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老人可免费公证遗嘱,这些遗嘱知识您需要知道
民法典学习宣传资料手册
民法典——百姓权利宝典-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贯彻落实民法典,保证好人民权益--以人民的名义,书写法典时代-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民法典在系统确认民事主体所广泛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上,明确权利的行使规则,为权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整个法典的制度和规则设计,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民法典中关于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的各项规定,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使其真正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
1.什么是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民法典的立法过程: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
2019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2020年4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0年5月: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3.民法典分为几部分?民法典草案分为7编和附则,共1260条,总计10万余字。
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附则。
总则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式,规定了有关民事权利的共通性规则,包括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发生、权利的限制等。
4.用民法典如何解决生活中的难题?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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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最新遗嘱公证细则全文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第八条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遗嘱人有权申请公证人员回避。
第十条公证人员应当向遗嘱人讲解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遗嘱公证指导意见
遗嘱公证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自己财产的继承安排越来越重视。
为了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和遗愿的实现,许多人选择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明确的继承安排和分配方式的行为。
下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遗嘱公证的指导意见,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所以在起草遗嘱时,应该谨慎对待,确保其合法有效。
遗嘱的起草应当明确、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措辞,以免引起后续的纠纷。
此外,遗嘱起草时应当注明完成公证的意愿,并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具体地址。
遗嘱公证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遗嘱人在起草遗嘱时,应当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没有被剥夺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委托代办遗嘱公证的委托人必须是具备法定资格的公证员。
在公证过程中,公证机关将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记录相关信息。
遗嘱公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遗嘱中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和遗产的分配比例,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发争议。
其次,遗嘱人可以对遗产进行限制性安排,例如指定继承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继承遗产,或者要求继承人完成一定的学业或职业发展等。
再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产管理人,对遗产进行专业的管理和分配。
最后,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注明对于已经立过的其他遗嘱的废止,以免引发混乱。
遗嘱公证的意义重大,可以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和遗愿的实现,但是遗嘱公证也需要一定的注意事项。
首先,遗嘱人在起草遗嘱时应该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公正合理。
其次,遗嘱人应当及时更新遗嘱,特别是在家庭成员发生变动或者遗产发生重大变化时。
最后,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表达自己的遗愿和心愿,以使亲人对自己的思念和关爱感受到。
遗嘱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通过遗嘱公证可以保障遗产的合理分配和遗愿的实现。
在进行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谨慎对待,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1.先和你分享一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律默认的遗产继承顺序是:优先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很多遗产相关的社会新闻,法院也往往会按照这个继承顺序来判。
2. 如果你家老人已经超过70岁了,那建议在订立遗嘱之前做一个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证明老人神志清醒、有民事行为能力,防止遗嘱无效。
3. 遗嘱的内容要包括以下5项: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是否共有、抵押);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遗嘱制作的日期,遗嘱人的签名。
4. 需要注意:老人的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属于老人个人所有,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
比如老人如果有配偶,在婚姻期间的存款、股票,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立遗嘱的时候只能分配自己的这部分,而不是全部。
5. 如果老人神志清醒、可以亲自写字,那么可以亲笔书写遗嘱。
写清上面的五大项,签上名,并注明年月日。
6. 如果老人年纪太大,不能自己书写,那你需要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老人口述,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并由老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一起签名。
7. 或者家里其他人把遗嘱打印出来,在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让老人逐句确认,然后大家一起签名。
8. 见证人必须是年满18岁,并且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不然遗嘱有可能不被承认。
也就是说,保险一些的做法,建议不要选遗嘱里指定的继承人做见证人,也不要选会因为继承而直接、间接受益的人,而找没有血缘关系的,比如家人熟悉的朋友,或者请律师作为见证人。
9. 提醒你,如果选择纸质遗嘱,不论是亲自写、代写、还是打印,都需要在每一页上都签名,而不是只在最后一页签名。
10. 还有一个方法是通过录音录像立遗嘱,录像也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而且见证人在视频全程都要出镜,中间不能走出屋、离开画面。
视频一开始,大家需要做“自我介绍”并拍摄正脸,说明自己的姓名、身份(遗嘱人、见证人)。
买卖、赠与、继承 房产给子女哪样省钱?
