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和报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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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安全,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单位。

三、制度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1.1 每个部门应每季度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1.2 排查事故隐患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设施设备、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

1.3 排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必要时可借助相关专业机构的支持。

2. 事故隐患治理:2.1 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治理,按照问题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

2.2 治理时应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进和落实。

2.3 员工对发现的隐患也有义务进行提报,公司将对员工的有效提报给予奖励和激励。

3. 事故隐患上报:3.1 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2 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隐患的地点、性质、危害程度、整改意见等。

3.3 当隐患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高层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四、责任与执法措施:4.1 所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应履行好相关职责。

4.2 未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4.3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4.4 公司将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整改。

五、制度的执行:5.1 执行本制度应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5.2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培训员工有关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5.3 凡属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6.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6.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方面对具体事宜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而制定的。

通过统计、分析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开采等高风险行业,以及政府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的部门。

三、制度内容1. 排查治理要求:明确各单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包括排查周期、责任人、排查方法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2. 统计分析方法:明确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方法和指标体系,包括事故隐患数量统计、分类分析、趋势分析等。

3. 数据采集和统计:规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数据采集方式和频率,并确定负责统计分析的部门或人员。

4. 报告要求:明确制度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报送时间和报送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5. 分析报告的使用:规定分析报告的使用方式和范围,确保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析报告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

四、责任和监督1. 各单位负责制:明确各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2.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

3. 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违纪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违纪违规处理,包括记录警告、行政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对于本制度的内容要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各相关人员对制度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要组织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七、制度的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本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的紧密结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单位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隐患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每个部门、班组都应有明确的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人,负责排查所属区域的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

2. 事故隐患排查周期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局部的事故隐患排查,确保事故隐患的发现及时有效。

3. 事故隐患排查内容(1)危险源识别:对工厂、车间、办公区等场所进行全面的危险源识别,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评估,排查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如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3)作业环境检查: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包括通风、照明、防滑等;(4)安全监测: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5)危险物品管理:查看危险物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4. 事故隐患排查记录(1)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排查的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隐患情况等;(2)排查记录应及时上报至上级领导,并存档备查;(3)排查记录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

5. 事故隐患整改(1)根据排查记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2)整改措施应有合理的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3)整改完成后,进行验证并填写整改验收报告,交由上级领导审核。

6. 事故隐患上报制度(1)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2)上报方式可以通过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3)上报内容应详细描述事故隐患的位置、性质、危害程度等,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7. 事故隐患排查奖惩制度(1)对于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并上报事故隐患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于故意隐瞒事故隐患、不配合排查工作或造成事故后不报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范文(3篇)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范文(3篇)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范文一、引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有效的信息统计分析和及时的报送制度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

本文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合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范本,以便企业能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二、信息统计分析制度1. 隐患排查结果统计(1) 按照隐患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统计,如火灾隐患、施工安全隐患、电气设备隐患等。

(2) 统计隐患的数量,包括已整改和待整改的隐患数量。

(3) 统计隐患整改的及时率,即隐患发现后能及时整改的比例。

(4) 统计隐患整改的有效率,即隐患整改后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比例。

2. 隐患排查工作进展统计(1) 统计隐患排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和待完成的任务数量。

(2) 统计隐患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即已完成任务的时间占总任务时间的比例。

(3) 统计隐患排查工作的质量进展,即已完成任务中整改合格的比例。

3. 隐患整改情况统计(1) 统计已整改的隐患数量,包括主动整改和被动整改的数量。

(2) 统计隐患整改的及时率,即整改工作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比例。

(3) 统计隐患整改的有效率,即整改后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比例。

三、报送制度1. 隐患排查报送流程(1) 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由责任人将隐患排查报告整理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 报送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隐患整改情况等。

(3) 报送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报告或现场汇报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 隐患整改报送流程(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责任人将整改情况报告整理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 报送内容包括隐患整改的时间、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

(3) 报送形式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报告或现场汇报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 隐患整改验收报送流程(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专人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 报送内容包括隐患整改的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三篇)

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三篇)

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实施监管监察。

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负责部门内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单位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1页,共3页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的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第六条、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物资,并上报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版【标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正文】一、目的和依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旨在有效预防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相关法规法律和政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岗位、部门。

三、职责分工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监督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将隐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门。

