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病死猪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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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私宰病死猪案件的查处与思考

一起私宰病死猪案件的查处与思考

兽医站实验室化 验证 明 , 此批猪 肉 中含有猪 瘟病毒 , 可诊断
为猪瘟病猪 肉。
因此我们判 定 , 屠宰业户 为违反《 该 山东省动 物防疫条 例》 第二 章第十三 条之规定“ 禁止任何 单位和个人 宰杀染疫 的动物, 不得 售或者抛弃染疫 、 病死的动物 、 动物产 品及其
包装物 、 排泄物 、 垫料等污物。 在运输 、 二 售过程中发现染疫 、 死动物或者死 因 加] 、 病 不 明的动 物 、 动物 产品及其包装 物 、 泄物 、 排 垫料等 污物时 , 必须在 当地动物 防疫 监督机构 监督下在指定 的地点进行 无 害化处理 , 并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 为运输 、 ” 加工 、 售病死 动物产品的违法行 为。
屠宰业 户称他 在家屠宰生猪共计 j头。取可疑猪病料 , 区 经
发现一辆从路旁经过 的无牌农用 三轮车 , 有运输死宰生猪逃 避检疫检验 的嫌疑 。 经跟踪 追查 。 使其停车接受检查 , 并对司
机 出示 了执法证件 , 同时做 了及时跟踪录像拍摄 。我们对其 进行 了盘问。 询问 、 检查后发现 , 此农用= 轮车主为一生猪屠 三 宰经营业户 , 车上载有生猪下货( 猪头 、 小肠 、 肝脏 、 猪肺及猪
有动物防疫监 督机构加 盖的检疫合格 印章和商 贸部门加盖
的检验合格印章。 违反规定 , 一票多头 、 有票无章 、 有章无票 、
我们按照《 J n 东省动物防疫 条例》 第 章第 4 7条之 规定 “ 反奉 条例第 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动物防疫 监督 机构 违
立 即采取措施收 回已出售或者抛弃的染疫 、病死 的动物 、 动
蹄等 ) 一套, 无任何检疫检验证明。当地政府按 照国家 、 、 省 市 法律法规指示精神 、 明文规定 ,全 区生猪屠宰 、 工 、 “ 加 销售业 户及各用 肉单位( 宾馆 、 店 、 饭 集体伙 食单位 如单位食堂 等 )

动物行政违法案例

动物行政违法案例

案例一、在市场出售无两章一证的病害猪肉一、案情简介2009年10月21日上午,A市B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员李某,在市场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区白象街市场肉贩蒋某所出售的柒拾叁公斤猪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肉尸有出血,疑似病害猪肉。

后经两位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证实,该猪肉属病死猪肉,因为检疫不合格,检疫员未出具两章一证,蒋某为贪图便宜,将其从某屠宰场购入销售。

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为,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及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给予蒋某没收(销毁)柒拾叁公斤病猪肉、并处壹仟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案例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仔猪案一、案情简介2008年9月4日晚23时左右,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B县到乙市高速路口实施例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一车仔猪在B县高速路口下道后,向B 县D镇方向驶去,执法人员随即尾随其到B县D镇,发现当事人正在和D镇猪贩子交易,执法人员当即下车制止。

经调查当事人李某,查实:当事人从甲省A 市启运75头仔猪到乙市C县贩卖,在经过B县境内时,未经当地兽医站检疫就到B县境内销售;并且当事人车上实际仔猪数量只有72头,与其出县境检疫证明上的75头数目不符;当事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的《动物免疫证》。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就地留验观察。

当事人李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给予李某加强免疫,隔离观察21天,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本案适用的法条摘要三、本案处罚中使用的文书卷内目录案例三:王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案一、案情简介2009年1月11日,F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天天商贸有限公司的冷库内,对当事人王某经营的鸡产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货主王某经营的2300只白条鸡(货值金额24600元)未净膛,且王某不能提供该批白条鸡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

病死猪案例及法律(3篇)

