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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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要求规范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居民的出行便利,还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形象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城市道路的设计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其安全性、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一、道路分类与分级城市道路通常根据其在城市交通中的地位、功能和交通流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和分级。

常见的分类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快速路主要为城市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设计车速较高,通常设有中央分隔带,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主干路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交通干道,承担着较大的交通流量,一般为双向四车道或更多。

次干路起到集散交通的作用,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城市干道网。

支路则主要服务于局部地区,解决居民出行和短距离交通。

不同等级的道路在设计上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车道宽度、道路红线宽度、设计车速等。

二、设计车速设计车速是城市道路设计的重要参数之一,它直接影响到道路的线性、横断面布置和交通安全。

设计车速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功能、交通流量以及沿线地形、地物等条件综合确定。

快速路的设计车速一般在 60 100 公里/小时;主干路为 40 60 公里/小时;次干路为 30 50 公里/小时;支路为 20 40 公里/小时。

在实际设计中,要充分考虑道路的服务对象和交通需求,避免车速过高或过低,以保证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三、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是指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的剖面,它由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分隔带等组成。

车行道宽度应根据设计车型、交通流量和设计车速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小型汽车专用道宽度为 35 米,大型车或混合车道宽度为 375 米。

人行道的宽度要满足行人通行的需求,一般不少于 15 米,在商业繁华地区或人流量大的区域应适当加宽。

绿化带不仅能够美化环境,还能起到分隔交通、降噪防尘的作用。

分隔带可以分为中央分隔带和侧分带,其宽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此外,横断面的布置还要考虑道路的排水要求,设置合适的坡度和排水设施。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1 道路⼏何设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的使⽤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

⼤城市应采⽤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II级标准;⼩城市应采⽤III级标准。

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

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化街等。

经技术经济⽐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

顶⾓抹⾓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致。

最⼩净⾼见表2.4.1。

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路为20a,次⼲路为15a;⽀路为10~15a。

(代表年)2.5.2路⾯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沥青混凝⼟路⾯,沥青碎⽯路⾯与沥青贯⼊式碎(砾)⽯路⾯为15a。

⽀路修筑沥青混凝⼟等⾼级路⾯时,可采⽤10a。

三、沥青表⾯处治路⾯为8a。

四、粒料路⾯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道宽度必须满⾜⾏⼈通⾏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最⼩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于表5.1.3中不设超⾼最⼩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

5.1.9圆曲线半径⼩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5.1.11视距的规定如下:⼀、道路平⾯、纵断⾯上的停车视距应⼤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

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计算。

⼆、车⾏道上对向⾏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会车视距。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CJJ 372012【一】1. 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文档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范本。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提高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各个环节,包括道路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

1.3 参考标准本文档参考了以下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2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规范(2014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规范(2015年版)1.4 文档结构本文档共分为以下章节:- 城市道路选线与布局- 城市道路纵横断面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 城市道路施工与验收2. 城市道路选线与布局2.1 道路选线原则2.1.1 尽量避开敏感区域2.1.2 充分考虑交通流量2.1.3 充分考虑地形地貌2.2 道路布局要求2.2.1 车道设置2.2.2 人行道设置2.2.3 车辆停车设置3. 城市道路纵横断面设计3.1.1 车道宽度3.1.2 车道减速带3.1.3 车道分隔带3.2 人行道设计要求3.2.1 人行道宽度3.2.2 人行道减速带3.2.3 人行道斜坡3.3 路缘石与排水沟设计要求3.3.1 路缘石设置3.3.2 排水沟设置4.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4.1 交通标志设计要求4.1.1 速限标志4.1.2 禁止标志4.1.3 指示标志4.2 交通标线设计要求4.2.2 人行道线设计4.2.3 十字路口标线设计5. 城市道路排水设计5.1 排水系统设计要求5.1.1 排水管道5.1.2 雨水收集设施5.2 排水沟设计要求5.2.1 排水沟类型5.2.2 排水沟尺寸5.2.3 排水沟材料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6.1 照明设施布置要求6.1.1 照明灯具类型6.1.2 照明灯具高度6.2 照明设施功率要求6.2.1 照明灯具功率6.2.2 照明设施能效7.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7.1 绿化带设置要求7.1.1 绿化带宽度7.1.2 绿化带植物选择7.2 绿化设施设置要求7.2.1 花坛设置7.2.2 绿化带配套设施8. 城市道路施工与验收8.1 施工过程管理要求8.1.1 施工方案编制8.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8.2 验收标准要求8.2.1 道路平整度验收8.2.2 交通标志标线验收8.2.3 绿化设施验收【二】1. 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文档提供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修订版)的范本,用于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以保证道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性。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

