭转变形试验 3.1.21 按QC/T 223-1997规定进行√对环境、气候的适应能力 3.1.22 对比试验或用户试用√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符合性 3.1.23 按GB 11567.1-2001和GB 11567.2-2001规定进行检查行驶试验50km 3.1.24 √可靠性行驶试验5000km 3.1.25 按QC/T 252-1998规定进行√车厢车厢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2.1 √√栏板锁紧装置 3.2.2 按QCn 29015-1991规定进行√车厢制造精度及安全支撑装置3.2.3~3.2.8√√液压举升倾卸机构液压系统要求 3.3.1 按GB 3766-2001、QC/T 460-1999、QC/T461-1999、QC/T 29104-1992、QC/T29105.1-1992、QC/T 29105.3-1992等规定进行√液压油清洁度的控制与液压系统的清理 3.3.2 √√油、气、电各路布置合理,整齐、牢固、运动部件无干涉现象3.3.3√√举升角度与设计值误差不超过±2° 3.3.4 按QC/T 223-1997中4.3.2规定进行√√举升与降落时间不超过20s 3.3.5 用秒表测量(精确到0.1S) √√举升与下落平稳 3.3.6 √√泄漏试验 3.3.7 按QC/T 223-1997中4.4规定进行√√倾卸(举升)作业可靠性试验 3.3.8 按QC/T 223-1997中4.6规定进行√自卸半挂车 3.4 按本标准和Q/ JHK035有关规定进行√√表2 可靠性行驶试验里程分配表 %平原公路山路坏路城市公路无路地段高速行驶常规行驶20 30 20 30 ---- ----注:高速行驶指平均车速不低于最高车速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