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界别发挥作用积极性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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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界别发挥作用积极性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1941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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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1941号提案内容
2012-02-24
案由:关于提高界别发挥作用积极性的提案
提案人:方工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全国政协办公厅办理
主题词:政协统战
贾庆林主席在今年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条,是在完善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机制方面,并提出了“把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自身建设的目标”的要求。
界别是政协组织的基本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协参政议政的效果,所以贾主席的要求非常重要。
为落实贾主席的要求,应该使政协常委会与界别两方面的工作的积极性结合起来,在政协换届之初,各界别就有人负责从做好一届工作着眼,考虑对工作的组织和安排,并能够在工作中经常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质量。
为此提议:
一、设立领导界别活动的长期机制。
界别在第一次会议时就应选举成立领导小组一类的组织,如果界别分组,则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各组组长。
上述成员不宜每次会议都改选,而应该任职五次会议始终。
这样可以专门考虑和组织界别活动,以避免形成临时思想,短期效应。
二、建立界别总结本届工作的制度。
在本届政协换届之前,由各界别分别组织力量,对本届政协内本界别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客观分析发挥作用的成绩、经验、不足、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提供给下届政协的界别借鉴。
上届的工作经验,对下届新成员组成的界别学习和利用上届的工作资源、兴利除弊、少走弯路、更好履职会起到促进作用。
建立这项制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界别及界别领导小组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创造性。
1941号提案复文
2012-02-24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2011年8月10日以政全厅字〔2011〕98号文函复:
方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界别发挥作用积极性的提案》收悉。
您在提案中就如何建立发挥界别作用的长效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很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政协办公厅对此很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是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规定的,也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优势所在。
充分发挥界别作用,是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人民政协“五位一体”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
全国政协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把发挥政协界别作用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结合起来,以各专门委员会为主要依托,在例会、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行职能的各项经常性工作中,注重突出界别特点,整合界别优势,畅通界别渠道,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界别活动,进一步夯实了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组织基础,为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和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如何探索界别活动的有效形式和新方法、新途径,需要不断思考并加以改进。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领导界别活动长效机制等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界别活动的有效载体和形式,推进界别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我们在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全国政协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逐步完善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和界别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研究并进一步合理设置界别”。
同时,我们将会同各专门委员会作进一步的研究,并在工作中积极加以吸收。
目前许多地方政协探索在专门委员会框架内建立界别活动小组,由专委会统一安排界别小组开展活动,既不会带来政协机构的大幅调整,也有利于界别小组更有效地开展工作,这一做法值得很好地研究总结。
感谢您对政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