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畜牧行业】湖南省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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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讲解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讲解
农业企业
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的农业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农机购置价格的30%进行 补贴,但不超过政策规定的最 高补贴额。
不同类型农机具的补贴标准不 同,具体标准根据农机具的种 类、规格和价格等因素确定。
同一购机者年度内补贴机具数 量不得超过3台。
补贴申请流程
01
申请者到当地农机部门咨询政策 并填写申请表。
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湖南省农业现代化进程。
拉动了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民购买农业 机械,拉动了农业机械制造业的发展,为湖南省经济发展 做出了贡献。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04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 业发展的影响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提供财政补贴 ,降低了农民购买农机的成本,鼓励 更多农民购买先进的农业机械,从而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机市场的竞争和 发展,推动了农机技术的创新和进步 ,为农业机械化提供了更好的支持和 保障。
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鼓励农民购买大中型农机 具,逐步淘汰小型、老旧 农机具,优化农机装备结 构。
促进农机科技创新
支持农机科技创新和研发 ,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农机品牌,提升农机科 技创新能力。
02
补贴对象与标准
补贴对象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个人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科技 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09•【字号】湘农联〔2024〕88号•【施行日期】2024.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4〕88号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2024年9月9日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效益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自主创新、智能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确保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

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以下统称“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一、背景介绍农业机械的使用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政府每年都会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

本文将就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补贴对象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面向农户,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合作组织等。

2. 农户购置的农业机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农业机械类型和性能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如下:1. 农业机械补贴资金按照购置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比例分为三档:大型农业机械100%、中型农业机械90%、小型农业机械80%。

2. 农户购置的农机数量不限次数,但总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3. 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机购置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补贴使用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农业机械购置费用,包括购置农业机械的全价款、进口税、增值税等费用。

2. 农业机械配件费用,包括购置农机配件的费用。

3. 农业机械运输费用,包括从销售点到购买地点的运输费用。

4. 农业机械维修费用,包括农机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

五、补贴申请与发放1. 农户在购置农业机械前,需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将农机购置计划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农业农村部门。

3. 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于一个月内发放补贴资金。

4. 补贴资金直接打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金额和申请数量一一对应。

六、补贴政策宣传和培训1. 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相关政策,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了解度。

2. 定期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议,向农民和农机合作组织介绍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提高其申请成功率。

七、使用效果评估和调整1. 每年对农户购置的农业机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范本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___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___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___台。

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___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___台卷帘机、___台热风炉等)。

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___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

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

农机购置补贴___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___个小类___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

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州农机字[___]___号)执行。

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___%补助资金选择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一)___年度市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___万元(含园区),应补尽补机具为:1、动力机械:重点补贴2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0—90马力段机具,与特色机具相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机械的使用已经成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推广和推进农业机械的使用,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目标是,通过直接补贴到户的方式,促进广大农户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主要任务1. 制定补贴标准和范围:结合农业机械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明确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应根据农业机械设备的类型、规格、性能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以保证补贴能够真正发挥直接促进购置的作用。

2. 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和稳定。

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投入力度,切实将资金保障到位,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3. 市场推广和引导:通过宣传推广、技术培训等方式,引导农户了解和认识农业机械的好处,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农户正确选购和使用农业机械设备。

4. 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补贴资金被挪用或滥用,确保补贴的真实有效。

三、具体措施1. 制定补贴标准和范围:根据当地农业机械的发展需求和农户的购置积极性,制定本地区的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并公开发布。

补贴标准应根据农机种类、规格、性能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真正发挥促进作用。

补贴范围应包括主要的农机设备,如收割机、插秧机、喷雾器等。

2. 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需要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和稳定。

可以通过增加财政补贴预算、通过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等方式,保障补贴资金顺利发放到户。

3. 市场推广和引导:通过宣传推广、展会交流等途径,向农户宣传农业机械的使用好处,解答农户关于农业机械的疑问。

同时,组织技术培训班和现场指导,提供农机操作、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此外,可以与农机生产企业合作,提供优惠购机政策,引导农户购置农业机械。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的应用越发普遍,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制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鼓励农民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设备,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