都市道路绿化与设计标准(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1总那么1.0.1为发扬道路绿化在改善都市生态环境和丰富都市景瞧中的作用,防止绿化碍事交通平安,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设计标准化,提高道路绿化设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都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全然原那么:1.0.3.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修建道路时;宜保持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卫;1.0.3.6道路绿地应依据需要配备浇灌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都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道路绿化与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2术语2.0.1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能够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0.5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0.6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0.7中心岛绿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道路设计规范

道路设计规范

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道路分类与分级第2.1.1条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一、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过程中,根据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交通需求,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旨在保障道路安全、提高交通效率、改善交通环境,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道路布局和设计原则1. 道路布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合理布局交叉口、车道、人行道等交通设施。

2. 设计应考虑道路功能和使用需求,包括交通流量、车速、交通组织等。

3. 考虑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需求,设计应充分考虑人行道、人行过街设施、非机动车道等。

二、交叉口设计1. 交叉口设计应满足不同类型车辆的通行要求,合理设置控制信号、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

2. 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合理设置人行过街设施、盲道等。

3. 不同级别交叉口设置、类型的交叉口流量分配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车道规划和设计1. 车道设计应根据交通组织方案和交通量预测,合理设置车道数目、宽度等。

2. 设计中应考虑到车辆行驶速度、通行能力、转弯半径等要素。

3. 考虑道路安全,合理设置车道标线、转弯箭头、交通信号等。

四、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设计1. 人行道宽度应根据人口密度、通行需求、行人流量和功能需求确定。

2. 非机动车道宽度应根据交通量、速度和通行需求确定。

3. 设计中应合理设置人行道标线、交叉口设施、非机动车道标识等。

五、道路设施和标识1. 设计中要设置合理的道路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等,保证交通安全和通畅。

2. 设计中应考虑到道路付费设施、路灯、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

3. 考虑到道路环境美化,设计中应合理设置绿化、景观和道路装饰等。

六、道路排水和照明设计1. 设计中应考虑道路排水系统的设计,防止道路积水和雨水倒灌。

2. 设计中应考虑道路照明系统的设计,保证夜间交通安全。

七、施工和维护要求1. 施工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2. 道路竣工后,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道路的安全和整洁。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以下是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内容:一、设计标准1. 道路等级划分: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交通流量确定道路的等级,包括快速道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2. 车行道宽度:不同道路等级对车行道的宽度有不同要求,包括车道宽度、道路标线宽度和车行道交通设施设置。

3. 步行道和人行过街设施:合理设置步行道和人行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4. 公交车道和站点设置:对主要道路设置专用公交车道和公交站点,提高公共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5. 路口设计:设计合理的路口几何形状、信号灯控制和交通标志标线,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

6. 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雨水口,确保道路排水畅通。

二、施工规范1. 道路基层处理:进行适当的土方平整和夯实,为上层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

2. 道路材料选用:选择符合标准的道路材料,包括路面材料、路基材料和路肩材料等。

3. 道路标线和交通设施施工: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道路标线和交通设施的施工,确保其清晰、准确和持久。

4. 道路绿化和景观设计:在道路两侧进行适当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质量。

5. 设施配套完善:在道路两侧设置合适的交通设施,包括路灯、交通信号灯、指示牌等,提供便利和安全。

三、安全规范1. 交通安全设施: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引导车辆和行人正确行驶和通行。

2. 交通事故分析与预防:对已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施工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道路建设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环保规范1. 道路周边环境保护:保护和改善道路周边的自然环境,减少对周边土地、水体和空气的污染。

2. 治理交通噪声:在道路设计和施工时考虑降低交通噪声的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 节能减排: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建材和设备,减少城市道路的能耗和污染。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对于道路的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范。

以下为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一般要求:
1. 道路布局规范:道路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要求进行设置,满足交通需求的同时,兼顾城市美观、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道路宽度规范:根据道路的功能、交通量和建筑密度等因素确定道路的宽度,确保道路的交通流畅和安全。

