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物价是政府的天职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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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的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

政府工作的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

政府工作的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责,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对于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政府工作在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方面的职责与作用,并分析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一、市场价格监管的背景和意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为市场价格的形成提供了空间,但同时也存在价格竞争不充分、垄断行为等问题,给消费者合法权益带来威胁。

因此,政府应当发挥监管作用,制定相应政策与法规,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顺畅运行。

市场价格监管的背景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政府通过价格监管,防止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合理价格的侵害。

2. 促进公平竞争。

政府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律和政策,打击价格垄断、限制竞争、串通经营等不正当行为,营造竞争公平的市场环境。

3. 维护市场秩序。

政府通过监管市场价格,防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道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4. 保持社会稳定。

政府通过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稳定物价水平,防止通货膨胀或通缩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持社会稳定。

二、政府工作的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职责政府工作在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方面主要包括以下职责:1. 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

政府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与物价与市场价格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秩序。

2. 建立监管机构与部门。

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物价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调查和处罚等工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3. 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政府通过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使市场价格透明化,提高市场的竞争效果,增加市场参与者的信息对称性。

4. 打击价格垄断与不正当行为。

政府加强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5.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政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防止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提高市场的健康发展水平。

2024物价局工作计划(通用3篇)

2024物价局工作计划(通用3篇)

2024物价局工作计划(通用3篇)2024物价局工作计划(篇1)物价工作是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调控的重要职能,物价局的职责在于制定和执行价格政策,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监测分析物价形势,提供价格公共服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群众生活安定。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积极应对物价波动,防范和化解价格风险。

监测分析为实现工作目标,我们将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

同时,加强对国内外市场、贸易、政策等对物价影响的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价格调控为保障物价稳定,我们将加强价格调控。

通过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民生保障民生是根本,我们将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对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问题,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完善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场监管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我们将加强市场监管。

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监管,防止其不合理收费行为。

制度建设为实现物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价格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同时,加强物价政策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物价工作的认知度。

队伍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是做好物价工作的关键。

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附则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物价局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政策变化,本计划将相应作出调整。

2024物价局工作计划(篇2)一、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水平价格监测是物价局的核心职责之一,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实时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积极开展物价监管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物价监管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物价监管工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价问题一直是城市经济发展中最为敏感的议题之一。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积极开展物价监管工作,以保障市民的消费权益和城市经济的稳定发展。

首先,物价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理的物价水平对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水平也相应上升。

如果把物价监管的工作放任不管,则会经济失控,影响居民的消费及市场竞争环境。

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物价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物价监管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在物价监管工作中,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不言而喻,但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同样不可或缺。

各种组织和个体都应该有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媒体的监督作用也非常重要,及时报道物价信息,呼吁社会舆论关注物价问题。

最后,市场监管机制的完善也是加强物价监管的关键。

市场监管机制是防范经济失控的基础,物价监管自然不例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反馈机制可以发挥企业及消费者在市场供求中的作用。

如果政府及监管部门及时把握反映市场动态的数据,及时地做好宏观调控,公众信仰就会提高,市场纪律就会顺畅。

要积极开展物价监管工作,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市场监管。

政府及监管部门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和能力。

例如通过发放文化课程、培训工作人员等方法,掌握市场动态,了解市场变化情况;还可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强化对规模较大或市场权重较大的企业的管理、检查、考核和监管。

二、建立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政府及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致力于构建一个完整立体的市场经济管理体系。

在落实政策和规定时不断优化平台、渠道、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循序渐进地完善监管系统,从而实现高效监管。

三、强化信息公开。

物价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手段是信息公开。

2024年物价调理目标工作总结

2024年物价调理目标工作总结

2024年物价调理目标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物价调理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我国面临着物价上涨压力加大、居民消费增速放缓等挑战,因此,物价调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为了实现调控目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展开了一场全面的物价调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1. 全面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在2024年的物价调理目标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的建设力度,以实时掌握价格变动动态,为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数据支持。

建立起覆盖全国各地区、各行业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提高价格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2024年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恶意炒作等行为,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的监管,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市场垄断行为。

3. 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针对物价上涨的根本原因,2024年物价调理目标工作中,我国加大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

