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坚持正确导向,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二章服务提供者义务第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第三章服务提供者资质第七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信息服务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其资质或许可证明。
第八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安全保障能力和信用等级。
第四章信息内容管理第九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不得制造、传播网络谣言,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二)未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三)未建立用户投诉举报机制或者未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的;(四)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五)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制造、传播网络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维护公共利益和学校稳定,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是指对于由校内各单位建设或管理,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校园网络、校园网站、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的预防和防御工作。
其核心内容是防止发生网络攻击、信息破坏、有害程序入侵、信息化设备设施故障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责任第三条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学校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主要负责领导全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
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信息安全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信息安全和网络舆情管控;网络安全办公室设在网络中心,负责网络安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信息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校园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与安全监管,负责校园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开展网上疏导和正面宣传,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第六条网络中心是网络安全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学校整体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建设,负责为全校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支持。
第七条学校各二级单位是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属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各二级单位应明确指定专人担任网络安全管理员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分别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并分别向管理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员报办公室,网络安全管理员报网络中心)报备,人员变动及权限变更应做好台账记录。
第三章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第八条校园网络包括校园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涉及光缆、网络机房、网络设备、域名管理、安全防护、认证计费、网络接入与运维等,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结合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线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网管系统等软硬件系统安全,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安全,终端设备及用户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及各县(市、区)**单位。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
(一)按照**单位上级对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管理**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二)指导各县(市、区)**单位开展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三)审批**单位安全保护等级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规划;(四)负责审批**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意见。
第五条**单位信息中心是**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职能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承担相应组织和执行职责。
(一)制定**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规划,审核**单位各**单位和市县**单位安全保护等级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网络的安全规划,并将安全保护等级三级以上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规划报**单位上级审批;(二)信息系统网络软硬件采购的相关工作;(三)组织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等工作;(四)信息系统网络终端用户和用户终端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开通和注销相关用户账号;(五)对信息系统网络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理和责任追究,提出处置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六)完成其他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县(市、区)**单位工作职责。
(一)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1.安全保护等级一级信息系统网络的定级,提出安全保护等级二级以上信息系统网络的定级建议,并上报**单位信息中心审核;2.本单位信息系统网络软硬件采购的相关工作;3.配合**单位信息系统网络建设过程中的本地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等工作;4.信息系统网络本地用户的变更、停用及废止的申请;5.协助**单位信息中心开展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理和查处工作;6.本单位终端用户和用户终端的安全管理;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网络安全方面工作。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网络安全,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各个组织和机构都需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本文将就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1. 安全意识培养与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办法首先需要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培养与教育制度。
所有员工都应该接受关于网络安全的培训,并了解网络威胁的类型和常见的安全漏洞。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培训,完善他们的网络安全知识。
2. 指定安全责任人为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个组织都应指定专门的安全责任人。
这个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制定和执行网络安全政策。
安全责任人还应负责监测网络安全状态,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
3. 制定网络安全政策网络安全政策是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基础。
网络安全政策应明确规定组织内部的安全要求和规定,包括密码策略、网络访问控制、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网络安全政策还应囊括对外部合作伙伴的安全要求,以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
4. 强化网络访问控制网络访问控制是防御网络攻击的重要手段。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应加强对网络访问的控制,包括加密通信、防火墙配置、入侵检测等措施。
同时,也要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相关信息。