病死猪案例及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病死猪肉事件屡见不鲜。

这些事件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病死猪案例,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简介:某地一家猪肉加工厂在加工过程中,发现一批病死猪肉。

这批猪肉共1000公斤,已加工成肉制品。

加工厂负责人在得知此事后,未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而是将这批肉制品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加工厂负责人未履行报告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本案中,加工厂负责人在发现病死猪肉后,未履行报告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

(2)加工厂负责人销售病死猪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本案中,加工厂负责人明知猪肉已死亡,且可能含有有害物质,仍将其加工成肉制品出售,属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2. 法律责任(1)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加工厂负责人将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

如果加工厂负责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民事责任。

消费者因食用病死猪肉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要求加工厂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

本案中,加工厂负责人在发现病死猪肉后,未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而是选择隐瞒,这说明其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

万斤病死猪肉流向广州江门食堂 检出圆环病毒

万斤病死猪肉流向广州江门食堂 检出圆环病毒

万斤病死猪肉流向广州江门食堂检出圆环病毒一头病死猪30元—50元,无良养殖户卖给黑心商人,屠宰、加工后送入冷库,再销往江门、广州的企业食堂等场所。

令人吃惊的是,这些冷冻2个月的里仍能检出。

昨日上午,江门市公安、农业、食药监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宗食药类大案要案,其中,侦破李某锦制售病死产业链案中,执法部门查获万斤病死猪骨。

此案,亦被广东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列为“秋风”行动十大典型案件之一。

万斤病死流向广州江门食堂检出圆环病毒江海区一黑窝点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肉脱毛南都记者采访获悉,养殖场病死猪比例一般是3%-5%,江门是产出大市,2014年出栏319万头,以此计算,年病死猪为10万头左右。

由于很多小型养殖场藏身于偏僻乡村鱼塘,如何实现有效监管,避免病死猪流入市场,仍是执法部门亟待解决的难题。

现场缴获万斤病死昨日上午,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林靠阳介绍了案件侦破情况。

林靠阳说,今年7月,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转交的一条销售病死线索,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江门市食药监局,通过追查病死来源和流向,在江门市新会区、江海区、开平市相继捣毁屠宰、加工、销售病死黑窝点4个,抓获李某锦、翁某等犯罪嫌疑人10人、刑拘9人、已经逮捕5人。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黑窝点藏身于偏僻乡村,设施简陋。

警方在上述窝点共查获病死、猪骨等约10000斤,包括9320斤、猪排骨450斤、猪内脏108斤、猪头13个,以及加工、包装、运输等作案工具一批。

根据警方公布的现场查处照片显示,犯罪嫌疑人将这些病死统一打包,装入印有省万载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包装袋内。

“我们取样送去省农业厅检验,在一批冷冻了2个月的中还检测到。

”民警说。

江门市食药监局稽查局一大队大队长朱惠庄说,病死经过冷冻后再销售,肉眼就很难辨认,其中,又以猪肝、猪腰危害最大。

销往广州江门企业食堂“他们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外地人主要来自四川、广西和贵州等地。

卖猪肉是否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院判决案例

卖猪肉是否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院判决案例

卖猪肉是否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院判决案例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原告从齐某某处购买其用病死猪加工制作的包肉,共计250斤,货值2000元。

之后,原告销售给x省x 县的熟人和x县x纺纱厂的餐厅无法追回,销售包肉金额共计2300元,违法所得300元。

在销售包肉的过程中,原告宋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及经营病死猪肉加工的包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对原告经营销售齐某某用病死猪肉加工的包肉的行为,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三百元;2、处罚款壹拾叁万元。

对原告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

被告于2020年1月14日向原告送达了本案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告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本案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一项处罚的内容。

二、法院查明另查明,x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齐某某于2018年7月左右,为降低加工熟食成本,多次从刘某某处购买病死猪,用于加工制作包肉、灌肠等熟食,后对外销售,分别销售给从事熟肉零售的原告宋某某等人。

