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联合会章程》
创业援助公益联盟章程
创业援助公益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定名为:创业援助公益联盟第二条本联盟是北京养生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创意创业服务中心创意策划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传媒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服务机构等机构共同创立的非盈利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创意--- 创意、创新新业态、新岗位、新职业,培养健康产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型人才,援助立志从事健康产业的人员,实现创业就业目的,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奉献--- 自愿的、无私的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社会创业就业做出贡献。
进步--- 发扬自助、助他的精神,使个人、集体、社会共同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联盟发起的意义创意创新健康产业新业态、新岗位、新职业体系及发展模式,使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与企业建立就业、创业的长效管理机制,缓解结构性失业问题,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
把国家政策、企业需求和就业、创业需求有机结合、迅速匹配,为中国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为社会提供更多创业就业的机会。
提高个人收入,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共圆中国梦。
调动社会各界为创业就业奉献力量的积极性,营造一种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创业就业的社会氛围。
第二章服务范围第五条本联盟的服务范围:1、编写‘创业指南’(即联盟手册): 手册内容为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创业项目介绍(即每个志愿者企业单位的用工需求及创业培训项目介绍)等。
手册发放到各个社区街道及社保所,由社区街道及社保所负责人分发给创业就业需求人员。
2、组织志愿者企业、机构、专家到各社区、社保所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培训推广、就业创业指导等公益活动。
对创业就业需求人员进行定期、定向培训,与国家政策紧密结合,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灵活办班;3、每年举办四次‘创意与创业’高峰论坛,同时举办创业项目对接大会。
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使项目与需求者无缝对接;4、北京养生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创意创业服务中心和本联盟的专家委会为志愿者企业随时提供指导服务,内容包括:策划适合创业的项目;指导企业完善现有的创业项目使其更适合创业者需求;国家政策法规指导;5、经常性组织企业沙龙,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资源互补。
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
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篇: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章程一、总则第一条:西南交通大学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协会是于2005年2月27日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由校团委领导,接受学校招生就业处指导的,以就业、创业、创新为核心的思想型、学习型、实践型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立足校园,服务同学,促进就业。
弘杨创业精神,培养创业理念,开发西部,振兴民族企业,打造中国未来一流的企业家。
第三条:协会通过广泛组织和开展各种与就业,创新、创业相关的交流活动,努力营造校园创新氛围,积极促进在校大学生与校外企业及政府机构间的交流,增强大学生的大就业观意识,市场意识,效率意识及竞争意识,提高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为大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创造机会。
第四条:协会立足校园,服务同学。
以激情,勤奋,诚信,合作,爱国,奉献的团队精神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促进,创业指导,创业宣传,创业教育与实践等方面的的工作。
我们旨在为同学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舞台和展示,交流的空间,走在思想和社会的前沿二不落后,丰富生活,积累实践经验。
为人生拓展空间,打造精神自由,行动自由,开拓自由,奋斗自由。
第五条协会所有成员将以年轻人蓬勃向上的热情、活力和积极协作的团队精神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各种机遇与挑战。
二、组织机构及基本职能第六条协会以协会会议为核心处理协会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协会上设会长、副会长及团支部;下设就业部、创业部;公共部门:外联部、办公室、新闻部。
第八条:协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
会长、副会长负责协会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协会其他部门进行日常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第九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协会民主选举成立协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会员大会期间的协会决策与事务,执行委员会有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委员,干事组成,为协会最高执行机构。
高校互联网创业联盟章程
中国(湖南)高校互联网创业联盟章程(草案)总则第一条:中国(湖南)高校互联网创业联盟,是以集合了全国(湖南)各高校等志同道合的80/90后青年创业创新伙伴,聚焦创业、创新、人才协作、新媒体/品牌培训,打造成全国第二大的青年创业学习型联盟。
湖南各大高校优秀创业团队或公司以及自身拥有大量粉丝的民间自媒体人为主要成员,倡议成立的中国(湖南)高校互联网创业联盟。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促进湖南高校移动自媒体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整体提升湖南高校自媒体账号的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自由、开放、平等、共享、价值、成长第四条:联盟价值观坚持诚信乐于合作自主承诺注重实效抱团发展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自由开放第二章联盟的成员第五条:加盟条件1、联盟成员单位必须是当地拥有微信、微博、或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并且影响力大的媒体单位。
2、联盟成员必须是所在地区拥有微信、微博、或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并且关注人群超过5000的个人或组织。