通过优化供给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有效缓解供需矛盾,抑制物价上涨压力。

同时,加大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提高产能,保障供应,促进物价稳定。

4. 加强货币政策调控为了稳定物价,2024年我国加强了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通过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合理控制货币供应总量,降低流动性过剩的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产生。

同时,合理引导居民消费,增强消费能力,提高消费的市场活力。

三、取得成效2024年,通过各项措施的综合施行,我国成功实现了物价调理目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物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国成功将全年物价涨幅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重点商品的价格涨幅明显下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稳定在合理区间,消费者价格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202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

202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

202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总结本文总结了2024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取得的成绩。

一、目标制定2024年,价格调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稳定物价水平,保持通货膨胀率在合理范围内,并确保供应充足。

为达成这一目标,制定了适当的物价调控政策和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二、责任分工根据工作的性质和涉及的利益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

主要责任部门包括物价部门、相关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政策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稳定物价水平为重点。

这些政策包括:1. 宏观经济调控,保持经济增长速度适中,控制过快的货币供应。

2. 加强对关键领域的监管,确保关键物品和服务供应充足。

3.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价格操纵和哄抬物价的行为。

4. 鼓励企业增加产能,增加供应量,以满足市场需求。

5. 暂时调整进口和出口关税,以保护国内市场。

四、工作成绩通过上述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取得了以下工作成绩:1. 物价相对稳定,通货膨胀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2. 关键物品和服务供应充足,市民生活不受大的冲击。

3. 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价格操纵和哄抬物价的行为得到遏制。

4. 一些企业增加了产能,增加了供应量,缓解了供需矛盾。

5. 进出口关税的调整,有利于保护国内市场,保障国内企业的发展。

总体上,2024年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不仅物价保持相对稳定,而且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关键物品和服务的供应充足。

这些成绩得益于政府的积极参与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价格调控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和改进措施,以确保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

治理物价 总结

治理物价 总结

治理物价总结物价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

物价的稳定对于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生产和消费的平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治理物价的现状和措施进行总结和分析,希望能够为进一步的物价调控提供参考。

现状分析当前,我国物价管控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市场供需关系的复杂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市场供求的波动和不确定性增加。

其次是外部因素的影响。

国际经济形势、大宗商品价格、汇率波动等因素都会对国内物价产生影响。

最后是一些结构性问题的存在。

例如,供给结构不合理、生产过程中的成本问题、市场垄断等都可能导致物价上涨的局面。

治理措施为了治理物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治理物价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政府通过调整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来影响市场供求、消费行为和价格形成机制。

比如通过适度的货币紧缩政策,控制流动性,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来影响物价。

价格监管价格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价格监管体系,对关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监管,防止价格垄断和不合理的价格上涨。

提高供给能力提高供给能力是治理物价的重要途径。

政府加大对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的投资,提升生产效率,增加供给量,从根本上保障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

加强监测和预警政府建立了物价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对市场价格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波动,采取相应措施。

这有助于政府及时调整政策,控制物价上涨的风险。

成效评估与展望在治理物价方面,我国取得了一些成效。

通过宏观调控、价格监管等手段,物价呈现总体稳定的态势,并避免了大幅度的通胀或通缩情况。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价格监管力度还需加强,特别是在关键商品和服务领域。

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

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预警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政策,以更好地治理物价,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考申论范文精选:着力调控物价,切实惠及民生

国考申论范文精选:着力调控物价,切实惠及民生

国考申论范文精选:着力调控物价,切实惠及民生为大家提供《国考申论范文精选:着力调控物价,切实惠及民生》,更多公务员招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着力调控物价,切实惠及民生物价一直是普通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对生活需需品尤其是食品价格波动的感受更是强烈。

物价问题一头连着产业发展,一头牵着民生。

民生利益无小事,稳定物价是心声。

物价调控既是国家之责,更是检验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试金石。

近年来全国物价出现了持续、有效上涨态势,企业投资需求和居民消费需求是内在动因,而外在原因是食品价格上涨,原材料进口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轮番上涨,直接导致农产品价格的上扬,经过价格传导至食品价格。

同时,个别企业“搭车涨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也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物价上涨导致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下降,民生出现焦虑,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

解决当前物价问题,政府需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多管齐下。

既要做好稳定物价的“减法”,更要做好补贴低收入群体的“加法”。

要做好稳定物价的“减法”就要用好“有形无形两只手”,需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不断壮大价格调控基金规模,保证市场稳定供应。

