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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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规定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保障行政许可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并维护行政许可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特定行为进行批准、许可、登记或者认可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活动应当依法实施。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应当维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不得擅自增设条件、限制范围,不得阻挠、拖延行政许可申请。
第四条行政许可活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依法作出,并向申请人通知,明确理由、依据和相关法律适用情况。
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不得强制申请人接受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承诺,不得以不属于权限范围的事项作为处理许可申请的条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作出决定,不得拖延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清单,向社会公示。
第二章申请与办理第一节申请第九条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接收申请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调整的形式。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规定的时期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依法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后规定的时期内发出许可证、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行政许可法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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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节期限第四节听证第五节变更与延续第六节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考试知识题库(选择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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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考试知识题库(选择题+答案)(140题,单选88题,多选52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年7月1日起施行。
A.2003B.2004C.2005D.2006答案:B.2004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83条2.行政许可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A.设定B.诉讼C.实施D.争议答案:A.C.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条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和程序。
A.权限B.范围C.条件D.时限答案:A.B.C.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条4.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应当遵循()的原则。
A.公开B.公平C.公正D.择优答案:A.B.C.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5.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这体现了()。
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信赖保护原则答案:B.C.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6.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
A.予以公告B.进行解释C.通报消息D.登记在案答案:A.予以公告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4条7.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A.不得B.可以C.应当D.视情况答案:A.不得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8.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
A.便民的原则B.提高办事效率C.提供优质服务D.严格控制原则答案:A.B.C.关键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条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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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法律。
第二条行政许可活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并发给许可证、证明、批准文件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许可应当依法采用容缺式审查。
即使申请材料不完整,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补正材料,并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第五条行政许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必要性、公正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督促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的义务,并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申请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的内容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的行政许可,可以延长审查期限。
第十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听取需要听证的申请人的意见。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第十一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核。
第十二条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十四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履行法定程序,作出审查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行政许可机关作出的无正当理由的不予许可或者延长审查期限的决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第十六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给相应的许可证、证明或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行政许可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法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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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多选题)27、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A、公民B、法人C、其他组织D、行政机关参考答案 :ABC答案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8、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A、权限B、范围C、条件D、和程序参考答案 :ABCD答案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9、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A、公开B、公平C、公正D、效率参考答案 :ABC答案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30、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的外,应当公开。
A、国家秘密B、商业秘密C、个人隐私D、个人荣誉参考答案 :ABC答案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31、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A、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B、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C、行政机关根据上级命令D、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参考答案 :ABD答案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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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指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副厅级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试行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明文规定应该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照。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聘者宗教自由,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审批程序,应当遵循服务项目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核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明确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党政机关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工商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四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大力加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行政许可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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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9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法释〔2009〕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6次会议通过)为规范行政许可案件的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
第四条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
第五条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第六条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9275404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85.png)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行政许可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本法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法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许可权限的活动。
第三条行政许可应当依法行使,保证公平、公开、合理、便民,服务于公共利益。
第四条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政许可制度的廉洁、高效、公正、便民机制。
第五条行政许可应当坚决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禁以行政许可为借口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第六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许可政策、标准、流程、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得超越职权、越级行使权力。
第八条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行政许可活动合法、公平、有效进行。
第九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第十条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效率性原则、便民性原则。
第十一条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许可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第十二条公平性原则是指行政许可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申请人,不得歧视,保障当事人的平等权利。
第十三条公正性原则是指行政许可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效率性原则是指行政许可应当及时高效地办理,不得拖延、阻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第十五条便民性原则是指行政许可应当以服务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程序第十六条行政许可程序应当合法、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十七条行政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告知等环节,各环节应当依法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8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行政法》(2020年含答案)_8](https://img.taocdn.com/s3/m/c4e73b0181c758f5f71f6718.png)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行政法》(2021年含答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行政许可是一种_____。