二、政策支持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支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农业机械设备:1. 农业耕作机械:包括耕地整理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喷洒机械等;2. 农业收获机械:包括收割机、打捆机、脱粒机等;3. 高效农业工具:包括喷灌设备、农业无人机、农机装备等。

三、申请条件1. 申请主体: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 机械设备要求:购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取得相应机械产品合格证书;3. 机械设备指标要求:机械设备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要求,高效节能、环保可持续;4. 使用年限要求:申请补贴的机械设备购置年限应在10年内。

四、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1. 补贴标准:按照购置机械设备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比例参照当地农业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2. 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可以吸引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参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筹集。

五、申请流程和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购置机械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机械设备合格证书等材料;2.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的农业部门;3. 审核和评估:农业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符合政策要求;4. 补贴发放:经审核通过的申请将按照一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发放补贴款项;5. 使用监督:农业部门将对申请人购置的机械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

六、宣传推广为了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和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好处,需要加大对该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
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湘农机产发[2015]4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4
【实施日期】2015.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的通

(湘农机产发〔2015〕4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和《关于湖南省部分通用类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的函》(农机产〔2015〕33号),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进行调整,调整部分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2017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情况表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6月4日
附件:
2015-2017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情况表。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篇一:20XX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施方案株洲市天元区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机局等单位《关于落实和完善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参照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印发《株洲市城市五区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株农机字[20XX]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操作方案,具体实施分以下六个步骤。

一、农户申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1、有购机意向者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农机局申请购机。

2、市农机局登录补贴操作系统录入购机者信息、上传购机者身份证和头像照片,确定所购机具的种类、型号、数量和补贴金额。

3、市农机局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并加盖农机购置补贴业务专用章后交购机者。

4、当补贴机具为牌证管理机具时,市农机局在指标确认书上标明:此机具为牌证管理机具,请按规定到市农机监理总所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5、市农机局给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下发牌证管理机具的上户、培训和考证通知书。

二、农户购机1、购机者持《补贴指标确认书》在15天内到经销商处全价购机。

经销商开具发票并录入供货信息。

2、经销商上传人机合影、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扫描发票。

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并盖经销企业单位章,留购机者签字和手模后,连同发票一起交给购机者。

三、申请补贴1、购买牌证管理机具的购机者到市农机监理总所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2、购机者在购机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存折姓名与购机者不一致时还需带户口本原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惠农一卡通存折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农机监理总所出具的驾驶证办理受理证明)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

3、乡镇农机站审核购机者所提供的信息。

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对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原因。

湖南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措施

湖南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措施

湖南省是中国农业大省之一,农业机械化水平一直都比较高。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湖南省在2024年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工作措施。

一、政策背景1.1市场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大。

1.2效益提升:农业机械化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1.3政府引导:政府通过出台补贴措施,引导农民购买新型农业机械,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二、补贴范围2.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适用于湖南省农村地区的小农户、农村合作社以及经营规模较小的农业企业。

2.2补贴机型:对于农民购置的农业机械设备进行补贴,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喷雾器等。

2.3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机型和补贴对象,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通常情况下,补贴金额占购机金额的一定比例,如20%。

三、补贴资金3.2补贴资金渠道: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渠道,直接拨付到农民账户中。

3.3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共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申请程序与条件4.1申请程序:农户或合作社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给当地农业部门。

4.2申请条件:购机者必须是合法农户或农村合作社,并且具备相应的购机资格和条件。

五、工作推进措施5.1宣传推广: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宣传政策措施,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和购机积极性。

5.2培训与指导:组织农民参加农机操作培训,提高农民农机操作技能和维修水平。

5.3质量监督:加强对农机市场的质量监管,确保农民购买到质量合格的农机产品。

5.4审核验收: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购机条件,合法合规。

六、效果与展望截至2024年底,湖南省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累计投入补贴资金1亿元,惠及农户近1万户,推动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流程

