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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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

措施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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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根据国家“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重庆市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和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维护市容和城市道路整洁,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项措施适用于XX系统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内作业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三、编制依据

本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及《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文件汇编(八)》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

四、控制要点

1、项目部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关键在于落实。

2、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使用。

3、土石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4、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5、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6、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7、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五、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组织结构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其管理组织机构详见《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图》。

环境保护及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图

2、项目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范围或根据工程周边环境和本工程施工特点,单独编制专项控制扬尘污染方案。

(2)项目部围绕扬尘防治工作目标,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相关责任制,并将目标分解到岗位、到人员。

(3)项目部对各级各岗位进行扬尘污染控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文明施工意识,落实各项控制扬尘污染控制的技术措施,建设环保型工地。

(4)项目部按扬尘污染控制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严重扬尘污染源必须采取针对性较强的专项交底。

(5)项目部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扬尘污染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或状态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6)项目部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记录,建立必要的管理资料。

(7)项目部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3、一般综合措施

(1)施工期间四周采用封闭施工,临时围挡搭设施不低于

2M,用彩钢板制作,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3)施工现场从开工时,必须对施工区域内所有车行道路采用素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并保证道路有足够的强度,当道路被车辆碾压损坏后必须重新硬化。

(4)施工现场内必须采用安全网或彩条布对裸露地面及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覆盖处理。

(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及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不允许露体堆放。

(6)行使在城市道路上的运送散料和弃碴调运车辆必须装载适量,严禁沿途漏洒和污染路面;从事土方、渣土、砂石料和施工垃圾等易被风吹落的粉状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7)施工现场所有进出口都必须单独设置高压冲洗设备、蓄水池,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同时,合理设置沉砂井、排水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流。

(8)施工现场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逐步淘汰现场砂石料堆放场地和搅拌机,必须在现场设置搅拌设备时,应安设除尘装置。

(9)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10)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施工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4、污染防治措施

(1)开挖的渣土集中堆放,并在24小时内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对超过48小时暂不外运的土方,必须采用堆放、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对堆放时间较长的土方宜采用绿化处理。

(2)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和干道应实施定期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包括站台和楼层内)必须进行洒水;在施工现场居民稠密区附近,应设专人及设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3)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时,应设置专用的泥浆沉淀池及有序排放泥浆的沟、槽。泥浆外运必须采用密封的罐车(船)运输。

(4)土方作业时,必须派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在工地内裸露的场地应采用密目网或其他有机材料进行覆盖处理;如有闲置六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6)防护栏的高度要随作业面的高度适时提升,防护栏要始终高出作业面1.2m左右,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小杂物、零星砼等四处散落,影响城市卫生。

(7)工程机械在土石方、路面切割、破碎铣刨等作业时,应采用喷洒水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8)对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

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脚手架或高层平台上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9)工程后期,拆除临时设施时,拆除围挡过程中必须洒水或喷淋,减少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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