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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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料办”):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共同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过程中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各部门、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资料办和项目经理部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1. 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 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文件;(2)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3)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4)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5)施工检验及验收记录;(6)施工质量保证资料;(7)施工安全保证资料;(8)施工环境保护资料;(9)施工资料移交清单;(10)其他相关资料。

3. 竣工资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编制:(1)格式规范:竣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2)文字清晰:竣工资料中的文字应清晰、工整,无错别字、漏字、多字等现象;(3)数据准确:竣工资料中的数据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4)图表清晰:竣工资料中的图表应清晰、美观,便于查阅。

五、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施工资料。

2. 资料办应定期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 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流程:(1)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2)资料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3)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核意见,对资料进行补充、完善;(4)资料办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背景为了保障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管理和保存竣工资料,以便日后的使用和查阅,降低工程竣工验收的风险和不合格风险,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 规范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效率;3. 降低工程竣工验收的风险和不合格风险;4. 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体。

四、资料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审核表、竣工验收报告、质量验收报告、安全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2. 设计文件:各类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3.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书、补充协议、变更通知书等;4. 质量检测报告:包括各类质量检测报告、结构验收报告等;5. 安全生产报告: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等;6. 环境保护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验收报告等;7. 其他相关文件:如工程竣工验收相关的通知文件、汇报文件等。

五、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管理;2.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负责人对竣工资料的管理情况;3.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资料整理和管理工作;4. 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主体。

六、资料管理的流程1. 资料整理: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所需的竣工验收文件和相关文件,下发整理任务,由资料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整理;2. 资料汇总:项目负责人对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然后将资料交给项目经理进行汇总;3. 资料备份:项目经理对汇总好的资料进行备份,保存在电子存储设备中,并按照规定的文件命名和目录结构进行分类存放;4. 资料归档:项目经理将备份好的资料进行归档,按照时间顺序和项目顺序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的易查易取;5. 资料保管:项目经理确定专门的资料保管地点,将归档好的资料进行存放,并做好防火防潮等相关工作;6. 资料检索:各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向项目经理提出资料检索申请,项目经理根据申请进行资料的检索和提供;7. 资料更新:对于有变更的资料或需要补充的资料,项目负责人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最新性;8. 资料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资料,项目经理可以对其进行销毁,但需要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定义四、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形成2.编制3.提交编制完成后,将工程竣工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给相关部门,包括质量监督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等。

同时,还需要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和告知。

4.验收接收部门需要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验收。

验收的标准包括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需要及时反馈给编制部门,并要求进行整改。

5.存储和保管6.使用和查询存储的工程竣工资料可供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查询和使用。

使用时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

1.工程竣工资料属于公司的重要资产,必须严格保密。

2.限制工程竣工资料的访问权限,只授权给需要知道的人员。

3.对于重要工程竣工资料,可以进行加密处理和备份保存。

4.禁止将工程竣工资料外传或复制,以防止泄露风险。

六、工程竣工资料的维护和更新1.工程竣工资料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

2.更新工程竣工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批和确认。

3.对于变更或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及时更新相关的工程竣工资料。

七、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1.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是指将已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统一的保存和归档。

2.归档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规定,并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和存放。

3.归档的工程竣工资料应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便于查询和使用。

八、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1.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规定的程序。

2.销毁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经过审核和备案,确保其真实有效。

3.对于需要销毁的工程竣工资料,应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1.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并指派专人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2.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提交由责任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3.工程竣工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单位工程竣工图纸、报告、技术资料等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谁制造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权限清晰。

第四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谁制造谁管理”的原则,责任明确、权限清晰。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让竣工资料成为单位工程的“活化石”。

第六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工作要与单位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紧密结合,相互支撑、相互协调。

第七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九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根据单位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破坏。

第十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传递等。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应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单位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应有序、规范、明晰,做到按照时间顺序和主题归类。

第十三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到存档齐全、清晰明了。

第十四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传递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遗漏、误送或泄漏。

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使用应遵循信息共享、互通互用的原则,服务于单位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第十六条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

为了加强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

三、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竣工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核和移交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核技术文件和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竣工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装订和归档。

4、各部门和施工班组各部门和施工班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资料员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

