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
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导言: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是教育部门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代课是指教师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由其他教师代替完成自己的授课任务。
旨在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任务和时间,保证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
一、制定背景: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为了解决教师工作负荷过重的问题。
当前,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学校教学任务的增加,教师在教学工作中面临的压力也随之增加。
为了让教师能够更好地专注于教学,减轻其教学负担,教育部门积极探索并制定了相关的代课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的主要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公平意味着每位教师应有平等的代课机会,不论职称、年龄、性别等因素。
公正强调代课任务的分配应符合教师个人特长与学科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公开要求学校将代课的安排和相关信息向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公示。
三、代课范围: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规定了代课的范围,包括教师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时,由其他教师代课;教师因公务、培训等需要离校时,由其他教师代课;教师因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到校时,由其他教师代课。
同时,代课管理办法还规定了教师代课的时间和持续期限。
四、代课安排: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规定了代课的安排方式。
学校应根据教师的教学特长和学科需求,合理安排代课教师的选聘和调配。
代课安排应及时通知代课教师,并提供相关的教学材料和教学计划给予支持。
五、代课评价: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强调对代课教师进行评价。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代课评价机制,对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为教师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
六、补课安排: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还对代课补课进行了规定。
代课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课堂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安排。
同时,学校应确保代课补课的质量,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提高学习效果。
七、代课教师培训:学校教师代课管理办法提倡代课教师接受培训。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
教师任用及管理制度一、总则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教师的选拔、聘任和管理直接关系到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为了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二、教师选拔条件1.具备相应的教育专业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4.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有较强的课堂授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师聘用程序1.教师招聘需经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和资格审核过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3.学校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应将其相关信息报备到教育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认证;4.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教师管理制度1.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2.建立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师德师风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3.对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和指导,帮助教师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4.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表现良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警告和培训;5.对违反教育教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教师,严肃处理,并纳入教育系统黑名单。
五、教师权利保障1.教师享有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晋升的权利;2.教师享有工作调整、假期休息和福利待遇的权利;3.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有权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解决建议,并得到及时反馈;4.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对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个人成长进行记录和评价。
六、教师管理改进1.建立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开展教师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3.建立教师课堂观摩和互动教学评估制度,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和提高;4.建立教师定期答辩和交流制度,对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专业成果进行评审和分享。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文件,旨在规范教师聘用程序,提高教师岗位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从五个角度对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提出建议改进之处。
一、背景和意义中小学教师是培养青少年成长的重要角色,而教师岗位的聘用则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升。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教师聘用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保障教师职业发展的权益。
二、聘用程序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教师岗位聘用程序包括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环节。
这一程序旨在确保教师岗位的公正和透明。
然而,目前招聘公告发布渠道有限,导致一些教师无法及时获取信息;同时,资格审查和复审过程缺乏一致性和规范性。
因此,建议加强招聘公告的宣传渠道和透明度,明确资格审查和复审的标准和流程。
三、考核标准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标准,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认可度、综合素质等。
这一点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要求有着明确的界定。
然而,目前对教师岗位的考核主要依赖面试环节,缺乏全面考察教师素质的手段。
因此,建议在考核标准中引入教学观摩和教学案例分析等环节,综合评估教师的能力和潜力。
四、师德师风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强调师德师风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素养。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然而,目前对师德师风的评价主要依靠面试官的主观判断,缺乏客观性。
因此,建议引入师德考核的多元评价机制,例如学生和家长的评价。
五、特殊教育岗位管理办法中对特殊教育岗位的聘用也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背景要求。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特殊教育岗位的专业化水平。
然而,目前特殊教育岗位的招聘和岗位开设还相对滞后,导致特殊教育师资的匮乏。
因此,建议增加特殊教育岗位的招聘计划和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的供给量。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在教师聘用中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模版(三篇)
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教职工的聘用程序,明确聘用条件和程序,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学教职工的聘任、续聘、转正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教职工聘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吸引和选拔优秀的教育人才。
第四条本办法由小学校长、教师代表、教育局代表等相关人员共同制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聘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六条小学教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拥有相关教育专业的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三)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四)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五)身体健康,符合教职工体检标准;(六)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第七条聘用小学教职工应当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教学能力、研究和创新能力以及工作态度和事业发展意愿。
