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
教务处自评报告
教务处自评报告教务处是全校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现有人员23人,机构设置分为教务科、教学科、招生办、实践教学科、质量管理科5个科室,工作职责包括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监控、招生等组织与管理。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校三大转型为宗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广大教师和各学院通力配合和支持下,教务处全体人员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深化、教学运行秩序稳定而高效,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源质量和社会影响力逐年提高,成效显著。
(一)质量工程项目硕果累累。
近年来,我校逐步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初见成效,教学建设与研究成果不断显现。
继2009年,学校教学成果取得丰收,标志性成果取得突破后,今年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再次突破30项以上,处于全省高校的前列。
《鞋靴结构设计》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物理学专业获得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高中英语“三段七步”读写整合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荣获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中小企业创业实务》等9门精品课程获得省级精品课程,《女装结构设计》等12门课程获得市级精品课程,《《地基处理》交互式设计教学平台建设及其应用》等12个教改项目获得省新世纪教改项目立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高校学生评价制度改革研究---以温州大学为例》等21个项目获得市级教改项目立项。
1人获省教学名师,1人获省教坛新秀,3人获省级教学技能奖。
(二)学科竞赛再创佳绩。
全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共获得国家级奖励108项、省部级奖励192项。
(其中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84项,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154项),其中第四届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一等奖1项,全国挑战杯创业大赛荣获金奖1项,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共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3项,获奖率居全省第一。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XX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转专业原则与条件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应以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要求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一)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
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二)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三)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四)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五)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一)由外校转入我校的;(二)在校修读已满三年的;(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四)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五)在我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六)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间的;(七)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八)招生时学校规定不可转入转出的专业(艺术类不同录取方式专业间、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专业等);(九)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第六条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研究确定各专业转专业的接收名额、接收标准及考核方式,并以院发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温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专升本学生、独立学院学生、专科学生、五年一贯制学生的学籍管理,比照本规定执行,另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生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应当勤奋学习,不断实践,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二)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信息咨询、勤工助学、学生团体、文娱体育等活动;(三)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客观公正评价;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获得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按照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江大校﹝2014﹞14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第四章申请条件的一年级学生方可参加本科生转专业考核。
第三条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包括必修课程考核、相关课程考试、英语水平考核和专家面试4个环节。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必修课程考核占40%,相关课程考试占25%,英语水平考核占10%,专家面试占25%。
第四条必修课程考核以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乘以8计入总分。
(计算公式: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40%)
第五条相关课程考试是指根据接收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具体课程见相关附件),由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考试课程总分100分,考核时以考试成绩乘以0.25计入转专业考核总分。
(计算公式:相关课程考试成绩×25%)
第六条英语水平以学生参加的全国CET-4考试(含网考)成绩为考核依据,以CET-4成绩乘以1/71计入总分。
CET-4成绩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我校参加且由国家或省正式公布的成绩为准,若有两次及以上成绩,以最高分计。
(计算公式:CET-4成绩/710 * 100 * 10%)
第七条专家面试由校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考核,面试总分25分,以面试成绩计入总分。
第八条转专业录取按接收专业考核总分高低排序,按录取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4年6月20日。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
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2014年制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49号)和《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转学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
如患病或生理缺陷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之间进行。
第三条学生在同层次、同批次之间的转学,其录取时的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学生的最低分数。
第四条学生转入学校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毕业年级的,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3.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同一城市的;4.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专升本、中职升本、中职升高职、二学位、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8.二次转学的;9.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学生转学程序。
学生转学,应当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全校公示后,由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五份,由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手续。
具体为:1.省内转学。
转出、转入学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
2.跨省转学。
温州大学学分认定及课程修读计划申请表
温州大学学分认定及课程修读计划申请表
学院学号姓名现专业现班级
申请原因:□转专业□复学□降级□转学(转入)□其他()。
原所在学院班级原专业。
经核对,拟按(年级)(专业)培养计划修读,且下列课程需要学分认定和修读审核:
一、已修课程
二、继续修读课程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1、此表供转专业、复学、降级、转学(转入)等学生使用。
由学生本人在学院指导下填写,并附已修课程成绩表,经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备案;
2、复学学生、降级学生原则上按入学时所在年级的培养计划填写,转专业、转学学生按抟入年级的专业培养计划填写;
3、请附培养计划和个人成绩表;
4、此表格一式三份。
一份存教务处,一份存学生学籍所在学院,一份由学生保管。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125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系、2017级各班级: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1、自主选择原则。
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