4. 员工须配合安全生产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如实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1. 制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安全生产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2. 实施事故隐患排查。

各部门按照排查计划,组织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记录和整改,并安排责任人进行整改工作。

3. 上报隐患信息。

各部门将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信息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门,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整改措施和计划。

4. 处理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部门收到隐患上报后,负责进行核实并制定整改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并督促整改情况。

5. 完成整改并验收。

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完全排除。

安全生产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督促措施。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 执行方式:员工应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不得私自调整隐患排查计划和整改方案。

2. 监督机制:安全生产部门对各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整改要求。

3. 整改追踪:安全生产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追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安全生产部门应将本制度内容进行宣传,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排查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4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4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的安全,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单位。

三、制度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1.1 每个部门应每季度对其所辖区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

1.2 排查事故隐患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设施设备、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安全、职业卫生等方面。

1.3 排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必要时可借助相关专业机构的支持。

2. 事故隐患治理:2.1 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治理,按照问题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

2.2 治理时应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进和落实。

2.3 员工对发现的隐患也有义务进行提报,公司将对员工的有效提报给予奖励和激励。

3. 事故隐患上报:3.1 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2 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隐患的地点、性质、危害程度、整改意见等。

3.3 当隐患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向公司高层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四、责任与执法措施:4.1 所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应履行好相关职责。

4.2 未及时发现和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4.3 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4.4 公司将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和整改。

五、制度的执行:5.1 执行本制度应得到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支持。

5.2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培训员工有关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5.3 凡属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6.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6.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方面对具体事宜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报送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准确评估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从而保障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

下面将就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做好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稳定,保障员工安全生产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制度内容1.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的流程: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统计和分析的流程,并确定信息报送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2.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指标和分析方法:确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指标,包括隐患数量、类型、级别等,同时明确分析方法,如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区域分析等。

3.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要求:确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的时间要求、报送的范围和内容要求,明确报送的形式,如书面报告、电子报送等。

4.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和审核程序: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和审核程序,包括信息收集人、信息整理人、信息统计人、审核人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反馈和追踪处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反馈和追踪处理的程序,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三、制度实施步骤1.明确制度的责任人和具体实施机构,确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报送审核程序。

2.组织培训,使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熟悉制度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3.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评估隐患的数量和危害程度,为治理提供依据。

5.将统计分析的结果进行报送,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总信息并及时进行追踪处理。

6.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以确保制度的长期有效运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的控制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实业分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生产安全系统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等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由实业公司、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一定经济损失,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公司协调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或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或者工程量较小,需由各厂(车间)、相关业务部门限期解决的隐患。

生产安全隐患的种类主要分为。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受压容器、高处作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火灾、水害、安全防护装置中毒和窒息、泄漏、腐蚀、触电、坠落、容器内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特种设备和其它等。

第四条按照“企业负责、分级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集团公司负责a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业分公司负责a、b级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司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对重大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五条公司层面的主要职责是。

公司经理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技术副经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各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分管副职(项目部经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的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部负责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六条基层生产单位的主要职责。

厂长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厂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副厂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整改治理的组织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例(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例(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例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工厂、仓库等。

三、职责和义务1. 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相关部门和职能岗位负责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方案,并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4. 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工作。

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1. 制定排查计划1.1 安全生产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计划。

1.2 排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个区域、部门的情况,确保全面覆盖。

1.3 排查计划应明确具体的排查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2. 排查工作组织2.1 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职能岗位,组成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组。

2.2 工作组应设立组长,并明确责任和权限。

2.3 工作组应制定工作方案,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备。

3. 排查方法和要求3.1 工作组应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临时检查等方法,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3.2 排查要求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不遗漏任何隐患。

3.3 排查工作应加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重点排查。

4. 隐患识别和分类4.1 排查工作组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识别和分类,并编制详细的隐患清单。

4.2 隐患应按照危险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类结果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4.3 隐患清单应包括隐患的具体位置、描述、危害程度、整改措施等信息。

5. 隐患整改和治理5.1 排查工作组要对隐患清单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制定整改方案。

5.2 整改方案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信息。

4-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和报送管理制度

4-1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和报送管理制度

上海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GX/AQ-4-1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和报送管理制度A/Q版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2017年7月修订 2017年7月实行【十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及统计和报送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以及上海市政府,建设交通委等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规范和遏止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作业行为、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使用情况。