第八条小学教师聘用工作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确保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聘用计划,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聘用程序包括发布聘用需求、资格审查、面试选拔、体检、试教等环节。
第十一条发布聘用需求:学校根据需要和计划,发布聘用需求,明确所需教职工的数量和专业背景。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并按照规定向报名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第十三条面试选拔: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安排进行面试,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教学能力、思维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环节可以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演示、教育教学理论考察等。
第十四条体检: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五条试教: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试教,学校根据试教表现、教学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其他材料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中小学代课教师是中小学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他们在学校教学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教学任务。
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中小学代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帮助。
一、聘用条件1.教育背景要求:中小学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拥有相关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2.教学能力要求:代课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能够胜任所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
3.经验要求: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
4.相关证书:代课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确保代课教师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二、聘用程序1.招聘公告:学校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发布代课教师的招聘公告,明确代课教师的招聘条件和要求。
2.应聘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应聘者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学能力。
3.面试评定: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评定,考察其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4.聘用签约:对通过面试评定的应聘者进行聘用签约,明确其代课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签订书面合同。
三、管理措施1.教学监督:学校应当加强对代课教师的教学监督,确保代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2.班级管理:代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班级纪律,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3.教学评估:对代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4.培训提升:学校应当开展代课教师的培训和提升工作,提高代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以上就是对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探讨,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健全的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制度,为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聘请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聘请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学校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精神,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按劳付酬,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岗位需求,学科统筹原则;(四)确保教学,精简高效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条聘请代课教师范围:学期末编制下学期任课安排后,在职教师无法完成授课任务情况下,可在省内外进行选聘。
第三条聘请代课教师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好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有为人民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和本领。
(四)善于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五)聘请代课教师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原则要求学历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课教师按实际情况决定)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中文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教学工作。
5、聘请代课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学校所需专业教师的专业一致,或者是相近专业。
第四条所聘请代课教师的思想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和资格审核由学校教师考核小组负责。
第五条聘请代课教师的考核方法主要有面试、试讲、资格审查。
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决定后聘请。
第六条聘请代课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一)中专班授课:高级职称20元/学时,中级职称18元/学时,初级职称15元/学时。
当年毕业的专科生10元/学时,本科生12元/学时。
(二)专科班授课:高级职称25元/学时,中级职称20元/学时,初级职称18元/学时。
(三)本科班授课:高级职称30元/学时,中级职称25元/学时,初级职称20元/学时。
聘请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中专以上,授课能力、技能水平经考核能够胜任实训、实习指导课。
小学代课工作制度汇编
小学代课工作制度汇编一、代课教师基本制度1.1 代课教师定义代课教师是指在学校教师因病、产假、婚假、事假等原因暂时不能上课时,由学校临时聘请的教师,负责完成因病、产假、婚假、事假等原因暂时不能上课的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1.2 代课教师职责(1)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离校,不迟到、不早退。
(3)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积极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3 代课教师选拔与聘用(1)学校在选拔代课教师时,应注重其教育教学能力,优先考虑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2)代课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学期或学年,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代课教师一经聘用,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代课教师教学工作制度2.1 教学计划与教材代课教师应认真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按照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如有需要,可适当调整教学进度,但需征得学校同意。
2.2 课堂教学(1)代课教师应按时上课,提前准备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2)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
(3)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给予学生个性化的指导。
(4)注重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3 作业与辅导(1)代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布置适量作业,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2)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反馈,纠正错误,提高教学质量。
(3)针对学生的疑问,代课教师应耐心解答,提供辅导,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2.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1)学校应定期对代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估,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代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三、代课教师管理与激励制度3.1 管理与培训(1)学校应加强对代课教师的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篇: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小学代课教师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我乡还需部分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也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了公开、公平吸收优秀代课教师来我校共谋发展,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本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中专以上学历,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一定特长。