3. 路段划分规范:道路应划分为行车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不同功能的区域,保障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

4. 路面材料规范:根据道路的使用需求和交通量,选择适宜的路面材料,确保道路的耐久性和舒适性。

5. 路灯设置规范:道路应合理布置路灯,提供足够的照明,保障行车人员和行人的安全。

6. 道路交叉口规范:交叉口的布置应合理,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7. 设施设置规范:道路沿线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红绿灯、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提供清晰的交通指示和导航。

8. 环境绿化规范:道路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增加城市景观和空
气质量,提供良好的行车和步行环境。

9. 防护设施规范:对于高速公路、大桥和隧道等特殊区段,需设置防护设施,确保行车安全和减轻事故的损失。

10. 道路施工规范:对于道路的施工过程,需遵循相应的施工规范,确保道路质量和工期的达到预期目标。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对于城市的交通运输系统和城市形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因此,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道路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02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

202 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 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 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 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 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 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 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 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 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 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 民出行时耗。 1.0.9 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3 公共交通车站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 3.3.1 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
公共交通方式 公共汽车与电车 公共汽车大站快车
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
市区线(m) 500—800 1500—2000 800—1000 1000—1200
表 3.3.1 郊区线(m) 800—1000 1500—2500 1000—1500 1500—2000
居民出行采用步行、骑车、乘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方式,由这些方式 分别承担出行量在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2.0.16 交通需求管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优化都市用地布局, 提高都市旳运转效能, 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旳交通条件,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全国各类都市旳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旳交通规划为主, 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旳衔接、市域范围内旳城镇与中心都市旳交通联络。

1.0.4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都市总体规划为基础, 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送旳需求, 发挥都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旳增进和制约作用。

1.0.5 都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都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构成部分。

1.0.6 都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旳和水平;1.0.6.2 确定都市交通方式和交通构造;1.0.6.3 确定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都市对外交通和市内旳客货运设施旳选址和用地规模;1.0.6.4 提出实行都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旳重要技术经济对策;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旳提议。

1.0.7 都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0.7.1 确定都市公共交通系统、多种交通旳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旳分布和用地范围;1.0.7.2 确定各级都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重要交叉口旳形式和用地范围, 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旳位置和用地范围;1.0.7.3 平衡多种交通方式旳运送能力和运量;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1.0.7.5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旳提议。

1.0.8 都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旳规律, 结合都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旳多种方式客运网络, 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 都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旳联合运送方式发展。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建设中,根据交通流量、交通安全、交通效率等因素对道路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下面是一份关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简要说明。

一、道路宽度设计根据道路的功能和通行量确定道路的宽度。

通常,主干道应设计为4~6车道,次干道和支路应设计为2~4车道。

此外,还需要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和停放需求,并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二、车行道和人行道设计车行道应设计为平整、无障碍和安全的行车道。

车行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如护栏和隔离带。

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步行人流量和周边建筑物的需求来确定。

三、非机动车道设计非机动车道应位于人行道内侧或独立设置,并应与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合理的隔离设施。

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应能够容纳非机动车的通行,并设计有必要的停放区域。

四、交通信号灯设置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需求,在交叉口和人行横道等地点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

信号灯的设置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能够提供明确的交通指示。

五、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根据道路的功能和通行要求,在合适的位置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种类、位置和布置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能够提供明确的交通指示。

六、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在交通繁忙的路段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如限速标志、减速带、交通镜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提高交通安全性。

七、绿化和景观设置在道路两侧和中央分隔带等地方进行绿化和景观设置,可以提升道路的环境质量和美观度。

绿化和景观的选择应考虑地区的气候条件和适宜种植的植被种类。

八、停车场和停车位设置根据周边建筑物和道路的需求,合理设置停车场和停车位。

停车场和停车位的数量和布局应满足交通需求,并考虑到停车场的管理和使用便利性。

九、交通流量调控根据道路的通行量和交通需求,可以采取措施对交通流量进行调控,如交通信号灯配时、交通导向标志和路口交通管理等。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交通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成为确保道路建设质量和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文件。

本文将依据该规范内容,分析道路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标准要求。

第一部分:绪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是指导城市交通建设与运营管理的依据,旨在提供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确保道路设计的安全性、通行能力和舒适性。