四、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前期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施工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

(2)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等。

(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等。

(4)施工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

3、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图纸。

4、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2)消防、环保、节能等专项验收报告。

5、工程结算文件包括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价差调整文件等。

五、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1、真实性竣工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2、完整性竣工资料应涵盖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内容齐全,不得遗漏。

3、准确性竣工资料中的数据、文字应准确无误,图表清晰,签字盖章齐全。

4、规范性竣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六、竣工资料的收集1、资料员应制定竣工资料收集计划,明确收集的内容、责任人、时间要求等。

2、各部门和施工班组应按照收集计划,及时向资料员移交相关的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制度。

2. 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订单、合同、质量、安全等资料编制。

3. 规范性要求1.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结构设计图进行编制,包括静态、动态、水电安装等各方面资料,按《建筑工程竣工与验收标准》,对竣工资料进行评估。

2.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所有竣工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份,并进行完备齐全的归档。

3.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图样制品、设计计算书、竣工报告、竣工图集、验收报告、安全生产资料、保修手册等资料,并在归档时进行分类、整理。

4. 管理程序1.组织编制:竣工资料编制要在总工程验收之前,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资料编制,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签字确认。

2.归档管理:资料归档负责人负责将各类竣工资料分类整理清楚后,按照项目归档目录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盘库。

3.监理审核:竣工资料编制一次完成,应当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后,再进行复审确认,以确保所有竣工资料完备齐全、精确规范、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可靠。

4.质量管理:资料编制的质量重要保证,草图必须经过专业设计人员审核确认后,始能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施工标准。

5.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档案管理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档案保护或出借。

5.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程图流程图流程图6. 其他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及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本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资料归档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资料、证书、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完整性、方便查询、保密性和便于长期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落实管理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全面贯彻执行。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归档和整理第九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竣工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文件编号、归档号等方式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采用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方便查询。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归档审核制度,确保归档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管理和利用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当保管好竣工资料,严格管控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第十五条资料借阅应当经过审核并签字确认,不得随意借阅和复印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竣工资料的利用和应用,发挥资料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验共享。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共享平台,便于不同项目之间的资料共享和交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积极推动竣工资料的开放和公开,服务于社会和行业发展。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和保密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长期保存制度,对重要的竣工资料进行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竣工资料保密制度,对涉密资料应当严格管理和保护。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单位。

三、基本原则1. 真实性原则:所有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全面涵盖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3. 及时性原则:竣工资料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

4. 可追溯性原则:竣工资料应便于查询、检索,确保在必要时可以进行有效的质量追溯。

四、资料内容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等。

3. 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

4. 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监理会议纪要等。

5. 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包括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评定表等。

6. 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7. 工程结算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结算报告等。

8. 其他相关资料,如变更设计、工程索赔、安全生产等文件。

五、整理要求1. 资料应按类别进行分类整理,每一类资料应有清晰的目录和编号。

2. 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材料打印或复印,字迹清晰,图表规范。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至少两份,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媒介上,并注明保存日期。

4. 纸质版资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竣工时间等信息。

六、资料保管1. 竣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

2. 纸质版资料应存放在防潮、防火的环境中,电子版资料应定期检查和更新存储设备。

3. 竣工资料的查阅应进行登记,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能按照本制度要求整理、保管竣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验收和档案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1、竣工图纸:竣工图纸是工程设计竣工后绘制的图纸,其中包括各项工程验收图纸和竣工图纸。

竣工图纸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凭证,必须按照规定存档。

2、竣工报告:竣工报告是工程竣工后编制的书面报告,说明工程竣工的各项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资料、交接等内容,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

3、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工程竣工验收后编制的书面报告,说明工程在各项验收指标上的合格情况,是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4、竣工资料清单:竣工资料清单是工程竣工后编制的书面清单,说明工程竣工后的所有资料清单,用于指导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存档。

五、竣工资料管理流程1、竣工资料的汇总:工程竣工后,各相关部门应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清单等,汇总后将资料统一交由资料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2、竣工资料的整理:资料管理部门应依据竣工资料清单,对竣工资料进行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整理,并制定完整的资料存档计划。

