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合集下载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政策背景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群。

他们多数来自农村,进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等多种因素的限制,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原则与策略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属地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流动人口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服务。

综合治理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管理策略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参与度。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管理效率。

三、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构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包括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服务机构。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23
四种模式准入模版
简称“四个一”,即:
★一本完善的台帐。建立完备的基础信息台帐,同时有定期更 新的机制,保证基础台帐的准确性。要求:台帐信息能够覆 盖90%以上的流动人口,台帐信息实时更新。
★一套严谨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明确的负责人、 办事人员及各自的职责分工,人员变化要及时更替,保证服 务管理的顺利开展;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市场、楼宇、地下 室建立流动人口协会。
32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
❖ 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 人口计生部门内部统筹协调;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 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5.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 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
居住的人员。(本市人户分离人员)
4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5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2.石景山区人口变化情况
6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3.
7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4.2010年各街道常住流动人口分布图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
1
主要内容
一.流动人口基本概念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种模式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 六.流动人口基础工作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28•【文号】人口发规[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口发规〔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11年3月9日第56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计生统计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

多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为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统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统计需求不断增加,统计客体规模巨大、变动频繁,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计生改革发展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积极创新统计体制机制,着力夯实统计基础,改革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公布日期】2008.09.25•【文号】国人口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现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将其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坚持依法办事、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把握阶段性特征和工作重点,逐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各级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创造条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计生干部报酬待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定期组织培训,做好规范、评估,增强群众的自治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群众的自治权利,明确村民委员会的协助责任,实行"费随事转",并自觉接受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要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各地可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评估活动,切实防止发生政府推卸或转嫁责任的现象,切实防止发生重责任轻权利、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强化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办实事求实效,逐步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向深入。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 2022 年 6 月10 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 26 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繁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 PADIS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一)统筹管理.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时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024年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治办法

2024年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治办法

2024年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治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流动人口计生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本文将从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机构健全、服务人员专业和服务监督完善六个方面,探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治办法。

一、服务对象明确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首要任务是明确服务对象。

这包括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新婚夫妇、计划生育家庭以及有特殊计生需求的人群。

通过明确服务对象,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针对育龄妇女,计生服务应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分娩服务以及产后访视等全程服务。

对于新婚夫妇,应提供婚前医学检查、生殖健康咨询和避孕节育指导等服务。

对于计划生育家庭,应提供政策宣传、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家庭发展规划指导等。

对于有特殊计生需求的人群,如不孕不育夫妇、残疾人士等,应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支持。

二、服务内容全面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内容应全面覆盖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政策宣传等多个方面。

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生殖健康服务方面,应包括性传播疾病防治、生殖道感染防治、乳腺和宫颈疾病筛查等内容。

避孕节育服务方面,应提供多种避孕方法的选择和咨询,以及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

优生优育服务方面,应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政策宣传方面,应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和家庭发展规划等内容。

三、服务流程规范流动人口计生服务流程应规范有序,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服务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

同时,应加强对服务流程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服务流程的严格执行。

在服务流程中,应注重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和知情权,确保服务过程的安全和舒适。

同时,应提供便捷的服务方式,如网络预约、电话咨询等,方便流动人口随时获取计生服务。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司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司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司篇一: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发布时间:20XX-12-16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20XX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王培安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要求通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探索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工作模式和有效措施,促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应用,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积累经验。

王培安副主任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意义。

他指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要求的重要举措。

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应有之义。

王培安副主任强调,各试点城市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一核心任务,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通过有重点、分阶段地循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国情、全面覆盖、可持续发展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二是统筹考虑流动人口的需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我国的《刑法》、《计划⽣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情况,制定了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司法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条款来对流动⼈⼝进⾏服务管理。

⼀、全国流动⼈⼝管理条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为了加强流动⼈⼝计划⽣育⼯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的合法权益,稳定低⽣育⽔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流动⼈⼝,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作、⽣活为⽬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员。

但是,下列⼈员除外:(⼀)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员;(⼆)在直辖市、设区的市⾏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员。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将流动⼈⼝计划⽣育⼯作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健全流动⼈⼝计划⽣育⼯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计划⽣育⼯作实⾏综合管理;实⾏⽬标管理责任制。