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通知精神为依据,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3、考核原则。
考核的形式为笔试、系部谈话相结合。
笔试由院教学办组织,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涉及的基本知识;系部谈话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情况等。
二、申请资格1.全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不含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三、转入转出要求1.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分别在艺术相关专业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学生不可转入。
2.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招生代码为1857)学生不得转出转入。
四、日程安排五、学籍管理事宜1、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通识课期末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含)3门者、笔试成绩居相应笔试科目后1/5者、转入专业与原专业间专业类别差异较大者(如法学、英语、文秘、护理等专业转出转入者,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者),原则上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学习。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
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安排的与转入专业无关的实践性教学课程,拟定转出的学生可申请不参加,但要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如综合测评、组织发展等。
3、凡经正式发文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回原专业,必须在转入专业学习,由院教学办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院将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温州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促进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设立双学位制。
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个专业所规定的主干课程。
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非相近专业。
双学位是指修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辅修另一学科大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第三条学院将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列入学院发展规划论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设方案,并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第四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为20学分左右,在三至四个学期内开设完成。
辅修双专业为50学分左右,辅修双学位为60学分左右,其中专业必修课至少为35学分,其余为限选课学分,在五至六个学期内开设完成。
辅修双学位的还须完成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第五条德育合格、学有余力的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一)第一学年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可以申请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辅修非相近专业作为双专业。
(二)申请辅修不同学科大类的另一专业,且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可申请辅修双学位。
(三)每位本科学生只能辅修一个辅修专业或双专业、双学位,所申请辅修专业或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与主修专业的专业课程重复不得超过6学分。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申请条件的本科学生,在第二学期期中以后,根据各学院公布的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及报名条件报名。
开设学院根据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成绩及录取条件择优录取,并确定录取名单,学生人数达40人及以上的予以开班。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从第三学期开始。
浙江传媒学院转专业要求及考核录取方式(动画)
动画专业要求及考核录取方式一、专业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需要学习动画艺术、广播电视艺术、广告学、文学、艺术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绘画、动画造型、影视编导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动画创作的基本技能,培养动漫策划、设计制作、后期合成方面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核心课程(“*”号标注的为第一学年的专业核心课程,不要求补修这些课程,但建议选修。
)动态造型基础B*、动画概论*、镜头动态语言*、动画运动规律B*、角色造型设计*、动画场景设计、数字二维动画、数字角色表演、动画分镜设计等。
三、学生申请条件1. 符合学校《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2.在校期间无违纪。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1.时间安排: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专业初审通过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学生考核前需提交相关材料(如相关专业合格证、第一学年成绩单、高考成绩、获奖证明等)。
2.专业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由学院根据动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命题、阅卷、打分,试卷采取闭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筛选出考生进入面试。
3.笔试科目:美术造型类相关科目。
五、录取原则1.专业考核合格的同学。
2.分两批次开展转专业录取工作,第一批次录取对象为在原专业中排名百分比为前30%的学生,第二批转专业录取对象为其他所有学生。
同一批次的以转专业考核情况为录取依据,同等条件下可参考原专业成绩。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和专业的接受名额,按批次录取。
4.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可接纳人数时,按比例缩减录取人数。
5.同等条件下,获得校考美术类合格证或省统考美术类合格证者优先录取。
六、转入学生的后续安排1. 学习安排转入学生将根据新专业进行修读,原专业中不合格课程仍需要重修完成学分。
其他参照学校规定执行。
2. 学分转换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再补修与转入专业一年级计划不同的课程(转入专业核心课程必须补修),已修的多余学分也不再转换成其它类学分;如一年级修学学分仍低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学生须补修齐所缺学分,具体应补修课程范围在第一、二学期的必修课中选择。
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结束时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结束,第三学期开学时申请转专业。
教务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
学校受理时间为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三周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四条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等不同门类的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学制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第五条艺术类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艺术类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第六条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转专业资格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2、学习成绩优秀,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85(含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按以下规定执行;(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可在全校(或学院)同门类申请转专业。
(2)随后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3%,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3、当年高考未满足本人任何志愿的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文传学院、政治学院可以互相调整);4、对于高分专业申请转入低分专业的学生(以当年陕西省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为依据)可在本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人文学院可以互相调整);5、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已有人数的5%,则同时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的高考成绩与生源地当年录取线的差值排名确定;6、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7、在读一年级统招本科生;8、身体健康、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9、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10、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11、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的申请者,由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复核,学校主管领导签批。
浙理工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
浙理工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