买卖、赠与、继承房产给子女哪样省钱?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二手房过户事宜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房产行业人士一度认为“把房屋卖给子女,比赠与和继承过户更划算”,但近期以来,房管部门和公证机关接连推出便民新政,那么,如今把房产给子女有了新算法,究竟选择哪种方式更省钱?哪种方式又更方便?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公证遗嘱去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实行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办理房产继承和房产赠与时,都不再强制公证。
据了解,该新规在广州已执行,市民可自由选择公证与否。
而从去年11月开始,根据司法部“冬日暖阳送温暖”活动,公证机关将为7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
目前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下,全省已有过半数的公证处提供这项免费服务。
公证费用省多少?据了解,目前,房产过户大致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评估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赠与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
现行房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为:100万以内部分×0.5%;100万以上至1000万部分×0.2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后公证收费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近亲属发生继承或赠与房产的有特殊规定。
其中,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满五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也可免征营业税。
另外,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遗嘱生效条件规定
遗嘱生效条件规定一、合法的生效条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必须是成年人的遗嘱:遗嘱的起草人必须是满足法定的成年人资格,通常是满足法定年龄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2. 必须是自愿的意愿:遗嘱起草人必须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自主决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受益人。
任何形式的强迫、欺骗或威胁都将使遗嘱无效。
3. 必须是适当的形式:遗嘱必须采用法律允许的书面形式。
通常,起草人应当在遗嘱文件上亲自签字,同时有两个成年人作为见证人签字。
二、辅助生效条件除了合法的生效条件之外,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规定了一些辅助的生效条件,以增加遗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辅助生效条件:1. 公证遗嘱:在遗嘱起草人的生前或死后,遗嘱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公证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证据力,保护起草人的真实意愿。
2. 遗嘱见证人:在起草遗嘱时,可以邀请一些可靠的见证人出席并签字,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法定比例继承权保障: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了法定继承份额,即无论遗嘱如何分配,法定继承人都有一定的继承权。
这样可以防止遗嘱过于偏袒某个受益人或削弱了家庭成员的继承权。
4. 必须指定受益人和遗嘱执行人:为了使遗嘱更具明确性和可执行性,起草人必须明确指定受益人和遗嘱执行人。
这些受益人和执行人将负责遗嘱的执行和财产分配。
总结: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保证遗嘱合法性和生效力的关键要素。
除了合法的生效条件外,辅助的生效条件可以增加遗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遗嘱的起草人应当了解当地法律对遗嘱生效条件的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的合理起草不仅可以保护起草人的权益,还可以减少家庭纠纷和继承争议的发生。
因此,每位成年人都应当认真考虑起草遗嘱,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有效遗嘱的七种形式
有效遗嘱的七种形式
1、自书遗嘱: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应当是遗嘱人亲自书写完成。
2、代书遗嘱:《继承法》规定的代书遗嘱,由代书人注明日期,其他人员无需再签署日期,签名即可。
《民法典》规定的代书遗嘱,要有遗嘱人和2名以上见证人签名、遗嘱人和见证人还要签署同样的日期,在形式上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3、打印遗嘱:遗产未处理,但遗嘱人留有打印遗嘱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对打印遗嘱进行认定。
4、录音遗嘱:遗嘱人和每一位见证人应在录音过程中说出各自的名字,并各自说出日期,任何事后的补救的行为,都无法将无效的录音遗嘱转变为有效的录音遗嘱。
5、录像遗嘱:应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认定录像遗嘱的效力。
遗嘱人和见证人未在录像遗嘱中分别说出时间的,应认定该份录像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与《继承法》第17条第1款的内容基本一致。
