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刑法概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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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概说

1刑法概说

附属刑法,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的经 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中附加制定的体现 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的特定社会关系加以特 别调整的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行为规范的总 称。
三、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一)刑法的阶级性质
1.刑法的产生和发展史一个历史范畴。
2.刑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反映。
3.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 决定的。
论 理 解 释
缩小解释
当然解释
历史解释
〔同步测试--单项选择〕
1.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是( )。
A.各级人民法院 B.各级人民检察院 C.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 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 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处。”这一刑法条文 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 )。 A.前段的例外 B.前段的递进 C.对前段的补充 D.对前段的限制
3、我国刑法的制定根据是( ) A、国际刑法 B、其他国家的刑法 C、我国几千年来有关罪与刑的规定 D、我国宪法与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 4、《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 定》属于( ) A、刑法典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狭义刑法
„同步测试—多项选择‟ 1、我国刑法的渊源有( ) A、刑法典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国际刑法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 社会主义制度。 B、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1.内容的特定性。 2.保护范围的广泛性。 3.刑法强制的严厉性。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

刑法 2024 知识点一、刑法概说。

1. 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 其性质具有阶级性(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法律性(调整特定社会关系)。

2. 刑法的任务与机能。

- 任务包括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等。

- 机能有规制机能(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评价)、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保障机能(保障公民权利免受国家刑罚权不当侵害)。

3.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 体系:总则、分则、附则等结构。

- 解释:-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解释)。

- 学理解释(学者等作出的解释,无法律效力)。

二、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1. 犯罪概念。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

2. 犯罪构成。

-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 犯罪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 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

- 危害结果有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之分。

- 犯罪主体:- 自然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事责任年龄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2 - 14周岁、14 - 16周岁、16周岁以上等不同阶段)。

刑事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 单位主体:单位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 犯罪主观方面:- 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三、正当行为。

1. 正当防卫。

- 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成立条件:- 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

-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01刑法概说

01刑法概说

其二,历史解释; 其二,历史解释; 其四,限制解释. 其四,限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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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法的分类
(一)从刑法含义大小来分类
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 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刑法典, 律规范的总和 , 包括刑法典 , 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 法律中的刑事条款(即附属刑法 即附属刑法). 法律中的刑事条款 即附属刑法 .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狭义刑法 : 指刑法典 . 把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般 原则和各种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加以条理化 和系统化的法律文件. 我国现行刑法是指1979年7 和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我国现行刑法是指 年 日第五届全国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月 1日第五届全国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 日第五届全国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年 日第八届全国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 月 14日第八届全国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 《 刑 日第八届全国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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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法解释(自学) 刑法解释(自学)
(一)刑法解释的概念 一 刑法解释的概念 (二)刑法解释的效力 二 刑法解释的效力 1.正式的刑法解释 .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2.非正式的刑法解释 .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三 刑法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 . 2.论理解释 . 其一,当然解释; 其一,当然解释; 其三,扩张解释; 其三,扩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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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刑法规范适用的范围来分类
普通刑法: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 法规范. 法规范.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 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 特别事项的刑法规范. 特别事项的刑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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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性质,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任务

第一讲 刑法概说

第一讲 刑法概说

刑法编第一轮复习第一讲刑法概说一、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2、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二、刑法的解释重点注意分类。

按解释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文理解释: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主要根据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等进行解释,也就是字面解释。

论理解释:根据刑法产生的原因、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论理解释:有很多解释方法,最重要的有:(1)扩大解释,是指超过被解释对象的字面含义或日常含义范围,如扩展、使用该字词的较为边缘含义,但没有超出该词句的应有含义范围,或者说仍在该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之内,因此也没有超出一般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注意:排斥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2)缩小解释,是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3)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4)体系解释,是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目的在意避免断章取义)(5)补正解释,即有效地弥补法律的不足和欠缺。

(6)反对解释,是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7)历史解释,是根据制定刑法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法发展的源流,阐明刑法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8)比较解释,是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了三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就司法考试而言,最重要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1.价值核心:保障人权。

