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书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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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
2、主要计算成果;
3、结论性意见;
4、设计依据(基本资料,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等);
5、设计原则;
6、计算方法;
7、计算过程。
6.2封面一律使用院统一规定的格式(见附录A、B)。
6.3计算书中所引用的公式,应说明公式来源及公式中符号的意义,并应注意公式来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引用标准、规范等文件的最新版本)。
6.8电脑程序的使用
6.8.1计算书中应注明引用程序的院注册号、程序名及程序来源,并在计算前检验其正确性。
6.8.2未经院注册的程序其计算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计依据。
6.8.3在计算书中应对程序进行简要说明,其输入数据物理意义和数值亦需交待清楚。
6.8.4计算过程中的数值求解程序,可以为非注册程序。但在计算书中应详细说明编制过程并附程序。
附录A(标准的附录)
计算书封面格式
秘密
编号
计算书
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
设计阶段:
计算书名称:
审查年月日
校核年月日
计算年月日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附录B(提示的附录)
计算书封面格式
秘密
编号
B032C 411-005
计算书
工程名称:×××水库扩建工程
专业名称:水工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
计算书名称:大坝稳定分析
7.4校核者应对每一个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在正确数据的右上角均应打上“√”。
7.5校审中发现错误之处,不得涂改原稿,应保留修改前的原状,将修正的内容写在原稿的上部,同时在错误内容处划上一条横线,使原文仍能辩认。
7.6凡经过校核后的计算书,应由计算者过目。若计算者对校核者所作的修改有分岐意见得不到统一时,提请审查人员决定。
特此签字如下,以此证明。
投标单位: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公司
投权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规定中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规定由全质办公室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规定负责编订:全质办
本规定由管理者代表曾勋池批准。
前言
1.引言…………………………………………………………
2.适用范围……………………………………………………
3.书写要求……………………………………………………
4.计量单位……………………………………………………
6.9当设计方案或结构有所变动时,计算书亦需作相应的修改,修改后的计算书应和图纸、文字报告的内容保持一致。
7.校审
7.1计算书必须经过校核和审查后方可作为正式成果引用。
7.2计算书校审人员的技术责权按SYSL/QB03-04.01-2001《技术产品校审规定》执行。
7.3核定人员及其以上级人员认为对设计成果有重大影响的计算,其计算书尚需经核定或核定以上人员最终审定。
3.5计算书中不得使用非规范汉字,应采用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中的标准简化字。
3.6计算书应字迹清晰,并尽量避免涂改。校审者应使用颜色不同于计算者使用的墨水(可使用红色铅笔)进行修改。
3.7涉外工程提供的计算书,经总工批准后可进行翻译和打印,并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
5.2计算书各章节及附录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1a
2 6.4.3.1 b
36.1 a 6.4.3.2 c
4 6.2 6.4.1 b 6.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3
5 6.3 6.4.2 c 6.4.3.4
6 6.4 6.4.3 6.4.3.5
7 6.5 6.4.4 6.4.3.6
8 6.6 6.4.5…….
………………
4.计量单位
4.1计算书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所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4.2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法定计量实用表》中法定计量单位的物理量符号。
5.计算书编号
5.1计算书的编号参照《技术产品分类与代码规定》执行,由各部门按工程项目分类编号。
编号及图题应写在图的下面居中位置。
5.4表
计算书中每张表在正文中都应明确提及,以便使它在计算书的条款中意义明确。表应该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编号,这一编号应独立于章和任何图的编号,只有一张表则应标明“表1”。
表题写在表格的上方正中,表格的编号应写在表题的左边,与表题间空一格。
6.格式及内容
6.1计算书应依次编写下列内容:
审查×××2001年6月1日
校核×××2001年5月20日
计算×××2001年5月18日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SS
SYSL/QB03-04.03-2001
计算书编写规定
版次:A
发放编号:
2001-05-10发布 2001-05-20实施
全质办公室 发布
前 言
本规定是在原质量管理文件《计算书编写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是SYSL/QB02-04-2001《设计控制程序》的作业文件。
5.计算书编号…………………………………………………
6.格式及内容………………………………………………….