4、身体健康,有一年以上任教小学经历。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表,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
二、代课教师职责: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进程表认真备课,认真授课。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3、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种媒体教学手段。
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服从学校安排。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各一份,由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3、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
4、代课教师经聘任后,如超度带生、违规违纪、教学态度差,教学纪律、家长反映强烈,同事关系紧张,教学质量不能保证,经指出仍无改进,学校有权随时无条件解聘、撤换。
5、本学年内有无论文、案例等获奖、发表,无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当年解聘。
当年解聘。
6、年终奖与考核结构挂钩。
2010-9-1第二篇:代课教师代课教师“难告别” 坚守甘肃山区数十载(图)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5日 2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分享到:44岁的代课教师李宝琴坚守甘肃定西市山区一所乡村小学二十余载,条件艰苦的这里难留人才,她依然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教师配备与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配备与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流砥柱,优秀的教师队伍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师配备与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教师招聘、师资培训、任用报酬与职称评审、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展开探讨。
二、教师招聘教师招聘是构建优秀师资队伍的重要环节。
首先,学校应通过公开招聘、招聘网站等多个途径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教师申请岗位。
其次,应建立科学的招聘程序,包括资格审核、面试、试讲等环节,确保选拔出的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
同时,还应加强对教师的背景调查,提高招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师资培训教师是知识的传递者和引路人,培养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培训的关键。
学校应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形式,如研讨会、讲座、教学观摩等,让教师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
此外,还可以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究,促进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任用报酬与职称评审任用报酬与职称评审是激励教师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首先,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薪酬制度,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教师的薪资水平,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工作满意度。
其次,学校应建立公正的职称评审制度,通过评审,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底线,对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学校应注重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加强师德教育,引导教师依法办事、坚守教育伦理,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师关系,构建和谐的教师团队。
六、管理与督导教师配备与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科学的管理与督导机制。
管理者应确保教师工作的公平公正,捕捉教师的需求和问题,在及时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
同时,学校应加强教师督导,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推动教师队伍的持续进步。
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任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一、聘用范围和条件本校根据教师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了任课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办法,以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正常运行。
任课教师的聘用范围主要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1. 专职教师的条件(1)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学位。
(2)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3)有良好的教学与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开展教学工作。
(4)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能够履行教师职责。
2. 兼职教师的条件(1)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
(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专职教师的工作。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职责意识。
二、聘用程序1. 专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根据需求发布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薪酬待遇等。
(2)面试评估:学校组织面试评估,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和教学能力评估。
(3)综合考评:学校综合考虑面试表现、教学经验、学历学位等因素,确定拟聘用人员。
(4)体检与资格证查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入职体检,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
(5)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拟聘用的专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学校根据需求发布兼职教师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条件、薪酬待遇等。
(2)简历筛选:学校对投递的兼职教师简历进行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面试评估:学校组织面试评估,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和教学能力评估。
(4)资格审核:学校核实候选人的相关资格证明和教学经验。
(5)签订聘用协议: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兼职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或一个学年。
三、教师管理任课教师在校内的职责和权益受到学校的管理和保障。
学校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勤、奖惩等方面进行管理。
1. 教学质量管理(1)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提供改进机会和培训。
(2)教学督导:学校安排专业教师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督导,提供指导和建议。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篇
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篇中小学代课教师聘请与管理办法(1)实行范围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为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体制,强化县级兼顾管理中小学教师队伍职能,各地可将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同步纳入管理改革范围。
(2)主要内容1.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
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根据生源变化定期核定本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量。
对学生范围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依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对确需保存但范围偏小、班级学生人数不足5人的学校和教学点,可采取1班1师包班的办法配备教师;对农村小范围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要采取“1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以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根据配置教师。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依照班额、生源和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剂,并报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行。
组织人社部门及时编制年度人员计划,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时间聘请编外教师;严禁以任何情势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
中小学编制确有充裕的,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编委同意后,可调解至公办幼儿园兼顾使用;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情势“吃空饷”;严禁中小学校使用编外代课教师。
切实解决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部份学校师生比严重倒挂、小范围和空壳学校人浮于事等问题。