第二部分:道路布局设计1. 道路分类与等级根据城市规模和道路功能,将道路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等等,不同等级的道路要求不同的路线布局和交通组织方式。

2. 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的纵断面设计应满足交通流量、行车速度和周边环境的要求,确保行车安全和行驶的舒适性。

同时,应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和绿化带等。

3. 路口设计路口是城市道路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交通有序、流畅和安全。

第三部分:道路横断面设计1. 车行道和车道数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类型,确定车行道和车道的数量和宽度。

不同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交通需求和交通组织要求。

2. 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为了保障行人、自行车和公交车的通行条件,应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例。

3. 路缘石、排水系统和照明设施在道路横断面设计中,需要考虑路缘石、排水系统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和设置,以提供道路使用的便利和安全。

第四部分:道路标线和交通标志1. 道路标线设计道路标线的设置有助于引导行车和提供交通信息,设计时需要考虑可视性、耐久性和交通流量等因素。

2. 交通标志设置交通标志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合理设置各类标志,以指引行车和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第五部分:交通设施和设备1. 红绿灯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红绿灯和交通信号控制设备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和调整,确保交通有序流通。

2. 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要求,同时兼顾节能和环保的原则。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合理设置道路布局、交通标志标线、设施设备等,对于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行车安全以及减少交通事故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理的道路布局。

道路布局要根据城市的交通流量和交通需求来确定,考虑到道路容量、车辆快慢速道分布、人行通道以及非机动车通行等要素,合理规划道路宽度和车道数目。

同时,要考虑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尽量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其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标志标线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它们对于引导交通、提示驾驶员注意事项和路线、限制车辆行驶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道路设计规范要求标线明确、标识清晰,保证交通参与者能够明确看到并遵守标线的规定。

另外,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要求设置合理的设施设备。

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设备、红绿灯、道路隔离设施等。

交通信号灯的设置要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类型来确定,以保证交通的有序进行。

道路设备的设置要考虑到行人的通行需求和车辆的安全,确保行人过马路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规定了道路的景观设计要求。

对于城市道路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交通通道,还应该有一定的景观价值,以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道路的景观设计要与城市的整体风貌相协调,包括道路两旁的绿化带、花坛、雕塑等,可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居住氛围。

最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还要求加强对特殊道路的规划和设计。

特殊道路包括匝道、立交桥、隧道等。

这些道路的设计要根据其特殊的功能和特点,做好通行流线、车道宽度、坡度等设计,确保交通的顺畅和交通安全。

总之,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和提高交通效率而制定的规定和标准,包括道路布局、交通标志标线、设施设备、景观设计等多个方面。

遵循这些规范和标准,可以保证城市道路的运行顺畅、行车安全,提高城市的交通质量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道路宽度要求:道路的宽度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辆类型、道路功能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主干道的宽度应大于支路,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宽度更大。

此外,道路宽度还应考虑人行道、自行车道和停车带的设置。

2.交通流量和容量: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流量预测和评估道路的容量。

通过交通流量和容量的比较,可以确定道路的通行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如果道路的容量大于流量,交通将更加顺畅,反之则会导致拥堵。

3.交通安全设施:为了确保道路的安全性,城市道路应设置适当的交通安全设施。

这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路灯和交通监控设备等。

此外,还应考虑行人过街设施、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对行人安全的措施。

4.行人和自行车设施:城市道路设计应考虑到行人和自行车的需求。

为了提供良好的行人通行条件,应设置人行道、行人过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

为了促进自行车出行,应设置自行车道和自行车停车设施。

5.路口规划和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是交通流动的关键部分。

在交叉口设计中,应考虑到不同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包括车辆、行人和自行车。

合理的交叉口布局和信号灯设置可以提高交通安全和效率。

6.景观和环境保护:城市道路设计不仅关注交通功能,还应注重景观和环境保护。

通过合理的绿化和景观设计可以提高道路的美观性,同时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少道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可持续交通:城市道路设计应鼓励和支持可持续交通模式,如公共交通、非机动交通和共享交通等。

