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法律责任(PPT 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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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_上传稿(PPT65页)
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 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8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大气污染物
•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二氧化硫:10/0.95=10.53 • 氟化物:10/0.87=11.49 • 一氧化碳:100/16.7=5.99 • 氯化氢:100/10.75=9.3 •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 选取前三项污染物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 氟化物:11.49*1.2=13.79(元) • 二氧化硫:10.53*1.2=12.63(元) • 氯化氢:9.3*1.2=11.1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简介
甘肃金华税务师事务所
崔航
总述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01 5章
02 28条
03
3500余 字
04 2张附表
环境保护税法背景
·定性——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 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计算举例
某企业8月直接排放污染物情况如下:
1、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假设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
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最低标准1.2元计算,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请计算企业8月大气污 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水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
•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二氧化硫:10/0.95=10.53 • 氟化物:10/0.87=11.49 • 一氧化碳:100/16.7=5.99 • 氯化氢:100/10.75=9.3 •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 • 选取前三项污染物 •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 氟化物:11.49*1.2=13.79(元) • 二氧化硫:10.53*1.2=12.63(元) • 氯化氢:9.3*1.2=11.1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税法简介
甘肃金华税务师事务所
崔航
总述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01 5章
02 28条
03
3500余 字
04 2张附表
环境保护税法背景
·定性——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 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计算举例
某企业8月直接排放污染物情况如下:
1、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假设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
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最低标准1.2元计算,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请计算企业8月大气污 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水污染物
环境行政责任概述(共 34张PPT)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 行政法律规范或者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而 依法所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 2.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违法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 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不能是约定的,既可以是作为的义务如建设单位必须遵循 “三同时”的制度(《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可以 是不作为的义务如行为人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或者剧毒废液(《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二是行为 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仅有法定的义务,环境行政违法还只 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当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履行或者 没有依法履行相关的义务时,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3.危害后果 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有三种: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和环境本身的损害。当危害后果限定 为实际危害后果,危害后果并非环境行政责任 的必要条件,也就是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 果,只要符合其他要件,行为人也必须承担相 应的环境行政责任。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处罚轻重与行政责任大小相当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 社会影响;(2)当事人的过错程度;(3)违法行 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4)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 对象;(5)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6)当事人 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一节 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概念 环境行政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 行政法律规范或者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义务而 依法所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 2.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违法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 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不能是约定的,既可以是作为的义务如建设单位必须遵循 “三同时”的制度(《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也可以 是不作为的义务如行为人不得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 或者剧毒废液(《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二是行为 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仅有法定的义务,环境行政违法还只 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当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履行或者 没有依法履行相关的义务时,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3.危害后果 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有三种:人身损害、 财产损失和环境本身的损害。当危害后果限定 为实际危害后果,危害后果并非环境行政责任 的必要条件,也就是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 果,只要符合其他要件,行为人也必须承担相 应的环境行政责任。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二、环境行政处罚轻重与行政责任大小相当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1)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 社会影响;(2)当事人的过错程度;(3)违法行 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4)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 对象;(5)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6)当事人 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第九章 环境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责任概述(ppt 60页)
3.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是一种纯行政型程序。 实施环境行政处罚的部门在环境保护领域中是环境保护监督 管理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
六、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分工。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例,即是指该部门内部对属于其管辖的 某一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由哪一级环境保护局行使处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 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 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
1.行政处罚的分类 精神罚是一种影响名誉的行政处罚方式。 财产罚是指通过向违法行为人科以财产上的义务,以惩罚其
4)指定管辖。指上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可对某一行政 处罚案件,指定由下级有行政处罚权的同一系统环境保护监督管 理部门办理。
5)移送管辖。指已提起行政处罚程序的行政部门,发现不 属于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的具体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的
