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式起源与演变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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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式起源与演变研究述评
处置式是汉语特有的一种句法结构,它一直是汉语语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对汉语处置式历时起源与演变的研究做一个简要的梳理,现代汉语共时的研究在此不做介绍。我们认为只有理顺处置式的历时发展脉络和规律,才能真正把共时的语法现象研究透彻。
标签:处置式历时起源与演变
一、处置式的提出
“处置式”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王力先生(1943)提出的,“凡是助动词把目的语提到叙述语的前面,以表示一种处置,叫作处置式。”他在这个概念中抓住了处置式最本质的特征——提宾,这也是后来研究处置式诸多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同时他对处置式也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描写:“处置式是把人怎样安排,怎么样支使,怎么对付;或把物怎么处理,或把事情怎样进行”,指出了处置式两个很重要的特点:1.处置式有“活用”的现象;2.处置式和被动式是意义相仿的两种形式。“活用”所举的例子其实就是后来吴福祥提到的“致使义的处置式”。后来梅祖麟根据处置式和被动式的关系提出了“被”字句对处置式发展的影响。
黎锦熙(1932)认为,“提宾”是“把”字的一种用法,部分“把”字句的语法意义是“措置处理”。“措置处理”的意思和王力先生提出的“处置”是同理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黎锦熙先生最先提出了“处置式”的语义特性,而王力先生最早完整地提出了“处置式”这一概念。
二、处置式的起源研究
处置式一直是汉语史研究的热点,但大体都是对一段时期的处置式进行描写,在详细描写的基础上探究处置式的来源。目前已有众多学者对处置式的来源做了各种角度的研究和推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最早对处置式进行研究的是祝敏彻。他(1957)选取了共时平面存在的“将”字句和“把”字句做历时的考察。文章认为“将”和“把”均是由动词虚化而来。虚化的条件是“将”和“把”出现在连动式的第一个动词位置上。他还认为“连动式虚化为处置式,和连动式虚化为工具语,是同时发生、同时完成。”文章同时认为“将”字句和“把”字句的意义和用法几乎是完全一致的。作为最早一篇处置式历时研究的文章,它基本上摸清了处置式“将”字句和“把”字句历时发展的脉络。“处置式从连动式虚化而来”这一观点也是非常有启发性的,后来许多学者均坚持了这一观点。祝敏彻对“将”字句和“把”字句的描写并不全面,仅仅从谓语、宾语和补语语法成分的角度对处置式进行了划分,对处置式句义本身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文章中还提到了“将”字句和“把”字句长期并存的情况,对于“将”字句和“把”字句的区别没有清楚的认识,也没有提到“将”字句后来在口语中消亡的原因。
王力(1958)和祝敏彻的观点完全一致。
太田辰夫(1958)率先提出最早的处置式是上古的“以”字句,“把”和“将”是“以”的替代,并且将处置式分为六类。这一观点的提出是非常大胆的,直接将处置式的产生时间提前到上古时期,而且这一观点后来也成为讨论的焦点。太田辰夫对处置式的划分也是很有建设性的,已经包含了后来梅祖麟提出的广义处置式中的处置(为)。但他并没有就处置式产生的原因,“以”和“将”“把”的兴替做具体的论述。
陈初生(1983)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并且论证了“以”的虚化过程。陈初生认为,连动式中的“以”先由动词虚化为工具语的介词,再由工具语的介词进一步虚化为处置式的介词。这一观点后来得到众多学者的支持。但他认为处置式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处置式的产生是汉语施受关系表达方式多样化的结果,是修辞的因素刺激了这一句法的发展;二是处置式的词序似乎是上承远古和上古前期汉语的前置而来。”这样的解释还有待推敲。
叶友文(1988)首次根据处置式表达的语义关系对处置式进行分类。他将处置式分为“纯处置”“处置到”和“处置给”三种。随后的众多学者均采用这一观点,根据语义关系对处置式进行分类。
法国学者贝罗贝(1989)在祝敏彻的基础上首次用现代的语法化理论解释“把”字句产生的原因:连动式经过一个语法化的过程变成了处置式。第一次将处置式研究与前沿的语言学理论结合在一起。