7、口头遗嘱:《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的一种遗嘱形式。
本条并未就口头遗嘱的订立日期问题进行规定,即日期不是口头遗嘱有效的要件之一。
遗嘱公证的程序、细则与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的程序、细则与注意事项遗嘱公证的程序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实施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遗嘱是指遗产人在生前对其遗产的分配做出的书面规定。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
本文将从两种遗嘱的定义、特点、优缺点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遗产人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口述或书写遗嘱内容,由公证机关制作并加盖公章的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以下特点:1. 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的认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的依据。
2. 证据确凿。
公证遗嘱是在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制作的,证据确凿,可以避免争议。
3. 需要支付公证费用。
公证遗嘱需要支付公证费用,费用较高。
4. 不能随意修改。
公证遗嘱一旦制作完成,就不能随意修改,需要重新制作。
二、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产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具有以下特点:1. 简单易行。
自书遗嘱制作简单,只需要一张纸和一支笔即可。
2. 无需支付费用。
自书遗嘱无需支付公证费用,费用较低。
3. 可以随意修改。
自书遗嘱可以随意修改,只需要在原有遗嘱上进行修改即可。
4. 容易被质疑。
自书遗嘱容易被质疑真实性,容易引起争议。
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优缺点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各有优缺点。
公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确凿,但需要支付公证费用,不能随意修改。
自书遗嘱制作简单,无需支付费用,可以随意修改,但容易被质疑真实性,容易引起争议。
在选择遗嘱形式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如果遗产较大,或者存在争议可能,建议选择公证遗嘱。
如果遗产较小,或者不存在争议可能,可以选择自书遗嘱。
总之,无论选择公证遗嘱还是自书遗嘱,都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制作合法有效的遗嘱,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遗嘱需不需要公证公证是⼀项民事⾏为,如果法律⽂书经过公证以后,是具有最强的法律效⼒的。
⾏为⼈为了避免遗产继承纠纷的发⽣,是可以在⽣前订⽴遗嘱,指定继承⼈进⾏继承的。
那么,遗嘱需不需要公证?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遗嘱需不需要公证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法律效⼒,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只要遗嘱是被继承⼈真实的意思表⽰,如果不是⾃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效⼒。
被继承可以采⽤公证、⾃书、代书、录⾳、⼝头等⽅式⽴下遗嘱。
遗嘱并不需要公证,只要遗嘱表⽰了被继承⼈的真实意思,那么不公证也会发⽣法律效⼒。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代理遗嘱是遗嘱⼈处分⾃⼰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只能由本⼈亲⾃办理,不得由他⼈代理。
当事⼈申请公证,应当亲⾃到公证处提出书⾯或者⼝头申请。
如果委托别⼈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代理,当事⼈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在⽴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遗嘱是⼀种民事法律⾏为,所以要求⽴遗嘱⼈必须是完全民事⾏为能⼒⼈。
⽆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所⽴的遗嘱⽆效。
同时,法律强调的是⽴遗嘱时当事⼈必须为完全民事⾏为能⼒⼈,如果在⽴遗嘱后丧失民事⾏为能⼒,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遗嘱时为⽆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即使之后恢复⾏为能⼒,所⽴遗嘱亦⽆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打印形式。
遗嘱⼈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遗嘱⼈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既不能签字⼜⽆印章的,应当以按⼿印⽅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以按⼿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员应当提取遗嘱⼈全部的指纹存档。
不花钱不须公证能生效的遗嘱中范本写法
不花钱不须公证能生效的遗嘱中范本写法
【遗嘱】