对因布局调剂或学生人数减少,现有教师队伍充裕的县(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充裕人员的集中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转岗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2.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各类岗位数,并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剂岗位数量。
小学教职工聘用与管理办法
小学教职工聘用与管理办法一、综述小学教职工是学校中至关重要的一支力量,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小学教职工的聘用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小学教职工聘用与管理办法》。
二、聘用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小学教职工的聘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操纵、介入聘用决策过程。
2. 能力优先原则:小学教职工的聘用应以其教育教学能力和道德修养为首要考量,确保教职工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三、聘用程序1. 招聘计划确定: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制定小学教职工招聘计划。
2. 招聘公告发布: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发布小学教职工招聘公告,包括招聘岗位、聘用条件、报名时间、面试时间等内容。
3. 笔试面试:报名合格的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由专业评委进行评分,确定最终的考核结果。
4. 聘用决策: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最终聘用名单。
5. 签订合同:学校与被聘用教职工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双方权责,确保聘用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用条件1. 基本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2. 其他条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团队合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五、管理措施1. 评估考核:学校对小学教职工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估、道德修养评估和工作表现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2. 奖惩措施: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工作出色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培训提升:学校提供教育教学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提升教职工的专业水平。
4. 家校合作:学校与家长积极沟通合作,配合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六、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的任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学校的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其聘用合同。
七、附则本《小学教职工聘用与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聘用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确保小学教职工聘用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小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2024)
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2024)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精选篇1 一、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教育幼儿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关心。
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坚持积极正面教育,做到为人师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或恐吓、讽刺、挖苦幼儿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对幼儿不歧视、不偏爱,一视同仁,要注意幼儿的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认真做好并执行教学计划,每天要精心准备好课,上好课,确保教学质量。
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发展。
三、尊重家长,相互信任。
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对自己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商讨符合幼儿特点和个体差异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
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保教质量。
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如有事情事先声明。
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幼儿园。
上班时间安心、专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对工作要热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六、教师在园期间要拥有健康向上的心态,举止大方,仪表端正,穿着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有教师风度。
谈吐文雅,礼貌待人。
不讲有损教师形象的话,不做有任何有失教师礼仪的举止,反对行为粗暴、出言不逊。
七、同事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不传闲话,不恶意对人。
相互团结,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发挥才干。
提倡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强调交流合作,反对个人主义。
服从工作需要,听从安排,不拈轻怕重、讨价还价。
提倡严以律己,反对自由放任的不良习气。
八、保持园所环境清洁,将各种用品存放在固定地方,用完后能及时归还原处。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
代课教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补充,是学校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公平、公开吸纳优秀教师来我校共谋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代课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代课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为代课教师营造施展才华的环境,以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献身教育,对教育事业怀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
2、自身休养好,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都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熟悉新课程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中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团队精神强,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
5、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还必须具备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三、代课教师的职责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4、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6、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积累自己的教学资料,及时总结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历进修和继续教育,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质量。
四、代课教师的管理1、聘任代课教师应严格按程序进行⑴应聘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填写应聘表。
由教务处初步确定人选,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汇总。
⑵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试讲、能力测试、择优推荐,将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汇总。
⑶由行政办公会议或校务扩大会议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学校代课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代课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代课教师(以下简称“代课教师”),以及学校在代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代课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对代课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代课教师选拔、培训、考核、激励和退出机制。
第二章代课教师选拔与任用第五条代课教师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代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3.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5.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第七条代课教师选拔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要求;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3. 学校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4. 学校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代课教师名单;5. 学校与拟聘代课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对拟聘代课教师进行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第三章代课教师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对代课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等。