原告在2019年4月12日的询问笔录中认可,齐某某给原告包肉的价格是每斤7.5元至8.5元,在齐某某给他的价格上每斤加1元至1.5元向x客户销售。

原告不知道齐某某加工包肉的肉的来源、加工过程、是否有食品加工许可证。

同时认可,原告向齐某某要过加工猪肉熟食的工商执照和食品加工许可证,齐某某一直没提供给原告。

x肉食店的包肉销售价格“2018年10月5日售价14元、2019年2月10日售价15元、2019年4月8日售价16元”、x食店包肉的购进和销售的价格“2018年5月、6月进价17.5元、2018年6月售价18元”。

三、原告观点原告始终不认可、确实不知道齐某某所卖包肉属于用病死猪肉加工制作的包肉。

一起无证经营病死猪肉案的查处

一起无证经营病死猪肉案的查处
议 ,也未提起 诉讼 ,并于6 1 月 4日缴 纳 了5 0 元 罚 款 , 此 50 案执行完 毕。 5 办 案 体 会
肉进行 查封 ,并决定立案 查处 。
据 李 某 供 述 ,其 是 从 2 0 年 7 开 始 从 事 生 猪 内脏 等 07 月 猪 副产 品和淘 汰母 猪 的收购 业 务 ,当地检 疫人 员 因知道 其 收 购 的 是 经 检 疫 合 格 的 猪 副 产 品 , 所 以 每 次 外 销 产 品
险政 策 ,对 肉猪 进行 补贴 和保 险政 策 ,承 保 的 肉猪 死亡 后 ,经无 害化处 理后 也 能给予 一定 的赔偿 ,同时加 大打 击 力 度 ,对 经营 不合 格 畜禽产 品 的违 法行 为进 行严 厉查 处 ,确保 不合格 畜禽 产 品不进入 流通 领 域,从 源头 保障
畜禽产品安全 。 ( 稿 日期 : 2 0— 0 2 ) 收 0 9 1- 8
然 后混 杂在其 中销 售 的想法 。2 0 年 底李 某在 本村 开始 08 建 设生猪加 工场所 ,2 0 年3 0 9 月开 始收购淘 汰母猪 和病死
生 猪 加 工 ,加 工 的 产 品 全 部 冷 冻 在 冷 库 内 ,准 备 年 底 销 售 。 执 法 人 员 在 其 冷 库 内现 场 查 获 生 猪 产 品 共 l10 g 9 k , 经 现 场 检 疫 其 中 的 9 0 g 猪 产 品 为 死 因 不 明 的 生 猪 产 6k 生 品,执法人 员当即对 其进行 了查封 ,另 ̄20g b 3 k 生猪 产 品
于 是执 法 人 员 来 到李 某 加 工 场 所 进 行 了现 场 勘验 、检
查 , 发 现 其 未 办 理 《 物 防 疫 合 格 证 》 并 且 有 经 营 加 工 动 , 病 死 猪 肉 的违 法 行 为 , 执 法 人 员 立 即 对 其 经 营 的病 死 猪

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顺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市领导多次到市直相关部门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做好我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为.重点内容,以治理生猪饲养场、屠宰场、肉制品加工厂、肉品冷冻企业、肉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餐饮业为重点环节,以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比较集中和影响较大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地区开展专项行动。

巩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猪肉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一)加强饲养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病死猪非法交易行为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生猪饲养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饲养场,生猪强制免疫,建立生猪强制免娜案;开展.“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的检测;加强产地检疫,完善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生猪耳标制度,建档造册,.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的不准出场和调运;督促饲养场建立和完善无害化处理台帐,加强对生猪养殖场病死猪流向的日常监管,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防止出售病死猪的非法行为,对于饲养场销售病死生猪的,一经发现由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先行开展病死猪的鉴定和查处工作,对于销售病死猪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依法查处和曝光一批饲养场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害猪的违法行为案件,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病死猪流向流通环节。