3、联盟成员单位或成员必须为合法合规的组织或个人。
4、接受并率先实现联盟的理念和价值观。
第六条:成员发展顺序地市(市、区)级的高校创业团队或公司以及自媒体等为联盟的理事单位,每个地市(高校)理事单位推选一个单位当地分盟的理事长单位。
第七条:加盟方式1、湖南各地市州高校符合条件、接受联盟的价值观和章程,执行合作规范,履行成员义务即可加入。
2、其它加盟单位或个人采取推荐审核制。
中国(湖南)高校互联网创业联盟是开放的,今后可以吸纳更多新的高校青年创业者和自媒体账号成员加盟,但对新成员的加入设置入门条件,履行相关程序--自愿申请,需要两名会员的联合推荐,经分盟理事会议上半数以上正式会员通过,方可加入。
第八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优先参加本联盟发起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A、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关于创业的策划书精选15篇
关于创业的策划书精选15篇关于创业的策划书1餐饮策划,是餐饮企业以精准定位为手段,提升品牌形象,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盈利能力所进行的系统资源整合。
餐饮策划的主要手段是精准定位,即在对企业周边商圈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进行充分调研和系统归纳,实现企业供给和顾客需求有效对接。
提升品牌形象,是餐饮策划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归根到底,是要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盈利能力。
餐饮策划的工具,是系统资源整合,取长补短,扶优限劣,优化投入产出比率。
餐饮策划的内容1、选址策划。
餐饮经营过程中,餐饮选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业界常有“选址决定成败”的说法。
餐饮策划在选址策划中有两项工作:一种,是根据成熟的经营模式去寻找合适的位置;另一种,是根据已经找到的位置,为其量身定做合适的模式。
无论是哪一种,对于策划人都是一个严苛的考验。
2、定位策划在深入调研商圈顾客的基础上,为餐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打包一个合适的“商品”,以便切入顾客内心的一种方法。
定位,就是为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寻找在顾客心中的位置。
3、主题策划人以群分,物以类聚。
顾客的个人爱好是不同的。
餐饮企业以不同的主题张扬个性,渲染环境,能够得到拥有共同爱好顾客的认同。
4、环境策划餐饮策划根据企业的整体经营策略和经济实力,对餐厅提出装修设想。
5、投资策划测算餐饮企业的运营状况,确定盈亏平衡点,以便制定可行性方案,规划餐饮经营模式,核算投资回收期。
6、产品线策划根据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技术实力,设计产品特色、品种数量、价格策略和展示方法,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产品力和足够的盈利水平。
7、采购策划通过完善管理体系,建立管理机制,确保入库原辅材料和其它物品,保质,足量,底价。
8、人力资源策划“用人”从“选人”开始。
展望工作愿景,规划员工人生,用更多的“非物质力量”,激活员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9、管理策划职责明确,岗位分清,制度合理,奖罚分明。
推行“傻瓜式管理”,杜绝任人唯亲、随意赏罚的“不规范管理”。
创业俱乐部章程
创业俱乐部章程标题:创业俱乐部章程引言概述:创业俱乐部是一个为创业者提供资源、支持和交流机会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创业俱乐部的运作和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以促进创业者之间的合作和共同成长。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创业俱乐部的章程。
一、会员资格1.1 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核1.2 会员资格的维持与取消1.3 会员权益与义务二、组织结构2.1 创业俱乐部的组织架构2.2 俱乐部理事会的职责与权限2.3 俱乐部成员的参与与贡献三、活动与资源3.1 活动策划与组织3.2 资源支持与合作机会3.3 创业培训与指导四、知识共享与合作4.1 知识分享的平台与机制4.2 创业项目的合作与联合推进4.3 创业经验的交流与借鉴五、管理与监督5.1 俱乐部章程的修订与执行5.2 俱乐部财务的管理与监督5.3 俱乐部成员的行为规范与纪律正文内容:一、会员资格1.1 会员资格的申请与审核创业俱乐部欢迎各类创业者的加入,会员资格的申请需提交个人或团队的创业项目简介、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并经过俱乐部理事会的审核。
审核标准包括创业项目的创新性、市场潜力、团队实力等方面。
1.2 会员资格的维持与取消会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和项目合作,定期缴纳会费,并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行为规范。
如会员连续一定期限未参加活动或未缴纳会费,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3 会员权益与义务会员享有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资源支持和合作机会的权益。
同时,会员应积极分享创业经验、参与知识共享,并为俱乐部的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
二、组织结构2.1 创业俱乐部的组织架构创业俱乐部设立理事会,由俱乐部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制定俱乐部的发展战略、活动计划等,并监督俱乐部的运营和管理。
2.2 俱乐部理事会的职责与权限俱乐部理事会负责决策重要事项、组织会员大会、审核会员资格申请等。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创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和项目合作。
2.3 俱乐部成员的参与与贡献俱乐部成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的活动和项目合作,分享创业经验和资源,为俱乐部的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做出贡献。
仲恺创业协会章程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社团中文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业协会中文缩写:创协英文名称:Zhongkai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and Engineering--- Enterpris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Z.E.A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根据共同的兴趣爱好,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成立以创业教育与创业实践为纽带的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为会员搭建一个广泛的交流平台和创造一个宽广的活动空间,激发会员的创造力和提高他们的活动组织能力,使会员不仅在学术上,在创新意识上,而且在组织,领导,策划和沟通能力上都能够有质的飞跃。
通过全体会员的努力,将协会建设成为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业实践服务性团体,使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成为创业创新教育及创业创新综合性人才培养基地,最终成为企业家的摇篮。