我,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自己的地址,生于(出生日期),现住址(居住地址),健康状况正常,特立此遗嘱以表明我的遗愿。
一、遗产分配:
1. 我将我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权、债权等,全部遗赠给我亲爱的子女(子女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要求他们平等分享。
二、财产管理:
1. 对于遗产的管理和分配,我希望由我亲爱的配偶(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负责。
在我离世后,他/她将负责合理管理和
分配我的所有财产,以满足我子女及其后代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2. 如果我亲爱的配偶在我去世前离世或无法履行这一职责,我希望指定我亲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来代理管理我的遗产。
三、监护人:
1. 如果我离世时,我的子女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我希望指定我亲爱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来担任他们
的监护人,负责照顾和教育他们。
四、其他:
1. 我希望任何人或机构无权撤销或修改这份遗嘱,除非经过我本人的书面同意。
2. 如果我未能在这份遗嘱中涵盖某些事项或特定财产,我承认我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有权决定其分配方式。
3. 如果我所写的遗嘱与任何法律规定相冲突,则以适用法律规定为准。
此遗嘱在我心智清醒的情况下,并自愿签署并于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遗嘱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证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证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
70岁免费办理遗嘱流程
70岁免费办理遗嘱流程
老人遗嘱公证手续应该按下列程序进行办理: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4、报审批。
5、制作公证书。
6、发放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遗嘱公证操作指南及说明
遗嘱公证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基础规定】来源:中国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上海市公证协会《遗嘱公证操作指南》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一条咨询与申请(一)遗嘱公证首次咨询,公证人员应当详细询问以下问题:1、当事人立遗嘱的目的;2、遗嘱内容(包括财产状况);3、遗嘱人本人的婚姻、家庭情况、遗嘱原因。
对于公证处不适宜介入的案件,应当建议其订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
(二)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老年人立遗嘱,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陪同而来的,且在谈话中遇问题都要征求子女意见的,建议从严审查。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应当告知共同遗嘱的法律意义和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并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建议公证员审慎受理共同遗嘱。
【指南说明】遗嘱公证书与公证遗嘱是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谈话笔录中应尤其注意区分,两者的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证遗嘱于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发生时生效。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相比其他形式的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但是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与继承公证不同,公证员对于是否介入当事人的订立遗嘱行为有自由裁量权,也就不存在推诿问题。
对于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案件,尤其是子女众多,而将遗产只留给其中一个子女的遗嘱,建议选择不予介入。
中国的老百姓传统观念是“不患贫患不均”,因此如果父母通过遗嘱剥夺了自己的法定继承权,使其他兄弟姐妹受益,在遗嘱生效后将引发其与公证处的严重对立冲突。
公证员可以在咨询时对其如何订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进行指导,避免当事人因为诉求完全落空而投诉。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公证处因避免投诉而降低要求为其办理了遗嘱公证,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因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压力撤销遗嘱,等于变相导致立遗嘱人失去了设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的机会,将引发今后受益人更为严重的投诉。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
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吗1、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