(二)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商务主管部门主动牵头,联合畜牧、工商、。

一起非法屠宰病死猪案的调查处理

一起非法屠宰病死猪案的调查处理

一起非法屠宰病死猪案的调查处理
黄友解
【期刊名称】《浙江畜牧兽医》
【年(卷),期】2001(000)003
【摘要】@@ 2000年8月26日,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该县凤池乡有人涉嫌非法屠宰病死猪.27日凌晨,执法人员对嫌疑人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死猪胴体2头、猪油7桶约400kg.rn1 案情调查经调查,屠宰户缪某于2000年8月26日从山东调往福建的调运车上购得死猪2头,死因不明.屠宰后其产品尚未出售.此前3个月内,先后购得病死或死因不明猪8头,屠宰后加工成猪油约400kg准备在中秋节前卖给月饼加工商作加工月饼用,精肉、排骨、猪皮等销售给平阳县肖江镇个体饭店及个体商贩,共获违法所得1600余元.rn2 处罚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缪某处以如下处罚:①责令停止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猪;②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和未售出的死猪产品;③罚款人民币6400元.根据GB1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规定,对没收的死猪产品予以焚烧、深埋处理.
【总页数】1页(P28)
【作者】黄友解
【作者单位】苍南县农业局 3258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
【相关文献】
1.对一起定点屠宰点宰杀病死猪案的查处及启示建议 [J], 侯远军;
2.对一起定点屠宰点宰杀病死猪案的查处及启示建议 [J], 侯远军
3.一起非法屠宰病死猪案及思考 [J], 解殿玉;王全利
4.一起非法贩卖病死猪肉及猪下水案的查处 [J], 涂凌云
5.对一起定点屠宰点宰杀病死猪案的查处及启示 [J], 张建新;罗敬华;周继清;何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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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肉加工成肉馅 多销往街边小吃店

病死猪肉加工成肉馅 多销往街边小吃店

病死猪肉加工成肉馅多销往街边小吃店近日,三九养生堂从安徽法院获悉,个体户徐二帮、王文献团伙经常的收购病死猪,然后合谋加工成肉馅,并且销售给周边的小饭店或者是香河肉饼店,因为其生产以及销售不合格食品将被定罪判刑。

有关专家指出,使用病死的猪肉加工肉制品,很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产生严重的及病情。

昌平法院对这两个团伙共计57人做出一审判决,主犯徐二帮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王文献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

下面就跟着编辑了解下,贩卖病死猪都有哪些案例?混合好肉搅拌成馅销往街边小吃店面今年三十九岁的散会人徐二帮在京已经做个体户有很多年历史了。

一开始,他以低价收购病死猪,然后雇佣工人。

在生意做大之后,干脆就从别人的手里收购已经加工好的病死猪,然后与合格的猪肉混合在一起做成肉馅,贩卖给街边小饭馆或者是香河肉饼店。

据法院查明,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王建波、冯江书、杨金宝从昌平、怀柔、密云等地的私人养殖场收购病死猪,进行非法加工后卖给徐二帮。

徐二帮雇用徐德树在旧鼓楼外大街新民菜市场26、27号摊位,将合格的猪肉与病死猪肉混合加工成肉馅,低价销售给昌平、海淀、朝阳、房山等地经营香河肉饼店、小吃店的田建峰等26人,这26人则将混合肉馅做成饭菜直接&ldquo;上桌&rdquo;,销售给周边居民食用。

2013年11月,警方成功摧毁徐二帮的团伙。

捡拾病死猪后加工低价销往农贸市场经过法院详细查明下,李克伟、张海亮等人,在2012年至2013年9月,分别在不昌平区南邵镇张各庄村、海淀梅所屯村附近的养猪场里面专门收购病死猪,通过非法途径加工后销售给王文献。

然后通过雇佣的等方式进行非法加工。

并且低价销售给昌平区水屯市场、回龙观镇城北市场、南口镇及海淀区等地经营食品的何兰平等人。

记者了解到,王文献收购的病死猪和死因不明的生猪,价格约为一两元/斤,而他向各个农贸市场的商户销售时,价格约为三四元/斤。

七部门联手整治“私屠滥宰病死猪肉非法交易”