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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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补贴对象确定:将补贴对象限定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等。

2. 补贴标准确定:根据具体机械设备的类型和规模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可以根据机械设备的购置价格、使用年限、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3. 补贴范围确定:主要针对农业生产中的关键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等进行补贴。

同时,可以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的新型农机也纳入补贴范围。

4. 补贴申请流程:设立申请补贴的程序和流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购置机械的证明材料,如购机发票、购置合同等。

5. 补贴资金来源:确定补贴资金的来源,可以通过政府预算拨款、农业相关基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保证补贴资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6. 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对补贴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7. 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知晓率,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农机设备的科学使用和维护。

8. 绩效评估与调整:设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补贴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是指针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行为,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推进。

下面是一个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示例:1. 补贴对象: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2. 补贴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喷雾机等农业机械设备。

3. 补贴比例: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类型以及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比例,一般在30%~50%之间。

4. 补贴标准:不同的农业机械设备根据其价格和效益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流程1.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Applicant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should have the corresponding qualifications and conditions.2.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Applicant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should submit application materials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3.农机购置补贴的申请材料包括购机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include the subsidy application form, purchase invoice, and other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4.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需经过审核并备案。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for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need to be reviewed and filed.5.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

The review process for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includes initial review and reexamination.6.农机购置补贴的初审结果将由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

The initial review results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urchase subsidies will be notified to the applicants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7.农机购置补贴的复审结果将由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2.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强度;3. 支持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4.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二、补贴对象1. 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 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补贴范围1. 适用范围:(1)农业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化种植、养殖、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等。

(2)农业设施:包括温室大棚、农田灌溉、水肥一体化设备等。

2. 补贴方式:(1)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根据具体项目而定,一般为购买价格的10%-30%。

(2)补贴对象:购买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

四、申请和审核1. 农户申请:(1)农户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购买农业机械的相关材料。

(2)农户必须在申请表格中详细说明购买农业机械的用途、型号和规格等信息。

(3)农户必须提供购买农机的合同或发票作为证明。

2. 审核程序:(1)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终审,并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购置补贴给通过审核的农户。

五、实施保障1. 审核机制:(1)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到位。

(3)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宣传推广:(1)通过宣传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购置补贴政策。