7.校审…………………………………………………………
8.归档………………………………………………………….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授 权 书
致:邵阳市城市防洪工程指挥部
本授权书宣告,湖南省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魏粮纲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副经理曾勋池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江北防洪堤下标段堤尾路闸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一务。
6.4自行推导的公式应列出推导过程。
6.5在同一份计算书中,应尽量避免用同一符号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意义。
6.6计算书中应附上必要的计算简图和插图,插图应附在计算过程文字部分的左侧方或上方。计算简图及插图可直接绘于计算稿纸上,也可以采用米厘纸、复印纸或计算机打印纸绘制,尽量不用描图纸绘制。
6.7非直接绘于计算稿纸上的简图和插图,一律用胶水粘贴在稿纸版面上相应的位置,如图幅面大于计算纸幅面时,可将插图按序置于算稿最后,并用文字说明插图附后。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计算书编写规定
1.引言
计算书是设计制图和技术报告编写的依据,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设计质量的优劣。为确保计算书的质量,使计算书内容和格式能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承担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等工程项目。
2.2各工程项目所需的计算内容必须按本规定形成计算书。
___
B2.2.1
B1B2.1 B2.2.2 B2.2.4.1
附录A B2.2.3 B2.2.4.2
B2 B2.2—B2.2.4 B2.2.4.3
附录B……B2.2.5……
B3……
附录C
…………
5.3图
计算书中每幅图在正文中都应明确提及,以便使它在计算书的条款中意义明确。图应该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编号,这一编号应独立于章和任何表的编号,只有一幅图则应标明“图1”。
7.7计算书校核后,一般不得重抄,如非重抄不可时,必须将原稿复印后,交原校核人员对重抄算稿再行校核。
8.归档
8.1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已完成的计算书应由各项目专业负责人统一登记保管。
8.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代表对修改设计所作的计算书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复印件),应连同修改前的计算书合成一本,一并归档。
8.3项目设计完成后,所有计算书应按专题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督促各专业负责人交资料室归档。
3.书写要求
3.1计算书应使用院统一印制的计算纸书写。
3.2计算书(封面、内容、签字)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和铅笔(包括红蓝铅笔及其他彩色笔)书写。
3.3计算书的插图或附图可使用铅笔绘制、绘图仪绘制、计算机制图或复印机复印。
2001-05-10批准 2001-05-20实施
3.4计算书亦可采用计算机直接打印。
2、主要计算成果;
3、结论性意见;
4、设计依据(基本资料,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等);
5、设计原则;
6、计算方法;
7、计算过程。
6.2封面一律使用院统一规定的格式(见附录A、B)。
6.3计算书中所引用的公式,应说明公式来源及公式中符号的意义,并应注意公式来源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引用标准、规范等文件的最新版本)。
6.8电脑程序的使用
6.8.1计算书中应注明引用程序的院注册号、程序名及程序来源,并在计算前检验其正确性。
6.8.2未经院注册的程序其计算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计依据。
6.8.3在计算书中应对程序进行简要说明,其输入数据物理意义和数值亦需交待清楚。
6.8.4计算过程中的数值求解程序,可以为非注册程序。但在计算书中应详细说明编制过程并附程序。
附录A(标准的附录)
计算书封面格式
秘密
编号
计算书
工程名称:
专业名称:
设计阶段:
计算书名称:
审查年月日
校核年月日
计算年月日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附录B(提示的附录)
计算书封面格式
秘密
编号
B032C 411-005
计算书
工程名称:×××水库扩建工程
专业名称:水工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
计算书名称:大坝稳定分析
7.4校核者应对每一个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在正确数据的右上角均应打上“√”。
7.5校审中发现错误之处,不得涂改原稿,应保留修改前的原状,将修正的内容写在原稿的上部,同时在错误内容处划上一条横线,使原文仍能辩认。
7.6凡经过校核后的计算书,应由计算者过目。若计算者对校核者所作的修改有分岐意见得不到统一时,提请审查人员决定。
特此签字如下,以此证明。
投标单位: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公司
投权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二OO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本规定中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规定由全质办公室提出和归口管理。
本规定负责编订:全质办
本规定由管理者代表曾勋池批准。
前言
1.引言…………………………………………………………
2.适用范围……………………………………………………
3.书写要求……………………………………………………
4.计量单位……………………………………………………
6.9当设计方案或结构有所变动时,计算书亦需作相应的修改,修改后的计算书应和图纸、文字报告的内容保持一致。
7.校审
7.1计算书必须经过校核和审查后方可作为正式成果引用。
7.2计算书校审人员的技术责权按SYSL/QB03-04.01-2001《技术产品校审规定》执行。
7.3核定人员及其以上级人员认为对设计成果有重大影响的计算,其计算书尚需经核定或核定以上人员最终审定。
3.5计算书中不得使用非规范汉字,应采用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中的标准简化字。
3.6计算书应字迹清晰,并尽量避免涂改。校审者应使用颜色不同于计算者使用的墨水(可使用红色铅笔)进行修改。
3.7涉外工程提供的计算书,经总工批准后可进行翻译和打印,并严格按批准的份数打印。
5.2计算书各章节及附录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1a
2 6.4.3.1 b
36.1 a 6.4.3.2 c
4 6.2 6.4.1 b 6.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3
5 6.3 6.4.2 c 6.4.3.4
6 6.4 6.4.3 6.4.3.5
7 6.5 6.4.4 6.4.3.6
8 6.6 6.4.5…….