尽量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保证农民增收。

同时更要完善物价决策听证制度,增强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特别要在选择听证代表时扩大中低收入群体席位。

对垄断产品要加强发挥“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

在事关民生的、由政府定价的公共产品和垄断行业提供的产品领域,杜绝单方面霸王条款并实施价格限制。

在公共财政领域,应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

要确立公立机构的主体地位,以便行业内部形成优势资源的共享机制,直接面对广大中低收入群体,考虑财政全额负担。

要做好补贴低收入群体的“加法”,需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涨幅的联动增长机制。

建立健全就业与再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要注重方法,使补贴到位。

物价监管演讲稿范文

物价监管演讲稿范文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物价监管。

物价,是民生之基,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今天,我想以“物价监管:守护民生,维护稳定”为题,与大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物价监管的重要性。

物价监管,是指国家机关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活动。

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良好的物价监管,可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我国,物价监管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物价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物价监管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物价波动频繁,监管难度加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对我国国内市场价格的影响日益加深。

如何应对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确保国内市场价格稳定,是物价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市场价格体系尚不完善。

部分行业、地区存在价格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现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

三、物价监管手段有待创新。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传统的物价监管手段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我们需要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物价监管: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物价监管的范围、职责和程序,为物价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部门协作。

物价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创新监管手段。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对物价监管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五、严格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朋友们,物价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物价的宏观调控

物价的宏观调控

物价的宏观调控和经济法原则分析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并把今年全国物价调控目标设定为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4%左右。

去年下半年以来,在食品价格较快上涨、流动性充裕、通胀预期较强等因素共同推动下,我国CPI不断走高。

去年7月份,全国CPI同比涨幅突破3%,达到3.3%;去年11月份涨幅达到5.1%,创28个月来新高;今年1月份,涨幅依然有4.9%。

特别是粮食、蔬菜、肉禽蛋、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往往达到两位数。

稳定物价已经成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

自去年底以来,党和政府已经采取了增加供应、促进流通、打击炒作等一系列措施,并把货币政策取向从“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通过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加大回收流动性的力度,以抑制物价过快上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深入,国家干预越来越扮演着重要角色。

经济法的实质就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内涵便是: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

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

”国家对物价的控制,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

即通过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减少信贷量,减少货币的流通,消除通货膨胀的货币基础,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的问题。

这和政府调控房价是一个道理,都是需要提高银行利率,从而让更少的钱在市面流通。

这与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原则是相吻合的。

多年以来,通货膨胀一直是政府担忧的民生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最基本的物质生活。

最近两年,由于全球性经济危机对整个世界经济的持续影响,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大幅波动,造成了国内产品(首先是农产品)价格的飞涨,更有少数投机倒把的行为加剧了通胀压力。

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

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

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资源配置的重要信号,也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反映。

然而,市场价格往往不是完全自由形成的,政府在其中扮演着调节的角色,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探讨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并分析其利与弊。

首先,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影响市场价格。

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与质量直接影响到市场价格的形成。

政府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从而降低市场价格。

其次,政府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和调控,以防止市场失灵和形成垄断。

市场经济中,市场供需关系的失衡会导致价格的波动和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政府可以通过实施价格管制、采取准入条件等手段,限制市场准入,遏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三,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调节价格,实现经济调控和社会公平。

税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政府通过征收消费税、进口关税等间接税,改变商品价格,以达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扶持特定行业或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

然而,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政府的干预可能导致市场扭曲和资源错配。

政府在干预市场价格时,需谨慎权衡,避免过度调控,以免干扰市场自主调节能力,导致市场效率下降。

其次,政府干预市场价格会加大行政成本和监管难度。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避免诱发腐败和权力寻租行为,确保公正监管。

最后,政府的干预也存在利益斗争和政策制定的难题。

政府在调节市场价格时,需面对多方利益诉求,必须权衡各方利益,制定全面高效的政策。

综上所述,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是必要的且重要的。

政府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抑制市场失灵和垄断以及税收政策等方式,对市场价格进行调节和影响,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然而,政府的干预也应慎重,避免过度调控和资源错配,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兼顾各方利益,以实现市场和社会的双赢。