2.派生规则:7项派生规则。

这7项派生规则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形式方面的要求(1)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只能由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必须是成文法:排斥判例、排斥习惯法;(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4)禁止有罪类推;不禁止扩大解释;(5)排斥绝对不定刑期。

刑法学笔记

刑法学笔记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一)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些说,刑法就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对犯罪人处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概念分类:①根据刑法规定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等。

狭义刑法仅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②根据刑法适用范围的大小,可将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我国刑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

每一部分又分为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1、总则——A、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B、犯罪C、刑罚D、刑罚的具体运用E、其他规定2、分则——A、危害国家安全罪;B、危害公共安全罪;C、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D、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E、侵犯财产罪;F、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G、危害国防利益罪;H、贪污贿赂罪; J、渎职罪; K、军人违反职责罪。

3、附则——修订后刑法典开始施行的日期;修订后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

▲总则与分则的关系:①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是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循的共同的规则。

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行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②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

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

只有把刑法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加以研究,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责任和适用刑罚。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

刑法总论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名词解释1、刑法:刑法就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立法解释: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刑法解释。

(包括三种情况:第一,在刑法中用条文对有关用语所作的解释。

第二,在刑法文件的起草说明或者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

第三,刑法施行过程中,国家立法机关对发生歧义的刑法规定所作的解释。

)3、司法解释: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做的说明。

4、扩张解释:即刑法规定的字面通常含义较其真实含义窄时,扩张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的真实含义。

5、限制解释:即刑法规定的字面通常含义较其真实含义广时,限制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规定的真实含义。

6、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规范目的和事物属性的逻辑推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刑法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

7、反对解释: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

8、补正解释:在刑法文字发生错误时,统观刑法全文加以补正,以阐明刑法真实含义。

9、体系解释: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合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刑法规范含义。

10、历史解释:根据刑法制定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发展源流,阐明刑法规范含义。

11、比较解释:参考国外立法与判例,借以阐明刑法规范含义。

二、重点知识1、刑法的历史:原始社会的惩罚、古代外国刑法、欧洲各国刑法发展史、我国古代刑法及其制度。

(我国先秦时期有所谓的刑名法术之学)2、刑法学派:古典学派的诞生、新派的形成、新派和旧派的争议、折中主义的刑法。

3、刑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理论刑法学与应用刑法学、刑法哲学与注释刑法学、注释刑法学与刑事法学。

4、在我国,刑法的渊源主要有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刑法典是指冠以刑法名称而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修正案是指通过直接在现行刑法典框架内对罪行规范进行修改补充的方式所形成的刑法文件。

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

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

互相牵制,如何使两者协调应该说正是刑法理论 所
包含的一个核心问题。”
-
一一日本.大塚仁
-“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十个罪犯逃脱也比一个无辜的人被定罪强”
-五、刑法的体系 •(一)刑法的体系的含义 -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或者说, 刑 法内容的排列和组合 •我国修订后的刑法典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总则、 分 则和附则。其中,总则和分则各为一编 •在每编之下,再根据刑法规范的性质和内容划分 为 章、节、条、款、项等层次
-(二)刑法典的组成 -1.刑法总则(总则编) -刑法总则是关于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 围, 以及犯罪和刑罚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 这些规 范是定罪量刑所必须遵守的共同的规则
刑法总则共分五章(章是总则和分则两编之下的 单位。刑法总则和分则各自独立设章),即: -A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B、犯罪一一犯罪的一般原理(成立要件) -C、 刑罚一一刑罚的一般原理(刑种、体系) -D、刑 罚的具体运用一一量刑、行刑制度 -E、其他规定
-3.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 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如1984年《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对假冒专利的 行 为追究刑事责任;1984年《药品管理法》第51 条规 定了对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1994年 《劳动法》第96条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以暴 力、威胁 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的行为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
-(4)但书对前段表示了补充关系
-如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
罚的,可以免于悔过、赔礼 道歉、
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 者行政处