3、竣工资料的存档:经整理的竣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存档要求,统一存放在资料管理部门的档案库中,并做好相关标识和编号。

4、竣工资料的管理:资料管理部门应对存档的竣工资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好资料的保管、借阅和归还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竣工资料的利用:存档的竣工资料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进行利用,用于工程验收、档案归档等工作。

六、竣工资料管理的质量保证1、制度的落实: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保证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2、监督检查: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竣工案件、工程竣工登记、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三、竣工资料的分类1、竣工项目2、竣工图纸3、竣工验收报告4、竣工合同5、验收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四、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项目应对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管理系统。

2、竣工资料的保存周期为不少于20年,超过保管期限的资料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3、竣工资料的保管应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

五、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1、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1)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所有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2)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竣工图纸的存档(1)竣工图纸应进行数字化存档,并妥善保存原始图纸。

(2)竣工图纸的存档应设有专门的存档室,并制定存档管理制度。

3、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1)竣工验收报告应在验收完成后及时归档,并对关键信息进行提取和备份。

(2)竣工验收报告的归档应由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审核(1)竣工资料应进行审查与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审查与审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制定相应的审查与审核程序。

5、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与发布(1)竣工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确保验收结果的合法有效。

(2)竣工验收报告的发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六、责任与处罚1、建设单位应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过程中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

3、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本制度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监理单位协助执行。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要求工程部资料室一、总则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实施结束后形成的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为了规范和统一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和安全,制定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资料室,包括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查阅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竣工资料的收集1.设计阶段:根据项目需求,及时收集并存档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计说明等;2.施工阶段:收集并存档施工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计划、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记录等;3.验收阶段:收集并存档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等。

四、竣工资料的整理1.按照项目顺序,对收集到的竣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2.制定合理的编号和归档规则,确保每个文件和数据都能够被迅速准确地查找到;3.对图纸进行复印、装订和加盖章,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读性。

五、竣工资料的存储1.建立科学、安全和可靠的档案室,确保竣工资料的长期保存;2.对各类竣工资料进行分类存放,设立明确的区域和柜架,并做好标识和管理;3.制定安全防火和防潮措施,确保竣工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竣工资料的查阅1.建立借阅登记制度,所有借阅竣工资料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表,并经过主管领导审批;2.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如需延期必须提前申请,并经过主管领导批准;3.禁止对竣工资料进行涂改、拆卸和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上报。

七、竣工资料的报废1.对于已经过时和无用的竣工资料,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申请表;2.报废的竣工资料必须进行审批,并做好相关记录;八、责任与处罚1.工程部资料室负责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2.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原有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存质量和利用效能,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所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保密性: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严禁泄露。

3. 完整性:保存档案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遗漏或篡改。

4. 安全性:严格控制档案资料的存放和传递,确保安全。

5. 便捷性:确保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便捷。

6. 持续性: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持续进行,保证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第二章档案资料分类和归档第五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应按照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报告等。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分类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规范和需要进行,确保各类档案资料被准确分类并归档。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档案资料的分类。

2. 制定档案目录和档案清单。

3.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和归档。

4. 建立档案资料的存档库。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存档库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档案资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永久保存、销毁或转移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借阅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依法依规进行档案资料的利用。

3. 公开透明,确保档案资料的公开和透明。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借阅应符合以下程序:1. 提出借阅申请并说明借阅目的。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范文

竣工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竣工资料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定义及分类第二条竣工资料是指施工工程竣工后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和报告等材料的统称。

第三条竣工资料分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和分包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

第四条竣工资料按内容分类可分为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质量报检记录、安全检测报告、竣工报告等。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第五条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相关竣工资料,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竣工资料移交协议。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并在移交时进行清点和签字确认。

第八条分包单位应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并在移交时进行清点和签字确认。

第九条竣工资料的保管责任人由建设单位确定,并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

第四章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竣工资料,并在竣工资料移交协议中约定移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应对移交的竣工资料进行清点,确保完整无缺。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应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并在竣工资料移交时进行清点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并在竣工资料移交协议中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竣工资料的保管与利用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的保管责任人应对竣工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盖章,并建立详细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竣工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资料室内,确保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十六条竣工资料的利用应根据需要,为后续的项目设计、施工和运维提供参考和依据,并应确保不泄露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