物价局价格调控工作总结

物价局价格调控工作总结

04
工作反思及改进方向
对现有措施进行全面梳理,查找不足之处
总结经验教训
对以往的价格调控措施进行系统性的梳理,识别出其中的成功和 失败案例,并分析原因。
发现不足之处
通过深入分析和对比,找出价格调控措施的不足之处,如政策执行 效果不理想、政策制定缺乏科学性等。
提出改进方案
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包括优化政策制定流程、提 高政策执行力等。
措施二:完善价格监测机制
总结词
及时掌握价格动态、预防价格波动
详细描述
物价局建立健全的价格监测机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及时 掌握价格动态,一旦发现异常波动,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措施三:实施阶段性价格干预
总结词
稳定市场、控制价格波动
详细描述
在特殊时期,物价局通过实施阶段性价格干预,对市场价格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以稳定市场和价格波动。
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价格调控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引入大数据技术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价格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高价格调控 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开发智能预测模型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预测模型,对未来价格走势进行预测 ,为价格调控提供科学依据。
优化信息传递和处理流程
通过优化信息传递和处理流程,提高价格调控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
引入市场机制
物价局在价格调控中引入市场机制, 如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提高价格调控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沟通协调
物价局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如与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 解决价格调控中的重大问题。
落实责任分工
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物价局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论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及调控手段的运用(范文)

论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及调控手段的运用(范文)

论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及调控手段的运用(范文)第一篇:论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及调控手段的运用(范文)论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及调控手段的运用摘要:自由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机制,但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政府的干预与调控。

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原因,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成为必然。

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有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在对价格进行调控时应当谨慎选择调控手段。

关键词:政府干预价格调控调控手段一、前言市场经济中的价格调控指的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价格进行的水平、变化、价格结构和价格行为的规定或者限制。

合理的价格水平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是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存在着广泛的价格干预。

二、政府调控价格的依据(一)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是价格在在经济运行中重要地位的体现价格是维系市场主体间进行价值交换的最重要媒介,其表现形式即是围绕着商品价值的上下波动。

市场主体通过价格表达出对各种资源的需求愿望,于是价格提供了市场交易中的标准。

当价格标准确定以后,各经济主体通过价格体系将社会资源的价值和人们的选择转化为生产、交易等活动,最终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可见,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交易的中介平台,发挥着传递信息、给资源使用者提供激励,使其接受信息的引导;给资源所有者提供激励,使其遵循这些信息的积极作用。

由此可见,价格稳定对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应当保持价格的稳定,当价格呈现异常波动时政府应当进行适当的干预。

(一)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是以《价格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价格法律体系,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涉及价格、收费的法律法规,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调控价格、保持物价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价格的干预与调控是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体现。

(二)政府对价格的调控,是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职能要求稳定物价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为了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我国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价格管理体系。

物价管理制度范文

物价管理制度范文

物价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明确物价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合理控制物价,保障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物价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制度内容:1.物价管理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物价定价应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设置随意而定的高价或低价。

(2)市场调节原则:市场需求和供应的关系是决定物价的主导因素,物价应由市场自主调节。

(3)政府干预原则:政府应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

(4)价格保护原则:价格低于成本价,对生产者造成严重损失时,政府可采取合理措施维护价格,保障生产者利益。

2.物价定价规定(1)商品价格的形成应当基于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的原则。

(2)对于垄断企业和市场操纵者,应加强监管,防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3)政府将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合理控制,不得随意涨价。

3.物价监督和检查(1)建立健全的物价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价的监测和统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符合规定的价格行为。

(2)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处罚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责任制度(1)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物价的管理和监督。

(2)物价违法行为的处理由相关部门负责,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市场正常运行。

五、奖惩制度(1)对依法遵守物价管理制度,未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2)对于价格违法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暂停经营等措施。

六、宣传和教育(1)加强对消费者和企业的价格宣传和教育,提高大众的价格意识和法律意识。

(2)定期组织物价管理制度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七、监督与评估(1)建立定期的物价管理工作评估和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相关部门应按照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物价管理制度。

以上是物价管理制度的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论政府如何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