《刑法总论》笔记精华汇总

《刑法总论》笔记精华汇总

《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概说【本章重点问题】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渊源3.刑法的法律性质4.刑法的体系5.刑法解释的效力和方法一、刑法的概念1. 定义: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渊源: (1)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79年7月1日制定,1997年3月14日修订(2)单行刑法:对刑法典某一方面的修改和补充例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后刑法修改以“修正案”方式进行:99、01、01、03、05、06、09、11(3) 附属刑法:其他部门法中的刑法条文例如:《商标法》第40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可以并处罚款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第34条: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依照刑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刑法的性质1、规定内容的特定性2、制裁手段的严厉性3、法益保护的广泛性4、其他法律的保障性三、刑法的体系与解释2、刑法体系刑法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组成。

刑法典第一编为总则,共五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第二编为分则,共十章,分别规定了十类犯罪。

编、章、节、条、款、项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1.1第一章 刑法概说

1.1第一章  刑法概说

2、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
广义刑法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
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 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指刑法典
刑法典
指以刑法名义颁布的、系统规定犯
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单行刑法
指以“决定”、“规定”、“补充规
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 某一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
2、分则
分则编含十章,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
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体定 罪量刑问题的标准
3、附则
附则只有一个条文,规定修订后的刑
法开始施行的日期,以及修订后的刑 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等
4、条
节或不设节的章下是条,条是刑法最
基本的规范,有统一的编号
如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我国刑法第2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
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 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 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 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法创制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第五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 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 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刑法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由第八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 月14日通过并颁布,同年10月1日起施 行
自1999年至2011年,共颁布了八个刑
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 都适用本法。

刑法概说

刑法概说

刑法概说(一)刑法的适用范围1.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生效时间、失效时问与溯及既往的效力(溯及力)。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定罪量刑应以行为时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因此,对于行为时不受处罚的行为,不能适用事后刑法定罪量刑;在刑法变更时,对行为时受处罚的行为,不能适用比行为时更重的刑法;对行为时虽被禁止但法律没有规定法定刑的行为,事后不能判处刑罚。

2. 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从我国的刑事立法实践来看,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1)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9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如现行刑法典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形更有利于公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结果。

刑法的失效时间,主要有两种情形:(1)由立法机关明文宣布原有法律效力终止或者废止,如现行刑法明文规定废止15个单行刑法。

(2)新法的施行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3. 刑法的溯及力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判决未确定或者未裁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在1949年10月1日至1997年9月30日这段期间所发生的行为,如果未经法院审判或判决未确定,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行为时的法律,即不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现行刑法,即不追究刑事责任,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

(3)行为时的法律与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4章第8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行为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但是,如果现行刑法的处刑比行为时'的法律处刑轻,则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即刑法具有溯及力。

第一章刑法概说1

第一章刑法概说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刑法的性质与任务
一、刑法的性质
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2、调整手段的严厉性 3、调整方式的特殊性(强制性)
一般部门法不足以抑制的 危害行为由刑法禁止
目录
第二节 刑法的任务
任务概括:保护法益
刑 法 的 任 务
(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 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 础 (3)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 (4)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 安定的生活局面
第四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三节 刑法体系
一、刑法体系 1.概念: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2.我国刑法典的体系 编、章、节、条、款、项 3.条款:同一条款可能只表达一个 意思,也可能包含两个以上意思。
4.但书:(1)与前段意思相反;(2) 前段意思的例外;(3)对前段意思 的限制;(4)对前段意思予以补充
目录
第三节
我国刑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的中国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 (一)1979年刑法:2编13章192条 (二)1997年刑法:1997年10月1日 施行-总则、分则、附则15章452条
目录
自1981年至1997年新刑法典通过前,全国 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25部单行刑法,并 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了附属刑法规范 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12月 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 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8个刑法修 正案。中国已经形成了1部刑法典、1个单 行刑法和8个刑法修正案的刑法格局。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1)文理解释:指从刑法条款用 语的语义及通常使用方式出发来说明 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 (2)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 联系刑法产生的缘由、沿革及其他有 关事项,对刑法规定作逻辑分析,从 而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刑法总论笔记第一章 刑法概说