罚款的收缴:罚款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罚款的权限和批准: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五万元以 下罚款,超过五万元,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二十万以下罚款。
违法形式: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是指实施了环境保护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是一种积极的 行为。
不作为是指不实施环境保护法规所要求的行为,是一种消极 的行为。
六、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
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行政处罚案件的权限分工。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例,即是指该部门内部对属于其管辖的 某一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由哪一级环境保护局行使处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 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 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
1.行政处罚的分类 精神罚是一种影响名誉的行政处罚方式。 财产罚是指通过向违法行为人科以财产上的义务,以惩罚其
4)指定管辖。指上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可对某一行政 处罚案件,指定由下级有行政处罚权的同一系统环境保护监督管 理部门办理。
5)移送管辖。指已提起行政处罚程序的行政部门,发现不 属于自己管辖而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的具体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的
罚款的收缴:罚款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罚款的权限和批准: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 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报上级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五万元以 下罚款,超过五万元,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二十万以下罚款。
违法形式: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是指实施了环境保护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是一种积极的 行为。
不作为是指不实施环境保护法规所要求的行为,是一种消极 的行为。
行政管理学5行政环境PPT37页
16
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五)政治形势的稳定程度影响着行政系统的运行状态 (六)法律制度规定与保障着行政系统在整个国家机构 系统中的地位 (七)法律的完善化、科学化程度制约行政系统运转的 协调、规范水平
17
第三节 文化、民族和宗教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一、文化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二、民族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三、宗教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7
第一节 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分析
(二)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指在行政界线之外、直接影响行政系统活动
并决定其兴衰存亡的各种社会因素的总和。 国际社会环境包括国际关系格局、重大国际事件、战
争与和平、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及其他各国共同关心的社 会问题等。
国内社会环境主要有:政治、法制、经济、科技、教 育、民族、宗教、文化、阶级与群团、人口。
(三)创建良好的宗教环境 1、实行政教分离 2、保护宗教活动的正当场所 3、加强行政系统与宗教界的双向沟通 4、宗教信仰自由与其他民主权利一样受法律的
约束
35
第五节 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创建良好的国际社会环境
(一)培养行政系统成员的国际意识 (二)反对侵略,反对霸权主义,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 (三)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四)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国与国之间的 关系 (五)坚持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全方位交流
14
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二)生产关系与具体的经济体制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1、基本的生产关系直接决定行政系统的性质和变化 2、具体的经济体制影响行政系统的功能配置和运行
模式 自然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15
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五)政治形势的稳定程度影响着行政系统的运行状态 (六)法律制度规定与保障着行政系统在整个国家机构 系统中的地位 (七)法律的完善化、科学化程度制约行政系统运转的 协调、规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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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化、民族和宗教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一、文化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二、民族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三、宗教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7
第一节 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分析
(二)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指在行政界线之外、直接影响行政系统活动
并决定其兴衰存亡的各种社会因素的总和。 国际社会环境包括国际关系格局、重大国际事件、战
争与和平、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及其他各国共同关心的社 会问题等。
国内社会环境主要有:政治、法制、经济、科技、教 育、民族、宗教、文化、阶级与群团、人口。
(三)创建良好的宗教环境 1、实行政教分离 2、保护宗教活动的正当场所 3、加强行政系统与宗教界的双向沟通 4、宗教信仰自由与其他民主权利一样受法律的
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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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创建良好的国际社会环境
(一)培养行政系统成员的国际意识 (二)反对侵略,反对霸权主义,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 (三)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四)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发展国与国之间的 关系 (五)坚持对外开放,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全方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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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二)生产关系与具体的经济体制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1、基本的生产关系直接决定行政系统的性质和变化 2、具体的经济体制影响行政系统的功能配置和运行
模式 自然经济 市场经济 计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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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和政治环境对行政系统的影响
《环境保护-环境法》PPT课件
15
第十五页,共21页。
二、环境法的实施(shíshī) 1、定义
环境法的实施,就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体运用、贯 彻和落实(luòshí),使环境法主体之间抽象的权利、义务 关系具体化的过程。
2、类别
环境法的实施分为两大类别:
公力实施,也称国家实施
私力实施,也叫公民实施
16
第十六页,共21页。
第四节 环境 法律责任 (huánjìng)
第二十一页,共21页。
4、环境民主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第十九页,共21页。
19
思考(sīkǎo)与练习(17)
69、环境法(environmental law)或称环境立法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定义
70、环境法律关系的组成 71、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定义 72、环境法的实施类别 73、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基本(jīběn)原则
由于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技术性、社 会性和共同性的特点, 所以它也反映了环境 资源法的本质和技术原理(yuánlǐ)以及国家保护环 境的基本政策。
18
第十八页,共21页。
二、基本(jīběn)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fángzhì)结合,综合治 理)
3、环境责任原则
4
第四页,共21页。
二、环境法的目的、功能(gōngnéng)与地位
环境法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问题的 严重化以及强化国家环境管理职能的需要, 并因各个国家国情的不同而各具特色。
但纵观各国环境法的目的、任务和功能,其法 律规定又往往具有相似性,大都同时兼顾环 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个目标(mùbiāo), 强调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基础上,保护 人体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第十五页,共21页。
二、环境法的实施(shíshī) 1、定义
环境法的实施,就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体运用、贯 彻和落实(luòshí),使环境法主体之间抽象的权利、义务 关系具体化的过程。
2、类别
环境法的实施分为两大类别:
公力实施,也称国家实施
私力实施,也叫公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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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页,共21页。
第四节 环境 法律责任 (huánjìng)