3.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3.2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带队每月一次全复盖的定期检查外,安全部门还需根据形势、气候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节后、不定期的检查。

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排,必须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或指令书,落实“三定”措施,并负责复查。

3.3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必须组织一次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1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类4.1.1事故隐患的定义: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考虑事故的起因,将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坍塌,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等等;根据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结合隐患排查的可操作性,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评估单位内的事故隐患情况,为事故预防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自查、自纠,及时排除或控制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和单位的安全健康。

该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区域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设备设施等。

二、统计、分析报告的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时间段、统计人员等基本信息。

2.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统计统计各部门和区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情况,包括排查时间、排查人员、排查结果等。

3.事故隐患情况分析根据排查结果,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包括隐患数量、隐患类型、隐患等级等,找出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和薄弱环节。

4.隐患治理措施统计统计已采取的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已处理的隐患数量、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等。

5.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统计统计已整改的事故隐患情况,包括已整改的隐患数量、整改时间、整改结果等。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根据统计和分析结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执行步骤1.确定统计对象确定需要统计的区域和部门,明确统计的具体范围。

2.制定排查治理方案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包括排查时间、组织人员、排查方法等。

3.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排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记录排查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4.整理和分析排查结果整理排查结果,将其记录到统计表格中,并进行分析。

5.制定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

6.落实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按照制定的措施和方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和整改工作。

7.监督检查和总结工作对治理措施和整改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整个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监督和考核机制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包括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估报告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是指通过对各类潜在风险和隐患进行综合评估、整改控制和持续监督,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为了保障安全和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统计分析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是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以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统计分析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搜集和整理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搜集和整理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治理效果评价等。

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数据库,方便信息的存储和查询。

2.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指标确定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指标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统计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既要满足日常的信息管理和决策分析需要,又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3.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方法为了对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需要建立相应的统计分析方法。

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分析、趋势分析等。

通过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揭示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4.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编制根据统计分析结果,编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告。

报告应包括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门和责任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报告的编制要客观、准确,切实反映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

二、报送制度为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共享和利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报送制度。

报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目标确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确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的目标和范围。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4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4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是一种组织和管理机制,用于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隐患的存在。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排查隐患: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这包括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人员等方面的检查,以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

2. 隐患治理:一旦发现隐患,机构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这可能涉及修复设备、更换材料、改进工作流程或加强员工培训等。

3. 上报制度:机构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上报制度,以便员工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隐患。

这可能包括设立专门的上报渠道、提供上报表格或实施匿名上报等。

4. 分级管理:应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将其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例如,对于高风险的隐患,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停工或紧急处理措施,而对于低风险的隐患,则可以采取日常巡查和监控等常规管理措施。

5. 督导和评估:机构应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进行定期的督导和评估。

这包括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估治理效果以及收集员工的反馈意见等。

根据评估结果,可以调整和改进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可能的伤害和损失。

这需要机构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所有员工的共同参与和配合。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2)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事故隐患排查的必要性、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的原则、具体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1.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通过对现场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安全隐患,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 保障员工安全:事故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排查和治理,会对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通过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可以避免由于隐患未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模板范本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和设施安全,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的发生,并建立健全的上报机制。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员工和相关设施。

二、责任和义务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上报。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隐患。

三、排查治理流程1. 排查计划编制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和季度的排查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2. 隐患排查部门负责人按照排查计划,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

排查需要使用科学的方法和专业的设备进行,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

3. 隐患整改发现隐患后,部门负责人需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隐患需要尽快消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整改前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4. 隐患记录和归档隐患整改完成后,部门负责人需要进行记录和归档。

记录应包括隐患的性质、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等信息,并确保相关文件完整保存。

四、上报制度1. 周期性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定期上报事故隐患的情况,包括已排查的隐患数量、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风险等。

上报周期为季度,上报内容需真实准确。

2. 重大隐患上报部门负责人在发现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需立即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确保他们的安全。