刑法总论笔记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分类、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分类(一)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1.狭义刑法:指刑法典2.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a.附属刑法,是指附带规定于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单行刑法,指在刑法典之外,为了弥补刑法典之不足,立法机关针对某种或某一类犯罪而制定的刑事法律。

b.我国没有附属刑法。

c.我国刑法指的就是:刑法典《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刑法》和单行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税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二)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1.形式刑法:在法典的外形或名称上就能显示其为规定犯罪与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

刑法典。

2.实质刑法:外形或名称不属于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或条款。

附属刑法(三)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1.普通刑法:适用于一般事项及一般人而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2.特别刑法: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域、事项(犯罪)而被限制适用的刑法(四)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1.又称刑事刑法,指既侵害法益又违反伦理道德的犯罪及刑事责任的刑法。

国外认为固有刑法就是指刑法典2.行政刑法:指行政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事责任的条款。

附属刑法一般属于行政刑法(五)国内刑法与国外刑法1.国内刑法:适用于一国领域内的刑法2.国外刑法:国际条约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范三、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法律性质1.刑法的特定性——规制内容(只规定犯罪)2.广泛性——法益保护(刑法保护的利益几乎集合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利益)3.严厉性——制裁手段4.补充性——其他法律(其他法律规制不了的才动用法律,eg:小偷小摸,能用治安管理法就不用刑法,否则动不动就要进去)5.保障性——部门法律(其他法律规定不了的,刑法出面)第二节刑法的创制、目的与任务一、刑法的创制根据法律根据:宪法实践根据: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原则:适时性,谦抑性,有效性,科学性,经济型,合理性二、刑法的目的整体目的:保护法益各章目的:通过分则的章名和有关规定来体现条文目的:通过条文的具体规定来体现三、刑法的任务任务:保护法益(惩罚是手段,保护法益是目的)机能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能自由保障机能既保护法益免受犯罪侵害的机能,又有保障公民个人自由不受国家不当侵犯的机能(罪犯的合法权益)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宪章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与解释一、刑法规范1.概念:指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指由国家制定与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禁止人们实施犯罪行为、指示司法如何认定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2.刑法规范刑法条文的关系:①刑法条文表达刑法规范,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刑法规范是刑法条文的内容与实质②刑法条文与刑法规范并非等同(规范的内容是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故刑法总则中许多一般性规定与原则性规定不属于刑法规范;分则中一个条文可能表达多个规范,也有可能几个条文表达一个规范。

刑法总论知识提纲

刑法总论知识提纲

刑法学刑法总论一、刑法概说(一)刑法概说(刑法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解释:立法解释(平义解释)司法解释(扩张解释、推类解释)学理解释(限缩解释)(二)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3.罪行相适应原则(三)刑法的适用范围1.空间效率(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2.时间效率:从旧兼从轻原则二、犯罪论(一)犯罪的概念、分类(二)犯罪构成——————构成要件要素1.法益(犯罪客体)2.客观不法(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

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特殊身份3.主观责任(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2)主观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3)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具体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抽象错误)(4)目的、动机(三)违法阻却是由:(1)正当防卫、紧急避险(2)被害人承诺、违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自救行为等(四)犯罪未完成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五)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的概念(2)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3)共犯人(正犯:直接、间接正犯)共犯:帮助犯、教唆犯(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共犯从属性。