通过合理的路网设计和交通规划,可以促进低碳出行和减少交通拥堵。

8.辅助设施:城市道路设计还应考虑到辅助设施的设置,如道路排水、路灯、市政管线和噪音防护设施等。

这些设施可以提供道路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支持。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城市道路的安全、顺畅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遵守这些规范,可以帮助城市规划师和道路设计师在规划和设计城市道路时做出合理的决策,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并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1.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4 定义和缩略语2.道路规划设计2.1 道路分类2.2 道路布局2.3 车行道设计2.4 人行道设计2.5 预留道路设计2.6 道路标线设计2.7 道路照明设计3.交通设施设计3.1 信号灯设计3.2 路口交通岗亭设计3.3 路边停车设施设计3.4 公交站点设计3.5 步行天桥设计3.6 泊位设计4.排水设计4.1 雨水排放4.2 雨水收集4.3 雨水处理4.4 污水排放4.5 污水处理4.6 排水设施设计5.硬质路面设计5.1 路面结构设计5.2 路面材料选择5.3 路面施工工艺5.4 路面平整度要求5.5 路面修复与维护6.软质路面设计6.1 路面结构设计6.2 路面材料选择6.3 路面施工工艺6.4 路面平整度要求6.5 路面修复与维护7.交通管理7.1 交通管制措施7.2 施工安全管理7.3 工程交通管理7.4 交通事故处理8.技术标准与测试8.1 设计方案评审8.2 设计方案测试8.3 施工工艺验证9.质量控制9.1 施工质量管理9.2 验收标准9.3 施工质量检验10.健康环境与安全10.1 噪音控制10.2 环境影响评估10.3 安全设施设置10.4 防护措施11.项目管理11.1 规划管理11.2 设计管理11.3 施工管理11.4 竣工验收12.术语表附件: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实例图集2. 参考文献清单3. 设计计算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城市规划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道路交通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1.前言1.1 简介1.2 目的和适用范围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4 定义和缩略语2.工程概述2.1 基本情况2.2 设计内容2.3 工程要求3.道路规划设计3.1 道路分类与等级3.2 道路线形设计3.3 道路几何设计3.4 车行道设计原则3.5 人行道设计原则3.6 道路交叉口设计原则3.7 道路路段设计原则3.8 道路标志标线设计3.9 道路照明设计4.交通设施设计4.1 信号灯设计4.2 交通岗亭设计4.3 停车泊位设计4.4 公交站点设计4.5 步行天桥设计4.6 交通设施设备选型5.排水设计5.1 雨水排放设计5.2 雨水收集设计5.3 雨水处理设计5.4 污水排放设计5.5 污水处理设计5.6 排水设施设计6.路面设计6.1 路面结构设计6.2 路面材料设计6.3 路面施工工艺6.4 路面平整度要求6.5 路面修复与维护7.交通管理7.1 施工交通管理7.2 工程交通管理7.3 交通事故处理8.质量控制8.1 设计质量控制8.2 施工质量控制8.3 验收标准9.安全与环境9.1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9.2 环境影响评价原则9.3 噪音控制原则10.项目管理10.1 规划管理10.2 设计管理10.3 施工管理10.4 竣工验收附件: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示例图集2. 参考文献清单3. 设计计算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城市规划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道路交通安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最新版(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城市道路建设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定为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建设和维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规范是根据国内外道路工程设计和建设实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的设计水平,确保道路的安全、顺畅和美观。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分类及功能定位:明确不同类型道路的分类和功能定位,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根据道路的载流量、流速、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不同类别道路的设计要求。

2.道路布局和平面形式:规定了不同类型道路的布局和平面形式,包括直线段、水平曲线、坡度,以及路口的布置和设计。

3.道路横断面:规定了不同类型道路的横断面标准和要求,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的宽度和高度。

4.路面材料和结构:规范了不同类型道路的路面材料和结构要求,包括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等的设计和施工标准。

5.路灯及交通设施:规定了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的要求,包括路灯的设置和间距、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等。

6.排水系统:规范了道路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要求,包括雨水收集和排放的设施和管道。

7.绿化与景观设计:规定了道路绿化和景观设计的要求,包括绿化带的宽度、树木的选择和种植等。

8.环保与安全设计:强调了道路设计中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包括减少噪音、尾气排放和非法占道等措施。