第四条领导机构:本协会自觉接受学校团委领导,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并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直接指导。
第五条协会所在地:(总部)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支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第二章活动第六条协会的活动以企业创业研究为主,具体可分为:1、学习研究型:活动侧重于企业文化,管理运营,投资分析,面向会员和非会员,通过举办讲座,沙龙,参观等形式进行。
2、实践运作型:结合协会组织开展各种的运营团队,参加国家级、省级的企业创业计划比赛;参与企业运作管理实践活动;参加素质拓展训练营,加强团队合作精神的训练;做实际案例分析。
第七条协会活动形式:1、培训: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会员进行必要的创业知识、创业理念的普及;2、讲座:包括邀请校内外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做有关创业的知识讲座;3、沙龙:采用"实话实说"等形式,讨论和学习;4、竞赛:举办针对性不同,范围不同的学术竞赛,以调动协会会员的积极性;5、网上交流:建立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创业协会的微博和博客,以便校内外同学交流信息、组织讨论;6、参观学习:组织到其他高校或企业参观、交流和学习;7、创业实践:在海珠校区南区书报亭和白云校区创业书报亭的营销进行创业试点;协助有好的项目的团队进行实体运营。
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青年投资人协会章程第一章协会简介第一条本协会的口号座右铭与口号是:(一)宗旨:飞速发展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团队能力、展示出创业风貌;(二)口号:励志改变感悟,创业团队成就未来。
第二条本促进会协会的基本任务:(一)举行知识大型创业知识培训课程讲座,在泛博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二)组织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提升的创业能力。
(三)密切联系连系校外公司企业,为泛博同学提供更近万名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泛博同学接触社会工作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经验的锻炼等,高中生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数十个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潜能和创业潜质的人材。
第二章会员的特权、义务和准则第一条会员新会员的基本权利:(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普通活动的权利;(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四)优先参加协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联合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协会承办举办的活动;(六)会员有参加并组织社团活动自愿的义务;(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九)权利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十)会员需明确大体上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量并科沙群,在分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领军逐鹿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精神六条:(一)不要找借口;(二)一切用行动说话;(三)责任是一种信念;(四)弱者创造机会;(五)学会适应环境;(六)创业团队利益高于一切。
第三章协会组织专业机构、经理及职责(一)会长:(1 名)会长为社团主心,对各活动需要进行总体规划和安排,对外代表创协面对学校领导、地方相关人员人事机构、工商行政机构、各大企业及其他学校及学校团体。
大学生社团章程
大学生社团章程章换届制度篇一1、社团经费来源有:会员交纳的会员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学院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
2、学社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团工委监督,并在社团网站上对全社公开。
3、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购买奖品、制作宣传材料、租用场地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章财务制度篇二1、申请制度:凡本校研究生,热爱软件,遵守会规,均可申请参加。
2、社员义务:社员应热爱社团,诚心为同学服务。
社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遵守和维护本社团章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贯彻执行社团各项决议。
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社团反映社员的`意见和要求。
3、社员权利:社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
社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社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
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社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
至少三名社员可以发起专项小组,当小组发展为超过六人时可申请成立部门,部长必须参与过至少一次专项活动。
4、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部门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
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5、活动制度:社团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
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统筹部统一管理。
6、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软件学社理事会接将定期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社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免除不合格。
7、人员职务:(1)会长:(2)副会长:(3)策划部部长:(4)宣传部部长:(5)外联部部长:(6)技术部部长:成员:(7)特聘老师: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篇三无规矩,不成方圆。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
高校新创业教育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TXX,由高等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织而成。