【最新版】
目录
1.浙理工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的概述
2.计划表的具体内容
3.计划表的实施流程
4.计划表的注意事项
5.总结
正文
浙理工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是浙江理工大学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给学生提供转专业机会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这一计划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加灵活、多样化的学习环境,帮助学生更好地发掘自身兴趣和潜力。
计划表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转专业申请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如学习成绩、品行等方面要求。
2.转专业名额分配:根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因素,合理分配转专业名额。
3.转专业流程: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过审核、面试等环节,最终确定转专业名单。
4.转专业后的课程安排:学生转专业后,需要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
5.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将进行相应调整,确保学生在新专业顺利完成学业。
在实施转专业计划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合理选择专业: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合理选择转专业,避免盲目跟风。
3.确保教学质量:各专业应充分保障转专业学生的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新专业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
总之,浙理工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拓宽知识面、挖掘潜力的机会。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届时告知
大学城校区B9法学院
知识产权
4
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接受色盲色弱学生;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成绩排名专业前30%;其他条件不低于学校规定 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专业笔试、专业口试、综合素质评估。
北校区四号楼4楼4415办公室
7月2-9日
何老师
87111124
按学校规定旳时间段内进行
北校区四号楼4楼外国语学院课室
日语
3
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工程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3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无学科限制;不招色盲色弱
面试
环境与能源学院楼B4-209室
18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措施》中旳各项规定。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是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 并且编入2023级。
面试, 重要考察学生旳综合素质、英语、有关学科基础知识等。
麟鸿楼 106室
9月7日下午
3: 00-5: 00
3:00-5:00
杨老师、辛老师
信息工程
30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2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信息工程单独开班, 电子科学与技术插班。
面试
逸夫科学馆118实9月日7-8日
何老师, 华老师:87110163
9月12日14: 50
北区35号楼401, 402, 405, 4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15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湖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浙教高教[2012]165号)、《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08〕35号)和《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大类招生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4〕21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条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本专业同年级人数10%的比例确定。
第三条除免考核学生外,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都要接受拟转入学院的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及要求由各学院确定。
第二章申请资格第四条政治思想表现优良、未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全校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都可以申请转专业。
其中:1.一年级本科生可以申请平级或降级转专业学习;2.二年级本科生申请转专业仅限于转入本学院同一学科门类中的专业。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2.由定向招生、单考单招(含三位一体招生)录取者;3.低批次录取申请转入高批次者(专业批次确定以浙江省为准);4.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其它类别专业者;5.已经转过专业者;6.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中规定的不可转专业者。
第三章实施办法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于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
在第一学期申请转入的专业仅限于学校部分试点专业。
第七条新生在报到后两周内根据学校试点专业的招生计划自主选择申请,参加试点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所在学院将考核结果书面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通过考核学生即可进入试点专业学习。
第八条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周,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提供本学院各专业可接纳的一年级、二年级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同时提出考核科目(考核科目一般为1-3门)和考核办法。
学生手册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手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编二OO 六年八月目录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行为准则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分制管理条例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细则5、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6、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7、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好生评选办法8、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谷超豪特优奖学金评选办法9、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10、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社团管理条例1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1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社区(公寓)管理规定1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资助办法1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一、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四、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考核、教务处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各学院双创导师应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基于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与要求第六条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完成第一学年学年学习任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允许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三)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学生确有其专业学习兴趣和特长的;(四)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需予以优先考虑的。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将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七条若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二)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三)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的;(四)招生时以特殊形式(如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注:艺术类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外,允许在相关艺术类专业内互转专业。
转专业细则(3篇)