梅祖麟(1990)在叶友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语义关系和结构对唐宋处置式进行分类。梅祖麟给了随后的研究者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处置式的形成发展是多层次多类型的,对于其特点、来源也应该分类讨论。后来的研究者均采用了这一观点。但梅祖麟关于受事主语句+“将”形成处置式的观点还有待商榷。其实梅祖麟自己也承认并不是每一个(乙)类处置式都能去掉“将”变成受事主语句的。而且他认为“处置式的特点是‘把’字(或‘将’字)可有可无。”对于一种语言来说,一个可有可无的成分可以长时间地保存下来,这是不可想象的。
吴福祥在1996年首先共时地描写了敦煌变文中出现的处置式的形式结构,根据其语义特征将其分为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和致使义处置式。这一处置式的划分为后来的大多数学者所接受。而其中致使义处置式这一小类的提出,更是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吴福祥既统计了“将”字句、“把”字句、“捉”字句、“与”字句不同结构形式的出现频率,也统计了它们不同语义类型的出现,而且还特别统计了《变文》中“将”字句和“把”字句的频率差异。他调查了唐代和宋代的语料,发现从唐到宋狭义处置式迅速增多,狭义处置式中动词后带补语的用例增多。在共时和历时两方面的基础上,吴福祥着重探讨了唐宋处置式的来源。对于广义处置式的来源,他基本上赞同梅祖麟的观点。但吴福祥认为“将”有自己的虚化途径,在进入处置(给)、处置(作)、处置(到)句式之前就已经虚化成介词了。吴福祥通过对唐代语料的统计,反驳了梅祖麟关于(乙)类处置式是在受事主语前装上“将/把”构成的观点。吴福祥已经把处置式的发展脉络把握得十分清楚,但对
于各类处置式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试图给出一个解释。吴福祥也注意到了“将”和“把”在唐代出现频率上的差异,但并没有解释为何在现代汉语中“将”几乎要在口语中消失的现实。魏培泉(1997年)则另辟蹊径,从动词的配价角度对处置式进行分类。他最后的划分结果和梅祖麟、吴福祥是一致的。前人的很多研究一直纠结在连动式和处置式的界限问题上。魏培泉把具有处置式形式和次动词已虚化的处置式一律称作处置式。他从语义基础和句法环境两方面考察了“以”“用”“持”“将”和“把”的虚化过程。他认为“将”“把”有自己的虚化过程,并非类化的结果。与其同时,魏培泉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出发,认为不同处置式的兴衰是不同方言实力消长在语言文献上的反映。这种观点给了我们研究处置式一种新的视角,使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看待语言的变化。但证明方言消长的语料和材料太少,缺乏足够的说明力。
冯春田(1998)对处置式的来源提出了一种完全异于前人的观点,“我们认为,从意义上说,汉语的处置式从处置的给、作、到以至于表示其它的处置,又出现致使义处置,是处置式发展演变的结果,是同一基本类型的处置句式本身的嬗变。”但对于怎样一个具体的演变过程他并没有进行论述。
曹广顺和遇笑容(2000)选取了从魏晋南北朝到唐代的译经语料,对其中的处置式进行研究。他们认为“取+O+V”的产生是受译经者母语“SOV”语序的影响。他们两人都承认这“是一个汉语固有格式的错误的变体”,而且在译经中的出现频率低于“取+V+之”。何以在后来的发展中成为狭义处置式的主要格式,曹广顺和遇笑容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刘子瑜(2002)在全面调查先秦至唐宋五十多部文献的基础上,将唐宋处置式分为“处置”和“致使”两类。她认为“处置类处置式从连动式虚化而来”,认为“以”字结构不是处置式。语言是变化发展的,“以”字句和“将/把”字句出现于不同时期的语料文献,它们之间的语法功能必然存在异同,不存在介词兴替,仅此就判断“以”字结构不是处置式有失偏颇。证明了不是介词兴替,我们是否应该换个角度,看它们之间是否有功能的类推或是扩展。
吴福祥(2003)在冯春田观点的基础上将处置式的各类纳入一个整体的框架来考虑。他认为“汉语处置式的产生与演变经历了‘连动式>工具式>广义处置式>狭义处置式>致使义处置式’这样的一个连续的发展过程。在具体的论证过程中,他不仅用古代汉语的语料,同时还从类型学的角度入手,有汉语方言和西非语言的平行证据。其论证过程应该是可信的。处置式是从现代汉语的角度提出的一个语法范畴。这个语法范畴是根据语言现象归纳定义的。语言是变化发展的,其语法功能、结构形式必然会有差异。对一个语法范畴的历时考察,应该抓住其主体,不应当用后代的语法功能要求前代。对于各类处置式的考察,我们应该认为放在一个框架中来考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石毓智(2005)认为处置式的产生是结构赋义规律形成和受事位于谓语前需要一个语法标记双重影响的结果。宋代动补结构的建立促进了处置式的迅速发展。同时他还从语义的角度分析了“将”与“把”竞争失败的原因。我们也必须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处置式中的处置对象都是有定的,如:“我不小心把个杯子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