联盟的LOGO中,XX为联盟英文名称的缩写,不同色彩的彩带寓意着各个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汇聚,交叠在一起代表着联盟成员协同共进,鲜艳的色彩则象征着创新的活力和首创精神。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是响应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联合各成员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第三条联盟接受教育部的指导。
第二章联盟基本原则第四条联盟构建原则(一)目标任务联盟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是:以“加强校际和校企合作,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全国高校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共同引领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为目标,在教育部的指导下,为国家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创业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二)工作方式联盟工作方式是:与企业合作,与海外名校合作,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服务于学生、校友和教师,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资源共享、学校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促进联盟各校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三)组织开放联盟是开放性的组织,联盟成立后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可以吸收联盟需要的具有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资金等方面优势的单位加入联盟。
KAB创业俱乐部章程
KAB创业俱乐部章程(-)总则:1、俱乐部的性质:本俱乐部是由学生自愿发起、经校团委批准设立、由创业讲师提供专业辅导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本俱乐部由会员自主管理,自主运作,充分带动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展现大学生创业者的风采。
2、俱乐部的宗旨:普及创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挖掘创业人才,提供创业平台,为大学生创业者尽可能的提供帮助。
3、俱乐部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我校在校大学生对创业实践相关知识的了解,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实际就业能力,帮助有想法的大学生创业者实现创业目标。
4、模拟公司概念:整个KAB协会同时作为一个模拟的公司,模拟真实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人事安排等,孵化各种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机构设置:1、KAB部门有:人事部,办公室,财务部,外联部,网络部,宣传部,策划部。
2、KAB主要干部有:会长,副会长,负责人,各部部长,各部干事。
各部设部长一名。
(H)各部门主要职责:人事部:1、负责不定期纳新。
针对协会需要不断吸纳新成员,以协助协会开展工作。
2、对部长会员进行考核。
严格按照KAB人事部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对于优秀部长会员进行奖励;对于表现不积极者,进会内部举办的活动要一一做好记录,紧跟活动步伐,每个部举办的活动办公室要出两个人进行活动进程的记录。
活动结束后对与活动有关的档案资料进行存档。
2、负责例会记录:办公室为各部门配备1名人员做例会记录,详细记录各部工作进程。
3、传达负责人决议:由办公室及时向其他部门部长及本部门干事传达老师和负责人的决议。
4、上传干事和会员意见了解干事和会员对活动、创业甚至协会的想法,将其及时向理事会传达,便于上下级做好工作的交流,增强协会的团结。
5、协调各级关系协调理事会与各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行批评警告或者进行退会处理。
3、对会员进行培训。
针对协会需要,开展一系列技能培训。
4、协调各部门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各部门关系,进行人员调配。
南宁市青年创业者联合会章程
南宁市青年创业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南宁市青年创业者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由南宁市青年创业者、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心和支持促进青年创业事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市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帮助创业者提高创办企业的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加强后续支持服务,提高企业的成活率。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弘扬创业精神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小企业家和创业带头人,推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南宁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会员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二)开展创业技术和技能培训;(三)举办管理论坛,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协助会员提高创业能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会员自主创业;(四)开展政策法律、项目、投融资、技术、人才及管理等咨询服务,为会员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五)创办会刊,开设协会网站,开展创业大赛、展会及专题讲座,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传播创业文化,促进全民创业科学有序发展;六)开展企业理财咨询和财务策划服务;(七)挖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队伍的发展壮大;(八)举办经济洽谈、投融资及山谷我考察活动,促进会员进行经济协作;(九)组织会员与其他商会、创业团体及创业青年交流合作,兴办实业。
十)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一)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单位,或在民政局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个人会员是指在创业、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支持南宁市创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五)个人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青麟创业联盟章程