第十条学校建立代课教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态度和纪律;2. 教学内容和方法;3. 教学效果;4. 教学态度和团队合作;5. 教学研究能力。
第十一条代课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学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代课教师待遇与激励第十二条代课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本办法依《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离岗代课教师,是指曾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全部时间任教学任务并非因自身违反《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动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前离岗的代课教师。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为每一位申请补偿并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离岗代课教师建立档案。
第五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补偿主要包含经济补偿与社会养老保险补偿。
第六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七条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一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第八条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
第九条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
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第十条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由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15年。
第十一条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偿。
第十二条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和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
第十四条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
第十五条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当月的基本养老金。
第十六条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按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
第十七条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
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可根据各省人均GDP差异,设置几个水平)分摊。
第十九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符合《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者可根据学校用人需要,按照《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第二十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中有特殊困难的,由各级教育部门调查上报,作为政府救济对象,在社会救助金中列专项进行重点救助。
第二十一条对于离岗代课教师,经其本人书面申请,可参加当地就业部门开展的各种类型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资金从再就业的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二条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代课教师福利基金,用于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健、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丧葬等开支,使老弱病残代课教师的生活得到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各级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时,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离岗民办教师问题可参照本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得由市一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制定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教师编制一直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编制改革的话题更是不断,众说纷纭。
有人甚至断言,事业单位改革要在2020年完成,中小学教师也将在2020
年取消编制。
其实,这些都是对于事业单位改革和编制改革的误解。
教师编制取消的,不是中小学教师,而是大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的编制不但不会取消,还会因为二胎政策等社会因素,增加教师编制,办法就是从事业单位改革中,将取消编制空出来的编制,周转到教育部门。
这些,我们从年初发布的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可以看得清楚明白。
编制不会取消,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编制管理。
但在实际中,我们看到很多学校都还存在着不少顶岗的代课教师。
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因为,教师编制不是一下子就编满的,学校所需教师数量是动态的。
比如,有教师要出国考察培训,有的女教师休产假,有的老师生病不能正常上班,等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学校教师缺额。
对于教师缺额怎么解决?一直以来,都是学校层面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缺人就找,不缺人时就辞退。
这种方法,导致很多问题,首先,最大的问题,就是代课教师跟正式教师待遇差距太大,代课教师极为不满,影响其工作情绪和积极性。
其次,缺少契约管理,聘用没有合同,辞退时容易产生劳动纠纷。
对于这些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各地做法都差不多,但是都找不到明确的政策依据。
作为学校来说,也是无奈之举,岗位上总要有人的,还能怎么办?找人顶岗是必然的选择。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近期,山东省发布了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对于教师队伍建设,里面的一些举措可圈可点,切合实际。
特别是对于代课教师问题,终于在政策上进行了规定,这真的是一大进步。
请看一下原文:
看到了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因培训、病休、生育等等造成的教师临时性缺员,严禁中小学自行聘用代课教师。
这确实是一条好路子,一个好办法,对代课教师的聘用进行了规范。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时就有合同,按照合同办事就可以了。
这样聘用的代课教师,待遇跟正式教师相差不会太大,也解决了代课教师待遇过低问题。
看来,代课教师还会存在的,只要有临时性缺员,就会有代课教师,但是,聘用规范了,待遇得到解决了,这对于学校,对于代课教师,可以说都是福音。
根据学校情况和工作需要,我校需聘请部分代课教师。
代课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为加强代课教师的管理,激发代课教师工作热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代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的管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合格证。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特长,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代课教师职责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严格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备课、授课。
2、按课程标准定期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
3、积极开展课外辅导,认真辅导后进生。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媒体教学手段。
注重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
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6、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
三、代课教师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1、代课教师经学校考核聘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责任状;
由代课教师本人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学校备案。
2、代课教师由学校按月发放代课工资,同时按学校有关方案和要求发放相应的津补贴。
3、代课教师享受学校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担任语数学科教学的按学校期末质量量化方案计算奖金,非语数学科的(含学前班)享受学校基本奖励。
4、代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按代课工资总额÷30×请假天数扣当月代课工资。
发放期末质量奖时,也按此标准扣质量奖,一期内请病事假达20天的不享受该期期末质量奖。
5、代课教师未认真履行教学常规时按下列办法予以处罚:
①未按要求备课,每缺一节扣5元。
②无教案进课堂每节次扣10元。
③不认真写教案或无教案进课堂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予以解聘。
6、代课教师一期内请病事假达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不再予以聘用。
7、代课教师在合同期内,凡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另按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