论政府如何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

论政府如何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摘要】现代市场经济是有调控管理的经济,市场价格也要有调控管理,要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市场价格管理的法制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上对市场价格调控管理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在思想观念上对市场价格的调控管理取得共识,既要解决政府对市场价格调控监督不到位和各种市场价格失灵的问题;又要监督政府的价格干预过度和失误的问题。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价格政府调控一、“限价令”的出台2007年6月16日,兰州市的部分牛肉面馆经营者,以面粉、牛肉、水、电涨价为理由,将打印好的涨价通告散发给其他经营者,牛肉面价格由每碗 2.50元上涨为3.00元,小碗2.80元,统一涨价0.50元,市民和舆论界为之哗然。

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对牛肉面提出了“限价令”:普通大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50元,小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30元。

牛肉面“限价令”一出台就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应。

难道是兰州市物价局工作失误?还是政府调控市场有错?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各种主要的争论点、兰州市限价的理由、经济理论与实际的差别等方面进行探讨,论述政府如何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

二、主要的争论点1.完全竞争主义论。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政府细微到直接去干预拉面的价格,这是典型的向计划经济的回归。

她分析说,餐饮业早就市场化了,价格早就放开了,拉面涨价与否应该由市场供求去决定。

汪研究员的思想只是用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来反对兰州市牛肉面限价的做法,有失偏颇。

2.政府事权越位论。

汪利娜又联系此前的肉价、房价的宏观调控,认为“政府一会儿越位,一会儿又缺位”。

在肉价的调控过程中,政府以往并没有对猪肉的养殖给予足够的扶植政策,现在过多地干预肉价,无异于打乱市场自身的调节。

她认为兰州市物价局对牛肉面提出了“限价令”就是政府事权越位。

3.微观干预冒充宏观调控论。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指出,宏观调控是指在总量范围内的调控,兰州物价部门对拉面价格设限,已经远远超出了宏观调控的范围。

2024年物价职能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物价职能监管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物价职能监管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物价职能监管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物价职能监管是国家对市场物价进行监管管理的重要职能,主要包括价格调控、价格监测、价格咨询和价格违法处罚等方面。

____年,我国物价职能监管工作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市场化改革、稳定物价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价格调控____年,我国在稳定物价水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调控,特别是农产品和食品价格。

通过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加强供应链管理等手段,保持农产品供应稳定,避免大幅度价格波动。

其次,加强对工业品价格的调控,特别是煤炭、钢铁、石油等重要工业品。

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有效避免市场价格过高或过低。

三、价格监测____年,我国价格监测工作继续健全完善。

通过建立全国价格监测系统,监测收集重要生活必需品、工业品、服务业价格数据,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了解价格趋势和流动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同时,加强对价格行为的监测,特别是对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价格咨询____年,我国价格咨询服务继续提供给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通过加强价格政策宣传,提供价格调控措施和规定的解读和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开展价格咨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价格咨询服务质量提高。

五、价格违法处罚____年,我国价格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通过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虚假宣传等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维护市场秩序。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____年物价职能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价格调控力度亟待加强。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有一些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较大,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价格调控工作调度

价格调控工作调度

价格调控工作调度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价格的波动如同海洋的潮汐,时而汹涌,时而平缓。

而价格调控工作就如同一位经验丰富的舵手,时刻关注着价格的变化,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引导价格走势朝着有利于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

价格调控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它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更在宏观层面上对整个经济的运行态势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当物价过快上涨时,百姓的生活成本增加,幸福感降低;当物价过度下跌时,企业可能面临亏损,生产积极性受挫,甚至可能引发经济衰退。

因此,做好价格调控工作是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

为了有效地开展价格调控工作,我们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价格监测体系。

这就如同给市场安装了一双敏锐的眼睛,能够实时、准确地捕捉到价格的变化情况。

通过设立遍布城乡的价格监测点,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定期采集和分析,我们可以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为采取调控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价格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发布平台,让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价格动态,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预期的稳定性。

在价格调控工作中,政策工具的运用至关重要。

货币政策是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控制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进而对价格水平产生影响。

财政政策也能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影响商品的生产成本和流通环节,从而对价格进行间接调控。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直接的价格干预措施,如对某些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管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来稳定市场价格。

产业政策在价格调控中同样不容忽视。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有效供给,可以从根本上缓解供需矛盾,稳定价格水平。