5. 加强密码管理密码是保护信息安全的一种重要方式。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应明确规定密码的使用要求,包括密码长度、复杂度、定期更换等。
此外,还应推广多因素认证的使用,增加密码的安全性。
6. 建立安全审计与监控机制安全审计与监控是保障网络安全的重要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应规定安全审计的频率和内容,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同时,也要部署安全监控系统,对网络流量、日志记录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事件。
7. 实施紧急响应预案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办法中,应建立完善的紧急响应预案。
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信息与网络安全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安全威胁和风险。
为了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原则。
一、信息安全管理办法1. 信息安全政策制定信息安全政策是企业或机构确定和规范信息安全管理的基础。
一个有效的信息安全政策应当包括对信息安全目标、责任与义务、风险评估和管理、安全培训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信息资产得到合理保护。
2. 风险评估与管理风险评估是信息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对信息系统的评估和分析,识别系统的潜在威胁和弱点,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以降低信息泄露和数据损失的风险。
3. 权限和访问控制在信息安全管理中,权限和访问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和使用权限的管理。
通过合理的权限控制和访问策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获取相关信息,从而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4. 加密与防护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中的加密与防护技术对于保护信息资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加密技术,对信息内容进行加密处理,使得非授权人员无法获取信息的真实内容。
同时,利用防护技术来保护网络设备和系统,防止被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入。
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1. 网络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管理中的网络访问控制是指对网络进行访问权限的控制和管理。
这包括对用户身份验证、访问认证和流量监控等方面的管理,以实现对网络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网络攻击。
2. 网络漏洞管理网络漏洞是黑客攻击的突破口之一,因此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应包括对网络漏洞的管理和修复。
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及时消除网络系统中的安全漏洞,以提高系统的抗攻击能力和安全性。
3. 安全策略与培训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需要各个用户都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应包括对用户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和遵守各项安全策略和规定,提高对网络安全问题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管理办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的管理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确保网络信息的合法、健康和有序传播,国家制定了《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管理办法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意义。
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不断扩大,对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和影响。
同时,也面临着信息泛滥、虚假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为了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秩序,国家出台了《网络信息管理办法》。
二、内容《网络信息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禁止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稳定、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
同时,鼓励传播真实、正能量的信息,推动社会进步。
2. 网络信息的采集和存储网络信息平台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用户信息进行采集和存储。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3. 网络信息的传播管控对网络信息的传播进行管控,加强境内外传播的监测和管理。
对于违法违规信息,采取及时制止和处理措施,防止其对社会秩序造成影响。
4. 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责任网络信息平台要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对用户发帖、评论等行为的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网络信息管理工作。
三、实施意义《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网络信息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1.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审查网络信息内容和加强传播管控,可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法违规信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2. 保护公民权益加强网络信息采集和存储管理,保护用户隐私,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信息传播健康有序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审查,鼓励传播真实、正能量的信息,推动网络环境的良性发展。
4. 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通过明确网络信息平台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督,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文
《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 《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互联⽹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的办法。
下⾯是⼩编整理的《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全⽂,⼀起来看看吧。
第⼀条、为了规范互联⽹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向上⽹⽤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向上⽹⽤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向上⽹⽤户⽆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实⾏许可制度;对⾮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实⾏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备案⼿续的,不得从事互联⽹信息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信息服务,依照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备案⼿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案; (⼆)有健全的⽹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件。
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应当向省、⾃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收到申请之⽇起60⽇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司及客户的信息资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门是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网络信息安全策略、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监测、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负责落实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信息技术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利用公司网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了解公司网络信息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
