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团购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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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团购合作协议书

甲方: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克平乙方:信阳万国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学锋

公司地址:信阳市路号,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原有《商品房团购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委托甲方进行团体购买乙方商品房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承诺

甲方保证经信阳师范学院授权,同时已接受该校购房教职工个人的全权委托(特别授权),作为所有购房户的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团购房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代理结果也完全由全体委托购房户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已经竞得信阳市编号为2014-10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就该地块与信阳市国土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国土出让合同编号:豫(信)出让(2014)第592号),缴纳了购地押金。

2、乙方保证所售商品房符合国家对商品房质量和消防规定的标准,且没有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保证所售商品房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第四条:“万国·师苑”住宅小区整体概况

乙方开发建设的“万国·师苑”(暂名)住宅小区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二街西侧、新九路南侧、编号为2014—1001的地块,总体规划占地约28624.21平方米。甲方此次团购乙方的商品房位于该小区之中。

第五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 甲方所购“万国·师苑”住宅小区的商品楼属于框剪结构,每层高为3米,楼房的建筑层数以最终批准的信阳市建设项目设计条件为准。

2. 甲方所购商品房分为以下三种户型:

A: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

B:三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左右。

C: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左右。

最终产权证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建筑面积),以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产权测绘处核定的面积为准。

3. 甲方购买乙方房屋的具体情况为:A户型,共计_ _套住房;B户型,共计_ _套住房;C户型,共计_ _套住房。以上共计__ _套住房,总面积约__ _ _平方米。

4、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采用优质的门窗、电线和开关插座;电梯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名优品牌电梯。其他相关的建筑设备材料、构配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第六条:“万国·师苑”住宅小区环境及设施

1、乙方“万国·师苑”住宅小区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容积率为2.8以下。其它满足《信阳市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内容。

2、小区设地下停车场,每个停车位使用面积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车位出售价格乙方按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购房户优惠 10%,由每户购房户自行向乙方购买。小区地上设有自行车、电动车停放点和小汽车临时停车点。

第七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本合同下甲方团购乙方商品房的平均定价为每平方米345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肆佰伍拾圆整)。总房款为万元(大写万元)。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该平均价,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应参照本协议第十四条执行。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今后分以下批次向乙方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

款项的25%(包含甲方根据《商品房团购合作意向书》已付的定金200万元在内);

2、商品房主体建筑基础部分建设完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时,在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20日内,甲方再支付所购商品房总额的15%;

3、商品房主体建筑进展到第五层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所购商品房总额的10%;

4、乙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每位购房户同乙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以该《合同书》确认每户购房户与乙方就所购商品房具体的权利与义务。该《合同书》的具体内容如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乙方与甲方全部购房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付清总房款的余款;乙方对甲方的按揭贷款购房户,按相关规定办理;

5、具体支付方式为:甲方购房户向乙方交纳的房款由甲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收取后,交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上。甲方除交纳以上购房款外,不再向乙方交纳其他费用。乙方收取房款专用账户为:信阳万国置业有限公司,账号为 258511062061 ,开户行为中国银行信阳申城支行。

6、甲、乙双方在交房时根据房管部门测绘面积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工期及配套要求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提交所售房屋户型的具体设计图纸;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签署的《户型确定书》之日起 3 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乙方自开工建设之日起应在 24个月内

完工,并向甲方进行房屋交付。乙方在交付房屋时确保甲方所购房屋区域的道路、路灯等配套设施完工;乙方应当自交付房屋起一年内实现小区内绿化、美化要求,小区整体环境符合规划设计。

第九条:选房办法

甲方团购的商品住房,在乙方与甲方每位购房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之前,由甲方自行确定教职工购房户的选房办法与各楼层的差价,并具体负责房屋的分配。

第十条:交房约定

1、交付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期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时,向甲方购房户交付商品房:该商品房建设工程经六方(勘察、设计、建设、承建、监理、质监)在主体验收合格,报质监部门同意竣工验收后;每套商品房通水,通电;配套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内容已经完成;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一套上述六方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和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甲方所购每种户型的数量达到整栋楼的户数时,乙方按整栋楼房交付。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办理交付手续,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起30日内通知购房教师去查验房屋。在甲方购房户确认房屋没有问题,乙方向每户购房户发放《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后,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甲方对交付条件有异议的可向信阳市房屋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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