第六章竣工资料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七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规定进行,包括归档部门、归档期限和归档位置等。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顺利交付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五条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设计、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成建档案等。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制度,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版本能够长期保存和检索。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竣工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章资料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流程包括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存档、资料管理和资料利用等环节。

第十条在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准确。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清晰有序。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借阅和利用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程序,防止资料被滥用。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循利用合法、合理、合时、合节的原则,不得擅自篡改或删除资料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的销毁程序,对于已经无用和过期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第三章责任与监督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当明确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配备专门的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领导应当对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的规范、完整和及时。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考核机制,对于工作不力或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

竣工资料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控制和归档。

第三条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产生的各类文件、图纸、报告、证书等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

第四条竣工资料管理是指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和利用的过程。

竣工资料的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竣工资料管理部门或由相关部门负责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和检查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对竣工阶段产生的各类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和分类,确定属于竣工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并编制竣工资料目录。

第七条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当将竣工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整理,并按照内容和性质进行分类。

第八条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遗漏和损坏。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号、盖章、归档,并制作档案封面。

档案封面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日期、盖章单位、归档编号等信息。

第十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项目名称和年度建立档案目录,建档目录应当包括资料名称、归档编号、归档日期、归档单位等信息。

第三章竣工资料的保存和利用第十一条竣工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一般情况下,竣工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竣工资料保存期限届满后,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对无用资料予以销毁,对有价值的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应当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利用,可以作为工程质量评估、技术研究和知识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竣工资料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阶段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是指工程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合同约定提交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完整、准确、合理的文件、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组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要求,并保证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并监督各部门和项目组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细则,并在公司内部广泛宣传,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定期对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对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实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验收报告2. 工程竣工图纸3. 工程竣工图集4. 工程竣工清单5.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6.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第十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要求完成。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夹带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归档,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竣工时,项目组必须按照公司工程部的规定,准备齐全、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并将资料交给工程部进行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部对接收到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档案目录,确保资料的一致性和易查性。

第十七条工程部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竣工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竣工资料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竣工资料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由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组织编制和归档的建设工程资料,是建设工程保存证据、总结经验、交接移交和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在竣工验收后应按规定整理、编制、审核、归类、归档和保存竣工资料。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编制,承建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实质性编写工作。

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意见。

第五条竣工资料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规范管理、标准化管理的原则,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竣工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竣工资料的保管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参与竣工资料管理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第九条竣工资料的编制应根据《建设工程档案分类管理规程》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

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概况:包括项目简介、工程概况、规划条件、设计依据等;(二)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验收报告等;(三)工程施工记录:包括工程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施工合同等;(四)工程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结构强度试验报告等;(五)工程质量资料:包括施工质量检测记录、自检报告、质保书等;(六)工程保修资料:包括工程保修期资料、维修保养手册等;(七)其他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合同、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根据竣工资料的内容和数量,设立相应的档案编号和分类,确保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公司进行工程管理、投资决策、技术研究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与要求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文字资料:包括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2. 图纸资料: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变更图纸等;3. 声像资料:包括工程照片、录像、录音等;4. 实物资料:包括工程设备、材料、构件等。

第五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1. 完整性:工程竣工资料应涵盖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内容,不得遗漏;2. 准确性:工程竣工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虚报、漏报;3. 系统性: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结构进行整理,便于查阅和利用;4. 规范性:工程竣工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及时收集相关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资料类别分组;3. 按照项目编号进行标识。

第四章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与保管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1. 检查资料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2. 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编号;3. 编制归档目录;4. 归档到公司档案室。

第十条工程竣工资料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盗、防火;2. 档案柜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柜;3. 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4. 工程竣工资料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涂改、损毁。

第五章工程竣工资料的利用与查询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合理利用,为工程管理、技术研究和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归档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三、责任部门1. 项目部: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初步审核工作;2. 质量管理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审核和归档工作;3. 保密办公室:负责竣工资料的密级管理;4. 法务部:负责竣工资料的法律事务处理。