(4)共犯与身份、未完成形态、不作为、认识错误(六)单位犯罪(1)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2)单位犯罪的处罚(七)数罪形态(1)实质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2)法定的一罪(结合犯、集合犯:常习犯/职业犯/营业犯)(3)处断的一罪(连续犯、吸收犯/事后不可罚、牵连犯)三、性罪论(一)刑罚体系(1)主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注:各刑期的时间(2)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去除出境(二)量刑(1)量刑情节:法定情节(累犯、自首、立功)酌定情节(2)量刑制度:数罪并罚、缓刑(三)行刑(1)减刑制度(2)假释制度(四)刑罚消灭(1)时效(2)赦免。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1、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详言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根据自己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刑法的分类⏹(1)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人、时、地、事的刑法,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即单行刑法是对刑法典的补充和修改。

⏹附属刑法——附带规定于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

二、刑法的性质⏹1、刑法的阶级性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2、刑法的法律性质它是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而呈现刑法所特有的性质。

表现为:⏹第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第二,其他部门法的后盾法;⏹第三,强制性最严厉。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的创制⏹早在建国初,我国先后制定了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为刑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1、1979年刑法的制定过程⏹2、1997年刑法的颁布实施新刑法于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共452条,从129个罪名增加到412个罪名。

二、刑法的完善⏹1、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主要特色:⏹第一,实现刑法的统一性和完备性。

⏹第二,贯彻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

⏹第三,立足本国国情与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章
第一节 刑法的概述
刑法概说
刑法的概念及性质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第二节 刑法的体系 和刑法解释 刑法的解释
第一节Biblioteka 刑法的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 • 刑法是指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而以国家 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刑法有广狭义之分。 • 广义刑法是指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规、立法 解释、附属性刑法条款在内的规定犯罪、刑事责 任和刑罚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 狭义的刑法单指刑法典。97年刑法典现已经过六 次修正. • 二、刑法的性质 • 刑法的阶级性质是指刑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 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 刑法的法律性质一是刑 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二是刑法 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第二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 一、 刑法的体系 • 刑法的体系即刑法的组成和结构。我国刑法典由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共452条。结构为编、章、节、 条、款、项。 • 二、刑法的解释 • (一)按解释的法律效力来分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和学理解释. • (二)按解释方法来分可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 .文理 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字义,包括单词、概念、术语, 在文理上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是按照立法精神,联系 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 论理解释又分为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 三、刑法的任务 • 刑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 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 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 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 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 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可见,刑法 的任务是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惩 罚犯罪与保护人民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刑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2011年司法考试教材刑法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一、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对刑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法有:1、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刑法”一词有时在狭义上使用,有时也在广义上使用。

2、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与效力的刑法,刑法典便是普通刑法。

特别刑法是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时、特别地或特别事项(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均属于特别刑法。

3、刑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刑式刑法是从外形或名称上(形式上)一看便知其为刑法的法律,就是指刑法典与单行刑法。

实质刑法是指外形或名称上不属刑法,但其内容规定了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或条款,就是指附属刑法。

刑法理论上还有纯粹刑法与不纯粹刑法的分类。

纯粹刑法就是形式刑法、不纯粹刑法就是实质刑法。

4、完备刑法与空白刑法完备刑法是指刑法条文对于犯罪构成要件有明确、完备的规定,适用时毋需参照其他法律。

空白刑法是指刑法条文对于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作出完备规定,适用时需要参照其他法律;或者说,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委任于其他法律时,就是空白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与任务(一)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具有两种含义:一是阶级性质,二是法律性质。

马克思主义刑法学认为,刑法具有阶级性。

刑法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而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刑法所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是作为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而存在的;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有什么样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刑法。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刑法,它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导的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与剥削阶级刑法具有本质区别。

刑法笔记:刑法概说

刑法笔记:刑法概说

第⼀章刑法概说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范围 1.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要求:法定性,合理性,明确性。

运⽤:⼀男⼀⼥在公园乱搞,但不能按犯罪处罚,即考罪刑法定原则; 伪造中央领导同志的题词,即法⽆民⽂规定不为罪; 伪造医疗单位的节育证明(伪造企业事料单位⼈民团体印章罪,公⽂和证件不为罪)。

