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某某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详细方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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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中村改造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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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城中村改造补偿多少钱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

但大体上按以下几个项目进行补偿(以河北石家庄市某村为例):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

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

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

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

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

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二、城中村成因究其原因,在于“城中村”形成和发展的特殊性。

从“城中村”的历史变迁中不难发现"城中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从客观上来说,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结果。

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发展,我国的城市数目从1978年的320个发展到的662个。

城市建成区面积也由3.6万平方公里扩大到9万多平方公里。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The time wasted casually can never be won back.(页眉可删)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

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

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其具体的补偿办法,以供大家了解。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长安、裕华、桥东、新华、桥西各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补偿评估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并经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方可从事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认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取得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二)近两年内未出现评估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三)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实行年度考评和认定制度。

第六条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被评标的物进行评估。

第七条拆迁人依法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委托评估。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

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第一章总则为加快北宋城中村改造步伐,借三年大变样东风,重新规划建设北宋新村,提升北宋村的整体形象。

改善村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促进村办经济发展,结合北宋村实际制定《北宋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指导本次北宋村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实施工作。

第二章旧村改造范围、组织实施单位一、旧村改造设计范围:东起建华北大街、西至民心河,北起跃进路、南至河纺宿舍、房管局宿舍,占地320亩。

二、北宋村城中村改造组织实施单位:石家庄市建华实业总公司(原北宋村委会)第三章政策依据一、河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8)5号文件、(2009)6号文件及城中村改造相关其他文件四、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12号第四章补偿安置一、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依据石政办函(2010)112号文件的标准,由专业评估机构现场评估确定(含房管局部门以注册的房屋)。

二、土地补偿与置换(一)土地置换新建住宅1、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1:1.5比例无偿置换新建住宅面积进行补偿。

(一分地置换100平方米住宅)2、合法土地使用权面积,按比例计算出应置换的建筑面积,超出300平方米的部分按5000元/平方米收购,不足300平方米不可分割的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收取差价。

3、改造后新建户型面积计划以110平方米、95平方米为主。

4、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可置换110平方米住宅一套。

原籍非北宋村的村民,自行买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房屋只能置换一套住宅。

5、新建住宅协议面积与竣工后经房管部门测量的确权面积有误差的,大于协议面积部分按3000元/平方米补交差价,小于协议面积部分按5000元/平方米收购。

(二)土地货币补偿1、合法土地使用面积按1:1.5比例无偿置换新建住宅面积进行补偿。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旧城改造工作已经展开,为了保障受影响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安置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安置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居住地获得与原住房相当的居住条件。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租赁居民,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安置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二、经济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居民,按照其住房面积和市场价值确定经济补偿标准,确保其能够在新地方购买相当的住房。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租赁期限和市场租金确定经济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经营。

三、社会保障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社会保障缴纳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新地方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纳税情况确定社会保障补偿标准,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其他补偿标准。

1.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按照其家庭成员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确保其在搬迁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

2. 对于因旧城改造需要拆迁的商业租户,按照其经营情况确定其他补偿标准,
保障其在搬迁后能够继续正常经营。

以上即是石家庄旧城改造补偿标准,希望受影响居民能够理解并配合相关政策,共同推动旧城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石家庄宅基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国家为了统一建设而进行房屋拆迁,相应的国家也会给我们进行一些补偿。

我们都知道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有效地加快房屋拆迁的速度。

作为一个石家庄人民,如果面临房屋拆迁,那么有关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石家庄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石家庄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2、石家庄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3、石家庄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石家庄宅基地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土地征收,往往是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那么,在选择公共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做好补偿个人利益的损失,这样才能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

有人就问了,▲石家庄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河北省尚未颁布石家庄的补偿标准,那就应该按照国家政策进行补偿。

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城中村改造一直是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保障城中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以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于被征收的城中村居民,市政府将按照房屋面积、房屋产权年限、房屋结构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对于自住房屋的居民,除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外,还将根据居民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

对于出租房屋的居民,市政府将按照一定比例向居民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其次,对于商业用地的居民,市政府将根据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对于商业租户,市政府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补偿,并根据租户的实际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营补助。

另外,市政府还将为被征收的城中村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安居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市政府将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安居房,并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或购房补贴。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市政府将提供相应的帮扶措施,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最后,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和落实。

市政府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确保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总之,石家庄城中村改造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改造工作的力度,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篇: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建设改造项目,是国家、省、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切实做好该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05号)、《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3 234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07]27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旧城改造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5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石政发[200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范围内(建设大街、南二环、中华大街、槐安路所围成的区域共计7.9平方公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事项,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石家庄市新客站广场规划区域建设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客站广场)以新客站广场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打造亮点、改善环境、完善功能、方便出行的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对区域内道路及土地进行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着力打造我市的标志性区域。