第九条员工离职时,应及时清理其在公司网络系统中的账号和权限,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四章设备与环境安全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应放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房环境中,机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雷等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对重要的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应采取冗余备份和容错措施,确保业务的连续性。
第五章网络访问控制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网络访问控制策略,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业务需求,合理分配网络访问权限。
第十四条严禁未经授权访问公司内部网络和信息系统,严禁私自接入外部网络。
第十五条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的网络账号和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六章数据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信息网络包括:省广电公文传输网,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网,局网站、广电办公楼局域网。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我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局各科室及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做好广电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2、组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审定安全保护等级,确定要害计算机信息系统,负责局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4、处理违反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的事件;5、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1、在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协助制定信息网络安全的有关规定;2、落实执行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检查员执证对网络系统的安全进行检查,负责整改安全隐患;3、负责局网站和局域网系统的监督维护和管理,为局各科室的计算机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各有关单位搞好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4、查处违反局信息网络安全有关规定的事件。
第六条局信息网络使用单位及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或本科室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积极配合局信息中心作好网络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局信息网络的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明确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安全保障制度。
保障信息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设施、信息系统、设施和运行环境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3、安全操作制度。
规定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权限和程序。
4、安全检查制度。
经常检查信息网络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保护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保密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的责任主体应对其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制定安全应对措施。
第四条网络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应按照管理者要求使用系统,采取安全措施,维护系统安全。
第五条网络信息系统服务提供者应依法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第六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漏洞管理制度,对系统中发现的漏洞进行记录、评估和修复。
第八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建立网络攻击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四章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入侵。
第十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对网络通信进行加密和安全传输,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备份和保护重要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应采取用户名和密码等身份认证措施,控制用户的访问权限。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如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涉及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有关机构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调查和取证工作。
附件:附件1: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样本附件3: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1、网络信息系统:指以计算机为核心,依靠通信设备及网络技术,用于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应用信息的一种系统。
2、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者:指网络信息系统的所有者、运营者或者管理者,具有安全责任和管理权限。
3、网络信息系统使用者:指具有使用网络信息系统权限的个人或者单位,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责任。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为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涉及政府、企业、个人等多个层面。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保护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二、网络信息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规定1. 网络信息安全法的修订与实施根据网络信息安全形势和发展需求,我国于XX年颁布了《网络信息安全法》,并于XX年进行了修订。
该法明确了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网络运营者的义务和责任、网络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评估等内容,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相关法律法规的补充和配套为了进一步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这些法规的出台对于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网络基础设施是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针对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网络设备的防护、网络运营商的责任、网络信息采集和存储的规范等。
2. 网络运营者责任与义务网络运营者是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主体,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用户的身份认证和信息保护。
3.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是当前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严重威胁。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规定,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4. 互联网企业安全管理互联网企业是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参与者,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文档旨在规范组织内部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管理,保护公司及员工个人隐私不受未经授权访问、使用或泄露,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档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政策文件。
1.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以及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数据交换活动。