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最⾼。
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
2、我国遗嘱的形式共,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头遗嘱和录⾳遗嘱。
⼀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遗嘱⼈的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案、签名⽇期等信息。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份证户⼝簿等⾝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清单、遗嘱草稿等材料。
遗嘱⼈必须单独当着公证员⾯在遗嘱上签名,公证员还将采⽤捺印、拍照、录⾳等⽅式确保遗嘱真实、有效。
⼆、公证遗嘱的⽣效要件有哪些1、事实要件。
公证遗嘱的⽣效,必须有遗嘱⼈先于受益⼈死亡的法律事实。
⾸先,遗嘱是⼀种死因法律⾏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效是以遗嘱⼈的死亡为条件,遗嘱在遗嘱⼈死亡后⽅可⽣效,死亡前不⽣效。
正因如此,遗嘱⼈⽣前可对所⽴遗嘱进⾏变更或撤销,也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消费、交换等形式对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进⾏实际地处分,从⽽对遗嘱内容进⾏事实上的变更。
其次,⽴遗嘱⼈要先于受益⼈死亡,否则遗嘱⽆效。
根据民法典第27条第三款规定,遗嘱继承⼈、受遗赠⼈先于遗嘱⼈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假如遗嘱⼈死亡后,受益⼈在取得遗产前⼜死亡的,遗嘱是否有效?对此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但基于遗嘱⼈死亡后遗嘱已⽣效,可以⽐照转继承的有关规定,由受益⼈的法定继承⼈继承其应得份额。
2、法律要件。
遗嘱是⼀种单⽅民事法律⾏为,根据法理,民事法律⾏为是合法的民事⾏为,⽽公证遗嘱对于合法性的要求更⾼。
简⾔之,公证遗嘱不仅要完全符合民法通则第五⼗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为成⽴的构成要件,⽽且还要满⾜公证专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要求。
中华遗嘱库对遗嘱公证的机遇和挑战
“中华遗矚库"对遗嘱公证的机遇和挑战全国第一个遗嘱登记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作为中国首个专门关注遗嘱的公益项目,中华遗嘱库将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亦理遗嘱的登记、保管和传递服务中华遗嘱库”的岀现为广大老年I SiT立遗矚提供了有益帮助,是一次突破性的尝试,“中华遗嘱库”的出现和运行,对公证行业来说既是挑战Q是机“中华遗嘱库”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它为老年人订立的遗矚提供遗嘱登记、遗嘱保管和遗嘱传递的服务,使得老人订立的遗嘱的证据效力也更高一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类型。
这五种遗嘱的效办有所不同,这五种遗嘱都不得撤编、变更公证遗嘱。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赋予通过“中华遗矚库”这种形武订立的遗嘱以较高的法律效办,但是“中华遗嘱库”的中立性、公益性、便捷性,无疑会使遗矚人订立的遗嘱更容易得到认可和执行,在不久的将来对遗嘱公证也会产生强有力的冲击。
—、"中华遗嘱库"的特点1、公益性。
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齢事业发展基金会和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发起的,该组纵目前不以盈科为目的,对老年人提供的各顶服务均为免费。
2、中立性。
中华遗矚库是独立的中介机构,在亦理遗嘱及相关手续时,和遗嘱人并无科害关系,能够客观的、不受干扰的为遗嘱人订立遗嘱提供相应的服务。
3、便捷性。
中华遗嘱库有自己专D的,有订立遗嘱意向的当事人,可以在该上申请进行预约登记,通过信息了解到相应的办理流程。
在具有显着特点的同时,中华遗嘱库也存在不足之处:1、缺之安全性和稳定性。
遗矚人在订立遗嘱后将遗矚存放干中华遗嘱库,主办方能否有充足的空间和地点对遗嘱人的遗嘱进行保管,能否有充足的安全措施保障遗嘱人的信息不被泄霧、遗嘱不被丢失或损坏, 能否作为一个常设机构持续存在。
2、存在年龄性、地域性限制。
目前遗嘱库仅仅针对穴十岁以上的老人订立遗嘱提供帮朋,仅在设立了—家登记中心,尚无法为其他年齡段、区域的遗嘱人提供服务。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一、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期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期限为两个月,且自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之日起计算。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没有公证的遗嘱
二、遗嘱没有公证可以继承房产吗
遗嘱没有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是可以继承的。
遗嘱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三、父母有遗嘱但没有公证如何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并不一定公证才有效的,只要被继承人有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被篡改的,遗嘱就有效,按遗嘱的要求继承遗产。
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遗嘱篇
民法典遗嘱篇