A: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B: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C: 非要式行政行为D: 强制性行政行为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A[解析]对于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行政许可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原则上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决定具有多样性;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
答案为A。
2、单选题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_____行为。
A: 认定B: 批准C: 允许D: 认可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可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允许行为,故选C。
3、单选题关于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行政监察机关可以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查B: 行政监察机关可以直接给予某违法乱纪的市长撤职处分C: 行政监察机关可以直接处分或建议相应主管行政机关处分违法、违纪的公务员D: 行政监察机关可以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决定、命令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和任务。
其具有检查权、受理控告权、检举权及申诉权、调查权、建议权、决定权等。
B项的权力属于同级权力机关,A项的权力属于审计机关。
4、单选题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_____。
A: 在7日内将申请转送有关行政机关B: 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C: 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D: 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2条(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国行政许可法》培训讲义
![《国行政许可法》培训讲义](https://img.taocdn.com/s3/m/438a8a245901020207409c55.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讲义第一讲:《行政许可法》一、简介:1996年酝酿起草,2003年8月2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实施。
(一)背景:1、行政许可过多、过滥。
一是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就连县、乡政府也在设;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说行政管理,就是审批,除了审批没别的;三是实施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进市场难,一旦进入又缺乏监管;五是将行政许可的权力设租、寻租;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行政许可过多、过滥,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政府形象,甚至是社会稳定。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加入WTO:(二)宗旨:第一条: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三)意义: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1月6日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讲了四点:第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多发生在行政审批环节上。
第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现在不少行政许可事项是政府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也有一些行政许可事项实际上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搞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妨碍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第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
“治国者先受治于法”。
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
从源头上防止审批中的“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的“寻租”行为。
第四,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在政府工作中,必须健全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制度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制度。
总之,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推进依法行政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作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人大法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人大法工委](https://img.taocdn.com/s3/m/ee86e424227916888486d798.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主编:张春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 李 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主编:李 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 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处长)撰稿人:许安标刘松山陈希文武 增 童卫东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请与受理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节 期限 第四节 听证 第五节 变更与延续 第六节 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总则总则一般对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对全法起统领和指导作用,总则中的有关原则和制度,在其后的法律条文中一般都有具体体现和明确规定。
本法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目的和依据;二是适用范围;三是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其中第一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的规定,第二条至第三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第四条至第八条是关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是有关行政许可的转让、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的规定。
这些内容的确定与规范,为以后各章节具体条文的设计确定了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对总则的学习和理解,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和以后各章节的具体内容结合起来进行学习研究,不能孤立地学习研究总则,否则会感到空洞、空泛;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总则抽象,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忽视对总则内容的学习研究。
总则之后各章具体内容的理解和把握,要结合总则所确定的精神和指导原则来掌握,特别是在遇有不同理解时,要结合总则所确定的原则来进行判断。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行政许可法的制定过程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的又一部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https://img.taocdn.com/s3/m/5aeb9c39647d27284b73517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节期限第四节听证第五节变更与延续第六节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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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5)登记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 主体资格的事项。如
工商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登记、事业单位登
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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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 他事项。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现行法律法规对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仍然保 留、有效; 以后的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设定其他 行政许可事项; 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都不得设定上 述五类许可事项以外的行政许可,已经设定的要 予以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专题讲座
主讲人:杨卫忠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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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行政许可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
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继《国家赔偿法》、《行 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 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
行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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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关于监督原则
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谁许可、谁监督”
社会监督(个人和组织举报)
对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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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原则
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的责任
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 许可,以及给予许可后对被许可人不监督或监督不力的, 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从三个层次把握其含义
行为的类别 行为的性质 行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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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 依申请的管理性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a87f0e358fafab068dc0223.png)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十一条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对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批判性思考——以九江市丽景湾项目纠纷案为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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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批判性思考——以九江市丽景湾项目纠纷案为素材中文摘要以流行于英国、欧共体的合法预期为参照,《行政许可法》第8条的设计可以说有得有失。
有得之处在于对实质性保护的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的保护路径更加务实、客观。
有失之处在于程序性保护杳无踪迹、补偿性保护失之抽象。
英文摘要 In contrast with legitimate expectation in the UK andEuropean Community, the Article 8 of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ce Lawin the PRC provides a more objective and effective substantiveprotection. However, there is lack of procedural protection, and the compensation protection is too abstract and vague.关键词行政许可法政府信赖保护合法预期Keywords administrative licence law; protection of trust in government; legitimate expectation一、引言时光流逝,当我们回顾我国行政法治发展的历程时,我们会说,《行政许可法》的突出成就之一是初步确立了合法预期制度。