第二章网络设备与系统管理2.1 设备采购与配置要求a) 所有新购买的计算机设备必须符合最低硬件要求;b) 安装操作系统时应选择稳定可靠版本并设置密码;c) 对重要服务器实施防火墙限制外部访问。
2.2 软件更新与漏洞修复a)确保软件正版化,禁止非授权软件运行;b)根据厂商公告及时升级补丁程序来解决已知漏洞问题;c)建立监测机制检查是否存在悬而未决待处理事项。
第三章数据存储和传输管控3.1 敏感数据分类和加密a)对公司敏感数据进行合理的分类,根据不同级别采取相应安全措施;b)使用强密码或其他可靠加密方式保护存储在本地设备上的重要数据。
3.2 数据备份与恢复a) 定期制定并执行完整、增量以及差异化等多种类型的备份策略;b) 对关键业务系统实行灾难恢复计划,并测试其有效性。
第四章系统访问管理4.1 用户账号权限管理a) 分配用户账号时需遵循最小特权原则,确保员工只能获得必要权限;b) 避免共享管理员帐户,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且唯一标识符。
4.2 记录审计日志所有网络活动均需要记录相关信息至审计日志中,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注销事件、文件操作等。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意识提升5.1 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须接受基础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并持续开展针对各类岗位所涉及风险领域专项技术学习。
5.2 演练与应急响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流程。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6.1 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7年颁布实施的一部专门针对网络空间活动进行监管、保护个人信息以及防范网络攻击等方面内容规定。
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信息及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了企业、组织和个人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有效地保护信息资产,防范网络威胁,保障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办法旨在明确信息及网络安全的目标、原则和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及网络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司信息及网络资源的员工、合作伙伴和外部服务提供商。
安全目标:保障信息及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披露、修改或破坏信息资源,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安全原则:遵循最小权限原则、职责分离原则、风险评估原则和持续改进原则。
二、组织与职责成立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策略,协调安全事务。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制定和更新信息及网络安全策略和制度。
2、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3、处理安全事件和应急响应。
4、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各部门职责:1、遵守安全政策和制度,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2、对本部门的信息资产进行管理和保护。
3、报告安全事件和隐患。
员工职责:1、保护个人账号和密码的安全。
2、遵守安全规定,不进行违规操作。
3、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
三、人员安全管理员工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对涉及敏感信息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员工培训:定期组织信息及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离职管理:员工离职时,及时收回相关权限,清理其访问的信息资源。
四、设备与环境安全管理设备采购: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修复漏洞和故障。
环境安全:确保机房、办公区域等物理环境的安全,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
五、访问控制管理用户账号管理:建立用户账号管理制度,定期审核和清理账号。
权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配用户权限,遵循最小权限原则。
身份认证:采用多种身份认证方式,如密码、指纹、令牌等,加强身份认证的安全性。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司的业务运营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和信息系统。
为了保障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和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声誉,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以及使用公司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其他人员。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将网络信息安全作为公司运营的首要任务,确保公司的网络和信息系统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2、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3、全员参与原则:网络信息安全不仅仅是技术部门的责任,而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配合。
4、动态管理原则:网络信息安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评估风险、调整策略、更新技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
四、组织与职责1、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战略和政策,审批重大网络信息安全项目和预算。
2、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监测和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3、各部门设立网络信息安全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协调和沟通,配合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五、人员安全管理1、员工入职时,应签署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明确遵守公司网络信息安全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2、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常见的网络攻击手段和防范方法等。
3、对员工的网络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业务需求,分配合理的网络访问权限。
员工离职时,应及时收回其网络访问权限。
六、设备与环境安全管理1、对公司的网络设备、服务器、终端设备等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设备台账,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2、加强对设备的物理安全保护,防止设备被盗、损坏或非法接入。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信息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第二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由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信息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三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二)制定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三)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监测和评估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五)及时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第三章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第四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以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一)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
(二)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三)加强对网络信息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
(四)定期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检测和评估。
(五)设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第五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机制,并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数据泄露。
(二)网络攻击与入侵。