⼆、其它内容《流动⼈⼝管理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民政府领导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将流动⼈⼝计划⽣育⼯作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健全流动⼈⼝计划⽣育⼯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计划⽣育⼯作实⾏综合管理;实⾏⽬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流动⼈⼝计划⽣育⼯作由流动⼈⼝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和计划⽣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计划⽣育⼯作,制定流动⼈⼝计划⽣育⼯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流动⼈⼝计划⽣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和计划⽣育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流动⼈⼝计划⽣育⼯作,落实本级⼈民政府流动⼈⼝计划⽣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计划⽣育⼯作检查和考核;建⽴流动⼈⼝计划⽣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计划⽣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计划⽣育⼯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相关权益。

区、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区、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5号)
二、《婚育证明管理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 100号)
三、《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国人口发〔2009〕49号)
办理条件
户口在本辖区流出外地半年以上
办理材料
提供户口、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办理流程
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填表;社区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已婚的,交验结婚证;医生与子女的交验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应提交处理情况说明。
区、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新生儿登记服务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综合服务事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办结。
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
服务领域
□法律和信息咨询□劳动就业医疗卫生
□扶贫脱贫 □热点及其他□有关政策支持
□公共教育□社会保障 □知识产权
□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 □文化体育□住房保障
服务承诺
便民、保密、守则
收费标准和依据

区、县(市)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再生育审批
子项名称
事项类别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公共服务事项□综合服务事项
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
服务领域
□法律和信息咨询□劳动就业医疗卫生
□扶贫脱贫 □热点及其他□有关政策支持
□公共教育□社会保障 □知识产权
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黑人口发〔2008〕59 号)
办理条件
1.户籍地在本辖区。2、.现存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子女死亡。3.以户为单位女方年满49周岁。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26•【文号】人口政法[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人口政法〔201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认真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国家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8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国家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章目录2、国家人口计生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3、国家人口计生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1:附件2:附件3:此外,1998年,国家计生委发布《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在这两个文件实施的同时,1992年制定的《中共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大陆公民与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依法结婚后有关生育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计生政字[1992]260号)同时失效。

2004年1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1999年7月制定的《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计生委[1999]66号)同时失效。

2024年计生法律法规常识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共80题)

2024年计生法律法规常识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共80题)

2024年计生法律法规常识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共80题)1、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怀孕的妇女应当采取措施,终止妊娠拒不采取措施的应该怎样解决?答:不终止妊娠的,由其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采取措施,令期限期终止。

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管理机制是什么?答: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

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成立,经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

4、计划生育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目的是什么?答: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协助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5、村计生主任在对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的随访问期中,应随访几次?答:3次。

6、我镇争创朝阳市级先进乡镇的目标是什么?答:11341工程。

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3条的主要规定是什么?答: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个体医疗机构可否谷事计划生育手术?答: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9、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如何施术?答:就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签字,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10、《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几章,多少条?答:七章,47条即(一)总则;(二)人口与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三)生育调节;(四)奖励与社会保障;(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法律责任;(七)附则。

11、〈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目的是什么〉?答: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做到:答: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正文:----------------------------------------------------------------------------------------------------------------------------------------------------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经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张维庆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三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会同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2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2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引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成为了我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然而,由于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质,其参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难度较大,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制订2024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显得尤为迫切。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首先需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平台。

该平台将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重要基础,用于收集、存储、共享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计划生育意愿和需求等。

各地相关机构通过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状况,便于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了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的认知度和意愿,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向流动人口传达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政策法规,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和态度。

同时,可以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流动人口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方法,提高生育决策的科学性。

三、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针对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需要优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确保服务能够覆盖到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

其次,要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和相关政策支持,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的计划生育服务。

例如,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医疗机构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点,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解决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

此外,还可以采用互联网和手机APP等方式,为流动人口提供在线咨询和预约服务,方便他们随时随地获取计划生育信息和服务。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加强对其进行监督与评估。

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管力度,发现并纠正服务中的问题和不足。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0号)“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的要求,现就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计划生育协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创建幸福家庭等系列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也不断发展壮大,拥有近100万个基层组织、9400多万会员,成为协助党和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基层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这就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重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同时各级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精简,需要将更多的事务性工作从行政工作中剥离出来,交给社会组织去做。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____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既是国家人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国家人口政策,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工作1.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国家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倡导健康生育观念,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识。

(2)开展计划生育知识讲座和培训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知识和技能。

2. 加强普查登记(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2)加强流动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情况记录完整准确。

3. 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1)制定差别化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流动人口提供灵活多样的计划生育服务。

(2)增加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经费投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4. 加强服务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网络,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计划生育服务。

(2)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5. 强化监测与评估(1)建立定期监测机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数据分析和研究,为制定科学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