四、竣工资料的分类及管理1. 编制竣工资料清单:项目部在项目启动之初制定竣工资料清单,明确各类资料的名称、数量和要求。

2. 收集竣工资料:项目部按照清单要求,收集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3. 整理资料:项目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整合,确保资料清晰、有序。

4. 归档资料:项目部将整理好的资料报送质量管理部进行归档,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

五、资料保密管理1. 竣工资料中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属机密信息的,由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处理,合理设置权限,并建立访问记录。

2. 员工在处理竣工资料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机密信息,并对应用权限进行控制。

六、资料的审批流程1. 项目部收集完资料后,需经过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归档;2. 如有需修正的资料,项目部需及时整改,并重新经过审核流程。

七、法律事务处理1. 资料中如涉及法律纠纷或诉讼,由法务部负责处理;2. 质量管理部要积极配合法务部的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制度的执行1. 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2. 制度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配合改进措施的实施。

九、制度的监督1. 公司领导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2. 内部审计部门要对竣工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竣工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竣工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合规。

2. 规范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3. 安全保密: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4. 效率优先: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确保档案的及时利用。

第二章竣工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竣工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变更通知、验收报告等。

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照片、录像、图纸、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

3.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等。

4. 工程验收、保修、维修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竣工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项目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

2. 对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三章竣工资料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竣工资料档案的归档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七条竣工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1. 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条件。

3. 档案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整洁、卫生。

第八条竣工资料档案的借阅、复制与利用:1. 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 档案复制需填写复制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复制。

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借阅、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竣工资料档案的销毁第九条竣工资料档案的销毁应符合以下条件:1. 档案已达到规定的保存期限;2. 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3. 档案已履行销毁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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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制度目的: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满足工程竣工的验收要求,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各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监督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资料的统筹管理和人员安排,参加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定,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督促项目部各技术人员完成工程资料工作。

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质量技术资料的直接组织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负责组织对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评定各分部工程的质量,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负责定期收集不合格品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报公司。

做好工程施工大事纪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的完成及管理工作。

对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成、管理负直接责任。

(三)项目内业技术员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资料的生成;负责工程的音像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计划、统计等项目管理资料的生成和保管工作;负责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成册、编目和保管工作。

内业技术员还应熟悉工程技术资料的质量要求、有关规范和标准,指导项目其它部分的资料生成,对所收集的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项目质检员负责及时对施工过程进行验收核定,把好工程质量关,负责将不合格品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填写和生成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相关质检记录,参加单位工程的验收。

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五)项目试验员负责现场试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工程质保资料。

试验员应及时生成和整理各种材料的取样记录及各种材料的试验资料,并定期将整理完整的试验资料移交项目资料员存档;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搞好有关试验检验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同时,还应做好相关的项目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六)项目施工员(工长)熟悉并掌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在各工序工程施工前向班组工人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做好交底记录,并监督指导工人按规范操作,对所负责的区域中需进行技术复核的内容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复核自查,做好复核记录;按时、认真地记录好施工日志,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配合材料员)、模板开锯申请单、混凝土浇筑申请单、混凝土施工记录、拆模申请单等资料,负责填写负责区域内的各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地基验槽、隐蔽记录、中间交接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

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七)项目材料员负责原材料、半成品原材质证明书的收集工作,所有材料在进场后,必须将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交予资料员,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通知单,并通知试验员取样。

及时交项目试验员整理归档。

(八)项目测量员负责项目定位测量、放线、垂直度观测、沉降观测等的工作,并作好相应的记录,交项目内业技术员及时归档。

(九)项目安装部负责所有安装工程的技术、管理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在工程竣工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项目技术部或项目部资料负责人、资料员。

(十)项目安全员负责所有工程的安全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工程施工中安全资料、安全日记等。

并在工程竣工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项目技术部或项目部资料负责人、资料员。

(十一)项目资料员资料员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公司文件、工程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筛分、建档、归档工作的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负责按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并按国家规定编目、建档。

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有关管理办法,保证本单位、部门文件和资料管理有序。

负责本单位、部门文件和资料的发放、回收、借阅、传阅工作,并及时传达。

建立健全文件和资料有效控制和各种记录,防止文件和资料损坏、丢失。

协助配合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公司应强化对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对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实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总负责,由技术口负责人牵头,公司工程部、物资部、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一)公司各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管理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