(三)网络感染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的,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并可能面临处罚。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传播网络或进行网络攻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网络安全法》:国家有关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⒉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具有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资质并进行相关业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⒊网络信息使用者:使用网络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和其他信息网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当依法、科学、自主原则,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安全技术保障、安全评估和安全监测等制度和措施。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第四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系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和规范。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合法软件和设备。
(四)建立网络事件管理和处置制度。
(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数据安全保护第五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系统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包括以下方面:(一)建立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
(二)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规范,定期进行备份和测试。
(三)采取加密技术等措施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四)建立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制度。
(五)建立数据安全事件监测和处置机制。
第四章网络安全保障第六条组织和个人使用信息网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网络安全:(一)建立网络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配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控制网关等网络安全设备。
(三)建立网络访问控制和审计制度。
(四)防范网络攻击、恶意代码和网络钓鱼等威胁。
(五)加强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配置和更新。
第五章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和处置第七条组织和个人应当建立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和处置制度,包括以下措施:(一)及时发现、报告和评估信息安全事件。
(二)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事件扩散和危害。
(三)记录和留存与事件相关的数据和证据。
(四)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
(五)定期进行安全事件的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更新。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网络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1.08•【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施行日期】2011.01.08•【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公安部令第33号公安部1997年12月30日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1997年12月3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工作。
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器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七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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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网络管理办法1 范围本规定明确了信息网络的管理职责、局域网管理(包括网络管理、机房管理、硬件管理、软件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管理、安全管理)、信息传递发布管理、权限设置管理等有关事项的要求,以加强公司信息网络的管理,确保网络和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管理信息化服务。
本规定适用于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网络管理。
2 管理职责2.1 办公室是信息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网络的统筹计划和安排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
2.2 办公室信息中心是信息网络管理的执行层,具体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
3 局域网管理3.1 网络管理3.1.1 计算机网络指局域网中的综合布线系统、集成系统、网络端口等。
3.1.2 网络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
信息中心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制订网络系统升级、扩展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时负责对网络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2 机房管理3.2.1 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机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2.2 建立机房值班制度,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时巡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2.3 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机房操作流程,建立机房运行记录和事故汇报制度,制订技术故障应急措施和解决的预案。
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作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
3.2.4 加强对机房的安全管理,机房内新增运行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测试,测试合格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3.2.5 网络设备、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系统配置信息统一由系统管理员设置,并作好相应记录。
3.2.6 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机房技术资料的管理,重要技术资料的正本交档案室保管,副本或复印件由系统管理员保管。
重要技术资料的借阅、复制应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3.2.7 机房供电接地应采用独立的工作地和防雷保护地。
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应增加相应的防雷设施,接地防雷系统必须接受公安、气象部门的年度审验。
3.2.8 机房应配有消防部门认定的消防设备,系统管理员要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3.2.9 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重要设备应采取双回路供电。
3.3 硬件管理3.3.1 硬件是指局域网中所涵盖的网络交换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网络互连设备、网络服务器、备份系统、计算机(pc)以及电源(含UPS)等。
3.3.2 硬件由办公室信息中心分类管理。
3.3.3 硬件采购和领用管理3.3.3.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计算机或打印机等整台设备,必须在OA系统填写“信息系统硬件采购申请报告”,由部门领导核实,办公室主任审核,经主管办公室的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统一做采购计划。
3.3.3.2 采购回来的硬件设备,属固定资产部分必须由各使用部门在OA系统填写“信息系统硬件领用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核实,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信息中心发放。
3.3.3.3 低值易耗品(如鼠标、键盘、软盘、光盘、优盘、色带等)由信息中心统一做采购计划,各部门需要领用时,在OA系统填写“信息系统硬件领用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交信息中心统一发放。
一些低值易耗品(如鼠标、键盘、软盘、U盘等)必须以旧换新。
3.3.3.4 对于各部门领用的设备,信息中心要做好领用记录。
在盘点时,必须跟财务固定资产清单一致。
3.3.4 硬件的安装与维护由信息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制订应用系统接入及设备配置方案。