驻石各有关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及个人,应全力支持、配合新客站广场征地拆迁工作,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国有土地拆迁安置补偿第四条住宅拆迁安置补偿(一)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依据《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拆迁范围的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石家庄拆迁赔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赔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赔偿标准石家庄作为河北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拆迁工作也日益频繁。

对于拆迁赔偿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针对石家庄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政策,现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石家庄市政府在拆迁赔偿标准上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来确定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对于居民房屋,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赔偿。

而对于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不同性质的建筑,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其次,石家庄市政府在拆迁赔偿标准上还考虑了居民的安置问题。

对于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政府会提供相应的安置补助,以及搬迁补助金。

这些补助金的标准也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旨在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居住权益。

另外,石家庄市政府在拆迁赔偿标准上还规定了对于因拆迁而丧失经济来源的居民给予相应的补偿。

比如对于因拆迁而丧失了经营场所的商户,政府会根据其经营状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减轻其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石家庄市政府在拆迁赔偿标准上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也鼓励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监督拆迁赔偿工作,确保赔偿标准的公平和合理。

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拆迁赔偿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让被拆迁居民能够得到公正的赔偿和安置,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对于拆迁赔偿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性。

其次,需要加强对于拆迁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被拆迁居民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

最后,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确保拆迁赔偿工作的透明和公正,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赔偿现象。

总之,石家庄拆迁赔偿标准是一个涉及社会稳定和居民权益的重要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够做到合理、公正、透明地执行,让被拆迁居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安置,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8•【字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土地资源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二o一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市长邢国辉2016年4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下级人民政府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经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以下简称市内七区)人民政府进行征收的项目,由市内七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的房屋征收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的指导,规范其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辖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C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6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本着“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起平安大街,西至胜利大街,北起东平路,南至塔南路。

该项目分期分地块进行实施,二期(C地块)征收范围涉及房屋具体楼号为:桥西区东平路6号东平小区17、18号楼及平房,通仓路8号1、2号楼(详见征收红线图,最终以征收决定为准)。

二、房屋征收主体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三、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四、房屋征收批准文件(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2015年度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的通知》(石政函【2015】79号文)(二)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石发改函证【2015】3号文)(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五、签约期限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自签约通知所载明之日起90日(含)内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

六、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七、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一)征收补偿方式本项目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等因素评估确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48000元。

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

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

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篇2]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我村计划进行楼房化改造工程,让村民全部住上楼房。

我村已列入09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按照2017年市政府3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旧村拆迁改造工作,成立拆迁安置委员会,一切由拆迁安置委员会组织实施。

依照有关拆迁法规、政策和办法,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拆迁改造目的:为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实现居住楼房化,发展城市经济,本期拆迁后的区域主要用来发展商业,为村民扩大就业机会,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

二、拆迁概况:1.拆迁人:日照街道大香店村民委员会2、拆迁范围:我村800余户村民的房屋(不包括二层楼区,详见拆迁红线图),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拆迁,用10年的时间完成楼房化改造。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拆迁由于涉及到补偿问题,因此时常发生金钱纠葛,以下一些拆迁补偿标准仅供参考,避免动迁纠纷的发生。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房屋拆迁各补偿费种类及计算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的通知石建【2008】35号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及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标准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多次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5元。

搬迁补助费标准不变,仍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已经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建[2007]62号)文件执行。

此通知有效期自2008年6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3、石家庄市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系数表二00八年四月十日附件1石家庄市房屋拆迁区域(位)等级划分2、成片跨区域(位)或跨道路两侧的同一拆迁项目(包括分期开发的),按该项目内最高等级评估;附件2石家庄市拆迁区域(位)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注:1、本表价格为新建房屋平均价格。

具体对象可根据新旧、朝向、楼高层数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2、高层为简单装修。

小高层房屋可参照高层做适当修正;3、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

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4、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附件3注:1、本表所指合用厨房、合用厕所是指按照规划设计管理部门批准的图纸建设的房屋。

不包括未经批准私自改建或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套住房(团结户)的房屋。

2、本表仅限市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评估参考。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的省会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市民们普遍关心和关注。

下面将就石家庄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安置、经济补偿和其他方面的补偿。

其中,房屋补偿是指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主要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补偿。

过渡期安置是指在拆迁后,对于无法立即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被拆迁户,由拆迁单位提供过渡期安置房屋。