二、规范的意义和作用规范对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城市道路设计水平:规范明确了不同类型道路的设计要求,包括布局、横断面、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有利于提高道路设计的准确性和专业性,避免了设计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确保道路的安全性:规范强调了道路设计中的安全要求,包括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灯光等方面的要求,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保障道路的畅通:规范明确了道路的功能分类和定位原则,根据道路的设计要求,合理规划和分配交通流量,有利于提高交通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是指在城市规划和交通建设过程中,对道路路线进行设计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顺畅、高效,并兼顾环境、生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下面是关于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的一些要点。

一、道路网设计原则1. 整体性原则:减少交通阻塞和拥堵,保持道路网的整体连贯性和统一性。

2. 分级原则:按照功能和交通量分级设计,合理分配交通压力。

3. 收费公路原则: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增设收费公路,用于筹集道路建设资金。

二、道路功能区划1. 主干道:连接城市的重要交通枢纽,通行能力要求高。

2. 支路:连接主干道和次干道,负责区域内交通分流。

3. 次干道:连接主干道和居民区,通行能力要求适中。

4. 区域道路:连接不同行政区域,负责区域间交通联系。

三、道路布局设计1. 车道数量:根据交通量和道路等级确定车道数量。

2. 车道宽度: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量确定车道宽度,同时考虑交通安全和行车舒适度。

3. 路肩设计:主干道和次干道应设置路肩,方便车辆故障处理和紧急情况下的停靠。

4. 道路标线和标志:设置清晰的道路标线和标志,指示车辆行驶方向和注意事项。

四、交通设施规划1. 路口设计:合理规划交叉口布局,设置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设施。

2. 路灯设置:保证道路的照明条件,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

3. 行人步道和人行天桥:设置行人步道和人行天桥,保证行人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五、环境保护和绿化1. 绿化带设置: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美化城市环境,减少空气污染。

2. 噪音防护:在高噪音区域设置噪音屏障和隔音设施,保护居民生活环境。

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是十分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顺畅和发展。

只有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才能有效地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同时满足人们对舒适、安全、便捷交通的需求。

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城市道路路线的设计规范,不断完善和更新规范,以适应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第6.2.2条交叉口内的计算行车速度应按各级道路计算行车速度的0.5~0.7倍计算,直行车取大值,转弯车取小值。

(以下视距三角形都按直行计算,因为大)2、总体规划的道路设计车速:
机动车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快速路80,主干路60,次干路40,支路30
由1、2得出各级道路平面交叉口行车速度(均为直行速度,单位公里/小时):主干路42,次干路28,支路21(规划范围无快速路)
3、分区规划对交叉口视距的控制要求(分别对应不同的车速):
计算行车速度(km/h) 60 40 30 20
停车视距 70 40 30 20
则综合以上得到交叉口停车视距控制值(米):
主干路40,次干路30,支路20
以下是网络搜索来的资料: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是城市道路设计和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交叉口处为保证行车安全,需要让驾驶员在进入交叉口前的一段距离内,看清驶来的交会车辆,以便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两车交会时发生碰撞。

因此,在保证两条相交道路上直行车辆都有安全的停车视距的情况下,还必须保证驾驶人员的视线不受遮挡,由两车的停车视距和视线组成了交叉口视距空间和限界,又称视距三角形(见附图),常依此作为确定交叉口红线位置的条件之一。

同样要求在视距三角形限界范围内清除高于1.2米的障碍物,包括高于1.2米的灌木和乔木;如果因障碍物难以清除,则应限制车行速度并设置警告标志,以保证安全。

按照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最靠右的一条直行车道与相交道路最靠中间的直行车道的组合确定视距三角形.。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流畅。

以下为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道路规划1. 道路宽度和标线:根据道路的用途和交通量确定道路的宽度,并设置合适的车道数量和车道宽度。

同时,在道路两侧设置合适的停车位和非机动车道。

对于主干道和快速道路,应设置合适的分隔带和隔离设施。

2. 车行道和人行道:确保车行道和人行道的分隔明确,人行道宽度应足够满足行人的需求,并配备盲道、无障碍设施等。

3. 交叉口设计:交叉口应设计合理的信号灯和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对于高速道路和快速道路的交叉口,应采用立交桥或地下通道等措施。

二、交通信号灯1. 信号灯设置: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确定信号灯的数量和位置,确保交通信号灯能够起到引导交通和保障行人安全的作用。

2. 信号灯配时: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设置合理的信号灯配时,确保交通流畅和行人安全。