比如,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保障农产品的供应;推动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价格波动对经济的影响。

2024年全区物价会上行政专员发言(二篇)

2024年全区物价会上行政专员发言(二篇)

2024年全区物价会上行政专员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各位同事: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在这个重要的会议上为大家发表我对2024年全区物价的看法和建议。

当前,我们发现全区物价不稳定的问题日益凸显,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在这种背景下,我认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物价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首先,我们应该增加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

农产品是人民基本的生活所需,稳定的农产品供给对于物价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粮食和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加储备粮和农产品的储备数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市场监管,防止价格操纵和垄断。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不法商家通过操纵价格和垄断市场来获得不正当利益,导致物价的上涨。

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大对价格操纵和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我们应该加强对价格指导的引导和调控。

作为行政机关,我们应该对物价进行指导和调控,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引导市场价格的合理运行。

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要生活必需品,我们应该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控,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我们应该加强信息公开和消费者教育。

通过加强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消费者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价格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对于价格波动的适应能力,减少因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消费者投诉和纠纷。

最后,我们还应该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国际市场的稳定。

国际市场的波动也会对于全区物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与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市场的稳定,减少外部干扰因素对全区物价的影响。

以上所述仅为我个人对于2024年全区物价问题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对大家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物价监管演讲稿三分钟(3篇)

物价监管演讲稿三分钟(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要和大家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话题——物价监管。

一、物价监管的重要性物价监管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物价监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物价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物价监管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物价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础,物价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过加强物价监管,可以有效遏制物价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物价监管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物价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物价波动过大容易引发经济波动。

通过物价监管,可以引导市场预期,稳定物价,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再次,物价监管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物价监管可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我国物价监管的现状近年来,我国物价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府不断完善物价监管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物价环境。

然而,我国物价监管工作仍面临一些挑战:1. 物价上涨压力较大。

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粮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较大。

2. 物价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我国物价监管体系尚不完善,部分领域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手段有待创新。

3. 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部分群众对物价监管工作了解不足,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三、加强物价监管的措施为应对物价监管工作中的挑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物价监管:1. 完善物价监管政策。

根据市场变化和人民群众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物价监管政策,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2. 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形成震慑作用。

3. 创新监管手段。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物价监管的精准性和效率。

4. 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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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物价是政府的天职阿源近一个时期以来,面对节节攀升的物价,各方议论纷纷。

两位百姓关于物价的对话,令人深思。

一个说,“房价物价的上涨,肯定是政府想让它们涨。

”一个问,“为什么呢?”回答说,“什么都控制在政府手里,政府不想让它们涨,它们能涨起来吗?”说来,在一些百姓的印象中,我们的政府仍然是全能政府,什么资源都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什么都该管,什么都能管。

这确实有点“冤枉”现在的政府。

现在的政府,正在致力建设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那种认为什么资源都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什么都该管,什么都能管的观念,确实已经与事实不符。

但无论有限也好,法治也好,服务也罢,调控物价始终都是政府的天职,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适应建设现代政府的要求,中国的各级政府正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方针实现职能转变。

这十六字方针,与调控物价天生就是绑在一起的。

那种膜拜自由市场,视市场为万能,反对政府一切形式的市场干预的认识,政府是不能听信的,更不能以此来为自己的职责开脱。

民生无小事。

物价是重要的民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当前的房价、菜价、食用油和燃油价格都处在上行通道,通胀压力巨大,百姓生活成本上升过快,部分困难群众不堪重负。

调控物价,稳定价格,把百姓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管好,是各级各地政府当前突出的大事。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的一项突出的政治优势。

这种政治优势,在北京奥运会、汶川大地震、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上海世博会等国家大型活动和大灾大难中油然喷发。

在大风大浪,甚至是在疾风恶浪中,百姓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力量。

而在本应更能感受政府力量的平时,为何百姓反而感受不到,甚至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呢?没有落后的百姓,只有职能没有转变到位的政府。

像目前有的地方政府价格听证会就是涨价会。

与民争利的事,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抢着干;而一旦物价上涨,需要政府调控,往往或归为市场炒作,或托辞自然灾害。