经济补偿是指对因拆迁而导致的财产和生活上的损失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

其他方面的补偿包括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土地、树木、水电气设施等的合理补偿。

其次,石家庄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

在具体实施中,石家庄市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情况、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和执行。

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市民在面临房屋拆迁时,应该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市民们也应该保持关注和监督。

在实际执行中,如果发现有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和申诉。

同时,拆迁单位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市民们能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和权益保障。

总之,石家庄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

市民们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于补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公平合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和市民的共同努力,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和公正的房屋拆迁补偿制度,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的省会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拆迁工作也在不断
进行。

而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关系到广大拆迁户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下面将对石家庄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首先,石家庄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房屋补偿、土地补偿和其他相关补偿。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根据不同的地段和房屋类型,石家庄市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年限、房龄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同时,对于被征收的土地,也会按照土地的类型、面积、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其次,除了房屋和土地补偿外,石家庄市还对拆迁户提供了其他相关的补偿。

比如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的临时生活困难,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失去的经济来源,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外,对于因搬迁而需要重新购置家具、装修房屋等费用,也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总的来说,石家庄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比较完善的,能够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
权益。

当然,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来进行具体的了解。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保障被征收户的利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石家庄市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比较合理的,能够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

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

希望通过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能够使拆迁工作更加公平、合理,让被征收户能够得到更好的补偿和安置,确保城市建设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石家庄元村拆迁补偿方案

石家庄元村拆迁补偿方案

石家庄元村拆迁补偿方案
一、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为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拟征收你村(四至为东至:毛遗村地、王全口地;南至:毛遗村地、王全口地;西至:方里村地;北至:毛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8.2702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该地块所在区域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三片区,面积8.2702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合计868.371万元,该项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赵同乡毛遗村村民委员会。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6﹞6号)执行。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待评估后按规定予以补偿。

四、安置办法。

(一)该宗地涉及安置农业人口83人。

(二)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社保安置按照《元氏县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提取比例的批复》(元政批〔2009〕9号)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2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大道东延工程(秦岭大街-东石环)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大道东延工程(秦岭大街-东石环)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大道东延工程(秦岭大街-东石环)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函(2009)LT(一)被拆迁房屋的补偿:1房屋建筑面积不小于标准建筑面积:标准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按照评估价(重置价结合成新,下同)据实补偿;超过标准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评估价的1/2进行补偿。

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建筑面积:按实有建筑面积评估价据实补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建筑面积部分给予每平方米180元的奖励。

(二)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附着物的补偿:不予评估,按标准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60元的补偿。

(三)被拆迁房屋的拆除:由被拆迁户拆除房屋,拆除标准为四墙落地。

拆除费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每平方米8元。

第十五条对被拆迁人的电话、空调等设施的迁移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有线电视(每户100元)、电话(每部100元)、空调(每台250元)、太阳能热水器(每台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六条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者侵占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附着物,一律依法拆除,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拆迁村集体的公益事业用房,拆迁人应当依据规划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八条符合《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拆除临时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定》(石政文审[2007年027号])要求的,按照该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被拆迁房屋或宅基地存在产权或使用权争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按照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原则,待纠纷解决后,按照当事人达成的解决意见或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安置。

第四章安置第二十条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经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后方可交付使用。

高层安置房价格底价分两种:1安置价每平方米为440元;2市场价每平方米为3030元;高层安置楼从第二层起每层每平方米递加20元,顶层为递加后减40元。

地下室每平方米200元,先挑先得,一户一个,挑完为止。

第二十一条安置面积标准以宅基地面积确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市政[1999]7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市政[1999]7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的通知(市政[1999]71号)市内四区及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华北大街(兴凯路—和平西路)是我市城区重要的交通要道。

中华北大街、石岗大街与和平西路形成两个丁字路口,交通阻塞现象经常发生,道路功能已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交通需求。

为改善该路段交通拥挤和市容市貌现况,市政府决定今年实施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工程。

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工程拆迁量大、工期要求紧,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日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安置补偿规定中华北大街(兴凯路-和平西路,以下简称“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是我市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市政府根据国家、省和《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至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拆迁细则》)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北大街的实际,就其综合改造安置补偿工作如下规定:一、根据《拆迁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工程由石家庄人民政府中华北大街综合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依据“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拆迁、统一安置”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中华北大街两侧综合改造拆迁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拆迁安置适用本规定。

三、综合改造拆迁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市政府无偿收回,指挥部统一安排使用。

被拆迁单位外迁后,根据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由房屋所有人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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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塔冢社区居民委员会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我市三年大变样建设的进展,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年月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

(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

(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

(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

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
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48000元。

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

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

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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