七部门联手整治“私屠滥宰病死猪肉非法交易”
二二】雪圈
新 华社 消息 从 全 国发 展 和改革
工 作会 议 上 获 悉 , 2 0 0 9 年 中央 投 资 将重 点投 向 “ 三 农 ” 、 保 障性 安居工
程 、 交通等基 础设 施 、 节能减排和社
会事业 等 5 个方 面 。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对 5 个重
点投 向做 了进 一 步 说 明 :
4 A 农村财务会计
括严 打私 屠 滥 宰 、 严 打 出售 病死 猪行 为、 严 打定点屠宰厂 (场 ) 屠宰病死 猪 及 出售病 害猪 肉的行 为、 严肃查 处 冷 藏运 输 病 害猪 肉行 为 、 严 打经 营私 宰 肉和病害猪 肉行 为 、 严 防私 宰 肉及 病 害猪 肉等流入 餐饮 加工 环 节。
和 产业 升 级 的 支持力度 。 支持重 点节
能工 程 和循环 经 济重 大示 范项 目, 加
快城镇污水 、 垃圾处理设施及管网
建设 。 增强 国产 支线飞 机 自主设 计与
规模生 产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推动大型核电、 风 电
装 备和 高速 列 车设 备本地 化 , 推进 企
业 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 , 建设0 批
保证 。
三 是 重点 解决 交通 运 输 “ 卡脖
子 ” 路 段 和 优 化 能 源结 构。 提高西煤
东运下海和新疆 煤外运 能力, 开展大
秦线 、 神朔黄线 、 兰 新线的扩能改造
和兰 渝铁路 等建设 , 加 强铁 路 客运
专线 、
进 出关 通 道 和
西 三 “

煤炭直
达 华中铁 路建 设 。
四 是 加 大 对 节能 减 排 、 自主 勺j 新

重 大 产业 化 工 程 。

对一起贩运病死猪肉案件的处理与思考

对一起贩运病死猪肉案件的处理与思考
× 等 共 计 6人 ( 均 系 当地 人 ),他 们 将 收购 的 死 猪 2 . 1依照 《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第 四十八条规 去 头 、 四肢及 内脏后 ,将 死 猪尸 体存 放 在煎 茶 镇金 三 定 以及 农业 部关 于 《 病 死及 死 因不 明动 物 处置 办法 ( 试 角周 X X 租 房 内侍 机外 运 。2 0 1 2年 3月 2 1日下午 , 行 )》 第六 条之 规 定 ,在 县动 监所 和 公安 人 员 的监 督
心检 验 ,通过 R T - P C R 检测 ,结果 为 高致 病 性 猪 蓝耳
死 亡 时 间不详 。死猪 肉尸外 观呈 青 紫色 ,大 部 分体 表 病 阳 性 。 同时 ,县 公 安 局还 对 铜 仁 市 何 ×× 肉食 品
有不同程度瘀斑,肉尸己腐败变质 ,气味恶臭 。 加工 店 用来 制作 腊 肉、香 肠 的猪 肉随 机取 样 6份 ,于 1 . 3 调 查 取 证 经 查 实 ,该 车死 猪 肉无 《 动 物产 品检 2 0 1 2年 4月 2 2日送 贵 阳 市动 物 疫 病 预 防控 制 中心检 疫合格 证 明》及 《 动物及动物产 品运载工具 消毒证 验,其结果 1 份为猪瘟病原阳性,3份为猪圆环病毒 明》。全 部死猪 肉都来 源于德江县煎 茶、合 兴两乡 I I 型病 原 阳性 。 镇 ,参与收购死猪的犯罪嫌疑人有周 ×、熊 ×、冉 2 处理 与执 行
菱牌 小型客车从德江县开往铜仁市方 向,晚上 9 时,
当小 型客车 行 至 思南县 思 塘镇 大岩 关 桃 园路 段接 受 治 仅 2 0 1 1 年 8月 2 6日,周 x × 就 贩 运 死 猪 肉 2 5 0千
安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车 内装有大量死猪尸体 ,货 克 被 德江 县工 商 局煎 茶分 局 查获 并 现场 逃脱 处 罚 。从 主 周 × × 侍机 逃 逸 ,承运 人 郎 × × 被调 查 ,执 勤 民 2 0 0 9年 元 月 至 2 0 1 2年 3月 2 1日案 发 前 , 铜 仁 3个 警 随 即报 告思 南县 公 安局 治 安大 队和 县动 物 卫生 监 督 收购加 工 人员 分别 从周 ×× 处 购 买病死 猪 1 0 0多头 , 所 ( 以下简称动监所)。接到报案后,县动监所即派 重约 9 0 0 0 千克,价值 6 万多元。另上述三个收购加 4名 执法 人 员参 与查 处 ,并于 当 晚会 同公 安 、工 贸 、 工人 员 从 2 0 0 7年 以来 还在 铜 仁 市屠 宰 场 非 法 收 购病 工商等部门对违法车辆及人员进行现场录像、货物封 死 猪 肉 1 5 0 0多千 克 进 行 分类 加 工 ,部 分 卖 给 铜 仁 火 存 和 扣 留 ,次 日对封存 暂扣 的猪 肉进 行 无害 化 处理 。 车站 餐 馆 张 x ×,部 分 卖 给 铜 仁 肉食 品 加 工 店 老 板 鉴 于 案情 的严 重 性 ,县公 安 局经研 究决 定对 此 案开 展 何 × × 制 作 腊 肉 、香 肠 后 在 市 场 上销 售 。除 犯 罪 嫌

