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太原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提出要求,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省研究制定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办法,确保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部落实到位。省教育厅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全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市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即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即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即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

答:《通知》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学校要精准做好控辍保学

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四、《通知》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哪些规定?

答: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挑选生源,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齐公办初中空缺学位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五、《通知》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答:与2019年相比,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通知》明确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可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第二,规范民办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通知》明确提出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执行。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新转入民办小学生

不再享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资格。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由属地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

七、如何保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为保证电脑随机派位公平公开,《通知》规定:

第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第二,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

第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第四,我市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

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全部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八、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怎么办?

答:为确保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学生能正常入学,《通知》明确规定,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如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

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十、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