对于不同时间段的交通流量,可采用不同的配时方案。

三、路口交通标志和标线1. 路口交通标志:设置清晰、准确的路口交通标志,引导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信号灯。

2. 路口标线:设置明确的路口标线,包括停止线、转弯箭头等,确保驾驶员按道路标线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1. 公交车道:对于道路交通量大的城区道路,应设置专用的公交车道,确保公交车辆可以畅通无阻地进行公交运行。

2. 非机动车道:对于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的行驶需求,应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保障非机动车行驶的安全。

五、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1. 道路照明:对于城市道路,应设置合适的道路照明设施,确保夜间行车的安全。

2. 交通设施:设置合适的交通设施,如交通告示牌、指示牌、警示灯等,引导交通和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涵盖了道路规划、交通信号灯、路口交通标志和标线、公交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及道路照明和交通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道路是城市的血脉,是连通城市各个功能区域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了保证城市道路的安全、便捷和美观,制定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道路分类和标准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交通流量,城市道路可以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和城市背街小巷等五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道路需要满足不同的设计标准,如车道宽度、行人道宽度、交通设施、照明等。

二、交叉口设计交叉口是道路交通中最为复杂和危险的部分,良好的交叉口设计可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交叉口设计应考虑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确定交叉口的形式(信号控制交叉口、非信号控制交叉口等),并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导向设施。

三、通行能力与交通流量控制城市道路设计应满足不同时间段和交通量的需求,以保证交通的通畅。

根据交通流量的预测和分析,确定道路的纵横断面形式,包括车道数、行人道、非机动车道等。

同时,也要考虑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采取相应的交通控制措施,如信号灯、导向标志等。

四、交通设施和设备交通设施和设备的设置是城市道路设计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这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停车设施、行人过街设施、红绿灯、监控设备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的设置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交通流量来确定,并合理布局,以确保交通的安全和便捷。

五、绿化与景观设计城市道路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绿化规划和景观设计,可以在城市道路两侧形成美观的景观带,提供绿色的休闲活动空间,净化城市的空气质量。

同时,也要注意绿化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合理配置绿化设施和设备。

六、安全与环境保护道路设计中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在道路设计过程中,应重视交通事故的预防,考虑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安全需求,合理设置过街设施、减速带等。

同时,也要考虑减少道路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护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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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应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道路分类与分级第2.1.1条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一、快速路快速路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

快速路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二、主干路主干路应为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自行车交通量大时,宜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主干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

三、次干路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四、支路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第2.1.2条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

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

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节计算行车速度第2.2.1条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

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大值第三节设计车辆第2.3.1条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见表2.3.1及图2.3.1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尺寸(m) 表2.3.1注:l.总长为车辆前保险杠至后保险杠的距离(m)。

2.总宽为车箱宽度(不包括后视镜)(m)。

3.总高为车箱顶或装载顶至地面的高度(m)。

4.前悬为车辆前保险杠至前轴轴中线的距离(m)。

5.轴距:双轴车时为前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铰接车时为前轴轴中线至中轴轴中线的距离及中轴轴中线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m)。

6.后悬为车辆后保险杠至后轴轴中线的距离(m)。

附: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图 2.3.1第2.3.2条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的外廓参考尺寸见表2.3.2。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外廓参考尺寸(m)表2.3.2注:1.总长:自行车为前轮前缘至后轮后缘的距离;三轮车为前轮前缘至车箱后缘的距离;板车、兽力车均为车把前端至车箱后缘的距离(m).2.总宽:自行车为车把宽度,其余车种均为车箱宽度(m).3.总高:自行车为骑车人骑在车上时,头顶至地面的高度,其余车种均为载物顶部至地面的高度(m).第四节道路建筑限界第 2.4.1条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 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

最小净高见图2.4.1。

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附: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图2.4.1ω最小净高表2.4.1第五节设计年限第2.5.1条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年;次干路为15年;支路为l0~15年。

第2.5.2条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一、水泥混凝土路面见第10.2.2条。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l5年,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lO年。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年。

四、粒料路面为5年。

第六节道路抗震设防第2.6.1条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第2.6.2条道路工程以设计地震烈度表示的设防起点一般为8度。