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销售病死猪肉立案标准
一、买卖死猪肉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对病死猪肉进行买卖的,情节严重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加工死猪肉获刑,销售有毒有害食物如何处罚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C私自购进死因不明的生猪进行加工并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C 已将死因不明的生猪进行加工或准备进行加工,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销售行为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C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起跨县贩运病死猪肉案的查处

一起跨县贩运病死猪肉案的查处
道 内发育 成成 虫。也 可垂直 传播 ,即母犬 肠道 内的孵 出 的 幼 虫侵 入 血 流 ,可 以进 入 乳腺 ,幼 犬 吸乳 汁 而被 感 染 ,还 可 以经子 宫胎盘 感染胎 儿 ,所 以出生2 多 日龄 的 0
( 收稿 日期:2 1_ 4 2 ) 0 1o _ 7
幼犬 ,肠道 内就有 弓首蛔 虫 。犬血液 寄生虫 多发 生在夏
氏囊病 的特 异性方 法 。对 种鸡 群进行 免疫 ,能使 较高 的 母源 抗 体传给 子代 ,使雏 鸡免 受法 氏囊病 的早期 感染 ; 对 商 品鸡的 免疫 ,能使鸡 群保 持较 高 的抗 体水平 ,免受
法 氏囊病毒 的侵 袭 。常用 的疫苗有 活苗 和灭活 苗两类 ,
因不 明的大 小猪只共 6 ,大约6 0 g 头 0k 。并在 枚江 乡生猪
这批染 疫猪 肉流入 市场 和对环 境造成 污染 ,执法 人 员迅 速 赶往 刘某 的 肉制 品加 工窝 点,得知 该场 已对这 批 肉进
免疫 前 ,首先 要制 定免疫 程序 ,可根 据该 病在 当地 的流 行特 点、疫 情状 况和 自场 的管理条 件 、母源抗 体水 平等来制 定 。首 免一般情况下应 在 l— 1 4 2 日龄 ,但 考虑 到
山东畜牧兽 医 诊 断 ,要 进一步 诊 断需要 做病毒 分离和 鉴 定、血清 学诊
断和雏鸡接种 。 5 预防 该病 重 在预 防 ,预 防 除 了加 强环 境卫 生 和 消毒 工 作 外 ,主要 是进 行免 疫接种 。免疫 接种 是控 制鸡传 染性 法
调查 。
2 1 年第 3 01 2卷
中图分类号 :¥ 5 . 文献标识码 :B 813 3 文章编号 :10 —7 32 1)70 9 —2 0 7 13 (0 10 。0 00 1 案情 2 1年 3 5 0 0 月1 日,遂 川县动物 卫生监督所 接到上游 县 动 物卫 生监 督所通报 ,称 有一 批经过 无害 化处理 的染 疫 病死 猪 肉被重 新挖起 , 已贩 运至 本县 的一些 加工 窝点进 行 加工 ,动物 卫生监 督所 与本 县公安 部 门取 得 了联系 ,