青麟创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的名称:青麟创业联盟,(简称〃青麟创联〃,章程中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KylinEntrepreneurshipAlliance,缩写为KEA)o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由XX教育科技集团联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及创业者共同发起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帮助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升创业成功率。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弘扬创业精神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小企业家和创业带头人。
第四条联盟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联盟的业务范围:(一)商务引荐:通过饭局沙龙,链接高质量客户,精准对接资源,构建创新创业发展生态链,解决中小企业获客难题;(二)教育培训:举办专题研讨、论坛,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I,帮助联盟会员开阔眼界,改善经营管理,降低创业风险;(三)交流合作:通过联盟会员之间互访,参与、组织行业交流会,加强联盟会员之间,与其他组织、行业及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整合媒体资源,积极宣传联盟会员的品牌和产品,帮助联盟会员开拓市场,创造多种合作机会;(四)专精特新:通过青麟孵化器筛选专精特新企业,猎聘精英组建人才数据库,创业导师搭建路演辅导平台,促进人才、科技、金融产业的协同发展;(五)拥军拥属:组建亚麟退役军人俱乐部,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联盟会员为现役军人、持“全国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优惠商品和服务,组织联盟成员参与拥军拥属捐赠活动;(六)其他符合联盟集体意愿的业务。
第三章联盟成员和管委会成员第六条联盟吸纳愿意从事创新创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为联盟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七条申请加入联盟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拥护联盟的章程;(三)自愿加入联盟;(四)个人会员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紫光电商从业者、亚麟科技股东和用户、东鲍井和釜鼎春的代理商和用户;(五)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科创联盟章程 -回复
科创联盟章程-回复什么是科创联盟?科创联盟是由一群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创业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组成的联盟。
其目的是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科创领域的跨界合作与创新发展。
科创联盟的成立来源于对科技创新和创业的共同热情和需求。
在当前科技驱动经济发展的趋势下,“创新”与“创业”成为了当今社会的热词。
然而,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知识和资源的局限,缺乏合作和交流的机会等问题。
因此,设立一个组织来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领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便成为了迫切的需求。
科创联盟的宗旨是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活动的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宗旨,科创联盟制定了以下章程:第一章:总则本章程是科创联盟成员参与联盟活动的基本准则,必须遵守。
第二章:成员资格和加入方式任何组织、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科创联盟的成员。
申请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并经过联盟审核通过。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功能部门科创联盟设立联盟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设立执委会负责联盟日常管理。
另外,还可以设立不同的功能部门,如合作部、交流部、创新研究部等。
第四章:活动规划与执行科创联盟将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定期召开会议或活动,以推动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讲座、项目合作等。
第五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科创联盟成员享有参与联盟活动和决策的权利,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活动等。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与解释科创联盟的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并通过联盟理事会进行审议。
对于章程的解释,由联盟理事会负责。
第七章:联盟的退出与解散任何成员可以申请退出科创联盟,具体程序由联盟理事会制定。
当联盟无法继续发挥作用或者需要解散时,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散事宜。
科创联盟的建立旨在构建一个开放、合作、共赢的创新创业生态圈。
通过联盟,不同领域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可以跨界协作,共同寻求可能性更大的创新突破。
同时,通过不断的合作与交流,科创联盟促进了知识和资源的共享,提高了科技创新和创业的效率和成果。
大学生创业者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楚雄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楚雄师范学院的学生社团组织。
本协会是由学生在团学工部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自愿组成的围绕创业展开活动的实践型社团。
第三条协会宗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铸就创业精英,振兴民族产业;立足创业,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技能,积累创业及实践经验为宗旨;以树立在校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自主意识、增强择业能力为指导思想;以“创业计划书”和“职业规划设计”为平台;以走进企业、贴近社会,真实感受创业与就业实践为特色。
提高学生的思维创新性和团队精神。
第四条协会理念:自强自立协作拼搏创新实践创业、诚信团结。
第五条协会目标:大学生创业者协会旨在高校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大学生在自身能力的基础上经营具有文化品位和科技含量的消费市场。
同时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创业素质和能力;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锻炼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大学生创业群体的沟通和交流。