真相究竟如何,政府得沉下身子作一番深入的调研。

如燃油尤其是柴油涨价和紧张,对菜价的影响究竟多大?政府为蔬菜和食品开设的进城绿色通道,落实得如何?执行中走样了没有?是否存在游资炒作和供应商联手哄抬物价的行为?总之,调控和稳定物价,是政府永远的职责,需要的是对症下药,而不是推脱责任。

警惕房价“貌似”下降黄豁重庆拟再次调整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商品房销售将由原来按套内面积计价改为以建筑面积计价。

这看起来仅仅是房价计价方式的转变,背后却隐藏着值得公众深究的玄机。

就全国大多数城市来看,开发商卖房都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即购房人购得的房屋所有权面积是套内面积加上应分摊的公共面积之和。

这种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一些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蒙蔽购房者,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上做文章,造成建筑面积缩水,侵害消费者利益。

据统计,2001年因开发商不能提供准确的房屋信息而引发的面积纠纷,占到重庆整个房地产买卖纠纷总量的40%。

正因如此,2002年,重庆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在全国第一个强制施行商品房销售以套内面积计价,让购房者实现明明白白购房。

但如今,这项制度在运行9年之后,又退回到了原点。

对于此次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的“回归”,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在作立法说明时称:主要是考虑到中央部委对价格信息的统计发布和商品房价格水平的评判均以建筑面积为准,交易契税的征收以及拟开征的“特别房产税”计税指标等也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基准。

同时,从全国36个大中城市看,除个别城市外,均以建筑面积计价,而套内面积单价相比建筑面积单价要高出许多,这种计价方式的技术差异导致不能真实反映重庆与全国各大城市相比的市场价格水平。

从实际来看,在重庆,同一套商品房价格,按套内面积计价比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要高出约1000到2000元。

因此,计价方式改变后,重庆的房价“轻而易举”会实现一个幅度不小的下降。

至此,不难看出,重庆改变商品房计价方式的内在动因在于:在中央对楼市频频出手,加强对地方政府稳定房价的考核问责背景下,以套内面积计价会显得重庆房价比其他城市高,容易成为“出头鸟”。

而变化一下计价方式,不仅可免受房价上涨的指责,还会因房价数据“降温”而彰显调控“成效显著”。

通过“数字游戏”,房价“貌似”下降了,调控成效有了,财税收入也未减少,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双赢”了;但对老百姓而言,房价只是“假摔”,实际并未下降,而且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诸多弊端很有可能卷土重来,老百姓成为唯一的利益受损者和改革“埋单”人。

另一方面,当年力推商品房销售以套内面积计价的是国土房管部门,如今“翻烧饼”的也是此部门,难道地方法规的立法真成了部门的儿戏?远近兼顾抑制物价唐敏为稳定逐月攀升的市场价格,尤其是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较快上涨,在发改委连续发文的同时,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强调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组合拳稳定市场价格。

在中央各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协同作战”之下,目前,战果初现。

作为老百姓每日之需的蔬菜,一些主要品种的价格出现了10%左右的回落,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应该看到,上述只是农副产品涨价态势的初步遏制,要维持甚至扩大战果,当前来看,仍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在流动性过剩引发的通胀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下,进一步稳控物价仍面临较大压力。

其次,蔬菜等农产品的价格受气候和季节因素影响大。

随着天气转冷和“双节”来临,农副产品价格波动的压力将增大。

再有,城市蔬菜的自给率呈现严重下降的趋势。

以北京为例,近几年以来,蔬菜种植面积下降了近一半。

在一半的供应量需要外部供给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价格平顺面临压力。

而蔬菜价格快速上扬也暴露出了蔬菜问题背后的问题,即农副零售市场发展缓慢,物流体系不健全,以及能源价格上涨、房地产租金上涨等问题,而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正因为此,国务院上述通知强调了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从手段来看,则强调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打算完全以非经济的手段“按住”飞涨的物价,已经几乎不现实。

进一步来说,要实现既稳定眼前,又观瞻长远,必须伸张有度,就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因此,一方面,针对一些地方一定程度存在的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必须加大处罚力度。

另一方面,为了稳定市场,一些地方出台了诸如建立和完善蔬菜储备制度的扶持政策,为了降低流通经营成本,亦出台了一些费用减免的规定。

对此,各个具体执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决不能阳奉阴违,使政策上下脱节,从而削弱政策效果。