(2)组织农业机械展览、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了解和认知。

(3)加强与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六、预算安排1. 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湖南省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湖南省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22年第1期 05·政策窗口·湖南省2021—2023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1.2 整地 机械大类小类品目1.2.7 埋茬起 浆机档次编号1.2.7.11.2.7.2档次名称单轴2~2.5米埋茬起浆机单轴2.5米及以上埋茬起浆机基本配置和参数单轴;2米≤耕幅<2.5米中央补贴额/元18002300类型非通用类1.耕整地 机械 6.1.2 组合 米机6.农产品初加工 机械 6.1 碾米机械备注2.种植 施肥 机械2.1 播种 机械2.1.3小粒种子 播种机 2.1.3.12.1.3.24~5行小粒种子旋耕播种机6行及以上小粒种子旋耕播种机播种行数4~5行;施肥、播种、旋耕、开沟等复式作业4. 收获机械播种行数≥6行;施肥、播种、旋耕、开沟等复式作业单轴;耕幅≥2.5米1千克/秒≤喂入量<1.5千克/秒,1.5千克/秒≤水稻机喂入量<2.1千克/秒;自走履带式;喂入方式:全喂入1千克/秒≤喂入量<1.5千克/秒;自走履带式作业幅宽<0.7米0.7米≤作业幅宽<1米1米≤作业幅宽<1.5米作业幅宽≥1.5米方捆;自走式;捡拾宽度≥1.7米;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54平方米;打结器数量≥2个方捆;自走式;捡拾宽度≥2.2米;压缩室截面积(宽×高)≥0.162平方米;打结器数量≥2个2.2千瓦≤配套功率<15千瓦,含砻谷装置、碾米装置15千瓦≤配套功率<30千瓦,含砻谷装置、清选装置、风选装置、碾米抛光装置20千瓦≤功率<40千瓦,含砻谷装置、碾米装置、大米分级装置、清选装置、提升装置功率≥40千瓦,含砻谷装置、碾米装置、大米分级装置、清选装置、提升装置机械鲜果分选;生产率<3吨/时机械鲜果分选;生产率≥3吨/时光电式重量分选,8≤分级数<16;2吨/时≤生产率<3吨/时光电式重量分选;8≤分级数<16;3吨/时≤生产率<5吨/时光电式重量分选;分级数≥16;生产率≥5吨/时4.1 谷物 收获 机械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24.7.1.24.8.1.14.8.1.24.8.1.34.8.1.4每秒1~1.5千克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包含每秒1.5~2.1千克自走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全喂入)每秒1~1.5千克自走履带式油菜籽收获机0.7米以下薯类挖掘机0.7~1米薯类挖掘机1~1.5米薯类挖掘机1.5米及以上薯类挖掘机9200400100020003200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4.7籽粒作物 收获机械4.7.1油菜籽收获机4.8.1 薯类 收获机4.8根茎作物 收获机械4.9 饲料作 物收获 机械4.9.3 打(压)捆机4.9.3.164.9.3.171.7米及以上自走式方捆捡拾压捆机2.2米及以上自走式方捆捡拾压捆机2.2~15千瓦砻碾组合米机22300276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6.1.2.17706.1.2.215~30千瓦砻碾组合米机非通用类7200非通用类6.1.2.320~40千瓦碾米加工成套设备12300非通用类6.1.2.440千瓦及以上碾米加工成套设备20400非通用类6.3 果蔬加 工机械 6.3.1 水果分 级机 6.3.1.16.3.1.26.3.1.36.3.1.46.3.1.5机械鲜果分选,生产率3吨/时以下水果分级机机械鲜果分选,生产率3吨/时及以上水果分级机2~3吨/时光电式水果分级机3~5吨/时光电式水果分级机5吨/时及以上光电式水果分级机220051901800022000350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11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通用类26009200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政策窗口·大类小类品目档次编号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中央补贴额/元类型6.3.2 水果 清洗机6.3.2.16.3.2.26.3.2.31~2.5吨/时水果清洗机 1 吨/时≤生产率<2.5吨/时2.5吨/时≤生产率<5吨/时生产率≥5吨/时2.5~5吨/时水果清洗机5吨/时及以上水果清洗机4000非通用类6000非通用类8000非通用类6.3.3 水果 打蜡机6.3.3.11吨/时≤生产率<2吨/时打蜡机1吨/时≤生产率<2吨/时;提升机构、清洗烘干机、打蜡机2吨/时≤生产率<3吨/时;提升机构、清洗烘干机、打蜡机生产率≥3吨/时;提升机构、清洗烘干机、打蜡机2吨/时≤生产率<3吨/时打蜡机生产率≥3吨/时打蜡机6.3.3.26.3.3.31000020000230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6.4 茶叶加 工机械6.4.2 茶叶揉捻机6.4.3茶叶炒(烘)干机25厘米≤揉筒直径<35厘米非全自动茶叶炒干机、扁形茶炒制机揉筒直径25~35厘米揉捻机非全自动茶叶炒干机(含扁形茶炒制机)50096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9.畜牧 机械9.2 饲养机械9.2.1 孵化机6.4.2.46.4.3.79.2.1.19.2.1.220000~50000枚孵化机50000枚以上孵化机20000枚≤蛋容量<50000枚蛋容量≥50000枚5700100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10. 水产 机械10.1 水产养殖机械10.1.1增氧机10.1.1.110.1.1.2微孔曝气式增氧机曝气式增氧机;功率≥1千瓦;气泵和配套电机1套,通气总管(PVC)+微孔增氧管≥200米叶轮式、水车式、涌浪式增氧机98030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其他增氧机11. 