例1:以和平、诱骗的⽅式,拐卖成年男⼦。

根据⽬前的刑法,该⾏为不构成拐卖妇⼥、⼉童罪,⽽是⽆罪。

例2:⽼板卷款⽽逃,民⼯不能拿到⼯资⽽⾃杀。

⽼板的⾏为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

(2)罪刑相适应原则: 理解:要求刑罚的轻重和罪(已经发⽣的客观的犯罪事实及其危害)、责(犯罪⼈主观⽅⾯的情况和恶性)相称; 刑法考虑未来情形的,如未成年⼈,累犯,则为责。

考察⽅式: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未成年⼈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这体现了什么基本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平等适⽤刑法原则: 1)平等适⽤刑法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前⼈⼈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 2)该原则适⽤的范围讲的是适⽤刑法的问题,⽽不包括⽴法问题; 3)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执⾏刑罚平等。

2.刑法的空间效⼒: 属地为主,其他原则为辅的综合原则。

(1)对国内犯的适⽤原则—属地管辖原则(补充原则:旗国主义): a.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本法; b.凡在中华⼈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本法。

c.犯罪的⾏为或者结果有⼀项发⽣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例:我国⼀艘轮船上有⼀名⼯作⼈员为北朝鲜青年,在该轮船开到美国纽约港⼝,这时,该青年向美国岸上的⼀名青年进⾏挑衅,美国青年开枪射击,当场将该北朝鲜青年打死在轮船甲板上。

问题:对于美国青年的犯罪⾏为,是否适⽤我国刑法?适⽤哪⼀个管辖原则?答案:可以;属地管辖原则。

(2)对国外犯的适⽤原则: a.中华⼈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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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知识点总结之刑法概说(一)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刑法解释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2/3)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答案】B【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各种解释方法的区分,包括体系解释、同类解释、当然解释、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等各种解释方法的含义及区分。

由于涉及到刑法分则具体条文、具体罪名的解释,以及对不同条文中相同字词含义解释含义的归纳,故具有相当的难度。

【解析】A选项,考查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要求解释前后法律条文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目的,来明晰某一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其核心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止法律的前后矛盾性。

体系解释并不一定要求对不同法条中的同一字词进行相同含义的解释,而是要求前后文逻辑一致。

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大部分情况下指“买或者卖”(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例如《刑法》第12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280条的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第350条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少部分指购买并卖出,例如《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规定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罪)中的“买卖”(经营)。

此外,刑法中的“贩卖”一般指“出售”;“倒卖”一般指购买并卖出,如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倒卖文物罪中的“倒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第6条的解释,指“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

该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所谓“同类解释规则”是体系解释或类比解释之下的次位规则,指的是对于并列、同位、同类的概念,进行相同性质的解释。

显著的情况是,对于先有列举后又有并列的兜底型规定的概念,比照之前的列举进行性质相同的解释。

例如,《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解释“其他危险方法”时要求与之前列举的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方法性质相当。

该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考查当然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区分。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条文规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尽管重心落在“诽谤”上,但通常形式(一般文义)是“捏造+诽谤”。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而散布的,虽未超出“诽谤”的最大文义(散布虚假事实),可构成诽谤罪;但超出一般文义,故解释应为扩大解释。

该选项认为其为当然解释,说法错误。

D选项,考查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分。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正)中的“尸体”,最大文义为“身体、肉体(整体、部分均可)”。

骨灰超过了“尸体”的最大含义,两者范畴是并列关系、对立关系,故为类推解释。

该选项认为其为扩大解释,说法错误。

注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之前的罪名为“盗窃、侮辱尸体罪”,当时盗窃骨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将其修正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此时盗窃骨灰的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不构成盗窃尸体罪。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将骨灰解释到“尸体”中,均系类推解释。

4.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2/51)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解析】A选项,前半句,考察解释规则,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即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说法正确。