第二十一页,共21页。
4、环境民主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第十九页,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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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sīkǎo)与练习(17)
69、环境法(environmental law)或称环境立法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定义
70、环境法律关系的组成 71、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定义 72、环境法的实施类别 73、我国环境资源法的基本(jīběn)原则
由于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技术性、社 会性和共同性的特点, 所以它也反映了环境 资源法的本质和技术原理(yuánlǐ)以及国家保护环 境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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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页,共21页。
二、基本(jīběn)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fángzhì)结合,综合治 理)
3、环境责任原则
4
第四页,共21页。
二、环境法的目的、功能(gōngnéng)与地位
环境法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问题的 严重化以及强化国家环境管理职能的需要, 并因各个国家国情的不同而各具特色。
但纵观各国环境法的目的、任务和功能,其法 律规定又往往具有相似性,大都同时兼顾环 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个目标(mùbiāo), 强调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的基础上,保护 人体健康和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行政公文写作培训课件(PPT 69页)
五个要素:
依据——公文制作的原由、背景、政策、理论、法
规等;
目的——公文达到什么意图;
文种承启语——以文种为动词的过渡性语言;
事项——公文的具体内容,是公文的重点;
要求——提出希望、要求。
三个部分:
前言;
主体;
结尾。
50
依据 目的
文种承启语
事项
要求
51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王克明等8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14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 国务院文件
15
16
6 、签发人 上报的公
文应当在首页 注明签发人姓 名。 “签发人” 是指批准发出 送机关 3、正文: 4、附件: 5、成文日期 6 、印章 7 、附注
19
1 、标题的制作
按保密级分
绝密 机密
实录性公文
秘密
公文的类型及分类方法
8
9
10
11
12
13
1、发文机关标识:文件 名称
2、发文字号:是指某一 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 内发文总号中的顺序号。 3、秘密等级(密级)★保 密期限 4、紧急程度(急度):指 送达和办理公文时限要求。 5、公文份数序号(份号): 是标记一份具体文件在该 文件总印发数中的实际编 号。一般文件不印份号, 绝密、机密公文要印份数 序号,按号登记分发给收 件人。
32
6、印章
(1)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 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2)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 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 章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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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 的种类和方式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 任的种类
1.事实上的错误。 2.法律上的错误。
3.程序上的错误。 4.行政越权。
5.滥用职权。
6.行政失职。
二)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违 法行为的方式
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 2.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3.纠正不当的环境行政行为。 4.行政赔偿责任。
2、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环 境行政违法和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
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不履行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 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环 境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
3、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 环境行政违法和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
1、主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的 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包括 环境行政主体和环境行政相对人。
2、客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 是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发生的。
3.内容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 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 国家机关来追究。
(1)强调法律责任与违法性的联系 (2)强调违法性与环境损害后果的联系 (3)法律后果包括效力后果与责任后果。
问:石耀贵超额收购已登记造册并经当地 渔政部门认可的真鲷鱼苗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 因养殖或其他特殊需要,捕捞真鲷等有 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必须经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领取专项许可证,方可在指定区域和 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
(二)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二)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 律所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 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 为。
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
1、违法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律 义务
3、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 义务的行为
(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予以追究环境 行政责任。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
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运用 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 式。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环境违法的追究科处补救性义务或予 以惩戒本身是以此为教育手段,达到教 育效果的,抑制与预防将来对环境行政 管理秩序的侵害。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第41条规定,采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 水生动物苗种,须经自治区渔政监督管 理机关批准,实行凭证收购。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追究环境行政责任必须有法定的依 据。
(2)必须严格依照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规 定的形式与幅度追究环境行政责任。
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内容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实 质性要件。
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形式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形式 性要件。
(三)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要
件和追究原则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特征
理机关介入认定赔偿金额。
(2)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相结合。
第五章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述
依照法律责任与行为的违法性之间的关 系来理解:
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因其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 后果。
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环境行政责任主体 1、环境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 2、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
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环境行 政法律责任
6、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法律保护的环境 行政关系的行为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 为:环境行政主体违法与环境行政相对 人违法。
环境行政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 称为环境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以细分 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 法行政和被授权的组织的违法行政。
洋经济鱼类苗种收购特许证》。同日,合 浦渔政站以石耀贵无证收购真鲷鱼苗22万 尾为由,作出合浦渔政罚字第151号渔业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石耀贵无证收购的真 鲷鱼苗22万尾,于26日凌晨派员执行了该 处罚决定。石耀贵不服,认为其收购真鲷 苗种经北海渔政站营盘分站监管和登记, 不属违法,不应追究其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是指造成或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当事人依法所应承担的 法律后果。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特征:
1.责任要件不同: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事 实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2.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化。 (1)民事责任公法化:惩罚性赔偿;环境管
案例分析
某年2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 县渔政管理站(下称合浦渔政站)的渔 政人员驾驶022号渔政船到海上执行检查 任务,驶至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港口海 面时,发现原告石耀贵在港口灯标东南 方约1海里处收购真鲷鱼苗,即登排进行 检查。经现场检查,石耀贵的鱼排上共 有12网箱约24万尾真鲷鱼苗,当场作了 现场检查笔录。当渔政人员要石耀贵出 示有关证件时,石耀贵仅出示2月18日领 取的收购2万尾真鲷鱼苗的《海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 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 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
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 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 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 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 必要条件。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 的种类和方式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 任的种类
1.事实上的错误。 2.法律上的错误。
3.程序上的错误。 4.行政越权。
5.滥用职权。
6.行政失职。
二)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违 法行为的方式
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 2.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3.纠正不当的环境行政行为。 4.行政赔偿责任。
2、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环 境行政违法和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
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不履行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 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环 境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
3、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 环境行政违法和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
1、主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的 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包括 环境行政主体和环境行政相对人。
2、客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 是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发生的。
3.内容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 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 国家机关来追究。
(1)强调法律责任与违法性的联系 (2)强调违法性与环境损害后果的联系 (3)法律后果包括效力后果与责任后果。
问:石耀贵超额收购已登记造册并经当地 渔政部门认可的真鲷鱼苗的行为是否违法?
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 因养殖或其他特殊需要,捕捞真鲷等有 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必须经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领取专项许可证,方可在指定区域和 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
(二)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
(二)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的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 律所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 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 为。
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
1、违法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律 义务
3、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 义务的行为
(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予以追究环境 行政责任。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
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运用 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 式。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环境违法的追究科处补救性义务或予 以惩戒本身是以此为教育手段,达到教 育效果的,抑制与预防将来对环境行政 管理秩序的侵害。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第41条规定,采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 水生动物苗种,须经自治区渔政监督管 理机关批准,实行凭证收购。
三)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追究环境行政责任必须有法定的依 据。
(2)必须严格依照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规 定的形式与幅度追究环境行政责任。
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内容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实 质性要件。
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 在形式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形式 性要件。
(三)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要
件和追究原则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特征
理机关介入认定赔偿金额。
(2)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相结合。
第五章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述
依照法律责任与行为的违法性之间的关 系来理解:
环境行政责任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因其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 后果。
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环境行政责任主体 1、环境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 2、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
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环境行 政法律责任
6、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法律保护的环境 行政关系的行为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 为:环境行政主体违法与环境行政相对 人违法。
环境行政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 称为环境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以细分 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 法行政和被授权的组织的违法行政。
洋经济鱼类苗种收购特许证》。同日,合 浦渔政站以石耀贵无证收购真鲷鱼苗22万 尾为由,作出合浦渔政罚字第151号渔业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石耀贵无证收购的真 鲷鱼苗22万尾,于26日凌晨派员执行了该 处罚决定。石耀贵不服,认为其收购真鲷 苗种经北海渔政站营盘分站监管和登记, 不属违法,不应追究其环境行政责任。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是指造成或可能
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当事人依法所应承担的 法律后果。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特征:
1.责任要件不同: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事 实不是环境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
2.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化。 (1)民事责任公法化:惩罚性赔偿;环境管
案例分析
某年2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 县渔政管理站(下称合浦渔政站)的渔 政人员驾驶022号渔政船到海上执行检查 任务,驶至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港口海 面时,发现原告石耀贵在港口灯标东南 方约1海里处收购真鲷鱼苗,即登排进行 检查。经现场检查,石耀贵的鱼排上共 有12网箱约24万尾真鲷鱼苗,当场作了 现场检查笔录。当渔政人员要石耀贵出 示有关证件时,石耀贵仅出示2月18日领 取的收购2万尾真鲷鱼苗的《海
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 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 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
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 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 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 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 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