农业 废弃物 利用处 理设备11.1 废弃物处理设备11.1.7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4立方米≤容积<8立方米(容积指发酵罐有效容积);配加热装置、搅拌装置、进料和出料设备容积≥8立方米(容积指发酵罐有效容积);配加热装置、搅拌装置、进料和出料设备116千瓦(每小时10万千瓦)≤热功率<233千瓦(每小时20万千瓦);燃料:生物质颗粒;配备送料和电控装置233千瓦(每小时20万千瓦)≤热功率<349千瓦(每小时30万千瓦);燃料:生物质颗粒;配备送料和电控装置349千瓦(每小时30万千瓦)≤热功率<698千瓦(每小时60万千瓦);燃料:生物质颗粒;配备送料和电控装置11.1.7.111.1.7.213.1.2.113.1.2.213.设施 农业 设备13.1 温室大棚设备容积4~8立方米制肥机容积8立方米及以上制肥机热功率每小时10万~20万千瓦生物质颗粒热风炉热功率每小时20万~30万千瓦生物质颗粒热风炉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400005000045605730923013.1.2.3热功率每小时30万~60万千瓦生物质颗粒热风炉15.其他 机械15.2其他机械13.1.2 热风炉热功率≥698千瓦(每小时60万千瓦);燃料:生物质颗粒;配备送料和电控装置热功率60万千瓦及以上生物质颗粒热风炉13.1.2.41.4米≤工作幅宽<1.7米1.7米≤工作幅宽<2米2米≤工作幅宽<2.3米工作幅宽≥2.3米1.4~1.7米旋耕施肥播种机1.7~2米旋耕施肥播种机2~2.3米旋耕施肥播种机2.3米以上旋耕施肥播种机1700015.2.7.115.2.7.215.2.7.315.2.7.41800260032003960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非通用类备注(续表)6.3 果蔬加工机械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5.2.7 旋耕播种机06 2022年第1期2022年第1期 07·政策窗口·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突出耕地保护要求,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政策措施,坚决防范“临时变永久”,着力解决临时用地范围过宽、审批层级低、期限不尽合理、监管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 分档补贴:根据机械设备的不同档次和性能,设定不同的补贴标准,高 档设备补贴比例相对较低,低档设备补贴比例相对较高。
• 定额补贴: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机械设备,设定固定的补贴金额。 • 补贴标准的确定应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农业发展规划、农民实际需求等
多方面因素,确保补贴政策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各地可根据实 际情况,对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农业生产的不断变化。
方案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农业生产区域。
适用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通过以上资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更有效地推动农业机械购置补 贴政策的落地,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
02
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
01
02
03
平等对待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购置补贴政策有助于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乡 村产业振兴。源自未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展望
补贴政策更加精准
强化科技创新支持
未来购置补贴政策将更加精准地瞄准农业 生产需求和农民实际需求,确保补贴资金 的有效利用。
政策将加大对科技型、智能型农业机械的 购置补贴力度,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 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 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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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开篇介绍 • 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 补贴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 • 申请与审批流程 • 资金管理与监督 • 总结与展望
01
开篇介绍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概述
政策目标
通过给予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财 政补贴,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 提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
3. 根据核查结果,农业农村部门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上报至上 级主管部门审批。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甘蔗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薄弱地区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政策实惠的获得感;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的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根据X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选取15个大类,39个小类,113个品目列入X中央财政资金机具,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中央资金敞开补贴。