(2)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国家人口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鼓励流动人口积极参与。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流动人口在我国人口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对于保障流动人口的生育权益, 推动人口结构优化, 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 制定并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和服务水平, 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权益, 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方式1.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方案,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和理解。

(2)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1)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网络,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点, 确保流动人口能够便利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

(2)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导意见, 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1)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收集, 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2)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健康档案建设工作,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健康状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4.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服务(1)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普及活动, 通过宣传、讲座、咨询等方式, 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2)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体检、避孕咨询、节育手术等工作, 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计划生育服务。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其中流动人口占比逐年增加。

为了维护流动人口的生育权益,促进合理生育,保障社会稳定和人口发展的平衡,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

二、主要内容1. 宣传教育设立宣传教育中心,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宣传册、宣传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向流动人口传达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相关问题。

2. 服务机构建设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服务站设立在人口集中区域,提供婚前咨询、避孕用品发放、妇科健康检查、引产、终止妊娠等服务。

同时也提供家庭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各种问题、困难。

3. 家庭经济补助针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给予一次性的家庭经济补助,以鼓励计划生育。

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向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4. 健康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流动人口,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照护。

5. 数据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数据库,统计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和查询,确保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6.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和需求,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三、工作流程1. 流动人口登记流动人口在到达城市后,需要前往当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登记,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基本的计划生育知识宣传教育。

2. 咨询和服务流动人口可以在计划生育服务站咨询相关问题,并获得合适的避孕措施和妇科健康检查等服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流动人口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阳光服务,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重庆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一、区县1 .宣传和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集 1-2 次综合管理工作会或者联席会,定期通报情况。

2 .制定关心关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

3 .落实信息平台专机专人负责制度,做到每日上网上传下载交换信息,催促基层及时办理,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和水平。

每月底分析 1 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 1 次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行情况。

4 .采用以会代训或者专项培训的方式,对基层流动人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 天,使其能熟悉流动人口业务和熟练操作 PIS 流动人口相关功能。

二、乡镇、街道1 .协调和催促辖区内村(社区)、用工单位利用村(厂) 务公开栏、人口计生宣传栏、咨询服务活动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办事程序,用工单位的职责,出租房屋业主和流动人口的法律责任等。

2 .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等办证条件和程序。

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信息,由居住地人口计生办通过电子网络或者邮政信件向其户籍地人口计生办通报。

现居住地在收到流动人口户籍地办理再生育手续通报后,应及时变更信息。

3 .在流动人口会萃区设置避孕药具发放点,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为流动人口育龄人员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宣传咨询等服务,对当年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按技术服务的规范提供随访服务。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试题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试题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试题1.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属于限制人口增殖的政策,其基本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核心内容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特征是什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特征是:即提出了限制人口数量过快增长的要求,又提出了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的要求;即提出了国家提倡什么,又提出了国家抑制什么;贯彻了从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一刀切的精神;少数民族也要计划生育,但生育数量可以适当放宽。

3.计划生育的内容是什么?计划生育的基本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有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生第二个孩子以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和民族素质,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者所在省决定。

即核心内容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4.我国人口发展规划采取的措施是什么?(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1)坚持和完善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2)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体系和综合治理机制;(3)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4)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5)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5.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是什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与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宗旨。

6.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是什么?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概括为四十个字: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爱护群众,服务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尊重科学、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哪些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以下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社会护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各省颁布的人口计生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什么时候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工作规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国人口发[2009]49号
【发布部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6.12
【实施日期】2009.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人口发〔2009〕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2009年6月1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26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PAD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
(一)统筹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经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服务均等。

1.流动人口享有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文化产品等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按照便民维权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3.探索建立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覆盖。

(三)信息共享。

1.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

2.推进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实时沟通,实现动态服务管理。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四)区域协作。

1.加强流动人口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协作配合,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

2.流动人口相对聚集的地区,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和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等活动,建立协作双方或多方相互协调和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3.协作双方或多方加强信息通报、个案处理、政策告知和层级交流等工作,及时相互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相关信息;提供发现的涉及"两非"线索,沟通相关信息;协作处理生育服务登记、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事宜;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或纸质文件等方式告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相应建立省、市、县级交流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五)双向考核。

1.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年度考核,落实"一票否决"。

2.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流入、流出地双向考核、责任共担,从流出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入地的职责落实情况;从流入地掌握的情况,考核流出地的职责落实情况。

3.考核指标以《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