并使大学生创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使大学生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以前,得到有效、先进的创业培训,实现大学生和社会之间的互动、知识的实用性转移。
第二章大学生创业者协会会训真诚服务,诚信待人,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第三章协会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一条社团主要部门:秘书部、策划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文体部。
第二条通过本协会认可的并得到批准的在校学生为协会的正式会员,并将有关资料交秘书部存档。
第三条社团机构组成:第四条各部职能会长(1名)1、负责制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会议;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5、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团结互助。
副会长(2名)1、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
2、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处理相关工作。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UNDERGRADUATE PIONEERS ASSOCIATIONOF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协会章程(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修订,2008年10月31日通过)目录第一章协会组织性质 (1)第二章会员 (2)第三章组织制度 (4)第四章工作管理制度 (5)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6)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7)第七章附则 (8)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是在时代的快速发展,适应社会的需求下,于2005年11月4日成立于贵州师范大学白云校区;是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而创办的自发性、群众性、社会实践型协会;是一个为会员提供创业机会和创业培训的学生社团组织。
由于高校扩招及市场劳动力的不断增加,使得劳动力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学生就业竞争激烈。
为了更好地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能力适应社会竞争,有必要在学校开展创业教育。
创业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宽阔的舞台,然而创业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过程,不能凭匹夫之勇和心血来潮,创业涉及许多知识,如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税收等知识。
学生虽然在学校进行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学习及技能训练,但是大学生创业最缺乏的是系统的创业教育,如果没有创业教育奠基,大学生仅凭这些知识和技能去创业还远不够。
所以,我们就要为本校学生提供这样的机会和平台,去创造未来。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国家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将在贵州师范大学校团委及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在挂靠单位贵州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支持下,勇往直前,不断开拓进取,将创业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者协会将不断努力成长,并积极配合学校及老师引导广大同学树立自己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我们将适应高校创业教育的形势,深化素质教育巩固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丰富社会实践经验,进行创业就业知识交流,培养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
退役军人创业联盟章程范本
退役军人创业联盟章程范本
10月27日下午,杭州市江干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联盟正式成立。
江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7个部门、36家联盟单位参加成立仪式。
江干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此次成立江干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联盟,主要目的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打造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线上+线下”“就业+创业”“培训+培养”的服务保障。
据了解,该联盟是杭州市首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联盟,将成为退役军人群体密切联系、加强联合、实现联动的一个纽带。
通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联盟”,江干区将推动院校、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与联盟结对共建,营造良好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并促进一批军创企业成长为行业领头羊,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退役军人创业者。
同时,着力打造“联盟”这一品牌,进一步扩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社会影响。
下一步,江干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联盟将把教育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扶持、心理疏导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将服务平台搭建好,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高保障低风险创业。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三通过社会调查,进行小规模创业实践活动,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大学生走向社会做好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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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本会名称:**县创业者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为响应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成立**县创业者联合会。
