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部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卫生部关于部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4.07.27
【实施日期】1994.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部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
(1994年7月27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49号文件审定印发的卫生部“三定”方案,卫生部行政编制为404人。
经党组会研究决定,部机关行政编制分配如下:部领导6人,办公厅59人,政策法规司18人,人事司28人,计划财务司30人,医政司28人,疾病控制司29人,地方病防治办公室18人,卫生监督司28人,科技教育司39人,妇幼卫生司19人,药政管理局30人,国际合作司26人,保健局14人,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1人,机关党委11人,共计404人。
办公厅内设:办公室、秘书处、档案处、信访处、财务处、行政处、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