优先保证甘蔗、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补贴范围内产品,同时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明显位置须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区)级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各地自定。

三、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以下简称购机者)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家庭农场、规模种养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0503

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0503
(合同样本,可在补贴信息系统登录界面下载,供参考)
二、关于实施方案调整
(八)严惩违规行为
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规产销企业可约谈告诫、可暂停或停止对相关产品的补贴受理; 对严重违规产销企业产品,报市州农机局复核,市州农机局书面向省 农机局提出取消补贴资格或补贴产品经销资格的建议; 企业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开发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移 送公安、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行为性质严重或涉及多个县(市、区)的,由市州农机部门查处 或移送。 重大违规案件和涉及多个市州的,由省农机局查处或移送。县(市、 区)农机部门负责查处辖区内违规申请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可 采取不予结算、追回补贴款、取消补贴资格、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等措施。
为准确掌握新进补贴机具的基本构造和功能,决定对新进补贴机具实行现场 演示评价制度(湘农机产发〔2016〕18号)
新进补贴机具须先进行现场演示评价后再依程序进行归档。
(1)新进机具范围
凡在我省年度补贴品目范围内,上年度未在我省归档,或已在我省归档但无补 贴记录,或在我省有补贴违规行为记录但尚未被取消补贴资格的,全部属于新进补 贴机具。
(5)加强信息查询管理
生产企业推广鉴定证书管理、产销企业个人黑名单、全国违规通报等功能模块。
三、关于工作措施(关键点)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首先,按照省政府湘政办发〔2012〕29号文件精神,继续明确县市区政府主管 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根据农财两部《指导意见》精神和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补贴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除农机和财政部门以外,其它单位由各地政府自定;
一套模式: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我省首创的的补贴操作模式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湘农机产发[2016]55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07.04【实施日期】2016.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农机产发〔2016〕55号)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高政策实施精准性和科学性,强化责任和信息公开,确保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经研究,制定《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将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6年7月4日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廉洁高效实施,根据农财两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意见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以下简称“产品归档”),是指在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信息系统”)内将补贴产品信息录入或删除,确认补贴资格及档次,或取消产品补贴资格的行为。

产品归档后,在当年年度内即获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第三条产品归档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省级管理。

省农机局负责产品归档管理,主要包括发布产品归档条件,审核归档申请信息,确认归档资格和档次,发布产品归档信息。

(二)自愿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按产品归档要求,准确、按时、完整填报和录入产品信息,并对申报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归档信息有变更或调整的,及时向省农机局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公开透明。

省农机局组织产品归档前,及时在湖南省农机化信息网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品目范围、补贴标准、产品归档要求,并提供产品归档信息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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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畜牧行业】湖南省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湖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血防疫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我省的补贴机具品目范围。

2014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

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kg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

为加快转变我省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省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重点支持插秧机、拖拉机和收割机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省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

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

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13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

对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和履带自走式旋耕机血防区补贴维持50%。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各市州、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不得随意改变。

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机发展和农户需求等实际,可对补贴额不高于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

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分县市区控制。

各地要组织开展补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调查,动态跟踪市场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特别是对新增补贴档次的产品,要从质量、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

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总体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报告省农机局,适时调整此档机具补贴额,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三、实施范围与补贴资金分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农林场)。

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等因素确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算进度分批次下达,首先保障“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中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机具资金需求,有关鼓励10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办法另行制定。

四、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

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

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审定。

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

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省农机局统一公布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补贴经销商名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补贴经销商名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3〕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

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五、补贴操作程序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到户口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县政务中心、县级农机部门、县农机部门授权的乡镇政府(农机站)、农机部门在农机专业市场设立的受理点(以下统称“补贴受理点”)申请购机补贴指标。

“补贴受理点”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进行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受理点”打印并向申请人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

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自主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陆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补贴受理点”申请补贴。

“补贴受理点”受理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见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

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作出说明。

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周至少一次)登录补贴系统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后,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乡镇政府和县市区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

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

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补贴受理点”受理购机者申请后,15日内组织核查人员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

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核查签字。

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或其它补贴受理点)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级农机部门。

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对补贴系统机具信息进行复核。

补贴额≥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实地复核比例不低于50%;但对购机大户和重点机具要实地逐台复核。

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补贴受理点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级农机部门可不再逐台实地复核。

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所在地接受核实,县级农机部门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

5、补贴审批发放。

县级农机部门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其它补贴受理点)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

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

县级农机部门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级财政局。

县级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

当月农机部门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部门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

六、退货规定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的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

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县级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乡(镇)财政所或县级财政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

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须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信息进行备注说明),并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级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

七、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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