以下情况设防起点应为7度,7度以下不设防。

一、高填方路基边坡或深挖方路堑边坡,地震时可能产生大规模滑坡、塌方的重要路段。

二、重要附属构筑物如高挡土墙、高护坡、高护岸等。

三、软土层或可液化土层上的道路工程。

第三章道路通行能力第一节设计小时交通量第3.1.1条机动车道通行能力按单位时问通过道路某断面的小客车数计;中、小城市小型汽车很少时,可按普通汽车计。

计算路段的通行能力时,车种换算系数见表3.1.1-l。

计算平面交叉口的通行能力时,车种换算系数见表3.1.1-2。

路段车种换算系数表3.1.1—1第3.1.2条确定车道数的设计小时交通量,按下式计算。

N h=N daδ⋅⋅k (3.1.2) 式中N h——设计小时交通量(pcu/h);N da——设计年限的年平均日交通量(pcu/d);k——设计高峰小时交通量与年平均日交通量的比值. 当不能取得年平均日交通量时,可用有代表性的平均日交通量代替。

δ——主要方向交通量与断面交通量的比值。

第3.1.3条年平均日交通量或平均日交通量与k、δ值均应由各城市观测取得。

未进行观测的城市可参照性质相近的邻近城市的数值选用。

新辟道路可参照性质相近的同类型道路的数值选用。

不能取得时,k值可采用ll%,δ值可采用0.6。

第3.1.4条确定设计年限的年平均日交通量时,应综合考虑现有交通量、正常增长交通量、吸引交通量、发展交通量等。

第二节道路通行能力第3.2.1条路段通行能力分为可能通行能力与设计通行能力。

在城市一般道路与一般交通的条件下,并在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机动车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按下式计算:N p=3600/t i (3.2.1-1)式中N P——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pcu/h);t i——连续车流平均车头间隔时间(s/pcu)。

当本市没有t i的观测值时,可能通行能力可采用表3.2.1—1的数值。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公式如下:α (3.2.1—2)N m=p⋅c N式中 N m ——一条机动车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pcu/h);αc——机动车道通行能力的道路分类系数,见表3.2.1—2.受平面交叉口影响的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根据不同的计算行车速度、绿信比、交叉口间距等进行折减。

第3.2.2条一条自行车车道宽1m。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时,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按下式计算:N pb=3600N bt/(t f(W pb一0.5)) (3.2.2—1) 式中N pb ——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可能通行能力(veh/(h·m))t——连续车流通过观测断面的时间段(S);fN——在t f时间段内通过观测断面的自行车辆数(veh);btW——自行车车道路面宽度(m)。

pb路段可能通行能力推荐值,有分隔设施时为2100veh/(h·m);无分隔设施时为l800veh/(h·m)。

不受平面交叉口影响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按下式计算:N b=αb·N pb (3.2.2-2) 式中 N b——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veh/(h·m));αb——自行车道的道路分类系数,见表3.2.2。

自行车道的道路分类系数表3.2.2受平面交叉口影响一条自行车车道的路段设计通行能力,设有分隔设施时,推荐值为h⋅);以路面标线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时,推荐值为800~1000~1200veh/(m1000veh/(h·m)。

自行车交通量大的城市采用大值,小的采用小值。

第3.2.3条信号灯管制十字形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按停止线法计算。

十字形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

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车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

一、各种直行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1.自行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3.2.3-1----3.2.3-4)二、进口道设有专用左转与专用右转车道时,设计通行能力应按照本面车辆左、右转比例计算。

先计算本面进口道的设计通行能力,再计算专用左转及专用右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1.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应按下式计算: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3.2.3-5---3.2.3-7)三、进口道设有专用左转车道而未设专用右转车道时,专用左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N1应按本面左转车辆比例 1计算.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3.2.3-8----3.2.3-9)四、进口道设有专用右转车道而未设专用左转车道时,专用右转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Nr按本面右转车辆比例βr计算。

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3.2.3-10----3.2.3-11)五、在一个信号周期内,对面到达的左转车超过3~4 pcu时,应折减本面各种直行车道(包括直行、直左、直右及直左右等车道)的设计通行能力。

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3.2.3-12----3.2.3-13)第3.2.4条信号灯管制T形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为各进口道设计通行能力之和。

典型计算图式见图3.2.4-1及图3.2.4-2.附: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 37-90 图3.2.4-1一、图3.2.4-1中T形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为A、B、C各进口道通行能力之和,还应验算C进口道左转车对B进口道通行能力的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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