——组织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含维修用零配件的计划购买)。
——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
——对拟采购设备型号、技术指标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拟更换、移交、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
——硬件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制订设备配置方案,并做需求采购计划、验收及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
——对低值易耗品(如鼠标、软盘、光盘、U盘等)进行管理。
——定期对设备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负责职工因工作岗位变动时设备的查验、移交、接收、保管工作。
——负责对设备的报废处理。
3.3.5 职工负责管理本岗位所配置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移动硬盘、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其主要职责:——对本岗位所配置的设备负有保管、保护、保全的责任。
如设备非正常损坏、丢失等,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本岗位所配置的设备有维修、更新更换相关软件硬件的建议权。
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指导。
个人无权对外联系维修和更换设备(含零配件)。
——职工在公司本部调动岗位,按设备随人走的原则,不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但使用涉及财务档案等专用设备和软件的专职人员调动岗位的,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职工调离本公司必须办理设备移交手续,经办公室信息中心查验、签收后,人事部门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3.3.6 部门负责有设备管理的指导权和设备配置、更换的建议权,其主要职责:——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爱护、保护岗位设备。
——配合办公室对部门职工使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移交验收。
——对部门岗位设备的配置、更新,职工帐号的使用等签置书面意见。
3.4 软件管理3.4.1 软件是指局域网中所涵盖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业务工作需要的专用软件等。
3.4.2 网络管理维护软件、操作软件等系统软件由信息中心根据需要计划购买,组织安装。
3.4.3 应用软件(系统)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有计划地引进。
业务部门对应用软件(系统)的引进有建议权、选择权并负有推广使用的责任。
3.4.3.1 应用软件(系统)经考察、论证,报公司信息化工作主管审批后公开招标引进。
3.4.3.2 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应用软件(系统)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应用部门与信息中心共同制订。
3.4.3.3 应用部门对应用软件(系统)负有推行、应用、培训的责任。
信息中心协助培训工作。
3.4.4 业务工作需要的专用软件,由个人申请,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办公室批准后购买。
3.4.5 软件的使用和维护:3.4.5.1 职工使用软件,不能违反国家及公司关于网络系统安全保护的有关规定。
3.4.5.2 软件安装原则要求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4.5.3 应用软件(系统)由开发商进行安装、维护及版本升级。
3.4.5.4 重要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要有光盘备份,并妥善存放。
3.5 用户管理3.5.1 公司局域网只供公司内部使用,信息中心根据办公室提供的职工名单设置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名单由信息中心管理员管理。
3.5.2 新增职工需要使用公司局域网,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信息中心在网络中增加该用户。
职工离职时,办公室应及时书面通知信息中心在网络中取消该用户。
3.5.3 安装计算机所需的机器名、IP地址等配置信息,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职工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3.5.4 分配给职工的帐号专人专用,不允许一号多用,多机互连、共用一个帐号。
3.5.5 职工仅限于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进入公司局域网。
首次登陆公司局域网的职工要将通用密码改为个人密码,并妥善保管。
3.6 系统管理员管理3.6.1 公司根据应用软件(系统)引进、使用情况设置系统管理员的职位和人数,并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原则上系统管理员岗位按一岗双人配备,以防止由于人员请假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正常工作时间,指定其中一人履行系统管理员职责,另一人为候备人员。
3.6.2 系统管理员的任用,由信息中心负责考核并提名,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任命。
3.6.3 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参与应用系统的考察、论证、引进、安装、调试。
——指导应用部门做好系统应用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负责应用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制订应用系统升级的方案。
——未经授权不能越权维护其他系统。
——协助设备安装与维护。
3.7 安全管理3.7.1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职工要及时更改登陆公司局域网的密码,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个人帐号和密码不得给他人使用,离开办公室要关闭计算机。
严禁窃取和使用他人帐号和密码。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公司局域网。
3.7.2 职工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密码口令。
长时间离开计算机,必须启动带密码的屏幕保护程序或锁定计算机,以防他人非法查看本机资料(使用资源共享的计算机除外)。
3.7.3 职工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权限和审批程序阅览公司的有关文件。
除办公室审定的涉秘计算机外,其他计算机不得存储有国家秘密的信息。
不能泄露公司的保密资料和重要文件。
未经批准不能下载、拷贝、邮寄、传输公司的重要文档。
3.7.4 职工在公司局域网发布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3.7.5 严禁散布计算机病毒,职工在发布信息(包括个人文件夹中所上传的文件)前,应切实做好信息内容的审核,对所发信息必须经过最新版本杀毒软件检测,确保无毒后方可上传。
3.7.6 职工必须定期对计算机作病毒检测,一旦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处理,防止病毒扩散,并定期更新及升级病毒定义。
计算机出现病毒,个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系统管理员处理。
发现网络黑客入侵、非法信件,要立即向系统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因瞒报、迟报对网络或计算机造成破坏带来的经济损失,个人要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3.7.7 职工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双备份保存,重要资料不准存在C盘,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软盘和光盘,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使用计算机时尽量不用软盘进行系统引导;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计算机病毒信息,按要求实施防治措施。
3.7.8 未经许可,职工不得擅自更换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中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网络系统安全;不得擅自将电脑设备接入局域网。
职工违反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网络或计算机造成破坏带来的经济损失,个人须负赔偿责任。
3.7.9 职工不得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资料。
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照有关纪律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4 信息传递、发布管理4.1 信息传递和发布平台包括OA系统、贺纸QQ、贺纸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
信息发布平台的定位以及管理、维护工作分工:4.1.1 公文——包括公司、党委、工会发文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公文。
该类文件发布在OA系统主页,其中,公司、党委、工会的发文发布在“贺纸文件发布”一栏,上级主管部门的公文发布在“贺纸外来文件发布”一栏。
并用文件名注明文件类型、年号,标题注明文件内容的标题。
由办公室管理,信息中心维护。
4.1.2 计划目标总结——包括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计划、目标、总结。
该类文件按阅读权限,发布在OA系统的主页或各部门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