本会由**县民营企业管理局领导,**青年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心和支持促进青年创业事业人士自愿等组成的联合性、全县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资源整合,合作互助,抱团创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民营企业管理局、民间社团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市**县**镇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会员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或自行开展创业技术和技能培训;(三)举办管理论坛,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协助会员提高创业能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会员自主创业;(四)开展政策法律、项目、投融资、技术、人才及管理等咨询服务,为会员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五)创办会刊,开设协会网站,开展创业大赛、展会及专题讲座,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传播创业文化,促进全民创业科学有序发展;(六)开展企业理财咨询和财务策划服务;(七)挖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队伍的发展壮大;(八)举办会员间加深交流活动;(九)组织会员与其他商会、创业团体及创业青年交流合作,兴办实业。
(十)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一)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关注留守儿童、关注弱势群体等公益活动;(十二)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的创业激情和社会责任感,有自己的经营项目实体和准备创业人士;(四)个人会员是指在创业、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支持**创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推荐人推荐承诺;(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实体店牌匾或本会宣传物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在会员档案中除名。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会设理事会、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财务部,公益部、监事,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召开,由秘书长提出,理事会通过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订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1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候选人;(七)领导本会开展各项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大影响力;(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任期1年。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四)提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五)代表本会与业务主管单位、其它团体的联络;第二十六条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协助会长工作;(二)特殊情况下暂行会长职权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责:(一)起草年度工作和业务开展计划,交理事会审议;(二)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三)处理会长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监事1名,不设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本会组织部职责:1.对活动涉及的各项安排提出实施方案2.实施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讨论,或通过后执行3.单个活动中,活动的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负责和全部协调4.对活动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整理归档,在开理事会议时审议5.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建设工作6.负责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7.负责配合和协助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第三十二条本会宣传部职责:1.制定本会年度宣传计划和目的,交理事会审议讨论2.负责年度宣传计划的实施3.制定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交理事会审议讨论4.对宣传活动的全程负责5.负责总结宣传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交理事会审议6.负责本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7.负责本会形象和品牌的策划和建设第三十三条本会文艺部职责:1.制定年度文艺计划,报理事会审议2.负责制定单次文艺活动的实施方案,报理事会审议3.负责单次文艺活动的全程事项4.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交理事会审议5.配合和协调其它部门的工作6.负责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第三十四条本会公益部职责:1.代表本会与其它公益组织进行交流2.制定年度公益计划,报理事会审议3.负责单次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报理事会审议4.对单次公益活动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交理事会审议5.配合和协调其它部门的工作6.负责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第三十五条本会监事职责:本会理事、各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三)监督本会领导成员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四)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
有权提请常务理事会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审计;(五)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费标准须在10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不再担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暂无专职工作人员,没有工资、福利等支出。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章程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会员守则(起草中)第八章会员绩效考核第九章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会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