转专业细则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____年____月)为了帮助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在保证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情况下,根据我校本科培养方案和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转专业第一条申请条件(一)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在读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三)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四)学校招收的定向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条办理程序(一)每年春季学期的适当时间,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教务科向学校教务处报当年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务处汇总、公布当年度全校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本科生转专业信息一览表”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学院同意后,报相关接收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三)接收学院按照本学院自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____、考核成绩连同申请一起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四)教务处批准后,发文公布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____,同时变更转专业学生信息。
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指导学生选课;(五)符合申请条件(二)、(三)的学生,原则上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直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拟转入学院同意,教务处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三条学业要求所有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转入专业的学业要求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方能获得毕业资格。
第二章转学第四条申请条件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我校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一)确有专长,本校无相应专业,转入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二)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鉴定或由于特殊困难,不适宜在本校学习者。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招生时低于我校录取批次或学历层次的拟转入我校的外校学生;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生;4、应予以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贵州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如下:
一、校内转专业的要求
1. 必须是在校本科生;
2. 必须已完成至少一学年(学期)的学习;
3. 必须在拟转专业前一学期(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0;
4. 必须符合所要转专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二、校内转专业的程序
1. 学生在拟转专业前应向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转专业的原因和目的,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将组织转专业联席会议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3. 学院审核不通过的,应向学生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学生;
4. 学院审核通过的,将转专业的申请材料转交目标专业所在学院;
5. 目标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面试学生;
6. 目标专业所在学院审核通过的,将转专业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7.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批,并作出最终决定;
8. 学校相关部门将决定结果通知学生,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目标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要求进行学习;
2. 转专业的学生转入的年级以及已修学分视情况而定,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3. 转专业后,学生应遵守目标专业所在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学术要求;
4. 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应加强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和适应,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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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XX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要求及安排
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转入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要进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内容和方法:
1、语音表达能力(共40分):现场抽选材料,用普通话口头表达。
(1)语音面貌(20分)
考核要素:咬字、音准。
(2)表达技巧(20分)
考核要素:声音控制、重音、语速、语调、流畅度及感情表达等。
2、思维品质及仪表(共50分):现场回答考核评委问题。
(1)思维品质(35分)
考核要素:理解能力,思维敏捷度、清晰度、流畅度,应变能力,沟通意识等。
(2)仪表形象(15分)
考核要素:仪表、态势语。
3、其他(共10分):根据现场沟通情况及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
考核要素:专业认知、班团干部经历、获奖情况等。
四、成绩公布:
成绩计算方法:总分以百分制形式,上学期课程绩点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分公布后择优录取。
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转入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要进行面试,面试的形式有:
1、唱歌:要求考生自己准备一首儿童歌曲进行清唱。
(1)音准20分;
(2)节奏20分;
(3)表现力10分。
2、讲故事:自选一个幼儿故事,运用普通话进行讲述。
(1)普通话准确20分;
(2)语言的流畅度20分;
(3)语气、表情生动性10分。
四、评分后公布,择优录取。
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
由汉语言文学专业负责人组织面试,了解学生的文学兴趣与基础,简单考核学生的文学素养(针对理科生);考查学生的文学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作为教师的发展潜质。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成员平均成绩,于当天公布,择优录取。
人文学院广告学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
由广告学专业负责人组织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考察其对广告学专业的兴趣、学习态度和专业发展的潜质。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成员平均成绩,于当天公布,择优录取。
人文学院历史学(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三、考试形式
由历史学专业负责人组织对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审核,简单考核学生对历史的兴趣及中学历史学教师发展的潜力考核,其他如历史古文方面的基础。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取考核小组成员平均成绩,于当天公布,择优录取。
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和英语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考试形式:
1、笔试(50分):英译汉15分、汉译英15分、作文20分。
2、口试(50分):
(1)语音、语调10分;
(2)语言的流畅度10分;
(3)准确度(问答、即兴发言)20分;
(4)逻辑性10分。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笔试+口试总分为100分,占50%,大学英语(一)的期末成绩占50%,总评后公布,择优录取。
音乐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资格认定: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转专业事宜。
前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成绩绩点在全班前30%。
四、考核内容:
自选两首作品:(1)一首声乐作品演唱;(2)一首钢琴作品弹奏。
相关标准见附件《歌曲演唱与钢琴演奏评价标准》。
五、成绩核定:
转专业的技能考试成绩与学期成绩,各占50%。
转专业学生择优录取,进行公示。
考核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事宜由音乐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附:歌曲演唱与钢琴演奏评价标准
歌曲演唱与钢琴演奏评价标准
(满分100分)
美术与设计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考试形式:先看绩点,再面试加专业内容笔试。
学生选报后,学院按上学期成绩平均绩点排名,按转入容量比例1:2进行筛选,进入考试资格,面试占30%,笔试占70%。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小组批改、登分,总评后公布成绩,择优录取。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应用数学(师范)和数学类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考试形式:笔试(60%)、面试(40%),
内容:笔试主要内容是一元微积分。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对数学的理解和表达能力和作为教师的发展潜力(师范)。
四、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总评后于当天公布名单,择优录取。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师范)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时间: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二周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三、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仪态、书写和表达能力,以及作为教师的发展潜力。
主要测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