关于打击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

关于打击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

关于打击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思考作者:宋南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18期摘要食品安全大于天,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每天都会经营病死猪肉。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至今,已审查起诉多件涉及制作销售病死猪肉犯罪,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本人根据病死猪肉的危害和目前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确保食品安全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生物性危害法制经济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072-02一、病死猪肉的危害病死猪肉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一旦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病死猪肉存在三大危害:生物性危害、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药物残留危害,具体情况如下:1.病死猪肉潜伏多种病原微生物,特别是人畜共患病原,人接触后易引起发病,甚至死亡。

2.病原微生物在繁殖过程中产生一些毒素和有害物质,即使熟制后也无法破坏,食用后易对身体造成危害。

3.病死猪肉流通过程中易造成疫病的传播。

4.病死猪肉的脂肪、蛋白质等易腐败变质转化为对人体不利的物质。

5.病死猪在死前一般都使用过大量的药物治疗,病死猪肉中药物残留十分严重。

6.为去除病死猪异味,不法商通常用违禁化学药品浸泡,而且食用违禁化学药品浸泡过的肉品还会降低人体免疫力,诱发癌症。

二、制作销售病死猪肉的原因那为什么制作销售病死猪肉的行为屡禁不止呢,原因主要有:(一)社会整体诚信资本的缺失给了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美德。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社会诚信度在逐渐下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快速增长,当人们发现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对自己或企业这个小集体而言有更大的实际利益可图时,信仰、信念容易缺失或动摇,从而导致大量失信行为的出现,这就给不法分子以有机可乘,大肆制作销售病死猪肉,而不管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我区猪肉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对生猪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检查把关,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病害猪肉、有毒有害肉、注水肉、未经检疫合格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我区猪肉市场正常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一)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食药监分局等部门,加强对城乡私屠滥宰窝点的查处,从源头上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

区公安局要对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者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引导其自动停止非法屠宰、销售行为,对拒不停止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场(点)屠宰病死猪,出售病死猪肉、有毒有害行为。

严厉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暴力抗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各乡镇人民*、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对象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并将情况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人员,严格监管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行为,防止未经检疫检验的“乡边口”进城,杜绝病害猪肉进城销售。

