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争议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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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产业化争议辨析
教育产业化争议辨析
教育产业的理念大致出现在1980年代中期,理论界关于教育产业化的争论长达十多年,反对者主要从教育的公益性出发,在价值层面质疑产业化、市场化的主张;支持者强调教育所具有的产业性质,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教育产业的发展是无可争辩的基本现实。最近,教育部负责人严词否定“教育产业化”的提法;由于现实教育中的种种乱相,饱受其苦的家长和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强烈声讨“教育产业化”。显然,教育产业化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是混乱而面目不清的,有必要作一番疏理。
一、“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
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并不“邪恶”。在计划体制下,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进而认为教育只能由政府投资举办,形成国家垄断、包办教育的困窘局面。教育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认识教育既具有公共性,也具有私人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提供的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部分由政府购买,私人性部分作为个人的自我投资,由受益者个人购买。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也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基本态度,是承认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等。但从维护教育公益性的角度出发,反对提“教育产业化”,认为所谓“化”,就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意。
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教育具有某种产业性质,教育需要引入部分市场机制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个人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概念应当说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教育产业化”,在这些方面是具有共识的,争论主要在教育产业“化”与不“化”的认识上。我认为这种词语之争其实并没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反而削弱了我们对这一进程的实际关注。
虽然我们的官方政策没有提“教育产业化”,但事实上“产业化”的问题之严重,是那些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理论的现实命运,并不是由讨论或表态决定的,而取决现实的社会需求、价值导向和利益博弈。
、“教育产业化”的现实表现
在事实的层面上,究竟哪些行为、内容属“教
育产业化”,同样众说纷纭。大家在使用这一词语时的所指其实是各不相同的。
狭义的理解,它主要指在学校举办企业、科技类和服务类的校办产业。中小学的校企在1980年
代红过一阵后,大多衰落不振。在1990年代全民经商的气氛中,高校掀起大办校企的热潮,一时公司林立,教师下海,蔚为大观。至2000年底,全国近400所高校共有科技企业近2100家。至2001年底,全国高校已有控股或参股的上市公司33家,其中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公司29家,总市值约占深、沪两市市值总额的3%左右。
这一成就背后的事实是北大方正、清华同方那样的企业屈指可数,大多数校办企业都是不赚钱的,高校深感风险巨大,无利可图。由于企业运作不规范,校企不分、产权不明晰,造成校企“小的亏了,大的跑了”的骑虎难下之势。尤其是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冲突,商业化价值对大学精神的侵蚀和对教育行为的扭曲十分明显,影响
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2001年8月起,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进行校企改制试点,明晰学校与企业的关系,并最终使校、企完全分离。宣告了这一政策的终结。
发展教育产业也指发展民办教育、发育教育培训、留学教育等教育市场。的确,民办教育本来应当是教育产业化最重要、最主要的力量。尽管近十年来民办教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非常弱小。2002年,民办小学在校生仅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83%;民办普通中学在校生占0.9%,职业中学在校生占1.25%。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在校生32万人,仅占高校本专科生在校生总数的2.2%;即便将各类民办高教机构的学生都算上(包括大量高考落榜补习者),也只占9.6%。无论与1950年时的规模、水平还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相比,几乎都不具有可比性。民办教育缺乏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产权不明晰和难以保障等等,成为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
广义的理解,教育产业化泛指利用市场手段
扩大教育资源、利用市场机制“经营”教育的各种举措。其中最突出的,是多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和缴费上大学。中国农村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主要通过集资办学,所谓的“人民教育人民办”,农民自己为自己埋单而支撑的。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学校实行“一费制”,许多地方义务教育陷入难以为继、前所未有的困境。1997年全国高校实现“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收费,高校学费标准从1998年的1000余元快速攀升,目前多为4000-5000元以上,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和生活费,大学生实际支出的费用要高得多,大约相当于一个城市职工一年的收入或两个农村劳动力一年的收入。由此,导致大学出现约占学生总数20%左右的“贫困生”阶层,每年都有家长因缴不起学费而自杀的悲剧发生。虽然国家有“奖、贷、勤、减、补”等五种方式帮助贫困生,但作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因种种原因难以大面积推进。
不难认识,近年来教育产业的发展是有其正面价值的,如教育培养能力扩大、效率得以提高,
教育经费的来源更为多样化,教育服务、教育消费概念已经形成,教育市场和教育的选择性开始出现,学校与政府、社会和学生之间的新关系开始建立等等。
但这一进程的弊病和代价同样巨大。教育资源短缺形成的巨大市场与陈旧落后的体制相接,出现了种种“寻租”活动,致使教育行为扭曲,教育腐败丛生。各种价值模糊、产权暧昧的“改制学校”,如“民办公助”、“国有民办”的学校,实行“一校两制”的“校中校”、“二级学院”等等,利用国有资源和名校品牌大赚其钱。社会腐败风气对学校、教育的侵蚀,连年发生的高考舞弊案、学术剽窃案、“注水文凭”、逐渐制度化的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人为制造的“择校热”和巨额的“择校费”,以及严重的教育乱收费等等,导致学校的功能、面貌变异,教育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舆论对“教育产业化”的强烈批判和否定,正是基于这种最宽泛的认识,即把学校围绕经营、创收等产生的种种怪事乱相都归于“教育产业化”名下。由于教育产业、高等教育市场化在理论上毕竟具有特定内涵,因此我更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