(二)公司工程部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公司工程部技术口负责人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兼职资料员对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平时的检查、指导。

(四)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项目质量保证资料中原材料、半成品、工序产品的检验资料、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和项目管理资料的检查、指导,并协助项目整理竣工资料。

(五)公司物资部负责对项目质量保证资料中原材料、半成品的材质资料的检查、指导,负责对项目管理资料中涉及原材料、半成品的部分进行检查、指导和规范,协助项目整理竣工资料。

(六)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项目安装资料的检查、指导,协助项目整理竣工资料。

(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项目部对工程资料档案的归档工作,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协助项目整理竣工资料。

三、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立卷:一〉、资料员负责收集、检查、分类整理工作,其它岗位人员按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资料和承担相关责任,如(施工日志、安全资料的收集、施工计划的编制、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等)。

二〉、工程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形成,并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

三〉、工程资料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字手续齐全。

四〉、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确需要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责任人签署。

五〉、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图章应清晰。

六〉、工程资料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特别是特殊行业、地方档案的管理规定要求。

七〉、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准备文件: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各专业图审报告、测绘报告等,(设备安装:增加消防审图意见、防雷审核意见等文件)。

2、监理资料:所有申报的监理表单以及监理单位签发的各种文件,如:监理申报表、监理申请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会议纪录等)。

3、施工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如:工程概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上岗人员证书(包括特殊工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开竣工报告、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变更文件、混凝土同条件养护测温记录、混凝土塌落度抽查记录、砂浆饱满度抽查记录、施工总结、工序交接检沉桩记录、沉井下沉记录等。

工程物质质量保证资料,如:各种物质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为检验施工产品质量经现场实物抽样送检(或实物检测)所做的检验试验形成的记录文件,如:地基承载力检验、桩基检测报告、混凝土试块报告、砂浆试块报告(砌体砂浆、水泥楼地面地坪砂浆)、钢筋连接试验报告、土工试验报告、后置埋件抗拉拔试验报告、钢构件探伤报告、节能结构现场实体试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记录、安装设备的试验和运行记录、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二灰碎石无侧限抗压强度、粉煤灰S2D3含S量检测报告、各专项检测验收文件等。

施工记录,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特殊过程施工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测量放线记录、沥青摊铺温度测试记录、预应力钢筋张拉记录等。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子分部、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等。

4、竣工图: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专业竣工图,竣工图应由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八〉、实行承包施工或管理的项目,项目部应收集所有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并对分包单位所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负责。

九〉、群体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应按单体建筑进行编制、收集、整理,立卷时按单位工程和专业进行,共用部分的工程物质质量保证资料可以单独成卷,立卷质量应符合档案的相关规定。

十〉、公司归档的一套工程竣工资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如无原件应保留完整副本一套,另竣工验收文件应做5分,除竣工资料、监理等所使用外,其余交会公司存留。

四、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交与审核:一〉、项目部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自审后,先提交监理审核,监理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再提交建设方审核。

二〉、工程竣工资料提交审核时,应整理成册,并初步组卷。

三〉、提交审核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为原件。

四〉、工程竣工资料未经审核合格,不得提交验收。

五、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应有移交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六、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要求:要求项目部项目经理在工程开工之时,确定工程项目资料员,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资料员进行工程资料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资料员根据所交底的内容,提出准确可行、可控的竣工资料计划表,并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报备,同时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工程部资料负责人,公司根据此对项目部进行考核。

工程部资料负责人将根据项目部上报的竣工资料计划表上的时间节点,每月对资料进行检查。

公司工程部将定时或不定时对项目部资料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项目部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如果当月项目部的工程竣工资料未达到与工程进度同步及公司工程部对资料的要求,绩效考评即为不合格,并根据资料进度差缺情况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

以及公司各项目通报批评。

七、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的其它要求1、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移交期限和份数作出明确规定。

2、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

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

3、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或转移它处保管。

4、项目经理部成员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内业技术员,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开,不得将档案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内业技术员因工作调动,应将自己整理、保管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项目接替其工作的内业技术员,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方可离开,上述交接工作应由项目经理主持安排进行,并对交接工作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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