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技播部部门考核处罚细则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视台技播部部门考核处罚细则

1、审片时发现主持、播音按新闻稿件明显读错字;(每字处罚3元)

2、审片时发现主持、播音按新闻稿件出现漏读、漏播;(每处处罚5元)

3、审片时发现节目制作未按新闻稿件叠加字幕、图表,且出现明显错误;(每处处罚5元)

4、审片时发现合成节目时顺序颠倒、内容重叠;(每处处罚5元)

5、审片时发现合成节目时出现口播与新闻内容不符;(每处处罚5元)

6、每天审片时因夹帧等原因修改画面超过3次以上;(处罚10元)

7、审片时发现制作节目时在记者拍摄到的情况下,出现所制作画面与声音严重不对位;(每处处罚10元)

8、审片时发现因制作人员自身原因遗漏领导画面或领导画面错位;(处罚10元)

9、在审片时值班编委指出修改而制作人员未按要求修改,导致节目播出出错;(处罚30元)

10、上载节目后未仔细检查导致节目播出出错;(处罚30元)

11、不按正常程序操作设备造成未完成节目制作、节目迟播、停播;(处罚30元)

12、播音、主持人员未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按时完成节目制作、播出;(处罚30元)

13、不及时对摄像机电池充电,致使下一位记者采访时无电池使用;(每次处罚20元)

14、技术维护人员脱岗致使采访人员不能在技术维护人员值班时间内领用设备;(每次处罚30元)

15、技术维护人员未及时报告抢修采访、制作设备故障,因而影响到了节目的采访制作;(每次处罚30元)

16、技术维护人员对采访设备归还时未做检查,而后发现设备损坏以及附件丢失;(每次处罚30元)

17、技术维护人员私自将广播电视采访设备借给广电中心人员使用;(处罚50元)

18、我区电视电话会和现场节目直、录播,技术维护人员未及时到达现场架设调试设备而造成责任事故;(处罚100元)

19、本部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为外单位、个人摄制专题片、资料片;(处罚100元)

20、本部门人员未经中心或台领导同意,使用采访制作设备为个人拍摄、制作红白喜事资料;(处罚100元)

注:此考核处罚细则系部门内部考核细则。目的在于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由部门负责人每月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对照上述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考核。如有较大的工作失误,将如

实上报中心和台,并按照《2015年临江区广播电视台运行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处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