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4年新出台十项会计准则制度
财政部: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七条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应 当 以 控
制 为 基础予 以确定 。 控制 , 是 指投 资方 拥有 对 被投 资 方 的权 力, 通 过
中获利 等 。 某 些 情 况下 , 其 他 方 享 有 的实 质 性 权 利 有可 能
会 阻 止投 资方对 被投 资 方 的控制 。这种 实 质性权 利 既包 括 提 出议 案 以供 决 策 的主 动性 权利 , 也包 括 对
够 单 方 面 主导 被 投 资方 不 同 相关 活 动 的 现 时 权 利
的, 能够 主 导 对被 投 资方 回报产 生 最 重 大影 响 的 活
动 的一 方 拥有 对被 投资 方 的权力 。
允价 值 计量 其 对 所有 子 公 司 的投 资 , 且 公允 价 值 变
动计人 当期损 益 。 第五条 外 币财 务 报 表 折 算 , 适用《 企 业 会 计 准则第1 9 号—— 外 币折 算 》 和《 企业 会计准则第3 1 号—— 现金 流量 表》 。
子公 司 , 是指 被母 公 司控制 的主体 。
j 每 套 | | 鼙 l l 卑 黛 \
第 四条
母公 司应 当编制 合并 财务 报 表 。
第 十条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投 资 方 分 别 享 有 能
如 果 母公 司是投 资性 主 体 , 且 不 存 在 为其 投 资 活 动 提供 相 关 服 务 的子公 司 , 则 不 应 当编制 合 并 财 务报 表 , 该 母公 司按 照本 准 则第 二 十 一 条规 定 以公
第 六 条 关 于 在 子 公 司 权 益 的 披 露 ,适 用
第 十一 条
投 资 方 在 判 断是 否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和影响
【摘要】财政部自2014年初陆续发布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7项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大部分情况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本文通过对此次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进行汇总分析,对新准则实施后的影响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影响【中图分类号】F231财政部自2014年初陆续修订5项企业会计准则,并发布3项新准则。
新发布的3项准则是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第40号《合营安排》和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新修订的5项准则有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9号《职工薪酬》、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上准则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自编制2014年年报时起执行外,其余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并且除少数准则中另有规定的事项外,大部分情况要求进行追溯调整,这是自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变动。
因此,关注和研究其对会计领域乃至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是每个企业会计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准则的精髓和本质的必要途径。
一、2014年新会计准则变化分析8项会计准则的发布或修订,目的在于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持续趋同,保持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的持续等效;将自2006年准则实施以来陆续发布的解释、年报通知、复函、司便函等散落的内容吸纳整合并完善准则体系;同时也为解决新出现的问题、适应企业变化的实务需要。
从总体看,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新增准则:将原来散落的内容体系化为新的准则3个新增加的准则,其所规范的内容或是原先散见在多个准则中,或是曾在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
随着实务和监管的发展,有必要整合、完善成为单独的会计准则,顺应理论和实务的趋势,并有利于实务操作。
1.公允价值计量2011年5月,美欧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FASB与IASB同步发布了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新规范。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核算方法和原则的规定,分散在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等多项会计准则中。
2014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变化之二,首次确立了事业单位会计核 算目标。“新准则”第四条规定,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 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 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受托负责是从事公益服务事业, 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 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变化
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
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 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和若 干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为建 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 三、会计核算基础中,规定“部分行业可在行 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 四、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明确规定了事业 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 行摊销。
六、财政部现在正在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
修订“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讲解内容
一 事业单位概述
二 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背景
三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遵循的原则
四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五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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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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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虽对事业单
位会计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作了初步的探 索,但缺乏系统性,如欠缺对事业单位财务 报告目标、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等重大概念 问题的阐述。 未对医院、高校等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起到 统驭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统驭我国各类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为事业单位会计标 准体系提供统一的概念基础和制定依据的事 业单位会计准则尚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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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
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3.权益法核算范围
基本原则:投资方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
(1)新增了关于持有待售的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处
理----豁免1 参照《ISB第28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 第20、21段,引入了关于持有待售的对合营、联营企业投 资的处理规定(见第十六条):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4.明确了权益法核算中的问题
(2)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 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 东的非货币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 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 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权益性 交易
(8)《CAS41: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号)
【提示】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
2014年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2.突出特点
(1)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趋同;
(2)坚持原则导向
3.体系、体例变化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
3.体现新的理念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3.权益法核算范围
(2)引入对通过下属投资主体所持有的合营、联营企 业投资的计量选择权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中的投资》第18、19段,引入了对通过下属投资主体 所持有的合营、联营企业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 (见第九条):----区别风险特征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简介2015.7.20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简介
郭 学 谦
人们常说: 会计、中医职业,越老越 吃香? -----如何看待?