………………
4.计量单位
4.1计算书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用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中所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4.2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法定计量实用表》中法定计量单位的物理量符号。
5.计算书编号
5.1计算书的编号参照《技术产品分类与代码规定》执行,由各部门按工程项目分类编号。
编号及图题应写在图的下面居中位置。
5.4表
计算书中每张表在正文中都应明确提及,以便使它在计算书的条款中意义明确。表应该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编号,这一编号应独立于章和任何图的编号,只有一张表则应标明“表1”。
表题写在表格的上方正中,表格的编号应写在表题的左边,与表题间空一格。
6.格式及内容
6.1计算书应依次编写下列内容:
审查×××2001年6月1日
校核×××2001年5月20日
计算×××2001年5月18日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SS
SYSL/QB03-04.03-2001
计算书编写规定
版次:A
发放编号:
2001-05-10发布 2001-05-20实施
全质办公室 发布
前 言
本规定是在原质量管理文件《计算书编写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是SYSL/QB02-04-2001《设计控制程序》的作业文件。
5.计算书编号…………………………………………………
6.格式及内容………………………………………………….
7.校审…………………………………………………………
8.归档………………………………………………………….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B(提示的附录)
授 权 书
致:邵阳市城市防洪工程指挥部
本授权书宣告,湖南省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公司的法人代表经理魏粮纲代表本公司任命在本书上签字的副经理曾勋池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江北防洪堤下标段堤尾路闸工程的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一务。
6.4自行推导的公式应列出推导过程。
6.5在同一份计算书中,应尽量避免用同一符号表示两种或两种以上意义。
6.6计算书中应附上必要的计算简图和插图,插图应附在计算过程文字部分的左侧方或上方。计算简图及插图可直接绘于计算稿纸上,也可以采用米厘纸、复印纸或计算机打印纸绘制,尽量不用描图纸绘制。
6.7非直接绘于计算稿纸上的简图和插图,一律用胶水粘贴在稿纸版面上相应的位置,如图幅面大于计算纸幅面时,可将插图按序置于算稿最后,并用文字说明插图附后。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计算书编写规定
1.引言
计算书是设计制图和技术报告编写的依据,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设计质量的优劣。为确保计算书的质量,使计算书内容和格式能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承担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等工程项目。
2.2各工程项目所需的计算内容必须按本规定形成计算书。
___
B2.2.1
B1B2.1 B2.2.2 B2.2.4.1
附录A B2.2.3 B2.2.4.2
B2 B2.2—B2.2.4 B2.2.4.3
附录B……B2.2.5……
B3……
附录C
…………
5.3图
计算书中每幅图在正文中都应明确提及,以便使它在计算书的条款中意义明确。图应该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编号,这一编号应独立于章和任何表的编号,只有一幅图则应标明“图1”。
7.7计算书校核后,一般不得重抄,如非重抄不可时,必须将原稿复印后,交原校核人员对重抄算稿再行校核。
8.归档
8.1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已完成的计算书应由各项目专业负责人统一登记保管。
8.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代表对修改设计所作的计算书和设计修改通知单(复印件),应连同修改前的计算书合成一本,一并归档。
8.3项目设计完成后,所有计算书应按专题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督促各专业负责人交资料室归档。
3.书写要求
3.1计算书应使用院统一印制的计算纸书写。
3.2计算书(封面、内容、签字)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园珠笔和铅笔(包括红蓝铅笔及其他彩色笔)书写。
3.3计算书的插图或附图可使用铅笔绘制、绘图仪绘制、计算机制图或复印机复印。
2001-05-10批准 2001-05-20实施
3.4计算书亦可采用计算机直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