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审计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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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审计激励政策

一、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工作的积极性,特对内审工作制定激励办法。

二、本政策仅适用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激励。

三、激励方法

项目条件

正激励

激励对象激励内容

涉及经济效益数量≥

1个

审计项目负责人

对于发现涉及经济效益的审计问题,按应

节省金额的15%进行正激励

不合格项数量≥

2个

审计项目负责人正激励:30元*不合格的数量

建议项(被采纳)数量≥

2个

审计项目负责人正激励:10元*建议项的数量

说明:

1、涉及经济效益项:是指《内审处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点:因日常工作细节不规范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碎舞监察、经济效益等方面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根据造成的损失15%给予处罚。

2、不合格项:是指《内审处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点:因日常工作细节不规范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但未对工作流程、公司经营、税务监察、经济效益等方面带来损失、影响的,第一次予以100元,第二次处罚200元,第三次处罚500元。

3、建议项:是指审计中未发现问题,但对现行流程、制度、工作方法等进行更完善的建议并被采纳

四、内审报告经总经理审阅批示后,由审计人员按内审结果提出激励明细,提交被审计部门负责人确认,经总经理审阅签批后,提交财务部进行发放。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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