后半句,相同的字词处于不同法条中时,不一定都会作出相同的解释。

B选项,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是实施侵害他人涉及性尊严的身体权,主观内容是明知侵害他人性尊严的行为而实施;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是贬损他人名誉,主观内容也欲图侵害他人名誉权。

两个“侮辱”,客观内容、主观内容均不同。

C选项,当然解释是运用当然逻辑(种属、轻重)进行推理解释。

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结论有可能是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可能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选项,说法正确。

在解释结论正确性判断上:目的解释、文理解释具有决定性。

正确的解释结论既需符合法条目的(目的解释),一般也不能突破字词的最大文义(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答案】AD5.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5/2/51)(BCD)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

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强奸妇女”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解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包括文理解释、体系解释、当然解释的含义。

A选项,考查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本身的含义(文义)进行解释。

按文理解释(字义解释),妻子是“妇女”,违背妻子意愿的强行行为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交属“奸”,故该行为可解释为“强奸妇女”。

刑法从未规定妻子不能成为强奸对象。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认为一般情况下婚内强奸不构成强奸罪,是因出于刑事政策(维护家庭关系)的考虑,亦即,系特别的责任阻却事由(“白俊峰案”);不正常婚姻状况下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仍可构成强奸罪(“王卫明案”)。

B选项,考查体系解释。

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进行解释,亦即根据前后文进行解释。

体系解释并不一定要求对不同法条中的同一字词进行相同含义的解释,而是要求前后文逻辑一致。

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用词虽然相同,但含义并不相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要求直接、实际对人的人身实施有形力,“暴力”包括杀人;强奸罪的“暴力、胁迫”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胁迫还包括以损害其它重大利益(如揭发隐私)相威胁,“暴力”不包括杀人。

二者含义并不相同。

C选项,考查当然解释。

入罪的当然解释即“举轻以明重”,指如果刑法规定某种轻的行为构成犯罪(举轻),则当出现比该轻行为更重的行为时(明重),也应构成犯罪(入罪)。

除了要求对轻重进行比较,还要求符合刑法规定(不属类推)。

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比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性质更严重,按照举轻以明重的原理,理应更应定罪。

但是,在符合刑法规定的判断上,抢劫罪的对象是“财物”,婴儿不是财物,不能构成抢劫罪。

而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

D选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包括两个必需要素:一是“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即实施了中止行为;二是“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即具有结果实施未发生的有效性。

亦即,“自动”并且“有效”。

亦即,刑法第24条第一款的“或者”应当解释为“并且”。

将两个必需要素解为择一要素,解释结论错误。

二、刑法解释的规则6、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2/51)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答案】ABCD【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规则。

本题考查刑法解释规则,具有较大难度。

基本的解释规则是:①在解释形式上: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允许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等。

②在解释技巧(解释结论)上:对一个刑法条文或者一个刑法用语的解释,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技巧(即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但是在结论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解释理由(即可同时采用文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

③解释技巧与解释结论的正确与否无关。

无论是采用扩大解释、缩小解释,还是平义解释,结论都不一定正确。

④在解释结论正确性判断上:目的解释、文理解释具有决定性。

正确的解释结论既需符合法条的目的,一般也不能突破可能的文义(而成为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解析】对于第①句话,如在解释理由(解释依据)层面上理解文理解释、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指字义解释,论理解释指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等,在解释结论一致的情况下,同时进行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是可以的。

故此句说法正确。

对于第②句话,扩大解释、缩小解释是解释技巧(解释结论),对于同一特定字词,解释结论只能是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中的一种,不可能同时有数个不同结论。

故此句说法正确。

对于第③句话,在解释形式上,刑法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类推解释,允许扩大解释,故前半句正确;解释结论的正确与解释形式无关,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的结论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故后半句也正确。

对于第④句话,当然解释运用是轻、重相比较的原理,在逻辑上是正确,故前半句“追求结论的合理性”说法正确;但当然解释运用类比的原理,解释结论可能超过字词的最大文义而成为类推解释,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故后半句也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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