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帐坏帐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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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呆帐坏帐审批流程

摘自2004年8月4日《永2004财(通)字第04175号》根据《往来对帐制度》要求,及时解决债权债务核对中存在的问题,往来清理小组起草了呆帐坏帐申请审批流程,请各公司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形成规范文件:

一、呆帐的定义

呆帐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债权,但没有达到法定坏帐条件。

考虑到我公司往来款项的特点及公司的经营因素,现将以下几种情况作呆帐处理:

①已和供应商签订结大帐确认单,但商品采购、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收返利费用等相关科目仍有余额,若为借方余额即为呆帐,若为贷方余额并经营销部确认为无需再支付可参照此流程处理。

②2002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往来帐务供应商不予确认、且公司无法提供合理单据或发催收函6个月内无法找到相关联系人的返利和费用。

③已停止合作6个月以上且没有结大帐的供应商,经过发律师函或其他方式催收无果,如果商品采购、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收返利费用等相关科目余额相抵在5万元以下,可先行作为呆帐处理。

另外坏帐是指以下情况:

a)供应商破产、撤销、资不抵债、关停并转不能回收的债权.

b)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不支持我方诉求而产生的债权损失。

二、呆帐、坏帐处理责任

1、呆帐、坏帐产生损失在会计核算没有提取坏帐准备金之前,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坏帐损失”;会计会计核算采取备抵法后,冲减“坏帐准备金”.

2、呆帐、坏帐损失列入营销部和分公司总经理考核管理报表,呆帐坏帐的处理应计入当期的管理报表,冲减当期损益;可以明确责任人的,包括业务员、营销经理,责任人赔偿金额不能低于损失金额的30%,呆帐、坏帐申请审批表必须明确处理意见和责任人.

3、财务部必须按照《往来对帐制度》要求,每月核对债权债务,并整理、记录一切与供应商往来确认单据,往来对帐员、往来主管、核算经理、结算经理、财务经理应对债权债务核对结果负责,若因工作不力产生的呆帐或工作过错或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呆帐、坏帐,承担损失金额的责任不低于30%。

4、财务部、营销部相关人员若没有确认单、协议或帐目不清进行结算或挂帐,因此产生的呆帐坏帐,承担损失金额的责任不低于30%。

三、呆帐、坏帐处理程序

1、填报呆帐坏帐申报表,应先书面上报财务管理中心往来管理

专员,由其进行协调处理后,再进入申报流程。

2、申报表必须有分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签字。

3、营销部现任业务员、营销部经理对仍合作的供应商发生的前期纠纷,负有协助、追收的责任,积极与供应商催收,减少损失,不作为视同过失。

4、对帐过程中发生的不确认或未达帐项,最迟次月向供应商财务部发催收协助函,函件必须是供应商授权的人员签收,函件的登记册是财务部(营销部)作为的标志之一,存档保管;第三个月仍没有确认的,未合作的供应商发律师函,合作的发停止结算通知函。见附件《公函》

5、财务部每月向总经理和财务管理中心上报往来对帐情况表,评估呆帐、坏帐风险,提出处理措施。

6、只有经过上述程序,帐龄超过6个月以上的债权债务才能申报呆死审批,不同供应商间的债权务不能合并处理。

7、对于需申报的呆帐、坏帐,由对帐人员填制坏帐审批表,详细填写商品采购、应付帐款、应收帐款、应收返利费用余额及余额的构成明细,申报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齐全。

8、呆帐坏帐核算,坏帐准备金提供及核算方法,由核算管理部另行规范,在进行呆帐坏帐处理核算时,必须取得合理审批的原始资料,如审批单、对帐单、往来资料、供应商信息、律师函、判决书等,作为会计凭证附件保管。

9、财务管理中心随时对呆帐坏帐处理流程进行检查,发现弄虚

作假者,处于呆帐坏帐2倍的罚款。

四、审批权限

1、以下事项由分公司总经理与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联签。

(1)供应商并、转、串产生的帐务调整,损失金额10000元以下;

(2)供应商拖欠返利费用、同时公司未结清货款(204#、131#有余额),经发律师函3个月不解决的,净收益50000元以下。

(3)未收费用在同一供应商不同品类间调整或同一品类不同供应商间调整的,调整金额20000元以下。

2、超过上述标准由公司总裁审批。

3、附件:《呆帐坏帐审批流程》

呆帐坏帐审批流程

不同意

五、呆帐风险控制

往来对帐人员对往来中有坏帐风险的供应商应给予高度重视。每月10日前请将有可能产生呆帐坏帐的供应商并注明原因后上报财务管理中心往来专员。

下列几种情况可能产生呆帐坏帐:

①已停止合作或将结大帐的供应商的所有往来款项;

②2003年1月1日后供应商不确认的返利和费用;

③遗失的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票;

④供应商经办业务员、业务经理离职、调动,帐目又核对不清的.

⑤已退货或帐扣返利费用,供应商超过3个月未开折让发票

或负数发票;

⑥一段时期无发生额但仍有余额的供应商(6个月以上),关

注此种是否为要停止合作的供应商或者是否为已停止合作却不配

合结大帐的供应商;

⑦其他

调帐申报表

供应商:品类:时间:

坏帐审批表

供应商:品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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