最后,在各种制度、政策条件完善后,还要继续尊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保障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

在此之下,调控才会带来更多深远的效力。

校园安全就要防“偶发”凌军辉今年以来,一系列校园安全案件促使各地纷纷加强校园安保系统,增加保安人数,安装门禁系统。

但新疆阿克苏校园踩踏事故再一次警示多重安全隐患的存在。

学校一般被视为安全的公共场所。

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安保等硬件水平大大提高,但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校园拥挤、管理粗放和安全意识不到位等薄弱环节。

在很多“热门”中小学,班级超过60人、操场建在楼顶层、楼道狭窄、安全疏散通道不足等情况日益突出。

尤其是在学校举行集体活动时,一旦发生学生摔倒、火灾等突发事件,容易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农村学校的校园安全隐患更令人担忧。

近年来,农村中小学的校舍质量、师资队伍有了较大提升,但一些学校“重教学、轻安全,重硬件、轻管理”的发展模式尚未根本转变。

往往是学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后,有关领导才开始重视安全问题,被动应对较多,主动管理较少。

在一些县城中学,师生数达到1万人左右,老师拖课情况普遍,一到下课,为了赶时间,学生集体在楼道、走廊狂奔,意外伤害时有发生。

集体踩踏、斗殴致死、意外伤害等校园安全事故突发,一些家长要求学校“为了学生安全少举办郊游、会操等集体活动”。

而笔者认为,虽然很多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集体活动期间,但主要原因是学校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执行能力较差。

学校不能“因噎废食”,应在做好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基础上正常开展校园集体活动。

在学校空间日益拥挤的今天,只有把安全培训、意识教育和细节管理这些“内功”练好,才能避免踩踏等偶然性突发事故的再次发生。

防堵校园安全漏洞应从管理细节抓起,踩踏等校园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细节管理来预防。

一方面,在课间操期间,不同班级应分时段、分楼道上下楼梯;另一方面,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放宽课间操集合时间,老师应在班级旁的走廊组织全班整队,护送学生下楼集合。

由于课业负担重、学校活动时间偏少,精力旺盛的孩子们一到课间显得特别活跃,奔跑、打闹在所难免。

学校应组织老师建立一支校园安全监管队伍,对校门口、开水间、楼道走廊、围墙等重点地段值班巡查疏导。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设立校园安全员,专门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把校园安全落实到具体人头。

安全教育不能仅仅经常停留在会议上、口号中,而应落实为每一次的安全演练,每一天的教师巡查。

比驾驶不过关更可怕的王大千姜辰蓉初冬季节,青海省境内一辆载有44人的长途大型客车在行驶时由高约7米的大桥上坠落,造成10人死亡。

据青海省交警部门调查,这辆大型客车的驾驶员是无证驾驶,技术不过关,会车时过于靠右,导致车辆右侧前轮驶上高约33厘米的人行道后爆胎,车辆撞毁大桥护栏后翻坠桥下。

在最初的检查中,貌似一切正常:大客车进出站检查检验相关手续齐全;驾驶员实行“双班制”,证照齐全。

但交警部门仔细调查后发现,出发时客车上只有一个驾驶员,却签了两个人的名字。

形同虚设的规定、无证的驾驶员,监管的乏力,让“问题客车”一路放行,最终带着多名乘客“魂断桥下”,这起事件折射出整个长途客运行业的乱象。

当前的现实是,在车辆出发的起始点,原本应把好源头的长途汽车站检查仅流于形式;在路途的动态监管中,人手紧缺的交警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同样负有监管责任的交通运输部门则表示“部分营运企业程序松散,但运管部门目前无法实现全程跟踪”据交管部门监测,近年来,类似惨剧时常上演。

道路交通事故有很大一部分由车辆无证、无照、违规行驶、逃避检查等行为引发,动辄造成多人死亡、受伤,给伤亡者家属带来巨大痛苦。

面对如此乱象,乘客的选择唯有“无奈”。

大多数乘客从来不会去审查客运司机是否证照齐全,只能相信司机都是具备资质的。

尤其在十一、春节等客运高峰期,“能买上票回家就不错了,那还能挑三拣四呢?”在种种违规现象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客运企业、车主等谋取私利、“投机取巧”的不良倾向,而更为让人痛心和担忧的是相关监管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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