(二)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违法行为。

由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强化动物检疫制度,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监管,防止出售病死猪肉的非法行为;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要严格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做好生猪屠宰的同步检疫工作,对无检疫证明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监督做好病死猪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要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入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验收不合格的生猪入场;抓好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操作流程监督,对操作流程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的屠宰场,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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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夏 惠 农县 :王 良荣
王 良荣 同 志 :
从你 来信 所谈 的情 况看 ,首 。该法 第 28 条规 定 ,未经 动 食
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 或者检 疫不合格的 肉类 ,或者未经检验 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肉类制 品 ;病死、毒死 或者死 因不明的禽、畜、兽 、
水产动物 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你将病死猪的 肉拿到市场上销 售 ,违反 了我 国法律 ,又造成消 费者食物 中毒 ,带来 了严重 后 果,因此 ,卫生防疫部 门对你处罚是 对的。如果你认 为罚款 数额 太大,可以向其上 级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的决定仍然不服 ,
可 以在 收 到 复议 决定 书之后 1 l E内向 法 院起 诉 ;如 果 复议 机 关逾 期 不 作 出 复议 决 定 ,你 可 以在 复议 期 满 ( 般 为 2个 月 ,法律 、 5 一 法规 另 有规 定 的 除外 ) 之 日起 1 日内 向 法 院起 诉 。 5
来的承 包地 ,并 没有发生 纠纷 。20 0 9年 ,因国 家建 设城 际铁路 ,我互换得 来 的土地 即将被征 收 。 因涉 及土地征 用补偿 费较 高,刘某以我 们互换承 包地违反 国 家相 关法律规 定且 未办理登记手 续为 由将我告上 法庭 ,要 求法 院确 定我们之 间互换土地 行为
无 效 ,欲 收 回 互 换 的 土 地 。 请 问 法 院 会 支 持 他 吗 ?
读者 :黄 军 黄军 读者 :
刘 某 的 诉 讼 请 求是 不 会 得 到 法 院 支持 的 ,你 和 刘 某 互 换 承 包地 的行 为 合 法 有 效 。 我 国 《 村 土 地 承 包法 》 第 3 条规 定 : “ 过 家 庭 承 包取 得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可 以 依 法 采取 转 包 、 出租 、 互 换 、 转 农 2 通
让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流 转 。 从 该 条 可 以看 出 , 互换 是 也 是 我 国土 地 承 包经 营权 流 转 的 一 种 法 定 方 式 , 因 此 , 你 和 刘 某 采取 互 换 ”
方 式分别取 得对 方土 地 的承 包经 营权 并 不违 反法律 规 定。 我 国 《 农村土 地承 包法》 第三 十 七条规 定 : “ 土地 承 包经 营权 采 取转 包、 出租 、互换 、转让 或者其他 方式流转 , 当事人 双 方应 当签订 书 面合 同。采取转 让 方式流转 的 ,应 当经 发 包方 同意 ;
法 律 咨 询 台
自愿互换承包地 事 后能反悔 吗?
鳊辑 同志 :
我 与刘某是 同村 村 民。我有一 块承 包地 在 刘某的 家门 口,而刘 某则有一 块承 包地 在我住 宅旁 边 ,两块地 的 面积、土质 等
都 差 不 多 。 为 了便 于 生 产 生 活 , 我 和 刘 某 于 1 6年 5 月 签 订 协 议 , 自愿 互 换 了这 两块 土地 。此 后 我 们 一 直 各 自耕 种 互换 得 9 9
采 取 转 包、 出租 、 互 换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流 转 的 , 应 当报 发 包方 备 案 。 根 据 该 条 规 定 , 采 取 互 换 方 式 实 行 土 地 经 营权 流 转 的 ” 无需 要 发 包 方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同 意 , 只 需 签 订 书 面合 同 并 向 集体 经 济 组 织 备 案 即 可 。 《 农村 土 地 承 包 法 》 并 未 规 定 土 地 互换 行 为 以备 案 为生 效要 件 。 因此 ,备 案 与 否 并 不 影 响 互 换 土地 行 为 的效 力 。 只 要 互换 土地 双 方 当事人 是 同一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的 成 员 , 互换 是 自愿 行 为 , 且 不 改 变土 地 用 途 , 则 土 地 互换 行 为 即 为 有 效 。根 据 你 所 反 映 的 情 况 ,你 和 刘 某是 同一 集体 经 济 组 织 的 成 员 ,双 方 签 订 书 面协 议 , 自愿 互换 承 包地 且 已 经 耕 种 多 年 , 应 认 定 该 土 地 互 换 行 为 合 法 有 效 , 因此 刘 某 的诉 讼 请 求 不 会 得 到
宁夏银川市 民生巷 5 5号律 师协会 :李文成 ( 师 ) 律
www x ms yc r 畜牧市场 .u k .o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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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支持 。 练 惜
出售病死猪 肉违 法
编辑 同志 :
前 不 久 ,我 家的 一 头猪 突 然 病 死 , 我 觉得 扔 了可 惜 , 就 把 肉 拿 到 农 贸 市 场 上 低 价 出售 。 结 果 ,一 些 吃 了 肉 的 人 发 生 了 食 物 中毒 , 为 此 , 当地 卫 生 防 疫 站 对 我 罚 款 1 0元 并 由我 赔 偿 了一 些 食 物 中毒 者 的 医 疗 费 1 0 多 元 。 我 认 为 卫 生 防 疫 站 对 0 5 0 0 我 罚款 的数 额太 大 ,请 问 ,我 该 怎 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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