公允价值;合营安排、共同经营、合 营企业、联营企业、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权力要素、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 交易中、估值技术输入值——市值法计量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估值乘数、短期带薪 缺勤、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精 算利得或损失、长期残疾福利 ……
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 方拥有权力: 1、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 的表决权的; 2、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 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 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 决权的。
2、共同控制: 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 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
二、中国会计准则概况
ICASl存货 CAS2长期股权投资
CAS l2债务重组 CAS 13或有事项
CAS 23金融资产转移 CAS 24套期保值
CAS 34每股收益 CAS 35分部报告
CAS 3投资性房地产
CAS 4固定资产 CAS 5生物资产 CAS 6无形资产
CAS l4收入
CAS l5建造合同 CAS 16政府补助 CAS l7借款费用
面的差异并面临不同的会计环
境问题,并且目前的绝大部分
估值模型都是外国人创造的,
是否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的国际趋同不等于相同
1、关联交易问题
11/21/2018
2、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问题
一、2014年准则变化情况
2014年会计准则改革政策汇总
财务报表列报新旧准则对比
解读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
合并财务报表新旧准则对比
解析合并财务报表新准则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
金融工具列报新旧准则对比
金融工具列报新旧准则的五大变化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
——
第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要点解读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
——
第40号准则合营安排的要点解读益的披露》的通知
——
第41号准则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要点解读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通知
——
——
2014年会计准则改革政策汇总
自2011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先后发布、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合并财务报表等一系列准则,发起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一轮变革。为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在2012年发布了一系列准则征求意见稿后,于2014年正式修订了五项、新增了三项企业会计准则,发布了一项准则解释,并修改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表述。
法规原文
新旧准则对比
准则变化解析
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基本准则》新旧对比
对基本准则修订的解读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准则对比
解析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应付职工薪酬新旧准则对比
看新准则下应付职工薪酬有哪些变化
我国2014年新颁布或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有哪些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
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4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修改)⽂号:中华⼈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颁布⽇期:2014-07-23执⾏⽇期:2014-07-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六章收⼊第七章费⽤第⼋章利润第九章会计计量第⼗章财务会计报告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条本准则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称财务报告,下同)。
财务会计报告的⽬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者包括投资者、债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发⽣的交易或者事项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中期是指短于⼀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制为基础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费⽤和利润。
第⼗⼀条企业应当采⽤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2014会计准则修订变化亮点汇总分析及企业应对建议
2014会计准则修订变化亮点汇总分析及企业应对建议2012年,财政部八次发文对修订或新增会计准则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
财政部针对征求意见结果,历时一年多,于2014年初陆续发布了两条新增准则,修订了三条已有准则。
新发布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修订的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即将修订或新增的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高顿研究院特此汇编各条修订准则的内容与亮点,以便财务从业人员对照本企业特点提早做好应对。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发布背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分散在多项会计准则中。
企业会计准则中,包括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17项具体准则涉及到了公允价值,不过我国此前并没有专门的公允价值准则,公允价值概念引入这么久,由于对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如何确定其可靠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参考,所以至今只有较少企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此次发布的主要内容:规范了公允价值的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提出了计量单元的概念,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
亮点:正式引入“计量单元”—资产或负债计量的最小单位,有利于公允价值的实务操作。
开始实施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受影响的企业:几乎所有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企业都将受到影响。
主要是集中在有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工具业务的上市公司。
企业应对建议:新准则要求企业披露的内容明显增多,企业需要研究这些新增的披露要求,更新相应的内部报告内容和流程以获取这些披露所需要的信息。
2014年最新会计准则变化点解读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修订背景
国内背景 整合现有规定,完善准则体系,更好指导实务
2009年6月1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 2009】8号)---采纳第一个
在利润表“每股收益”项下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在附注中披露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
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事件发生当期确认。
【提示】更合理—金额少—期限较短。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九)增加相关披露(25-29条) 短期职工薪酬相关信息; 设定提存计划相关信息; 设定收益计划相关信息; 辞退福利相关信息;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关信息。
本准则施行之日存在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病假+婚假+丧假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 (1)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时确认和计量;------跨期?---区分短
期和长期
(2)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时确认和计量。---不扣钱—不需
额外处理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近三年正在进行“四大项目”重大改革 (1)金融工具; (2)租赁; (3)保险 (4)收入 3.2012年启动《财务报表概念框架》改革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 4.农业会计、通货膨胀会计、费率管制会计也要进行 重大改革。
1.持续趋同
2005年10月
趋同是方向
实质性趋同
趋同不是静态
辞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应当进行追
溯调整;
但比较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与本准则要
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2014)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1.26•【文号】财会[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年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五)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4新会计准则(部分)
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规范了离职后 福利的会计处理。原职工薪酬准则中的养老保 险费、失业保险费便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 提存计划范畴。 原准则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五 险一金”,计提比例应按国家规定,借记“成 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 经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账户。
非货币性福利计量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 这主要是解决原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 致的问题,并提高准则的可操作性。
在预计负债核算的一些人员费用需要转移至应
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其中离退休人员的费用 转入“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核算,内 退人员的费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中进行核算。同时对于精算利得或 损失变动,属于离退休人员的部分记入“其他 综合收益”,而属于内退人员的部分记入“当 期损益”。以上账户的变动,将会影响报表的 主要指标分析。
——
分享会
•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
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
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
这是新准则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并区分设定提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年1月至3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虽然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六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但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
这些新准则基本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保持了持续趋同。
另外,财政部还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可看作是准则中规定的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区分原则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指南。
一、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序号修订或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发布日期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注1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2-5-31/2014-1-28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2011年发布)2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2-5-31/2014-1-28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2011年修订+2012有限修订)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2012-10-18/2014-1-29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2011年修订)4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修订)2012-11-27/2014-2-2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2011年发布+2012有限修订)5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2-11-27/2014-2-2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2011年发布+2012有限修订+2014年5月有限修订)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2012-11-27/2014-3-19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2011年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二、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