“民法典遗嘱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编之一,总共有9章,包括总则、遗嘱效力、遗嘱内容、设立遗嘱、无固定形式的遗嘱、遗嘱的修改、召集遗嘱陈述会、遗嘱的处理以及空缺等。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遗嘱的内容、效力、使用条件以及行使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主要是通过书面形式表达出死者最后的意愿,可以就其财产或其他重大事项作出相应的措施和安排,并据此在死者死后执行。
第二章规定了遗嘱的效力,要求遗嘱必须和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情况,才能发挥其效力。
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的内容,规定遗嘱必须明确指定死者财产的继承人、受益人、财产分割方式、给付方式等内容,以及对其他重大事项的安排。
第四章规定了设立遗嘱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第五章规定了无固定形式的遗嘱,即未经书面形式但已经表达出死者最后意愿的遗嘱;第六章规定了遗嘱的修改;第七章规定了召集遗嘱陈述会的事宜;第八章规定了遗嘱的处理;第九章规定了遗嘱的空缺。
这部分规定对于维护死者最后意愿的执行,保护遗嘱受益人的权益,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依据有效的遗嘱,才能确认死者最后意愿的真实性,才能保证死者的财产能够按照其自己的意愿分配给其继承人和受益人,才能够真正实现遗嘱的原意。
老人房产遗嘱公证(3篇)
第1篇尊敬的公证机关:我,XXX,男/女,年满六十周岁,现居住于我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鉴于我年事已高,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为确保我百年之后房产的归属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现将我房产遗嘱的相关事宜声明如下,特此公证。
一、房产基本情况1. 房产位于我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结构为XX。
2. 房产证号:XXXXXXX。
3. 房产登记在我名下,属于个人所有。
二、遗嘱内容1. 我所拥有的房产,在我去世后,归我的子女XXX(男/女)所有。
2. 我子女在继承房产时,应承担以下责任:(1)房产证过户手续及相关税费由子女承担;(2)房屋装修、维修等费用由子女承担;(3)房屋租赁所得收入归子女所有;(4)子女应妥善保管房产,不得擅自出售、抵押、赠与等。
3. 如我子女因故无法继承房产,则房产归我的侄子/侄女XXX(男/女)所有。
4. 房产继承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法院依法裁决。
三、遗嘱生效条件1. 本遗嘱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2. 如我生前对房产进行赠与、转让等行为,与本遗嘱相悖,则以本遗嘱为准。
四、其他事项1. 本遗嘱一式两份,一份由我本人保管,一份提交公证机关。
2. 本遗嘱自签署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3. 本遗嘱的修改、撤销或补充,需经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交公证机关。
4. 如我生前发生意外,无法签署本遗嘱,则由我的子女代为签署。
特此声明,望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立遗嘱人:XXX年月日:____年____月____日附:立遗嘱人身份证复印件公证机关:兹有立遗嘱人XXX(男/女),年满六十周岁,现居住于我国XX省XX市XX区XX 路XX号,自愿提出关于其房产遗嘱的公证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我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予以公证。
公证员:XXX公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公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注:本遗嘱公证声明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公证处免费遗嘱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证处免费遗嘱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嘿,你知道公证处免费遗嘱申请流程是咋样的不?就好比搭积木,得一步一步来!首先啊,你得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像身份证、财产证明这些,这可不能马虎呀!要是材料不全,那不就白跑一趟嘛,对不对?
例子:好比做饭缺了盐,那味道能好嘛!
2. 然后呢,你要找到合适的公证处。
这就跟找朋友一样,得找靠谱的呀!去问问周围的人,哪个公证处口碑好,服务棒!可别随便找个呀!
例子:就像找工作,得找个适合自己的。
3. 到了公证处,别害怕,大胆地跟公证员说你要申请免费遗嘱。
他们会热情地接待你的,就像迎接老朋友一样哦!接着呢,公证员会详细地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做。
例子:就如同迷路了有人给你指路。
4. 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可得认真仔细呀!这可不能随便乱来,和写作业一样得认真对待呀!一个小错误都可能带来麻烦呢!
例子:好比盖房子,地基得打牢啊!
5. 做完这些,就等着公证员审核啦!这就和等待考试成绩似的,有点小紧张呢,但只要咱做得好,就没啥问题呀!
例子:像等待花开一样,需要耐心。
6. 审核通过了,哇,那可太棒啦!这时候可别高兴过头忘了确认遗嘱内容哦,得反复看看,就像检查自己的宝贝一样!
例子:好比检查自己新买的手机。
7. 都没问题了,那就大功告成啦!是不是感觉也没那么难呀?但每一步都很重要哦,可不能掉以轻心呀!
例子:如同走钢丝,每一步都要稳。
8. 总之,只要按照我说的做,申请公证处免费遗嘱就没问题啦!别犹豫啦,赶紧行动起来吧!