3. 上报内容和方式上报内容应包括隐患的性质、排查结果、整改措施和进度等信息。

上报方式可以通过口头报告、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五、监督和纪律1. 公司领导层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评估和改进。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参与情况和上报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理的能力,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上报,杜绝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生产经营的持续和稳定。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的所有岗位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四、责任和义务1. 上级组织部门负责制定排查治理计划和制度,并对下级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2. 下级单位负责制定和规范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向上级部门报告;3. 所有岗位人员应当积极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在发现隐患时立即上报;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

五、排查治理流程1. 制定排查治理计划:上级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制定排查治理计划,并将其通知下级单位;2. 确定排查治理责任人:各下级单位应当根据计划确定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明确其职责;3. 隐患排查:责任人应当按照计划组织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包括设备、场所、作业等方面的隐患;4. 隐患治理: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确保消除隐患;5. 上报和记录:责任人在治理完隐患后应当将治理情况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6. 审查和督导:上级组织部门应当对下级单位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审查和督导,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7. 整改措施:上级组织部门根据排查治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事故隐患上报制度1. 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上报: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员工应当立即上报给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2. 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收到上报后,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3. 上级组织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上级组织部门收到隐患报告后,应当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督导;4. 上级组织部门应当做好记录和评估:上级组织部门应当做好事故隐患上报的记录和评估,并及时发布通知,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的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范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一份针对企事业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为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依法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岗位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排查治理机构1. 本单位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组成。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制定和修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和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效果。

四、排查治理工作1. 每个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并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将发现的隐患分级处理。

一类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案调查,二类隐患应限期整改,三类隐患应及时整改。

3. 制定完善隐患治理措施和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隐患整改。

4. 组织内部隐患排查和外部专家评估相结合,并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验收。

五、上报制度1.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上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好处式上报事故隐患。

2.部门负责人收到隐患上报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隐患等级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3.整改措施应及时落实,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

4.事故隐患管控情况应定期进行汇报,隐患消除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处罚制度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上报、整改等行为,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于隐患治理不力的部门或个人,将采取相应的考核措施,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制度宣贯和培训1. 本单位将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理解并熟练掌握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范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本单位内所有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基本原则1.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单位领导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积极配合完成。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整改,防患于未然。

3. 依法治理,严格执法。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健全严格执法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 关键统计,科学分析。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制度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1)单位领导担任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全生产部门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3)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1)制定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

(2)组织隐患排查人员进行实地排查,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

(3)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等级划分、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排查结果进行情况通报和安排各相关部门进行隐患整改工作。

(5)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整改达标。

(6)对全年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形成报告。

3.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1)加强隐患排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台账和档案,记录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3)重点排查场所是高风险作业区域,如高处作业、明火作业、机械设备操作区域等。

(4)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5)制定奖惩制度,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发现并不报告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奖惩。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内容1. 排查工作情况统计(1)排查时间和地点(2)排查人员和组织机构(3)排查范围和时长2. 隐患情况统计(1)隐患种类和数量(2)隐患等级划分(3)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4)隐患整改措施和期限(5)隐患整改情况统计3. 隐患整改质量分析(1)整改是否达到标准要求(2)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分析(3)整改措施的可持续性分析4. 报告总结和建议(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和风险分析(2)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改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报告制度执行(1)制度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发布,并向全体员工宣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防范和控制企业内部的各种事故隐患,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所有员工、访客和其他进入公司场所的人员。

三、隐患的排查和治理1. 排查(1)每月进行一次综合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

(2)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治理(1)根据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2)落实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整治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四、隐患上报制度1. 上报内容(1)发现的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包括地点、原因、影响范围等。

(2)采取的紧急措施和处理结果。

2. 上报渠道(1)需立即上报的事故隐患,应直接向主管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报告。

(2)一般性的隐患应通过书面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3. 上报要求(1)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或延误。

(2)上报内容要准确、详细,并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3)在主管部门要求下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五、监督和处罚1. 监督(1)内部监督:质量安全部门和安全监控人员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外部监督: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2. 处罚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的个人和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2. 对于本制度所规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没有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和情形,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具体解释和处理。

以上即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制度范文,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一、学校应当每月、每季、每时段对学校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期向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报送统计分析材料;二、要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确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材料,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解决个性和共性问题,为推动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交通系统安全隐患报告与整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上级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并及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上报。

第四条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交通系统内所有安全生产管理领域。

第二章报告内容第六条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四级:特别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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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GX/AQ-4-1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统计和报送管理制度A/Q版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2017年7月修订 2017年7月实行【十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及统计和报送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以及上海市政府,建设交通委等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规范和遏止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长期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作业行为、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及使用情况。