2014年新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要点归纳自2014年初以来,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个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其中新修订了CAS2、CAS9、CAS30和CAS33四个准则,新颁布了CAS39、CAS40、CAS41三个准则,通过对比原准则及对新颁布准则的梳理,其变化及要求归纳如下: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一)适用范围变化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明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权益投资: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原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
(二)基本概念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进行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2014年修订的八项企业会计准则简介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年1月至3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七项企业会计准则,虽然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六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但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
这些新准则基本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保持了持续趋同。
另外,财政部还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可看作是准则中规定的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区分原则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指南。
一、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注:参考视野贴-最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与对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二、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准则要求调整比较数据。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衔接规定和附则。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还对我国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讲解中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内容进行了整合。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详见2014《CAS 30—财务报表列报》VS 2006《CAS 30—财务报表列报》。
2014年会计准则修改Microsoft Word 文档范文
原文标题:今年以来出台的十项会计准则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会计司加快会计改革步伐,今年以来相继制定发布了10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2号)财政部于2013年12月24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1月21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3号)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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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4 年新出台十项会计准则制度财政部原文标题:今年以来出台的十项会计准则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会计司加快会计改革步伐,今年以来相继制定发布了10 个重大会计改革文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 〕2 号)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24 日制定印发了《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 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为规范彩票机构会计核算,提高彩票机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我国彩票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 年1 月21 日印发了《彩票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2 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彩票机构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 〕3 号)为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30 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 号),规定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财政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3 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
衔接规定对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衔接的总要求、新旧科目转账、补提折旧、基建并账、会计报表衔接等问题做出了全面规定,特别是,专门增大篇幅针对基建并账这一重点、难点问题,从新旧衔接处理和日常并账处理两个方面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将为高等学校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确保全国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政策统一性3.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4 号)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30 日修订印发了《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对规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科研资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科学事业单位实现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为了确保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 年1 月下旬印发了《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4〕4 号,以下简称“衔接规定”),衔接规定对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基建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5 号)财会〔2014 〕财政部于2013 年12 月27 日印发了《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 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新制度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校会计核算,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于2014 年1 月下旬印发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衔接规定对中小学校执行新制度过程中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基建账并入新账、食堂账并入新账、财务报表新旧衔接等主要问题均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 〕6 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自2014 年7 月1 日起施行。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定义,以提高公允价值计量的一致性;二是规定企业可选择应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计量相关资产、负债、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三是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 并适用不同的披露要求, 以增强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可比性; 持续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并规定不同披露要求。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发布实施, 对保持我 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 重要意义。
6.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通知(财会〔 2014〕 7 号)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提高企业财务报表列报 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14 年 7月 1 日起施行。
与原准则相比较,新准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明确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 了定义, 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按照性质进一步划分并分别列报; 二是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的有关内容, 并合理整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规范性内容, 在持续经营评价、 正常经营周期、 充实附注披露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 三是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 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 以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修订完善和 发布实施, 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 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7.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 2014〕8号) 2014年 7月 1日起施行。
与原准则相比较,新准则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 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二是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辞退福 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 要求明确区分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 三是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 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 会计处理。
职工薪酬准则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 对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的持续趋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和深化经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8.财政部 国资委 银监会保监会 认监委关于做好 2014 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 2014 〕 9 号)为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 提升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 2014 年 1 月 22 日, 财政部 会同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 2014 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 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财会四是区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 会计处理规定,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准则”),自 从而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四是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2014]9 号,以下简称通知),拟进一步推进2014 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
2014 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仍按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两条主线开展,包括37 家中央大型企业及金融机构、2013 年已参与实施的169 家地方国有企业将纳入实施范围,并鼓励各地方财政部门自愿扩大实施范围。
通知在明确实施组织、报送时间、程序等基础上,要求中央实施企业尽快形成XBRL财务报告自动化的嵌入式报送,鼓励有条件的实施企业积极探索XBRL技术在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并要求所有实施企业使用获得有关权威认证的XBRL软件,以促进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
9.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企业合并财务报表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6 年发布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同时废止。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强调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并在结合国内企业实务需求、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完善了“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二是将散见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年报通知等文件中有关合并财务报表的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合,以切实加强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10.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有必要单独制定一项合营安排准则,以适应企业实务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为此,我们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并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一一合营安排》,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一一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对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范。
合营安排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