仔细品味第8条,我们会发现,其中所蕴涵的保护方式,不像是有意识地仿效西方的设计作品,更多的是“土生土长”,散发着浓郁的泥土芳香,表达出中国立法者的务实的经验、认识与智慧,但却与西方的合法预期保护方式有某些不约而同的偶合。
那么,在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普通法国家和欧共体所流行的合法预期制度是什么样子的呢?至少从我已经阅读到的、为数不少的有关合法预期的英文文献看,对合法预期的保护方式也大致不外乎程序性保护、实质性保护和赔偿性保护。
行政许可法释义
![行政许可法释义](https://img.taocdn.com/s3/m/00b5f25648d7c1c709a14504.png)
行政许可法释义颁布时间:2011-10-10来源:栏目:行政许可法释义关键词:行政许可法释义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以及行政许可含义和原则的规定,是本法基本价值取向、总体思路的集中体现。
其基本内容统领其他章节,其精神贯穿本法始终。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会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秋序,保泽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许可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
因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是人民授权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根本原因。
行政机关只有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才能真正并且从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失自己的职守。
需要明确,'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非人格化的利益,其主体和所涉及的是非特定的多数人。
部门的利益、特定单位的利益往往都是以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应予以警惕,尤其要注意从制度上防止以公共利益为名、谋一己私利之实。
'杜会秩序'亦称'公共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群众生活秩序等。
因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一体两面。
行政机关只有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做到既不失责、又不越权,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把二者统一起来。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对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规范,必须通过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统一。
行政许讼法的疗释笫一条第二款笫八项
![行政许讼法的疗释笫一条第二款笫八项](https://img.taocdn.com/s3/m/0b4b4312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12.png)
行政许讼法的疗释笫一条第二款笫八项
摘要:
一、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二、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解读
三、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具体内容
四、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实际应用
五、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意义和作用
正文:
一、行政许可法的概述
行政许可法是我国一部关于行政许可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它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行政许可法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解读
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这一款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定义,即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从事特定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
三、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具体内容
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这一项是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范围的兜底条款,意味着只
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行政机关就可以设定相应的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实际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为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等方面的活动,行政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确保这些活动的安全、合规进行。
五、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的意义和作用
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二款第八项在行政许可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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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八条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释义」本条是关于信赖保护原则的规定。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
信赖保护原则起源于早期的“不准翻供”原则,二战以后在世界许多国家行政法治实践中得到广泛认可和运用,其中德国是推行这一原则的代表。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就被推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要求相对人对此予以信任和依赖。
相对人基于对行政决定的信任和依赖而产生的利益,也要受到保护。
禁止行政机关以任何借口任意改变既有的行政决定甚至反复无常,即便是自我纠正错误,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有错必纠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但在撤销行政行为这一点上,主要限于对相对人课以义务为内容的违法行政行为方面,在此领域,即使相对人已超
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限,行政机关仍可随时撤销这类违法行政行为;但在授益性行政行为方面,信赖保护取代法律优先原则而居于主导地位,对于违法的授益性行政行为,尤其在违法原因可归责于行政机关的情况下,应当首先着眼于保护受益相对人的权利或者利益,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擅自撤销。
如确实基于明显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收回该项权利或者利益,也必须给予受益相对人补偿,以免让相对人承担政府自身违法的责任。
信赖保护的具体要求是: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为一经作出,未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对行政相对人的授益性行政行为作出后,事后即使发现违法或者对政府不利,只要行为不是因为相对人的过错所造成的,亦不得撤销、废止或改变;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发现有较严重违法情形或可能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时,行政机关对撤销或改变此种行为给无过错的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补偿。
行政许可法体现了这一原则精神。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
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基础在于:第一,无论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都要以诚信为基础。
诚实守信既是一项道德原则,也是一项法律原则。
就行政行为来说,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
常。
第二,就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来说,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就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要保持相对稳定,无论是对行政机关,还是对相对人,亦或是公共利益,都非常重要。
行政相对人据此可以作出判断,作出自己的行为。
如果行政法律关系变动频繁,就会使相对人不知所从,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因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二、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的两种情形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或者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并不等于一律不得改变或者撤回。
在一定条件下,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或者改变生效的行政许可,但需要有严格的限制和条件。
行政许可法总结我国的行政管理实践,对改变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
也就是说原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准予从事某种活动,后来通过修改,对这种行为加以禁止。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即对原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颁发行政许可的条件进行了改变,提高了准入的门槛,或者对许可范围进行了调整。
被许可人必须满足新的许可条件或者对其从事活动的范围作一定的限制,因而对已颁发的行政许可作出变更。
二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xx年春季,一些地方流行“非典型性肺炎”,医学研究初步证实,“非
典”病毒与野生动物有关。
为了控制“非典”的传染源,一些地方收回了颁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
因为“非典”期间的情况与颁发经营许可证时的情形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
在合同法中有情势变更的理论,即指法律行为成立后,作为其成立基础及环境的客观情况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行为成立之时不能预见的重大实质性的变化,当事人据此可以解除或者变更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行政机关因客观情况变化而撤回或者变更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与情势变更有相似之处。
其不同之处在于,行政机关撤回或者变更许可,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只有以上两种情况的出现,行政机关才可以撤回或者变更已经颁发的许可。
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不得撤回或者变更,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要给予赔偿而不是补偿。
三、撤回或者变更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应当给予补偿
行政补偿不同于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因为违法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所给予的赔偿。
补偿即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行政机关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给予补偿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造成了损失。
这种损失是客观存在的。
确定的,而不是想象的或者是或然的。
这种损失只
包括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
二是财产损失与撤回或者变更行政许可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补偿的原则,有合理补偿、适当补偿、充分补偿以及相应补偿等。
我国外资企业法中规定,对外资企业实行征收时,给予相应的补偿。
本法规定的是依法补偿,即依照有关单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补偿。
如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已有的集体矿山企业,应当关闭或者到指定的其他地点开采,由矿山建设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并妥善安置群众生活;也可以按照该矿山企业的统筹安排,实行联合经营。
四、本法有关条文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延伸
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这些违法行政行为,按照违法无效的原则来说,应当一律予以撤销。
但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不能简单套用这一原则,而要着眼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因此,只是规定可以撤销。
是否撤销,行政机关要基于信赖保护予以处理。
如果撤销行
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行政许可行为缺乏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过去行政管理实践中突出的问题之一。
在一些人看来,行政许可是可以随意行使不受约束的。
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政府招商引资时随意承诺,过后即予改变。
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影响了政府的效率,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它所带来的不仅是短期内的经济损失,而且是一种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撤销、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这对于加强行政机关的诚信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