3.职责3.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3.2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带队每月一次全复盖的定期检查外,安全部门还需根据形势、气候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节后、不定期的检查。

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排,必须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或指令书,落实“三定”措施,并负责复查。

3.3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必须组织一次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1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类4.1.1事故隐患的定义: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1.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考虑事故的起因,将事故隐患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坍塌,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等等;根据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结合隐患排查的可操作性,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为便于项目部实际操作,将一般和重大隐患作如下判定:4.1.2.1一般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通常因一般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失控造成的安全隐患判定为一般隐患;4.1.2.2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通常因重大危险源(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失控而又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4.2.安全隐患排查分类4.2.1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安全管理和现场实物两个方面,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施组和专项施工方案,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现场实物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其他等。

4.2.2安全隐患及危险源排查管理内容和重点4.2.2.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4.2.2.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4.2.2.3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4.2.2.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专家论证和执行情况;4.2.2.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4.2.2.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项目部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4.2.2.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4.3.按照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的要求,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4.3.1基坑支护及开挖:开挖深度大于3米后的作业的边坡稳定;微承压水、承压水土层挖土作业;围檩、支撑安装和拆除。

4.3.2模板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搭设(扣件式、门式、碗扣式)及拆除过程的整体稳定;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工具式模板的升降、吊装、移位。

4.3.3起重吊装工程:采用多机抬吊的吊装工程;临近架空线路吊装的作业;临近建筑物、人口密集区尤域、交通要道等吊装;多台塔机密集施工。

4.3.4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搭设拆除;工具式脚手架的升降、移位。

4.3.5拆除工程:多台机械同时进行的拆除工程;管道和压力容器的拆除;承重墙体和主梁的拆除;预应力结构切割。

4.3.6建筑幕墙的安装工程:紧固件和预埋件的安装;单元板及框架的安装。

4.3.7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吊装及高空合拢。

4.3.8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张拉施工、锚固端的切割处理。

4.3.9大型机械:(塔式起重机〔移动式、附着式〕拆装、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对主要部件的安装、加节、降节施工,移位、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及拆除的整体性稳定的施工。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5.1公司的排查治理要求5. 1.1检查企业内部,项目部等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现状是否进行分析,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是否到位;5.1.2检查企业内部的安全责任体系,监控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是否健全;5.1.3检查企业的安全技术应用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核制度,安全设施验收挂牌制度(包括施工令)及安全巡查制度;5.1.4检查企业的安全资金是否有效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落实,对违规违纪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罚是否落实。

5.2项目部排查治理要求5.2.1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现状进行分析,重点针对大型机械施工,重大危险源,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5.2.2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5.2.3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教训教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5.2.4安全措施的策划,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监控及挂牌制度落实;5.2.5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体检制度的落实;5.2.6对“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作业的处罚,曝光制度的落实;5.2.7工地安全的周检查,月评分,季汇总和日巡查制度的落实;5.2.8危险作业的旁站监控制度的落实;5.2.9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销号及安全奖惩制度的落实;5.2.10各项目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按规定按时上报,施工现场应保留相关的隐患排查记录,整改记录等。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报送制度依据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同时为掌握各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报送制度。

6.1.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项目部均应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

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负责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和解决个性跟共性问题识别宜列入企业治理计划的多发或重大隐患,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6.2.明确信息统计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中的“一般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通常因一般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失控造成的安全隐患判定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通常因重大危险源(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失控而又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工治理,且已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

6.3. 统计和报送工作要求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工地应针对现场施工的特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情况,并于每季度(即3,6,9,12月)的25号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详见沪安质监[2008]042号附表1)上报公司安全部,同时报送工地受监安监站。

6.4.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导并督促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工地隐患排查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发现多发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应全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治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5.公司施工管理部应将所属总承包工地的隐患排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详见沪安质监[2008]042号附表2),于每季度(即3,6,9,12月的30日前)报上级相关部门。

6.6项目部及施工管理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和情况通报工作,每季度末在报表上报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给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利于建立和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安全隐患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施工安全。

7.附则公司安委会每年一次对本年度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性进行检查和评估,若通过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将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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