我的观点结论:申请公证处免费遗嘱其实并不复杂,只要认真准备和按照流程来,就可以顺利完成,大家完全不用害怕和担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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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可免费公证遗嘱,这些遗嘱知识您需要知道
为了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避免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不少老人会选择生前立下遗嘱。
为满足社会对遗嘱公证日益增长的需求,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正式成立。
记者在遗嘱中心采访了解到,目前老人给独生子女立遗嘱的情况非常多,甚至很多人是为了将房子等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不作为子女的夫妻财产分割。
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落户北京
全国首家公证遗嘱中心——长安公证遗嘱中心设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业务大厅最深处的一间接待室,这样的安排是为了尽可能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遗嘱中心的墙上有公证员自己创作的公证漫画,还有一些宣传语,比如“遗嘱不是临终遗言,而是对人生规划的延续”。
遗嘱中心公证员:“中国人总觉得立遗嘱就好像是临终遗言,甚至有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
我们希望对社会进行引导,让大家意识到立遗嘱是合理安排,未雨绸缪。
”
在公证遗嘱中心,有一套专门的咨询、接待、审查、办证过程。
公证处开发设计了一款软件,当事人登录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填写资料,进行预约。
公证人员看到预约后,会跟当事人联系,核对资料、预约时间,告知所需材料,让当事人准备充分。
公证处还专门安排了一位今年67岁、有着丰富经验的公证业“前辈”,带着几位公证助理员先期接待当事人,充分了解立遗嘱人的全部诉求,并详细记载笔录,帮助他们订立一份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
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助理员对立遗嘱人,特别是老年人的主体资格、行为能力、精神状态都有了审查和判断。
前期工作准备完毕,再转给公证员进行审查、询问、录像等正式办理遗嘱公证,速度就快多了。
以前一个公证员一天最多办理2至4件遗嘱公证,现在,一个公证员可以办理七八件遗嘱公证,大大提高了效率。
老人为独生子女立遗嘱增多
据了解,现在老人给独生子女立遗嘱的越来越多了。
在记者采访时,就有一位60多岁、拥有本科学历的老人来遗嘱中心立遗嘱,把遗产留给自己的独生女儿。
按理说,独生子女不存在争遗产的问题,老人干嘛还立遗嘱呢?
遗嘱中心公证员一语道破:“其实这些老人都只为留下一句话:自己的遗产作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万一子女离婚的话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儿媳妇或女婿。
”
公证员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张老先生今年70多岁,老伴走得早,50多岁的儿子前
两年刚结婚。
张老先生对儿子放心不下,想立个遗嘱把自己的房子都留给儿子。
张老先生对公证员说,他儿子太老实,他怕自己过世以后,儿子在房本上加上媳妇的
名字,以后万一婚变,儿媳就得分走房产。
公证员告诉老人,对于他的担心,可在遗嘱上加上“不作为儿子与其媳妇的夫妻共有
财产”来加以限制。
这样,以后儿子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这套房产也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在取得张老先生同意后,公证员给他办理了这份遗嘱。
这个遗嘱实际上排除了其儿媳因其
儿子继承房产后也取得遗产的可能。
签“意定监护”提前指定监护人
在长安公证遗嘱中心,“意定监护”这一新型遗嘱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公证员介绍说,立遗嘱人在神志清醒时,签一份意定监护的遗嘱,提前确认当自己丧
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谁来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照顾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等。
这样一来,一旦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后,就不会出现,他人为了争夺监护权而起纷争。
年近八旬的赵老师老两口膝下没有儿女,多年来赵老师有个学生,一直如儿女般照顾
着两位老人。
赵老师夫妻与学生签署了协议:老两口指定该学生作为监护人,在老人失去
行为能力时,帮助其做出合理养老规划,助其安享幸福晚年,在老人去世后继承遗产。
公证员表示,意定监护遗嘱将来发展空间很大,希望今后会出现意定监护的相关规定。
温馨小贴士:
满70周岁可免费遗嘱公证
自6月10日起,长安公证遗嘱中心对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的,免收公
证费用。
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
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免收公证费用。
此外,很多公证处还开通了“公证绿色服务通道”,专门服务于老年人、残疾人。
老
人如果想做遗嘱公证,只需要在公证员、录像设备前展示出自己头脑清楚、表达正确、有
行为能力就可以。
当事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须先行预约,然后根据公证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来办理。
办理时,遗嘱人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遗嘱内容相关的权属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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