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灯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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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投标人应承诺:保证设备间接口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设计联络会议要求;与其他设备供应商相互配合,保证接口之间的兼容性及相互配合方面不出现任何问题。
2.7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的设备应是可互换的,而设备零件也应是可互换的。
2.8投标人如有更新的技术和方案,在完成对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方案应答后,可对本技术文件的方案提出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3.1.5投标人应承诺:对于每份合同,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招标人提供供货设备的详细安装要求及基础图纸、与接口设计有关的图纸及资料,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在验交前两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印刷文件,CD-ROM文件(电子文件版本采用Microsoft Office系列及AutoCAD),内容包括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和故障诊断手册、原理图和(或)电路图、组装图和(或)安装图以及其它有关使用、维护、保养所需文件,需投标人提供的印刷文件及CD-ROM文件的数量由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不得推诿,以满足工程设计、施工、维护需求。
2.9投标人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并提供产品在实际运行中的可靠和无维修时间。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
3.1一般要求
3.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运营及维护等需要的完整的技术文件。
3.1.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主要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要求、相关的外观图纸/图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内容。上述文件和目录应是原件,非复印件。
2.5设备或物资器材的金属构件表面除了加工装配和电镀表面以外,都应进行热镀锌、喷涂等防锈处理,户外易生锈安装铁件表面也应采用热镀锌处理。在装配前,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要有必要的喷涂或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有关涂漆颜色的详细情况,涂漆的颜色应在签订合同时决定。所有设备在缺陷责任期内生锈、掉漆应由生产厂家负责修补或更换。
3.1.3所有技术文件、图纸应用中文书写(对于进口产品应附中文翻译,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产品铭牌用中文书写。文件、图纸、产品铭牌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其图幅应符合ISO标准公制“A”系列。
3.1.4投标人应承诺:按照合同文本关于技术资料清单中所列的时间和内容,按时提交完整的技术文件。
1.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招标人利益。
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对其用于本工程的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工程实施期间及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于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现不合格的部件或设备,中标人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事故责任。
*****工程
招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物资名称:LED灯
包件号:ZM-01
招标人(盖章):********************
二零一五年五月
第一节
1.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要求对技术规格书逐条应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并说明原因。
3.2.7本系统与其它系统之间交换信息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接口通信协议等有关说明。
4.
4.1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备品备件的各类参数应与原件相同。
4.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等阶段所需要的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
4.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缺陷责任期内免费提供的必须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表。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设备无需备品备件、无需明确专用工具及仪表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将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1.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同时要求投标人对本招标书中未包括但工程应用所必需的内容进行补充。
1.3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包括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
*1.4业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资质要求
1.4.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生产企业无合同违约现象。
2.3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应采用国际单位制(SI)来度量所有产品、材料。
2.4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招标设备和物资器材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IEC或ISO标准或中国GB、JTG标准。当采用其它标准时,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明确提出各项设备所遵循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内容并说明与上述标准的差异(需附证明材料)。
3.1.6出于设备维护和管理的目的,招标人有权复制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3.2技术资料清单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3.2.1图纸;
3.2.2硬件资料;
3.2.3软件资料;
3.2.4测试资料;
3.2.5保证系统及各部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
3.2.6为满足招标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纵使用、维护管理及系统扩展的需用,投标人按总则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1.8投标人应承诺对其产品在本工程的兼容性和适用性负责。投标人应承诺因投标接口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相关费用调整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承诺因设备接口或与工程现场不匹配等原因引起的设备零部件变更时,予以免费修正或更换。
1.9在招标及工程实施阶段,若国家相关部门有新的技术标准颁布,应按新的技术标准实施,投标人必须给予相应的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0投标人应承诺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新的规范、标准与所投设备有关,投标人按照新标准完成软、硬件修改工作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
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能在本技术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如果产品不能满足这些要求,投标人应申报偏差值。
2.2除技术规格书中另作规定外,“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以内。
1.4.2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实验报告和2012年以来质量检验报告(除型式实验报告之外)。
1.4.3投标物资须具有高速公路运营业绩,须提供相应类似工程的供货合同的证明有效影印件。
1.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行业协会认证和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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